夏天在台湾听吕莳媛老师讲课的那一次,其实我是逃课去的。
我翘掉了小说组的第一堂课,去了影视剧本组,因为逃课需要点时间,所以去的时候,稍微迟到了十五分钟。
吕莳媛在讲课的时候,易智言就坐在最后一排,我没认出来,以为他是一个年龄很大想学写剧本的同学而已。
他老是提问,常常把吕莳媛问得有点愣住,她就会站在讲台上认真想一想,然后告诉他,“这一题,我不知道怎么答。
”最后一次,他又提问时,我终于忍不住了,准备打断他说,“这位同学你别说话”,旁边有人把我的手压住,“不用不用不用,他是易智言......",我说,易智言是谁?
非常蠢的一个小插曲。
说回正题,我并未接触过编剧行业,只是觉得好玩。
吕老师让我十分敬佩。
作为一名已入行23年的编剧,如此谦逊,如此刻苦,如此认真,在写剧本的时候,去做田野调查,看很多书,采访别人,跟法庭,问律师一些“我自己都觉得很笨的问题”,跟着那个律师开庭、分享、做讲座,跟到那位律师到底还是和她熟起来,开始跟她掏心窝子讲心里话。
她还是不满足,觉得需要更多的细节,于是继续看书,做田野,继续采访。
而这些,即便是一个作为非虚构写作的人,也是应该认认真真去努力做到的,我却差得很远。
原来编剧并非是一个编故事的人,而是试图还原,试图重现,试图思考,而很多时候,很多情景和状况,让思考变得更难了。
一个无差别杀人案,网络上的谴责如潮水,她看了无数帖子,她提问,你们有在这个当时很热的帖子下面回复吗?
很多人举手。
因为那是台湾当地非常轰动的案件,自然有很多人举手,如果换到大陆来,想来情况也是类似的。
我们这些看客和判官,沉迷在自以为是的正义里,我们怜悯,我们同情,我们呼吁,但实际上,我们离我们所呼救的,到底有多远呢?
五十多岁的吕老师,她并没有说更多,她只是说,是很难呀,但还是要写的。
吕莳媛台湾电视、电影编剧,曾任制作人。
2010年以《牵纸鹞的手》获得第45届金钟奖戏剧节目编剧奖,2015年以《出境事务所》再度获得第50届金钟奖戏剧节目编剧奖,2019年以《我们与恶的距离》三度获得第54届金钟奖戏剧节目编剧奖。
《我们与恶的距离》脱胎于大量采写调查,以台湾真实案件为原型(包括2012年台南汤姆熊随机杀人案,2014年台北郑捷随机杀人事件等),在此基础上加以综合和典型化,提炼出实践中最难以处理的部分。
这部剧集是台湾地区少数由编剧先行,完成剧本之后,才对外招标制作团队的案例。
原本2016年台湾公视(PTS)邀请吕莳媛开发剧本时,她打算以“八仙尘爆”为题。
2015年6·27新北游乐园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00人受伤、12人死亡。
但后来项目与资策会的“创新应用服务研究所”合作,新闻事件与网络留言的大数据分析成为编剧的重要参考,考虑到戏剧冲击等因素,吕莳媛将主题转向“无差别杀人事件”,即“随机杀人”。
吕莳媛觉得台湾地区缺乏社会写实剧的关键。
该片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企业赞助、个人捐赠等。
10集《我们与恶的距离》耗资4300万新台币,折合成人民币约为936万元 田野调查与角色塑造以下文稿听写并节选自吕莳媛老师2019年印刻文学营讲座仅供学习,请勿商用-关于大数据……我自己觉得这是两件事,我想要把它分开来谈这样子。
当你去了解这个人之后,就不是(作为)媒体或者律师跟这个人相处的。
那我们其他的人看到的(相关新闻)都是比较片面的。
我们是不是有把握,当我们自己处在罪犯的那个生命际遇里面,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我觉得这个是大部分人都要想一想。
后来我自己觉得,我没有一直在大数据里面(做调查),因为我提不出好的想法,没办法给很好的回馈,我不知道要怎么怎么往下(调研),所以我后来想我比较有兴趣的是,当一个媒体的抬头出来的时候,其实是影响你在下面人的想法。
我好像到那一刻,我才真正的感受到,所谓我们看到的世界是媒体给我们的。
在这个大数据里面,比如说他们给我的一这个讯息,这些帖子里面点击率和回复率排第一的是那个7万多个回应,那个帖子叫做《连黑道都看不下去...》,这就是所谓小编的能力,你在一个媒体的角色扮演上大概应该是什么样子,你会发现,其实绝大部分(网友)是恨意很多的,或者是那种给予祝福的,比如说送蜡烛送小灯泡。
下面我想提问:曾经在这个帖子下面留过言的请举手。
或者有你朋友留言的请举手。
(现场很多人举手了)所以后来我就决定我们要做大数据了,因为对我来讲,我需要的是真人接触,如果一直看新闻,我觉得那个东西对我来说有点难。
所以我后来才会把媒体比重放得多一些很多。
我们现在都是回头检视,当你在那个熏陶之中,可探讨的篇幅也比较多。
因为大数据会告诉你说,事件发生在媒体上的脉络。
比如说,比如什么时候点击率最高,什么时候这样,过多久会怎么样?
第一天讨论什么,第二天讨论什么,第三天讨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脉络。
吕老师在课堂上-关于内容整体另外是内容整理。
因为我选择在两年后开始进行,那时已经是死刑定罪,它自然又掀起一波讨论。
对我来讲,会觉得其实是需要花时间去跟人接触去了解,去看开庭,而不是透过媒体给我的东西。
我举个例子,比如说人遭遇到挫折,犯下罪行之后,他的心理变化过程。
心理学上有一个完整的阶段,第一个阶段要逃避监视,第二阶段是否认,第三个阶段是推卸责任,最后才是接受。
(编辑注:即犯罪心理五个阶段①否认(失落)②愤怒③协商(迷茫)④绝望(消极)⑤接受)然后这些东西可能不是在写作者或者在遇到家庭事务或生命变化的时候,每一个步骤都会去写,但是它会提供给你的线索,这个人的反应大概会有哪些?
你要写哪个?
比如说心理学上这五个步骤,可能不是五个步骤都写,可是它告诉我说可能会有这五个,我会挑里面可能最切题的。
所以那时候其实我去了很多地方,访问很多新闻媒体,但我后来决定去三立新闻台,选择它们是因为先去参观了公司的新闻台了,知道他们开会的样子,副控室的样子什么,然后我再请人帮我介绍去TVBS以及其他媒体。
我觉得这个对我最大的难处不是求人,而是人家愿意让你进入到核心讨论团队中。
我请他们介绍一个类似李大芝这样的角色,让我跟她从早上进门一直跟到她下班,我看着她工作的样貌。
我觉得这件事对我是最大收获,就是我必须知道,一个新闻记者每天在干什么,不然我其实写不出来。
台湾演员陈妤饰演记者李大芝其实我在做田野(调查时),很大部分的困境是黄志豪律师的访问,我其实访问他很多次,有问题就会去问他,我觉得(编剧就是)那让我们去想象律师讲话,虽然吴慷仁很努力,但还是有一点点的落差,我觉得律师对我来说是讲话是密度很高的,你根本来不及反应。
于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写了。
每次这个时候,我就开始家里面听(采访录音),因为通常我们在采访时,(被访者)真的最后很熟的时候,人家跟你交心的时候,(你不能说)诶,把录音笔拿出来,你开始讲吧。
我就会说,对不起,这只有我们两个人,只有我会听。
我一直很想说,如果找人花钱听写录音还很贵,你知道吗?
一个小时录音档是不是1500台币?
(学生:大陆便宜一点,一小时好像是120块。
)噢,好像更贵是吧?
一小时120比较便宜一点,台币就是600,对大陆便宜,但是我的录音也是要保密的,人家给你的信赖,你不能拿出来随便谁都可以听。
所以我就自己开始听写逐字稿,因为逐字稿很笨有时候你还是要调整,自己边看边写去做mark等等。
但这个过程对我很重要,(这个时候)就是我重新再去想,比如说人物可以怎么设定?
印刻宣传册上的两位老师,我真的好眼拙-关于阅读和看剧采访之外,我会看很多书,买很多书。
我有一种“买完书就以为做完田野”的病,或是看完很快就会忘记。
哎。
这里面我觉得我看应该从头看到晚,应该是《正常与疯狂的天平》(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6874798/)这本书是一个精神科鉴定医生写的。
那个时候其实对我来讲很难的事,是怎么去理解是精神失调症发病的状态。
所以我看非常多类似的书,包括《美丽境界》(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5818367/),这本书是关于關於數學天才約翰‧納許的故事,我看了三四遍。
另外也会看剧,个比如说日剧叫《尽管如此也要活下去》,讲述的是一家人跟被害者家属的故事,然后还有一个日剧叫《爱与宽容》。
看剧是想学习比较流行的剧式,知道现在的剧怎么走,人家已经拍成什么样,这样你就不会用太老派的写法。
你们懂那个落差吗?
就你要看一下现在很红的韩剧大概是什么类型,人家都已经走到哪里去了。
那你还在写那个,观众想不想看?
其实结构决定了样子,角色决定我还会去想形式。
到底还有没有办法,我们可以再跳一点点不一样的东西。
但那个东西就是所谓的亮点。
比如说《出境事务所》(编辑注:呂蒔媛2015年剧集《出境事務所》),可能在十年前还觉得虽然没人看,也不会觉得这是一个不好的剧,但是你现在再做这种剧,就不行了。
-关于故事线说回《与恶》这部剧。
这部剧有四条交织的故事线。
你们知道故事线的意思?
嗯,就是人物的发展故事,比如说《与恶》的话,被害人家是一条,加害人家是一条,律师家是一条,精神病患是一条。
如果我们就这个脉络来讲故事线,过往可能台湾一些电视剧,大概有一两条就了不起,台湾的大多数电视剧上都是一条故事线在走的。
这四条故事线交织彼此之间其实也是有关联的。
我也会订阅很多不同职业的脸书主页,比如说靠北xxx、书记官靠北,一定要定靠北系列(编辑注:靠北为台湾骂人的方言),因为如果订其他,你访问的都是官方的,你要订靠北才知道他们这个行业里面的人讨厌的是什么,最气的是什么?
最在乎的是什么?
这也是他们比较核心的人的思考模式。
然后也会参加蛮多的座谈演讲,比如说一些导演之前做律师的(电影),我研究过法官,其实他们都会不让(你采访)。
因为都有隐私权问题,所以都不会让我们去跟。
我们没有办法贴身去观察到他们在职场上的样子。
之前我想要做少年家事法庭,我连(检察官)办公室都不能进,连看书记官在干嘛也不行,所以我跟黄兆(音)律师,他是一个蛮冷清的人,你时常会觉得你问他这个问题问得很笨,但是当他看到我在他每次开庭时我都去参加,他去演讲我也都在的时候,后期,他就会对我稍微打开一点点心。
你在那样场合(要做什么),其实也就是拉开范围,你会认识更多相关行业的人。
有时候你做采访,他就几乎没有故事,而且(讲)故事也没讲到细节,我想那是他们职业养成的关系,可是作为编剧,你还是需要细节。
课堂PPT照片-关于现场因为我访问不到被害人跟家属,所以我后来这一块我是买书。
因为台湾也很少,那我买的是日本(书)。
日本有出了三本相关的书,有两本是被害人的家属写的,另外,因为开庭不能录音,所以都得在现场用笔记。
因为法律真的太难了,所以我只跟死刑(案),本来还想要弄点民法什么之类,后来算了,太复杂,我就选死刑。
所以我只跟死刑庭,那你就可以知道,(凶手当时)是怎样的心情怎样的样貌和身份讲了什么话......我这就只能全部都记录下来,你知道那个样貌,你才能回家发挥啊。
你知道怎么开庭,你才能回去想,你能发展出什么东西,对我来讲比较会怎么样,因为我需要看到那个样貌。
就是说你回家在下笔的时候,你有一个空间感,对我来讲,那个空间的感觉是很重要,我不知道别的编剧了,我是这样,对。
对我来讲,在我跟死刑庭时,(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我其实有吓到,那个精神病患加害者他讲说,“噢,我在杀那个小孩的时候,她回头跟我讲,她说,你这样其实没什么用。
”这件事我非常震惊的。
你们可以知道那个感觉吗?
因为其实他杀的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
您觉得在杀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小女孩儿回头跟我讲,说你这样做是没有用的嘛?
对我来说很震惊,我完全没有办法想象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然后法官问他为什么要杀人。
他就说你为什么要问我?
(作为编剧)我需要回答为什么要杀人,而不是问其他人,你们为什么要逼我这样做,这个我觉得是另外一个脉络,但是他前面那个思考其实是有吓到我的,就是其实......那时候导演不知道这场戏要怎么拍,作为编剧可能有时候你要稍微解释一下,可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怎么解释。
然后我还有一个很震撼的场景是,当时宣判死刑的时候,我去看了那个宣判死刑的审判长。
他在宣判的时候,讲到判无期徒刑的时候,以前我们每次去听,下面大概都可能坐六七个人,但宣判的那天人挤满了,门口都站满了人,宣判完毕,人全部跑光了,记者都跑出去(报道),全场只剩三个人。
那一次,我真的在想,那些人他们不关心,没人要听,你宣判完他们都急着要出去,要去报道,要去写稿。
我还有一个印象很深刻的是,正常审判里,只有检察官和被告说“他没病”。
那检察官说,“就是因为你没病,我才能判你刑。
”他自己说,“我没病。
”,其他的人都知道他是有病,但他一直在重复讲这件事。
我没办法解释,我只能把这件事呈现出来。
课堂笔记:关于大体脉络-关于田野与现实好,接下来就是关于田野调查与现实的距离。
因为当时我写给公司的函是,我要在12月底要交稿,于是就签约在12月底。
但我来不及,因为我不知道我要写什么。
所以我就告诉他们说,你看因为我要访问这些人,所以时间都一直推迟,但是没有人说,你现在要续约,就马上给你续,你懂吗?
大家都很忙。
后来我还是希望他们能够让我延后一点,给我两个月再来想一下,我到底怎么写这个故事。
后来我写了一堆理由,所以我其实是只给你们讲说编剧那个过程,这其中有很多很多细节,需要去做去调整。
后来我推迟到1月,接到电话说,“那学姐不好意思哈,(如果再不交剧本)已经开始罚钱了。
”那时我不会知道,做了那么多功课,收集那么多资料,也会有这样的困境,因为抓不到主轴了。
包括现在我也要一直面对这件事,比如说我现在在写一个社工的剧,也会有这个困难,对,这是我一直在面对。
但在那个时候,我剧本里面的另外两条线已经发生了。
就是怎么疗伤,以及如何预防,这是最重要的两个结构的迈入。
对,这其实就是一开始的脉络,也是所谓田野后的结构。
接着,人物设定,可爱的可恨的可怜的,每个角色在职场的样貌,在家里的样貌,我觉得都是扮演着很多不同的面相。
我觉得对编剧来讲,演员也是有很多种差异,比如说,有的演员就是那种一句话都不会改你台词,一句话都不会改;有的演员则是你非要说服他那个东西,让他自己念出来有感觉。
每个演员的状态是不一样的。
我其实会尽量在每一条线上,让每个人的立场都不一样。
我会希望他们在讲话的时候会有一些不同的角度吧。
另外就是,如果我对于一个话题感兴趣,我会先进去,先去了解,去看书,去体验,去感受,然后去写,不会去想得奖不得奖的事情。
文吕莳媛图 明星辰部分剧照来自豆瓣及网络该文来自吕莳媛老师讲座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感谢阅读-怪鸟异形录·人物邵琪 她的手里握着月亮|张良伊 台湾很小 世界很大刘可 关于自由|鲁潇 36条注释|匡舟 绝对理想主义megan 森林只在夜晚出现|花椒 我知道你想吃我的罐头寻羊冒险记·访谈王云:一个从山川草木中萌发的非虚构一个房间·专题朋友的书柜 1|朋友的书柜 2不上班的写作者|有关废墟探索作家的房间|吹手联合 13位写作的夏日书单一个洞穴· 展览吹手春日诗歌展|吹手洞穴诗歌展一件小事·书评麦克尤恩|张爱玲|门罗|奈保尔|海明威林奕含|李静睿|兔草|涩泽龙彦关于吹手收集世界上的怪人 边缘人 异形者这些歪歪扭扭的苹果比较甜
周围不止一个朋友向我推荐这部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用三个晚上一口气看完10集。
看到最后一集,紧绷的情绪终于释放,无数思绪涌出,终于决定写下这两三年来,第一篇“观后感”。
我们与恶的距离,从来不远。
这部剧谈及的东西很多,媒体公权力、法律、公义、精神病人、被害者家属、凶手家属……聚焦的人物也很多,宋乔安夫妇、宋桥平夫妇、李晓文一家、应思悦一家、王律师一家。
所有人因为李晓明、应思聪这两个“有问题的人“聚在一起。
10集故事,围绕“寻找”、“妥协”与“和解“三个关键词展开。
人们试图寻找杀人者为何杀人的原因,人们向现实无奈妥协,人们主动尝试和解。
这部剧里的人物塑造,围绕这三个关键词,渐渐丰满、真实,渲染到最后一集,逐层爆发,催人泪下的同时,也像这集的名字那样,让人看到”未来的样子“。
稍微关注新闻的人就会知道,这几年的台湾,并不太平。
隔三差五就会出现所谓”精神病人伤人“的报道,其中2014年“台北捷运随机杀人事件”,和2016年“小灯泡事件”,更加为世人所熟知。
我不知道剧中李晓明案、陈昌案是否脱胎于这两个案件,但李晓明给父母的信中那句“我要成大事”的表达,和“台北捷运案”犯人郑捷的在自己FB上写下的“要做大事”不谋而合。
郑捷的父母、弟弟,也在案发后与他切割,媒体报道用词为“神隐6天”,之后出面向受害者道歉,下跪超过20次。
重看当时的报道,郑捷的母亲和李晓明的母亲装束一样,帽子、口罩包裹的严严实实,在道歉后飞奔着逃离媒体的追击。
五年过去了,剧中李晓明父母尝试着去和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现实中郑捷的父母又在哪里,他的弟弟在做什么,是否也和李晓文一样改了名字重新生活,搜了一遍,没有半点消息。
我记得,那几年很多媒体报道都在问“身为郑捷父母是什么感觉”,“是什么造就了冷血杀人魔”,然而,无人能找到答案。
他和李晓明一样,被快速执行了死刑,人们只能从他在社交媒体上留下的只言片语去拼凑真相。
他的父母,最终也没能站出来,亲口叙述孩子的成长,帮助分析、理清究竟是哪一步偏离了轨道,最终酿成大祸。
假如,我是说假如,在现实中,郑捷和其他很多被贴上“精神病”、“疯子”标签的人,能有幸和剧中应思聪一样,遇到一个不放弃他的姐姐,一个愿意聆听他的社工,一个愿意帮助他的朋友,或许很多时候,在帮助他们和自己”和解“的同时,也能避免掉很多悲剧的诞生。
突然想起2017年的港铁纵火案,那应该是距离我最近的由“精神病”引发的人员伤亡,1死18伤。
案发次日清晨我去了现场,尖沙咀站内还有劫后惊魂的气息。
60岁案犯张锦辉有精神病记录,需要定期复诊。
案件中他被烧伤留医三个月后不治身亡,成为唯一的1死。
而他为何作案的原因,也跟着他一起消散,他的妻儿,也再无音讯。
那起案件过后,香港传媒围绕“精神病患”关注并讨论过一点时间,最终不了了之。
和剧中一样,传媒在意的是点击率,是血腥的标题,只有这样,才会让读者闻着血腥味来凑高点击率。
标题怎么骇人听闻怎么来,内容怎么猎奇怎么来,比如在某媒体《【港鐵縱火案】疑犯鄰居買定家居保險:佢經常煲燶煲 間屋差啲著火!
》报道中就提到,“邻居说案犯常常去赌钱、不做家务,好不容易做一次还差点引起火灾……”读者看了自然会联想到:难怪心理变态,这人该死。
没有人想要了解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受害者家属只希望他们死,他们的家人也希望他们消失,键盘战士们早就杀了他们成百上千次。
没有人想寻找答案。
王律师的执着和坚持,有什么用呢?
在陈昌狱中自杀后,在他妻子因为恐惧应思聪而摔倒以致早产,最终孩子夭折后,他无奈妥协,放弃了去促成和解的尝试。
全剧最怀抱希望的人,放弃了希望,加上应思聪情况恶化,一切都down到了谷底,绝望,无奈,无可奈何。
然而,在最后一集却大反转。
没有放弃的社工,劝服了病情加重的应思聪,没有酿成伤人惨剧。
王律师的老婆尝试理解、鼓励王律师坚持下去,去捍卫公义和人权。
这种柳暗花明,正是《我们与恶的距离》最妙的地方,它呈现了不去试看看的后果,也描绘了努力去尝试的结局。
与恶的距离,就在这“试,与不试”之间。
每个人的行为背后都有复杂而多元的原因,包括性格、环境至诱发因素,可是传媒容易以单一因素来总结。
“将复杂因素单一化很危险,变成finger pointing(指责)、二元化。
我们不应该将事故当刻的因素,就解读为唯一原因。
”有港媒曾如是说。
“媒体与恶的距离”,正正在此。
韩剧《匹诺曹》里,男主角的父亲救火时死于火灾,却被污蔑为害死队友的凶手。
劈天盖地的传媒令男主角和他的妈妈、哥哥走投无路跳海亲生。
马航MH370事件,失踪的机长被传媒渲染成“会在家里开飞行模拟器的宗教狂热分子”,在其家庭所在的宗教国度,家人所承受的谩骂质疑,可想而知。
李晓文说的对,无良传媒“杀”的人,不比他哥少。
对“精神病患者”的污名化,是无良媒体的另一战绩。
周遭的人害怕,越害怕,情况变得越糟糕。
异样眼光、动不动就强势管控,让这些试图融入社会的”再生者“处于”被注视“的环境中,无法逃脱。
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知道,“思觉失调”,不是精神病。
香港政府的“思觉失调”服务计划明确写到,“思觉失调是一种早期不正常精神状态,但如果不及早识别和及早治疗,是可能发展成为一 些精神病“。
如果及早识别“思觉失调”,治疗过程和治疗效果会比较理想。
而且,当患者并未作出过任何伤害自己及影响他人的行为,日后他康复重投社区的成功率会较高。
相反,如果患者早期未被识别和治疗,已发展到一些精神病时,治疗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即使彻底治疗,由于患者从前作过一些负面行为,又被人知道,可能影响其重投社区,过正常生活。
在我们的大众传媒中,又有有多少,去普及过、讲述过这些呢?
要拉开与恶的距离,要做的努力还有很多。
挖掘案件背后的故事,而不是找一个符合大众期待的单一答案,才是最应该做的事。
李晓明的家人,用了多大的努力才再次活在阳光下,被害者的家属,用了多大的努力才再次火灾阳光下,让生活继续,是拉开与恶的距离的不可或缺的尝试,唯有此,才能告别对悲伤的妥协,迎来与痛苦的和解。
比起除之而后快,探究犯罪心理成因,把犯罪心理扼杀在摇篮中,是还活着的人,最应该做的,让恶真正远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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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知后觉的两口气补完了这剧,酣畅淋漓。
惊叹于丝毫没有冗余的剧情节奏、每集尽量围绕一个主题的安排架构以及不同人物设计传递的价值观,无疑是一部几乎完美的片子,价值上的东西还需要发酵吧,回头有机会再深写,先写几个细节:1.News哥的人设:不出意外,这应该算是全篇最令人舒服的角色,不会预设任何立场,也没什么极端思维,同时知悉较多,随时中立。
个人认为这个角色最大的作用就是让来带入观众,毕竟观众没法带入加害者,也不能带入受害者,更重要的是还不能让观众去带入乌合之众的酸民,所以自然要找个人来替自己说句公道话。
所以在宋乔安报复李大芝的时候,他要站出来说这样很过分;在资本干预新闻自由时,替宋乔安爆粗口,鸣不平;在应思悦和李大芝陷入困境时,站出来买60杯饮料,核心是要观众爽到,提升观感,而不是始终苦大仇深的讲道理。
2.大陆的刻板印象:可能是我太过于敏感了吧,但是两处关于大陆的细节都有些不怀好意。
一处是留守家庭,父亲在上海(新闻里说的国外……)上班,母子一个忧郁症,一个人格/情感双障碍,齐齐轻生;一处则是比较核心剧情,应思悦的未婚夫家是广州暴发户,家人各种盛气凌人,封建迷信。
也许和上一条一样,考虑到本土观感,所以这样设计。
只是在一个尝试纠正刻板印象的作品里,出现这么两处刻板印象,还是有些讽刺吧。
3.宋乔安(贾静雯)的谜之流海:后几集比较明显,脑门露的越少,人越nice。
4.答案。
全片在开篇很快提出了问题,中途发展剧情,给出了一些背景,结尾的答案不多,稍微捋捋。
4.1 关于媒体:大众还是乌合之众,听风就是雨,这个从勒庞那时候就是。
片子的立场也没啥进一步阐述,不过在削平深度,万众短视频年代,电视媒体快不过互联网,做深入权威报道的确是电视台的优势。
这算是比较明确的出路建议吧。
4.2 关于精神疾病:说明了精神病不是犯罪的主要群体,倡议了不要区分报道,尤其注重人权。
另外不是简单杀掉就能了事的,倡议能够研究成因。
只是片子自己都说,在社会福利超好的芬兰都会出现无差别杀人犯,生活压力,贫富差距不是主要成因。
而李晓明,陈昌都只给了一点信息,以及我接触到的人格障碍,也是不可理喻的。
这方面依然没有答案。
4.3 诛族&连坐:集权体制下,简单粗暴管理模式的糟粕。
貌似在日本也还很盛行,国内方面看台湾貌似也是一样,央视也用感动中国宣扬过父债子偿之类的价值观,遍地开花的军旅片更是把“一人得病全家吃药”挂在嘴边。
只是虽然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但是我实在对这种做法深恶痛绝。
最后大和解,还是要让李晓明的家人来赔罪,甚至是来赎罪(插一句,有个剧叫受害人The Victim https://movie.douban.com/subject/30240107/ ,几乎是同样的故事,剧情的处理不一样,为了不剧透,推荐感兴趣的朋友自行搜来看看,不过也是剧情关系不能完全照搬过来)。
增进沟通或许是一种以情盖理的答案吧。
写在最后的一点私心:看这个片的时候,脑中想的始终是京阿尼放火事件,导致我其实不认同王赦的坚持。
的确精神病人是病人,有康复的可能性,有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利。
不过,正像身体疾病也有绝症和小病之分,精神病也能治不能治。
能治的,不会殃及他人的,可以一生与幻觉共处的比如纳什,也的确是人类宝藏。
不过能够实施京阿尼纵火这种惨绝人寰的恶性案件的人,即使是精神病也不应被饶恕。
而且就算知道了这种人是因为原生家庭不幸福,被社会关注不够,真的能有所改善吗?
都知道单亲家庭对孩子影响比较大,离婚率还是越来越高。
“知道很多大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这话之所以很火就是因为这几乎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写照。
Anyway,可能我是个悲观消极的人吧,希望正能量真的能找到出口。
在中国,“杀人偿命”是个被公众默认的,看似合乎情理的简单逻辑,这逻辑既说明生命被赋予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也体现国人感性至上的善恶道德观。
但在现代法制社会的语境当中,“杀人偿命”是有待于商榷的说法。
对于杀人犯罪行的判定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死刑”作为最高的刑法,作为对生而为人的权利的最终剥夺,并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够实现的。
中国的社会舆论往往对杀人犯最不宽容,民众们不会去在乎杀人犯犯下罪行的基本动机,甚至不会关心杀人犯在犯罪前后所处的精神状态。
在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也许同样会有不在少数的读者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为什么要去关心一个杀人犯的真实想法呢?
与此同时,不管主要舆论是站在支持直接判处杀人犯死刑的立场,还是站在对杀人犯进行精神鉴定与人道主义关怀的立场,对于当事人家属而言,往往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局外人意见。
现代刑事法律面对的伦理问题不仅是要准确地对犯罪人量刑,还要兼顾对受害者家属、对犯罪人家属,乃至于对整个社会舆论导向的关怀。
由台湾公共电视(简称公视)、HBO亚洲频道和CATCHPLAY联名制作并同步播出的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便聚焦于无差别杀人案背后的法律制度与社会舆论之间存在的矛盾。
这部剧播出仅两周的时间,在豆瓣已经收获国产剧里实属罕见的9.3的高分。
台湾公共电视是一家不受任何政府和政党管制的,以服务民众为要任的公共性质的无线电视台,公视的电视制作主要关注严肃的社会写实题材。
在台湾本土轰动一时,改编自白先勇原作的《孽子》便是公视突出的成绩之一,去年在内地颇受关注和好评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同样出自于公视之手。
《孽子》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公视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由贾静雯、吴慷仁等人主演。
在经历轰动一时的婚姻风波之后,贾静雯近几年的复出之路走得尤为曲折艰辛。
但也正是因为经历过上一段惨痛的婚姻教训,贾静雯对本剧中的已婚已育的独立女性角色的把控尺度更为准确投入,贡献了质感突出的表演。
吴慷仁是近些年台湾风生水起的男演员,本人近年来与公视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一把青》《滚石爱情故事》《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等有口皆碑的作品,均是其与公视合作的重要成果。
台湾著名电视编剧吕蒔媛参与了《我们与恶的距离》的剧本创作,可能“吕蒔媛”这个名字对于内地观众并不十分熟悉,但由她执笔的去年大热的台湾LGBT电影《谁先爱上他的》相信大部分观众都看过,亦或有所听闻。
《谁先爱上他的》本剧《我们与恶的距离》虚构的故事背景,是一起曾震惊整个台湾的电影院持枪杀人案,这起无差别杀人案件共造成9人死亡、21人受伤的人间惨剧,法院最终给与杀人者李晓明死刑的判决。
对于这样一起看似早已有所定论的无差别杀人案,李晓明方的辩护律师王赦却认为必须要对李晓明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鉴定,法律上才能够给出最为公正的判决。
但李晓明本人始终拒绝这些原本可能会对自己的刑罚有所减轻的帮助,似乎早已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王赦是一名专门为死刑犯辩护的公共人权律师,由于职业上的特殊性,即便身处人权律师的公益性职业位置,王赦也无法避免地被公众所敌视。
但在他看来,刑事犯人最基本的身份是“人”,所有的罪案都应该有相对应的起因和动机,只有追根究底地挖掘潜藏背后的成因,才可能让刑事犯人得到最公正的审判。
为李晓明辩护的王赦不仅遭到网络上持续的讨伐谩骂,还在公众媒体面前被受害者家属以泼粪的方式羞辱,甚至连过去一直支持他的妻子,也逐渐地对其职业产生误解和失望,家庭关系因为职业而出现了裂缝。
宋乔安是这起电影院枪击案的当事人兼受害者家属,两年前,她陪同年幼的儿子去电影院看电影,途中因接听电话离开影厅,等到自己赶回影厅时,儿子被弹药击毙的惨剧已经发生。
对于儿子死亡一事,宋乔安一直感到深深的自责,也因此变得封闭而偏执,与过去关系亲密的丈夫和小女儿逐渐疏远。
与此同时,宋乔安还有另一个身份,她是社会新闻SBCNews(品味新闻台)的负责人,因父母双亲车祸过世的原因,她在工作上严厉到接近苛刻的程度,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
但也因为行事作风上的一丝不苟,宋乔安主导的新闻节目在业界获得了颇高的地位。
李大芝是在SBC News工作的新人,平时沉默寡言行事低调,是职场上不引人注目的那类人。
原本的新闻编辑因临产而无法主导正在播出的新闻节目,所幸李大芝在关键时刻解决了事故,因随机应变的处理方式而被宋乔安晋升为现任的临时编辑。
但李大芝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她的原名叫做李晓文,是无差别杀人犯李晓明的妹妹。
在事发之后,父母试图将变卖的房产补偿给受害者家属,但仍无法弥补李晓明所造成的伤害。
在社会舆论的指责压力下,父母便躲到偏僻的乡下,为了女儿的前途着想,母亲让李晓文更改姓名和家庭背景,声称自己的父母在车祸中身亡。
应思悦是李大芝的房东,一个即将新婚的,自己经营店铺的年轻女性。
她知情达理,对李大芝关怀有加。
原本未来会一帆风顺的她,却被告知弟弟患有思觉失调症,也即是精神分裂症。
在宽容度极低的社会环境下,患有精神疾病的家人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蒙羞的存在,这样的家庭毫无疑问会受到旁人的闲话乃至责备。
刘昭国是宋乔安的丈夫,是一个社会正义感和是非观分明的媒体人。
尽管同样从事媒体行业,二人在工作理念上却存在着极大的悬殊差距,儿子的死亡使得他们的婚姻即将走向尽头。
这些各式各样的人物存在着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我们与恶的距离》得以展开的关键。
角色之间的连接显然是李晓明无差别杀人案一事,但同时他们也都面临其相对应的私生活的困境。
可以说,《我们与恶的距离》是一部拓展话题极广的作品,它同时还关于两性婚姻(宋乔安的婚姻、王赦的婚姻)、亲子互动(宋乔安与女儿愈发疏远的关系)、职业道德(新闻报道应该持有什么样的立场)、对待社会边缘群体的态度的探讨(精神疾病患者与普通人的相处)、网络舆论对个体的伤害。
纵观《我们与恶的距离》,有这样一些在当下网络环境中极具反思性的细节:李大芝编辑的新闻稿件被宋乔安毙掉,只是因为她将严肃的社会新闻放到头条,而SBC News上一天的头条新闻则是“店员被客人泼奶茶砸头”;为了争取更高收视率,SBC News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播出了一条“普吉岛爆炸事件”的新闻,事后该消息被证实是虚假消息;将“女大学生被撞死”的新闻中的“女大学生”字眼改为“高材生”,以此博取更高的关注度。
标题党、虚报假报、恶意报道……SBC News这些行为完全就是当下大多数公共媒体的所作所为。
在微信逐渐地占据大多数人日常社交生活的当下,越来越多毫无职业道德感可言的自媒体也成为了社会新闻的传播者,和社会舆论可能的主导者。
不负责任的媒体对整个社会的破坏力无疑是不言而喻的。
回到电视剧本身,它所探讨的核心话题是贴合当下现实的: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不少的杀人事件,而每当有杀人案或是情节严重的人身伤害案件出现时,网络上总会冒出诸如“杀死作案者”、“处以死刑”、“判刑过轻”等义愤填膺的情绪化论调。
当然,这些声音的存在一方面的确也说明民众的社会正义感和道德感达成了共识,他们的出发点毕竟都是善意的。
但作为旁观者,我们呼吁让作案者“杀人偿命”的声音真的是公平的吗?
倘若作案者在杀人伤人时处于精神崩溃的状态,甚至患有各种精神疾病,倘若他们并不是真正地想要去伤害他人,但精神问题导致他们无法自控地做出这些行为,那么网友们正义凛然的“杀人偿命”难道不也是缺乏同情心的、不需要付出丝毫代价的伤害吗?
在这样一种案件尚且不够清晰的前提下,对作案个体的定罪无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基本人权问题和刑法层面的伦理问题。
即便是针对恶意杀人的反社会者,我们是不是也应当在其作案过程清晰之后,法庭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予以刑责呢?
而《我们与恶的距离》向观众提出了“患有精神疾病的杀人犯该如何处置”的问题,这样棘手的问题或许更该交由法律公正来定夺。
真正应当引起观众注意的,是“精神疾病”与社会的关系。
作为一类带有随机性的病症,“精神疾病”既可能是基因遗传或基因变异的先天性并发症,也可能是社会压力一手促成的悲剧。
就如片中自小失去家长关爱的李晓明;遭受工作被辞、女友自杀等打击的应思聪……他们的精神疾病都不可不认为与其所处的社会有关。
孩子从小被家长强迫去上各类兴趣班,大大小小的考试被家长监督,学校每天布置做不完的作业;初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面对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对前途迷惘而失落;中年人面临着赚钱养家还房贷的经济压力,工作竞争丝毫不允许他们怠慢。
人们似乎从有了自我意识开始,便要履行相应职务,像机器人一样地生活。
生活在时时刻刻处于高压的现代社会当中,越来越多复杂的精神疾病随之涌现。
人们对待周遭陌生人尚且冷漠,对待精神病患者可想而知更是避之不及。
这种恶性循环的冷暴力只会促成更多人出现精神上的疾病创伤,导致更多的精神疾病患者走向伤人杀人的极端。
在观看《我们与恶的距离》的同时,我联想到的是这些天“1818黄金眼”微博报道的一条引发热议的新闻,标题是“小伙骑车逆行被拦后爆发,称压力好大”,
新闻里,年轻小伙在路边大哭,向交警倾述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交警们悉心开导并鼓励小伙。
倘若这个时候交警们对小伙不予理睬,或是加倍地指责,谁又能保证濒临崩溃的他会不会做出极端的行为。
我们与恶的距离,中间隔着的是一堵叫做“理解”的墙。
作者| 卡洛斯的三棵树;公号| 看电影看到死编辑| 骑屋顶少年;转载请注明出处
拙文为课程作业,该剧食之无味,弃之无感,但愿不要再布置此类作业,另推佳片,以探讨之。
浅析律师王赦的言行及其背后逻辑——《我们与恶的距离》影评引言:本篇影评将围绕律师王赦展开,分析王赦为罪犯辩护的动机、具体行为和他对法律造成的不公正结果的看法。
笔者认为,王赦的言行深受卢梭观点的影响,在行动上体现出运气均等主义和亚里士多德“矫正公正”的思想内涵。
但是他的行动超出了其作为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之内,试图利用社会舆论并为李晓明改判的行为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同时忽视了“善”的目的可能伴随的“恶”的结果的问题。
在本篇的后半段,笔者讨论了“杀人犯的人权问题”和“案件真相的问题”,笔者认为,惩恶扬善是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却并非法治的理想境界,法治的最高境界是将社会道德的规范融入其中,并对社会道德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一、王赦的辩护:罪人也是人为了便于分析王赦的行动话语及其背后的思想内涵,笔者将他的主要行动一一列出并进行分析: 行为一:担任杀人犯李晓明的辩护律师。
行为二:在法院驳回上诉请求并维持二审原判死刑后,王赦请求媒体人刘国昭关注李晓明案件,希望利用社会舆论给政府施加压力,并为律师争取能够帮助李晓明免于死刑的时间。
行为三:在李晓明被执行枪决后,在岳父家中醉酒痛斥“民主法治社会的虚伪”。
行为四:担任杀人犯陈昌的辩护律师,导致陈昌通过思觉失调症鉴定,改判无期徒刑。
由上可知,律师王赦以奉献自我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职业伦理为诸多罪犯辩护,努力成为罪犯的基本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从王赦的自白可知,他为罪犯辩护出于公意和私心。
前者是身为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尽辩护律师的职责;后者是希望通过自己对真相的求证来预防犯罪,营造一个没有罪犯的儿童成长环境。
在他看来,为每个罪犯辩护都是有价值的:即便如李晓明一般的疯狂杀人魔,研究他的犯罪动机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能够在日后建立预防犯罪的机制。
如果将为了讨好民众的意愿、抚慰民情而将李晓明按照法律程序枪决,那么民众就失去了一个反思“杀人魔是如何诞生的”诸如此类的问题的契机,社会就错失了一个纠正结构性问题的机会。
职业伦理的考虑和人道主义的关怀让王赦对真相紧追不舍。
他以身体力行提醒观众:即便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在面临审判之时,仍是平等的具有人权的人。
二、卢梭的控诉:法“护富欺穷”在笔者看来,律师王赦是一个典型式的“卢梭”式的人物。
从他的行为上看,他坚守“人生而平等”的信条,并努力为饱受精神疾病困扰的罪犯和服刑人解开其所处的“无往而不在的枷锁”,致力于洗刷精神疾病者背负的污名;从他对社会体制的控诉来看,他深切地认同卢梭对于“法律与穷富人”之间关系的论断——“所有一切国家的法律的普遍精神,都是袒护强者,欺凌弱者;袒护富人,欺凌穷人。
这个缺点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没有例外的。
”[2]既然现实是“法律总是有利于拥有财富的人而不利于一无所有的人”,[3]那么穷人在审判中可能会遭到更多的不公正对待。
这种不公正倘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违法与不平等;[4]而在卢梭那里,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
”[5]倘若法律的结果造成了“违法”和“不平等”,那么作为一位有良知的律师,王赦就有必要投身于保护弱者的行动中去。
[6]由此观之,王赦的行为背后有其自洽之逻辑:不委身服从于可能导致差别对待贫富者的不公正的结果的法律,而选择一种更具可行性的方式来为法律“正名”;忍受社会偏见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通过一己之力在法律的框架内对“注定偏向富人的畸形法律”及其所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一次矫正。
在这个意义上说,王赦或许可以被看做为一种非典型意义上的“反体制英雄”,他没有选择对法的暴力抵抗或“公民不服从”,而是展现对法律的尊重,并通过对司法体制的维护从而宣扬一种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守护了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将自己的个性色彩纳入、体现在对于法律的学术纪律的规范之下,以对法学和法律的基本学术纪律的服膺作为个性伸张的前提”[7],并表现出一种英雄主义的光辉形象。
三、矫正不公正:从运气均等主义的角度看如果从上述的分析继续理解王赦,我们可以认为他其实是将自己为罪犯的辩护建立在类似“运气均等主义”的说法的基础上,并以此为自己的行动而辩护。
所谓运气均等主义,该理论有不同的变体,但其核心理念大致相同:人所拥有的利益的不平等如果源于人们自愿做出的选择,那么这种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不平等源自未经人们选择的环境因素,那么这些不平等就是不公正的,也是不可接受的。
[8]当法律不可避免地有利于富人而不利于穷人,那么犯罪的穷人相较于同等罪行的富人就更加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二者间不平等的地位并非取决于自愿做出的选择,而是“未经人们选择的环境因素”——社会地位和财富积累使然。
因此,穷富二者在法律面前的不同地位就是不公正的、不可接受的。
穷人更需要律师的法律援助,王律师为犯罪的穷人辩护,就另在其职业伦理之外,额外增加了一份“调整由于不公正的环境因素所导致的不可接受的结果”的正义性与合理性。
这或许就是王律师行为所带来的自我体验以及观众感受。
四、反问:王赦的申辩成立吗?
然而,编剧在剧情方面的巧妙设置实际上有意回避了两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穷人作恶与富人作恶这两种行为是否具有差异性?
[9]二是法律、法官与法院是否造成了不公正的后果,并为王赦参与“调整法律结果”的行动留下口实?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云:“法律只考虑行为所造成的伤害。
”[10]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或许可以达成一种共识:当穷人或富人在同一件事情上作恶犯法达到同等的程度,二者都在同等程度上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同等程度之刑罚。
但是由于政治现实即法律在穷富二者间的偏向性——“富者有机会通过使用自身财力和资源从而减轻刑罚,而穷者则无法获此待遇”。
穷富二者理应得到同等程度之刑罚而实际上未并实现,这就要求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法律的结果指向不平等,那么律师是否有理由对法律的结果进行目的性干扰与调整,就像王赦试图用社会舆论为李晓明争取时间和替陈昌翻案那样,从而使得穷富二者在法律审判下的结果大致相等,从而保证刑罚的平等性?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并未发现律师具有的对法律的结果进行干扰和调整的权利和义务。
[11]而剧中王赦的“行为二”[12]似乎已经超出了其作为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之内,即通过个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利用公共舆论从而希望改变审判的结果。
笔者认为,此种行为是游离在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的,而处于这种边界的平衡对于个人来说很难维持,行为者很有可能无形中有意或无意地对法律造成负面影响。
我并不认同王律师的这种行为。
如果我们从李晓明案的全过程来分析,如果法官和法院的审判结果并未实质性指向“法护富欺穷”的结果,同时其过程是符合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13]那么王赦的“行为二”似乎就是没有正当性的。
程序正义的基本原理为:公共权力在限制、剥夺人权和公民权利之时,其过程应当受到制约;[14]由剧中可知,法院的审判结果并未违背程序正义的原则,同时李晓明个人拒绝进行精神鉴定,因而无法得知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因此依法判处其故意杀人罪并执行死刑也是实现了实质正义。
综上,笔者的结论是:法官和法院对于李晓明的审判并未违背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同时也没有在事实上造成“法护富欺穷”的结果,因而王赦试图利用社会舆论并为李晓明改判的行为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
既然王赦试图调整审判结果的努力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具有正当性,那么需要思考的是:律师的“行为二”是否构成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亵渎?
如果上纲上线地分析,王赦此类行为一旦形成风气,那么法律将毫无威严可言。
因为司法体系与审判则可以成为任律师矫正司法结果的“走过场”,律师可以通过社会网络和媒体舆论“操纵民意”,并“挟持”法官和法律,甚至对司法独立的原则造成损毁。
从这个角度看,王赦的行为非但不是“护法”之英雄,俨然是“毁法”之恶徒。
尽管如此,笔者仍能够理解王赦的行为,因为他仍持一种“良善公正”的信念伦理,[15]他的问题在于忽视了“善”的目的可能伴随的“恶”的结果的问题,即过于强调亚里士多德的所谓的“矫正公正”,[16]而忽略了“矫正”所导致的“毁法”的恶果。
五、回到出发点:杀人犯的人权问题尽管王律师试图利用公共舆论影响司法结果的行为是不具有正当性的,但是他为罪犯的人权进行辩护的行为仍然是无可指责的。
尽管如此,笔者仍需表明自己在李晓明的人权问题上的一些思考。
笔者认为,分析杀人犯的人权时,应当考虑个人权利的边界性问题。
在学生看来,诸如李晓明之流,纵然拥有王赦之辩护所谓“天赋人权”以及自我辩护之正当权利。
但是当李晓明选择扣动扳机之时,他生而为人的权利已经对有诚戏院中尖叫的灵魂和倒下的躯体实施了侵犯,并因此沦为不完整的权利。
换言之,李晓明跨越了权利的边界,并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他的权利在实质上的事实犯罪中已沦为不完整的权利,即保留形式上的权利,并以此权利来面对法庭的审判。
而这种形式上的权利,仍旧能够保障李晓明在监狱中免遭酷刑逼供等非人的对待,并赋予王赦为李晓明辩护的正当性,这正式民主法治的社会对罪犯人权保护的具体表现。
由此反思王赦的“行为三”——醉酒后对于民主法治的痛斥,或许会得出一些不一样的看法:第一, 李晓明案司法程序与最终结果是符合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是司法独立精神的体现,并非刻意讨好人民所致,因而王赦对“政府讨好人民、平息民愤”的指责是偏颇的。
第二, 在司法过程中,李晓明的人权得到了保护。
正因为法治社会的存在,法庭、法官、法律的存在,李晓明能够在摆事实、讲证据的法庭上受到公正的审判,才得以免于遭到受害者家属动用私刑报仇而暴死的对待。
六、何为真相?
举足轻重与无关紧要李晓明之杀人动机是困扰戏内外众人的难题,而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也呈现出两种对立的观点,本剧就在这两种矛盾性观点的碰撞中展开。
王赦一派认为,真相能够揭示当前社会的体制性与结构性的问题,从而有效帮助预防犯罪;而另一派认为真相无法抚平受害者在生理上与心理上的创伤,因此最好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冷处理与回避真相。
真相是否重要?
这个问题正视了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矛盾与困境,双方都要在两难选项中做出抉择:律师希望找出真相并预防犯罪,就必须在追逐真相的过程中扮演对犯罪者和受害者家属进行“二次伤害”的加害者;而受害者家属若希望在劫后余生中对真相避而不谈来忘记伤痛,就必须被迫关注层出不穷的相似的社会新闻,并承受相似案件仍有可能发生的恐惧,以及对于自己没能尽力消除导致犯罪的因素的负罪感。
寻找真相固然重要,但是王赦混同了警官和律师的职责,这就导致他具备利用真相而为罪犯脱罪的价值倾向。
在我看来,王赦低估了寻找“真相”的难度,并高估了“真相”对改造社会所能发挥的作用。
首先,对于杀人犯来说,“真相”有可能被刻意掩盖。
为了转移民众的视线或者博得同情怜悯,杀人犯可能会把犯罪动机归因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帮助自己推卸责任;其次,杀人犯的犯罪动机是多因素共同导致,他的行为决定也与家庭背景、心理健康、身体状况、教育背景、社会阶层等因素具有相关关系,而很难找出“决定性的因素”,这也增加了寻找“真相”并预防犯罪的难度;此外,按照“真相”改造社会这一过程往往要经历漫长的政策制定、讨论和实施过程,而在实施之前并不能有效根除犯罪。
最后,回到本剧,李晓明的遗书交代了他在戏院用自制枪械随机杀害观众,是为了“做一件大事并扬名立万”;而他在临死前的态度认为,即便再来一次,也仍然会选择杀人,则表明他对自己作恶换来的“恶名”不思悔改。
对于他来说,在通过扬名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他不在乎“扬”的方式,也不在乎“名”的内涵,或许他所需要的只是被人们关注的快感。
对于这种“真相”,很难对其做出针对性的社会改造,倘若不依法治罪、判处死刑,则会有一种“杀人不用偿命”的暗示,而只有将其绳之以法、以儆效尤,方能促进普法、避免犯法,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法律观。
这是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却并非法治的理想境界,法治的最高境界是将社会道德的规范融入其中,并对社会道德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七、结语以上,就是我对《我们与恶的距离》一剧的剧评。
[1] 写本剧之剧评,对于本人来说颇具挑战:一是对剧集的拍摄手法所知不多,无法予以专业性的分析;另一方面本剧内容繁杂,难以在有限的篇幅对其内涵一一评述。
因此,只能取个别吸引笔者之人物、情景,从有限的认知出发,进行以偏概全之剧评,请见谅。
[2]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上卷,第328页。
[3]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28页,注释二。
[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2页。
[5]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7页。
[6] 由于编剧的设定,这里的弱者和穷人分别对应随机杀人犯李晓明和精神病患者陈昌,夺取别人生命的人居然是相对的“弱势”群体,这一设定或多或少有些讽刺,也使得律师的辩护不那么无懈可击。
[7] 许章润:《法律的实质理性——兼论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8] [美]塞缪尔·谢弗勒著,高景柱译:《什么是平等主义?
》,《政治思想史》,2010年第3期。
[9] 在这个情境下,笔者假定穷人和富人所犯的罪行是同等严重的。
[10]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7页。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参见:https://duxiaofa.baidu.com/detail?searchType=statute&from=aladdin_28231&originquery=%E3%80%8A%E5%BE%8B%E5%B8%88%E6%B3%95%E3%80%8B&count=60&cid=3e67c8a9dba916d7c96c422ad8387756_law [最后访问时间:2020.4.02][12] 王赦请求媒体人刘国昭关注李晓明案件,希望利用社会舆论给政府施加压力,并为律师争取能够帮助李晓明免于死刑的时间。
[13] 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参见: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北京:中国法治出版社,2000年,第3页。
[14] 徐亚文:《程序正义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页。
[15] 信念伦理强调目的正当,忽视结果。
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英]彼特·拉斯曼,罗纳德·斯佩尔斯编,阎克文译:《韦伯政治著作选》,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年,第296页。
[16]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37页。
刚刚看完了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果然很棒啊。
而且这部剧实在是意义重大,一个直观表现是豆瓣评分,现在有9万多网友打出了9.5的超高分,刷新了台剧的评分记录。
之前台剧最高分是根据白先勇小说改编的《一把青》,评分9.3。
而台剧历史上影响力最大的《新白娘子传奇》,评分是9.1。
即便放眼整个中国电视史,把大陆和香港都放进去,这个评分也足以进入金字塔尖的第一梯队了。
我查了下,目前超过这个评分的只有三部电视剧:《走向共和》、《大明王朝1566》、87版《红楼梦》。
大陆网友讨论热烈,台湾媒体也把它当做里程碑式作品来讨论。
于是要问,为什么?
为什么这样一部剧能够刷新记录,获得如此之高的口碑?
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直面现实社会问题,而且是同时包含多个议题:从一起无差别杀人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随机杀人”),辐射到死刑存废、媒体操守、网络暴力、法治程序正义、精神健康救助……之前几乎所有的超高分国产剧,都是历史题材,我们只能以史为鉴,从《大明王朝1566》找到现实问题的隐约对应。
现实题材当然也有,比如《蜗居》,名义上是聚焦住房问题,但演着演着重点就走偏到了男女关系上面,还是出轨、小三、包养情妇这类俗套狗血戏码。
《我们与恶的距离》涉及到的社会问题如此之多,而且没有走偏,每个问题都得到了精准又有深度的呈现。
而我觉得最难得的是,没有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没有明确地告诉观众结论,而是让大家自己去思考判断。
导演也说了,“我们没有偏颇任何人”。
那些复杂的问题包括:对一个滥杀无辜的罪犯,是否就应该从重从快地处于死刑?
杀人犯也有人权吗?
假如有,应该到哪儿?
到底要不要继续保留死刑?
如何理解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所做的工作?
这份工作也是“正义”的一部分吗?
极端暴力事件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吗?
杀人犯的心理需不需要被大众理解?
你认不认同“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
杀人犯的家庭,要对他的罪行负责吗?
一个人患有精神疾病,是否一定就要被管制?
如何做到既防止精神病人危害社会,又不损害精神病人自身的权利?
精神病院能不能开在闹市区?
如何帮助精神病人回归社会?
在和精神病人相处的时候,是提高警惕另眼相看,还是平等对待?
媒体如何平衡收视率和社会影响?
大众爱看什么,媒体就要去报道什么吗?
大众知情权和被报道人隐私权之间的边界如何划定?
媒体本身到底需不需要被监督管制?
被谁管?
怎么管?
新闻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有多远?
大众在网上发表言论的边界在哪儿?
言论自由就意味着可以随意发言而不需负责吗?
怎么看待键盘侠以正义之名行暴力之实?
为什么网络舆论总是充满戾气?
网络民意是真正的民意吗?
以上每一个问题,都在短短十集的剧情里有充分的展现和讨论,可见这部剧的能量密度有多大。
这种现实主义的严肃正剧,我们此前只能在美剧英剧日剧韩剧里看到。
很多人对台剧居然有这样的质感而惊讶,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台剧好像只有两种类型:傻白甜爱情剧和苦情乡土剧。
可实际上,《我们与恶的距离》绝非横空出世,之前已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土壤培养期。
台剧几年前就兴起一股社会题材热潮,比如《光阴的故事》讲眷村文化,《麻醉风暴》讲医疗问题,《出境事务所》讲殡葬业,《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讲亲子关系。
只不过这些剧都没有进入大陆观众的视野而已。
《我们与恶的距离》不过是在前述成功作品上的又一次升级换代,几乎达到了国际级的高水准,这才终于让总是习惯性小看台剧的我们关注到。
我看了一些幕后主创的采访,大家都觉得本剧之所以能达到这样一个高度,首先是因为有一个好剧本。
编剧吕莳媛,是台湾现在最有实力的金牌编剧,同妻题材电影《谁先爱上他的》她也是编剧之一。
▲编剧吕莳媛为了写《我们与恶的距离》剧本,她花了两年时间做各种调查,遍访新闻界、法律界、医务界。
因为剧本太好,其他主创也都很认真对待这个项目,不敢有丝毫怠慢。
比如美术组,就专门搭建了一间电视台办公室,所有设备器材都尽量靠近真实的电视台,不忽略每一个细节。
剧情重头戏主要是发生在品味新闻台,演员们就真的按照片中角色建了一个工作群,可以说非常入戏了。
饰演人权律师的吴慷仁,剧里的工作是专门为死刑犯辩护,反对死刑,而吴慷仁自己却是支持死刑的。
这种矛盾让他有些无所适从,就花了大量精力去和法律界人士沟通交流,去了解废除死刑的理由,还有什么叫程序正义。
这才有了全片最有震撼力量的那场戏:得知当事人绕过法律程序被处以死刑后,律师王赦大醉一场,然后向家人哭诉自己捍卫人权的初衷。
据说演这场戏之前吴慷仁真的喝了不少酒。
王赦这个角色在剧中大部分时候都是沉着到压抑的状态,这是他少有的释放时刻。
这段戏值得拎出来单独细品:我们与恶的距离:李晓明被枪决律师情绪崩溃,这段演技炸裂呀_腾讯视频律师王赦还有一场戏我也挺喜欢,就是他在车里告诉妻子自己的身世:原来他从小就是个弃儿,在育幼院长大,后来一度成为小混混,差点酿成杀人大祸,只是因为那天迟到才得以幸免。
短短一场戏,就让之前一直都不近人情的王赦袒露了内心,也让人稍稍理解了他为什么会选择帮杀人犯辩护。
除了主角,配角也都很努力。
饰演杀人犯李晓明的演员王可元,戏份并不多,可他也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比如按导演要求读存在主义哲学,想让自己的精神进入另一维度。
后来因为看得太认真,又被导演叫停,怕他太入戏走火入魔。
除了看书,他还很长时间将自己封闭起来,刻意不和外界联系,就是为了培养反社会的情绪。
另一个戏份更少的杀人犯陈昌,他的扮演者叶子彦也做了很多功课,面对镜头张口就是一串关于精神病患的数据。
整部剧最让人惊喜的表演,还是来自于女主角贾静雯,她演的是品味新闻台高管宋乔安,儿子在电影院被李晓明杀害,从此她就性情大变,用酒精和工作麻醉自己,成为在职场上苛刻对待员工的女魔头,把所有的脆弱和悲情都藏在面具之下。
剧情中有个巧合:杀人犯李晓明的妹妹李大芝恰好是新闻专业毕业生,又恰好来到品味新闻台成为宋乔安下属,宋乔安得知情况后公报私仇,安排员工跟踪拍摄李大芝,导致李大芝家人被曝光,并遭受舆论围攻。
李大芝来到电视台愤怒声讨宋乔安这场戏,是贾静雯的演技高光时刻。
先是冷着脸过来应对李大芝叫板:
嘴硬说自己就是无良媒体,然后再次安排下属过来拍李大芝:
李大芝这时说的一段控诉媒体的台词也让人印象深刻:
宋乔安的反应是怒目而向厉声反问:“那我儿子呢,我儿子有活下去的权利吗?
”边说边掉下一颗泪。
注意贾静雯演这场戏时的表情:面部紧绷,抿起的嘴角微微抽搐,是情绪激烈时努力克制的神态。
这时即便我们也知道公报私仇不对,但对宋乔安还是理解怜惜的。
这只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场戏,其他无数场戏也都是这样,爆发激烈矛盾的双方都不是坏人,都可以被理解,但伤害就那样发生了。
就像洪都拉斯演的配角News哥说的那样:“我们都是好人,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
”
现在可以分析一下“我们与恶的距离”这个剧名。
看剧之前,我们的第一反应可能会觉得,剧名想说的是我们与那些恶性案件之间的距离,我们什么时候可能会被伤害。
但只要进入剧情,很快就会知道,剧名的实际意思是说,我们有多大可能会成为作恶的那个人,我们会不会伤害别人。
剧中大大小小的角色,不光是杀人犯,其他那些看似善良的人物,也都成为过作恶之人。
新闻高管宋乔安,公报私仇,用媒体公器恶意曝光下属隐私,这是恶。
律师王赦,小时候加入帮派差点杀人,这是恶。
王赦的妻子美媚,不理解丈夫的工作,觉得杀人犯和精神病患都不配被保护,遇到精神病人热心帮助第一反应是抗拒,导致刚生的孩子没保住。
这是恶。
李大芝有个师兄,当然也是新闻系毕业,他知道李大芝喜欢他,就利用这份感情靠近李大芝,用卑劣手段获取新闻素材。
这是恶。
李大芝得知师兄骗她后,精神当场崩溃,扬言要杀了师兄。
这也是与恶极度接近的时刻。
还有那无数网友,在网上不问事实真相就一味喊打喊杀,纵容戾气左奔右突,这更是恶。
▲每一集片头都会呈现此类的网友发言我们都不要那么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和罪犯划清界限,觉得他们代表“恶”,而我们自己代表“善”。
不不不,善与恶常常只有一线之隔,或者根本就是混淆不清的。
还是王赦那段台词说得透彻:很多人不知道,他们能够安安稳稳地长大,能够岁月静好,那只是幸运而已。
这并不是为罪恶张目,为坏人洗白,而是一种温柔的同情和理解。
罪犯是该得到惩罚,但如果光有惩罚没有理解,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罪犯。
当然这部剧也不是没有缺点,比如要讲的问题太多,剧情就必须环环相扣,密度太大,巧合太多,就会导致一些人物功能性过强,形象不够丰富立体,其中少数几个演员的演技也有点勉强。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能够有以上所说的那层层立意,那些肉眼可辨的我们可望而不可即的优点,除了给出满分好评,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恶的反义词的什么?
我一度以为是善。
一场“无差别杀害”发生了。
当恶最大化,恶会成为旋风中心,卷走的不止是每一个受害者的生命,还有所有相关者心中的温度与光亮。
那是一种深邃而空洞的黑暗,无论工作中得到再多的褒奖,生活中得到再多的快乐也照不亮的一团黑暗。
于是…有人选择不见天日;有人选择隐姓埋名;有人选择用出轨来逃避;有人选择用工作麻痹自己;有人选择将愤怒转移到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于是…尽责的律师被泼粪; 媒体玩弄着字句挑拨着人心;被害者家庭在风暴中心分崩离析;群众对精神病患者谈之色变避而远之;加害者家属每时每刻活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这是一部整体基调都很灰暗的电视剧,节奏快到我只能用“压抑排山倒海地向我袭来”来形容,七个人物,七个事件相关者,每个人都在这场由“李晓明”卷起的恶之旋风中沉浮。
“无差别杀害”当然可怕。
但更可怕的是这场“无差别杀害”过后的人心。
死亡这件事,从来不会撼动这个世界一分一毫,可是经历死亡,便足矣摧毁一个人的世界。
刘昭国出轨,乔安用工作麻痹自己,看起来他们的生活还在继续,可是,他们都在以自己的方式逃避家庭,逃避失去儿子的伤害。
而这一切,成为了小女儿在这个分崩离析家庭里受到的冷暴力。
王晓明的家人,面对巨浪一样的职责谩骂,只剩下知道无论如何都无法填补黑暗的三颗愧疚的心。
背着“加害者家人”的标签不能向前走了只能选择隐姓埋名,他们究竟是这场恶之风暴的中心还是同样是被这场风暴席卷过的只剩黑暗的心。
王赦放弃高薪工作,选择为加害者辩护。
站在风口浪尖承受着受害者随时袭来的愤恨,而妻子丁美媚看似无声地支持着他的工作,直到一场可能演变成“无差别伤害”的虚惊,让这个“无关人员”开始站在了丈夫的对立面……更可怕的人心是这个社会集体的扭曲。
对职业道德的漠视,我们人类用几千年文明建立的法制与商业社会,却只剩下尽忠职守的律师不停被苛责,而放弃真相挑拨人心的媒体却不断地被追捧。
每个人谈及精神病都只剩下避而远之,面对异端,极端只愿逃避和驱逐,只因为害怕自己承受不了接触可能带来的后果。
恶的反义词的什么?
“善”很好,可是有时候,善太无力。
当“恶”过于强大,强大到看似人性里的“善”都被吞噬干净。
只剩下冰冷,疏离……世界很大,改变世界听起来像中二少年遥不可及的理想。
但人心很小,一个生命,一个标题,一个眼神便足以撼动人心。
一场恶,便会滋生无数恶意。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也会成为恶龙。
我们以为我们曾经是“加害者”“受害者”“旁观者”,甚至是“无关人员”,可是却都在无意识里沦为了这场“恶”的受害者,也沦为了这场恶的“加害者”,甚至,我们就是“恶”本身。
这是一部挑战人性的电视剧。
“恶”竖起了一道道高墙隔绝了每个人。
让每颗心都在黑暗中沉沦,抵抗着黑暗又制造黑暗。
但我也希望,这会是一部传达人性的电视剧。
人和这个世界的许多动物一样,最大的能力,是爱!
恶的反义词是什么?
我希望是:爱!
“为什么是我”“可能是因为你比较勇敢吧”这两句简直泪奔到爆阿 有些事情真的是飞来横祸 没有原因就变成这样 反过来讲 有特殊经历的人真的要比平常人勇敢好多倍“天下没有一对父母愿意花20年培养一个杀人犯”还有这句最经典的 透露出好多心酸与无奈
这篇短文是对上一篇文章的一个简单引申,不是论文,只是一点反思。
刚过去的周末,在家看完了今年很火的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从精神疾病科普的角度来说,私以为这是华语圈至今最好的一部片子,哪怕是此前颇受好评的《人间世》在《与恶》面前也有点相形见绌。
当然,纪实与非纪实很难放在一起比较,但就思考的深度而言,《人间世》中关于精神疾病的那两集还是稍稍弱了一些,很多社会问题只是一笔带过,很多患者背后的故事(也许受限于篇幅)也只是浅尝辄止,让人惋惜。
当然,此前与剧组导演聊天,也知道《人间世》的重点是在于人的情感,并不像《与恶》那样“是要找出事实的真相“,就像片子里的王赦所做的那样。
作为法扶律师,王赦认为:与其通过死刑来平民愤,不如好好研究下罪犯是如何一步步成为罪犯的,从而我们才能从根源上去预防它、避免它,死刑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杀了一个李晓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千千万万个李晓明。
而更佳吊诡的是:片中的无差别杀人犯李晓明是精神病人,这就更增加了案件审理的复杂性。
《与恶》就是从王赦为李晓明辩护开始,在王赦试图揭开李晓明何以成为李晓明的过程中一点点展开,同时加入了加害者的家人、受害者的家人、王赦的家人、媒体工作者、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的家人、精神科医生、社工等等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视角,为我们编织起一个人际关系的大网。
在这个大网里,去反思善与恶的边界,更重要的是去实现善恶问题以及医疗问题的“脉络化“,把问题放到它的前后文里去看,去厘清李晓明及片中另两位精神病人的人生脉络,去辨识他们的精神疾病究竟是在怎样的人生际遇、怎样的社会关系、怎样的家庭氛围中一点点形成的。
正如片中做电视新闻的News哥所说的,《与恶》要的是“同理心“,而不是对善恶问题的“去脉络化“的随意审判,因为当你能够从对方的立场出发去感同身受的时候,就会发现故事从来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便会知道善与恶、好与坏、正义与不义等等二元对立都只是对这个世界的过度简化。
所以,我说:《与恶》是一出很好的社会医学普及片,因为它让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个孤立的、片面的诊断标签,或是一个个简单的、刻板的症状描述,而是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故事。
而在前面那些标签里,在那些描述里,人的属性总是被抽离的,意义与脉络也总是被解构的。
作为医生,我们往往不知道,——也并不关心,——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除了生物学因素之外,有哪些社会的、家庭的、历史的、政治的因素也牵扯其中,因此我们的病理学只是生物病理学,却没有社会病理学的空间。
但是,一名手外伤或者头部外伤的病人可能是在工厂做工,而工厂却没有做好工人的安全保障;一名糖尿病足的病人下肢都快烂掉,血糖始终没有控制好,可能是因为要一人承担家庭所有经济,又要照顾家中瘫痪在床的母亲;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没几个月又住了进来,可能是因为家中仍旧缺乏相应的资源去支持精神病人的长期康复。
在Michael Marmot的《健康鸿沟》一书里,他罗列了太多人群健康状态与社会经济梯度呈正相关的证据。
从前,在美国,肥胖、糖尿病、高血压是富贵病,是富人得的,因为富人大鱼大肉吃得好,而现在,却反了过来,为什么?
因为富人开始天天动感单车、普拉提,天天Omega-3、高纤维,而美国穷人却成了垃圾食品的最大消费族群。
我们也不知道,疾病对于患者及其家庭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把那些无法解释的躯体症状(太多头痛、胸痛、胃痛患者都找不到明确的器质性因素)都揉作一团好不爽快地丢进精神科的垃圾桶里,却不问问他们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无法解释的躯体症状的。
当然,当代医学的去脉络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工业革命后一切都以标准化与规模化为目标的社会的产物。
此前,在读潘毅的《中国女工》的时候,我甚至有种感觉,这分明在讲的不是岭南地区流水线上工作的女工,而是大医院里的医生,只是对于医生来讲,他们所处理的不再是流水线上的商品,而是病房或者门诊病人。
同样与女工相似,在大医院里,不管是谁,哪怕是主任,如果哪天不幸离世,没过几天也会有人顶上来。
人的消亡在这里是不足轻重的,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是无可取代的,今天一过,明天一切又都会回归正常。
其实,各行各业无不如此。
BAT等网络公司无非是所谓的“大厂“,IT从业者无非是“码农“。
而当码农们在反对996的时候,007的医生甚至连反对的时间都没有。
20世纪初的汽车制造业出现了福特生产流水线,大工厂、大机械化生产开始取代原有的小作坊式生产,垄断组织逐渐形成。
而20世纪初的医疗行业则出现了以约翰·霍普金斯医院为代表的大型综合性医院,于是就像刘易斯·托马斯在《最年轻的科学》里所写的那种精打细做的、服务至上的小诊所也就渐渐只是成了他对父辈的回忆。
我好友的爷爷是村里的老中医,我们时常聊起他爷爷的故事。
上山采药,在家里自己研磨炮制,一个村子里的人生了病都来找他。
而现在呢?
甚至连中草药都已规模化种植。
在这样以效率至上的社会里,作为医生,连扒口饭的时间都没有,又谈什么“脉络化“、什么“同理心“、什么“服务至上“这种假大空的东西呢?
当然,职业分工的细化是可以谈到的另一个问题。
就像前两天在朋友圈看到的另一篇文章所吐槽的,国内的医生经常要做杂七杂八的事情,所有事情都得医生来做,那么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就只能先挑重要的做,那么相比病人的那些家庭问题、社会问题,自然对于医生来讲,治病是第一位的。
再回到《与恶》,在《与恶》里有一对夫妻档,很是有爱,两个人都在精神科病房工作,丈夫是精神科医生,妻子是精神卫生社工。
我觉得,这部片子对于内地观众来说大概是了解医务社工这一职业最好的一部片子了。
但大概许多人都对后者的工作很不熟悉,因为在国内比精神科医生更缺的是精神卫生社工。
就像片子里有次这俩人在病房里吵架,妻子说:“你就只知道开药,病人出了院以后的问题你就什么都不管。
“丈夫说:“对,我就是负责开药的,不开药没有健保,医院还怎么运营下去。
至于说那些什么家庭资源、社区回归,是你们社工的事儿。
“所以,社工很多时候就是在处理患者及其家属的许多家庭问题、社会问题,需要去帮助他们寻找出院以后的落脚点,需要为不同家庭匹配相应的康复资源。
所以,如果在我们医院内职业分工够细的话,那么关于医学脉络化的许多问题实际上都可以得到分担。
当然,如果医生不重视这些问题的话,那么医务社工在病房里的存在也会几乎等同于零,但我们至今对于疾病的社会性仍旧缺乏重视。
还是以著名病理学家Virchow那句话作结:“医学是门社会科学,政治从广义上讲无非是医学罢了。
“
了解台湾现况的人都知道,什么是台湾价值观,里面的很多比如里面的废死,为了解死刑犯不停奔波的律师,不顾人质安全,媒体现场直播抓捕。
在为了收视率做低俗新闻,但又想确保信息真实度的新闻责任感之间纠结的品味新闻,其实都是台湾现状。
该电视剧为了体现真实的氛围,请了著名台湾最敢说的节目主持人李晶玉现场模拟精神病鉴定的政论节目。
此剧由几个真实事件改编,质量说实话吊打了很多大陆剧,毕竟大陆剧现在很少有这类实事类的电视剧,还处于一窝蜂拍傻白甜式的肥皂剧的阶段。
但是,虽然电视剧将这些情节展现得非常严肃,然而这并不是事实,真实案件的加害者并没有妹妹,这个故事巧就巧在加了这个角色,显然这个角色是为了烘托废死立场而设定的。
这剧另一重要角色媒体,最臭名昭著的标题党就是从香港传到台湾后发扬光大,对的就是那个就是做彩色鲜艳大版面的🍎报,某种意义上说,台湾新闻氛围是它带坏的。
以至于台湾网络媒体作过一篇报道,台湾媒体评论IQ30的讽刺文。
网络酸民有句最刻薄的话讽刺台湾媒体:“今天不读书,长大做记者。
”(这句话其实应该从大陆天涯台湾板块传过去的)其实不是因为他们真傻,一切都是收视率点击量,这点跟大陆网络媒体,自媒体半斤八两吧。
这使他们很多报道内容没有下限,这使台湾媒体处于一种无厘头式的癫狂状态。
在选举制度下的国家跟地区,自由民主自然的被商业媒体垄断,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思维一般都是从学者论述,到媒体发扬光大,口口声声的喊着反对政府无能不作为,要反体制,其实这些媒体就是体制的一部分。
自由主义的媒体仅仅是将媒体的公权力扩大化。
作为选举制度中的第四权,唯一问题是它们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监督部门。
这就是制度设计的矛盾之处,作为体制中的第四权者,自然是体制内的公权力部门,但没有监督部门,自然滥用权利了,但媒体作为言论自由的捍卫者,如果运用公权力对其约束,这本身就反了体制。
商业媒体收视率是电视台唯一生存的法则,而小小的台湾竟然有上百家媒体拥蜂而上,这么小的市场,为了生存各种没底线的故事都会报道,目的就是吸引眼球。
都说媒体监督政府,关键问题是谁来监督媒体,这就是台湾乱像的起源之一。
这部剧展现了台湾媒体的生存困境,也展现了台湾价值观,比如政客节目上最经常出现的恐龙法官,废死联盟,把精神病院盖在热闹的居民区等等。
另外里面的几个主角的价值观都是绿色政治人物倡导的东西,并不是它们不好,而是这些倡导不切实际,不能解决问题。
导演对台湾环境的写实至少在电视台职业展现上可以说是纪实的。
同样,里面的主要人物角色其实都是非理性的,不是不可信,这是一种现实状态,一种小确幸的傻劲,这个电视剧把它做成了招牌。
比如,律师自大认为自己可以通过了解死刑犯的过去就能杜绝这类屠杀发生,这是社会工程,任何一个团体或者一种职业都不可能单独做到这些。
电视剧中,这个律师上了不只一次政论节目,剧中这个角色有意思的就是在上节目的自信跟现实中自卑心态鲜明对照,体现在剧中见岳父岳母上。
显然这个角色的自卑来源能娶到跟他身份地位不匹配的女人。
他做了大量跟工作职务要求不符的事情,显然有冲撞法律体系冲动,这类冲动的律师,又常上政论节目,那就有着显而易见的从政欲望,这符合台湾从政三大行要求——农业,医生,律师。
不过大陆这边把企图冲撞法律边界的称之为职业讼棍,这类律师在没到社会转型需求的时候,成长空间不大。
这部剧表达的是现实,也表达了价值观盲区的迷茫,整部剧看着挺憋屈,整个人陷入无穷无尽的压抑状态,最痛苦的是,这些问题无法解决,一集延续到下一集。
感觉这是一种集体的无意识压抑。
我个人认为这是一部表达价值观困惑的剧,并通过一起真实案件将这种困惑表达了出来。
这是追求的价值观跟社会现实脱节的困扰,在这种困扰中,社会其实在原地打转甚至后退。
最后,还有个真实荒唐的事情,台湾一号女领导把这部剧当政绩宣传并在Facebook推荐,老实说,这部剧其实隐含着对台湾现状的摇摆姿态,而否定只有两个原因,要本土,却并不本土。
追求价值观,但没有价值。
真的没有人看出来这部剧从里到外都在台独吗???在上海工作的爸爸被说长期在国外工作???对于大陆的称呼不是大陆而是中国???虽然剧情值满分,但是这些细节让我打不出那样的高分。
拍得其实一般,很多人打高分的理由只是因为大陆不能拍这种题材,评论里都在骂国产剧,这种心态其实非常可笑。
特别讨厌“圣母”这个词,看完这部态度暧昧不清的剧,更讨厌了
3.5,并没有看出神作的水准。抛出来的点太多,都是浅尝辄止的分析,不如一个点深挖到底。
剥夺了被害者的生命之后再剥夺被害者的人权,傻逼电视剧
直指社会问题,视角和层次非常丰富。社会的眼光只看到受害者的身亡,犯罪者的死刑,像一种交换,一种“合法”的交易,而没有人关心背后的原因。而这部剧就在思考这件事。故事围绕着受害者与加害者家属构成的圈子,解读两种身份之间的关系,制造矛盾的同时又在反省矛盾;对社会病症的剖析,对新闻媒体的拷问,对犯罪与死刑的解读及重新定义。这个社会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是对犯罪者、青年人为何会遭受精神折磨走向犯罪道路的质问,以及面对犯罪事件,身为旁观者的我们每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戏剧呈现得非常写实,台湾新闻口播的语调口吻,还有各种细节都抓得很好,全员演技在线,节奏控制得也很合理,EP5和EP6是整部剧最震撼人心的部分,结局在妥协,但这种妥协亦是一种谅解,对社会,对罪恶,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人的宽慰与救赎。
终于有一部说国语的剧,不是煽动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偏见,而是剖开每一个个体,你看到的不过是每一个人的不幸。只有一种声音的世界才是恶的最佳培养皿。当我们能接纳他人身上的复杂性时,我们才会明白和接纳自身的脆弱面,看到勇气和恐惧是可以并存的,明白阴暗不会阻止美好。比恐惧更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口音劝退
我们会发现,即使这个故事并没有真正深刻到探寻悲剧诱因的地步,它依然用事无巨细群体的遭遇描写和柔软的情感内核打动着每个观众,以爱的名义呼吁着观众重视人权,呼吁大家关注法制存在的问题,创作者的创作初衷值得大家的赞赏,即使剧集依然存在的些许问题,依然无愧年度最佳华语剧集的称号。
本剧的编剧三观不正,赤裸裸的鼓吹废死!虚构出逆天夸张极端的悲惨遭遇来放大凶手家属的痛苦,博取观众同情以达到洗刷凶手罪行的目的,难道所有的杀人犯只要认错改造就能免死?剧里一口一个公平,那对凶手网开一面对死者公平吗?对死者家属公平吗?对毒贩宽容对死去的缉毒警公平吗?他们遭受的苦难谁来承担?湾湾已经被米国爸爸“政治正确”那一套全面洗脑了,魔怔了!没救了!
前5集+最后一集弃,压抑,压抑到死,我的关注点在恶心的家庭关系之中,真恶心🙃🙃🙃女主的夫妻关系,母女关系,律师的夫妻关系,恶心吐了,比坡道上的家恶心多了,所以我又要说了,坡道上的家真的没啥好看的…浪费时间… 这部剧镜头抖,收音噪音大,滤镜一般,观看感受差 全剧王赦律师最恶心,那么有理想不要结婚啊,自己追求理想穷苦危险去,拖累别人干嘛,有病…读书还读傻了,说什么sb平等(从他口中讲出来挺sb的,不是说平等本身sb),在岳父岳母面前死要面子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有本事,还不是糟粕思想一身,装啥呢。看到最后觉得她老婆其实也活该,又是自己欠的…那我只能说你自己开心就好了…呵呵 王赦律师的观点我也很不认同…好想进去怼
这是快四年前的剧了,但是看的我大受震撼,基本每一集都跟着哭。我们都不是坏人,但是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是我?每一个角色都很丰满,背后的故事线都很完整,很震撼,在一个社会事件的背后是以家为单位无数的人受伤。能拍出这种深度思考法治,社会,人文关怀的剧,比起大陆这些年拍的奇幻烂片,我真的觉得,在人文和创作自由这块,台湾领先太多了。
后面几集相对弱一点,因为学长、凯子这样的人变成了恶人,把矛盾刻意激化了。但整体而言,全剧就像news哥说的,大家都是好人,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因为立场不同,因为一些悲伤的经历,好人之间产生的对立是很虐的。这部剧在主题上可供人思考的维度实在太广,单是受害者家属与施暴者家属的阴影这一块,就已经甩开一般剧一大截了,还有网暴,杀人犯的人权等等,而王律师这条线引出的主题最震撼,那段全剧最高光的酒后独白,说出了司法、媒体与民意的关系,为了平息民意而草草处死罪人,不会让社会变好。王律师或许有点理想主义,但假若连这样的人都没有,社会如何进步呢。只能说现行社会下,网民的素质还配不上理想主义者的坚守,他们注定只能孤身前行,但愿在未来的样子里,这样为死刑犯辩护的律师得到的更多是尊重而不是谩骂
贾静雯职业装扮真美,以及,太理解思聪口中「为什么是我」的那种无力感,感同身受。
这才是现代文明应该拍出来的电视剧
最后两集收得有点儿快,但毕竟一路太虐了,就算寄望于“未来的样子”吧。
探讨民主法治固然是好的,但也不要忘记朴素初衷啊。血债血偿不是盲目正义,是节省成本运维社会的底层逻辑吧。难道真的要耗费大量本可以用于治疗良善的资源去治愈罪犯再关进笼子判定无期嘛?王赦的价值观或许很崇高啦,但是还是应该首先做好一个父亲和丈夫不是嘛?很抱歉对于无差别杀人这种行为我实在是无法共情一点
还剩两集,却已经可以五星。“一个国家的政府,要靠杀人才能抚慰人心”,而我们的政府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事我们却只能学会闭嘴。以后就应该写这样的剧,这才是为什么电影需要存在
9点多的评分有些太高了。主题是好的,就是有些“轻”。
太社会派了太宣教片了我有点不能把它当剧情片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