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尾,爱德华·诺顿看到公共汽车里的黑人孩子,孩子在车窗上写下他的名字“TOM”,从诺顿的角度看是“MOT”,然后诺顿写下了自己的名字“MONTY”,用“MONTY”减去“MOT”,看看你得到了哪两个字母?
导演是斯派克·李,所以这不太可能是巧合http://www.imdb.com/title/tt0307901/board/thread/96008336
“ Monty(爱德华·诺顿 Edward Norton 饰)牵着他的狗在纽约散步,白天,他去了他以前就读的学校拜访了他的老友Jacob(菲利普·塞默·霍夫曼 Philip Seymour Hoffman 饰),Jacob在里面当英语老师,课上他的女学生Mary(安娜·帕奎 因 Anna Paquin 饰)非常活跃。
而Monty和Jacob的另一个好友Frank(巴里·佩珀 Barry Pepper 饰)则在公司忙碌地工作着。
事情的起因是某天的下午,Monty回到家,发现女友Naturalle(罗莎里奥·道森 Rosario Dawson 饰)在家门口等待许久。
两人正在浴缸里调情的时候,警察突然来敲他们的家门。
Monty藏在沙发里的毒品被发现。
因此他被起诉,被判入狱7年。
Monty离进监狱只剩下几个小时的时间了,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女友出卖了他。
Monty去找了他的老爸,两人谈了很多很多,之后他们一群人去到酒吧,却意外地遇到了Jacob的女学生Mary。
24小时过去了,下一个小时开始,Monty就要开始他的监狱生涯...... ©豆瓣”这是豆瓣的影片介绍,我一直期待着那神奇的第“25小时”,但谁知道,影片也就此结束。
影片简介就能交代完的内容,竟然能扯上2个多小时!
里面很多段落,比如交易员和老板斗嘴、和同事争吵、辱骂散工,男主逛校园和老师的谈话,删掉对影片有影响么?
很多段落,比如三人相约去酒吧,从开始等男主到男主去见老大,将近30分钟缩短至5分钟对人物、对情节有影响么?
这影片究竟想表达什么?
我翻了以往影评,最高赞影评竟然是一段台词的复制。
可见这部又普通又冗长的片子乏味到什么程度!
除了强行夸Ed演技好,夸台词牛,实在没地方贴金了!
这就是部烂片!
如果你是爱德华·诺顿的超级粉丝,那么你一定不能错过这部电影,因为这部电影中大部分镜头几乎是诺顿的特写,而诺顿的表演一如既往的精彩,本片几乎靠爱德华·诺顿一人的表演来撑起,看了这部电影后我才觉得诺顿确实无愧于“表演天才”这个称呼,他是整部电影的灵魂,这部电影不管换什么大牌明星来演恐怕都没有人能像诺顿一般像是真正有主人公蒙蒂的灵魂一样在出演这部电影,这电影类型算是一般的剧情片,没有跌转起伏的结构和高潮部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刻画人物的面部表情以及他们的心理活动,就剧情而言显得太过冗长而且拖沓,而我却跟着诺顿的表演一起沉浸在这130分钟里享受着他的表演,就像13分钟一样快。
感觉斯派克李把很多想要表达的东西塞到这部电影里,希望能借用这部电影表达出来,但是可能就是这些东西太多了夹杂在一起而导致每一样的失去了那么点变得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所以让这部电影变得平稳甚至是平淡,不过依靠诺顿的演出和巴里佩珀和菲利普霍夫曼这两个神经质气息的演员,很好地和这部电影平稳的节奏融合。
影片一开始就采用黑色作为基调,包括后面的灯光色调都是暗色系为主,这点衬托了主人公蒙蒂入狱前的24的心情:忧郁、失落。
开始这段对话诺顿和克雷斯在争论这条狗究竟是普通的狗还是pitbull或者是bullpit……这段谈话显得特别幽默,而诺顿的表演也散发出他那种像是天生的表演家的气质,轻车熟路,驾驭着这个角色。
影片讲主人公蒙蒂入狱前的24个小时,之后他就要告别他的死党,女友,父亲开始长达7年的监狱生活,失去7年自由的最后24个小时将变得无比珍贵,他没有表现出太多沮丧,而是坦然面对现实,只是他最后24小时的所作所为将变得大不同,而蒙蒂此时内心肯定是既平静而又复杂的,他贩毒,将辛苦耕耘的人的钱不断纳入自己的钱包压榨他们,将面对自己的惩罚,他表现的心静如水。
他将要入狱失去长达七年的自由,却不知是谁出卖了他而愤慨,甚至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他。
就是这些,这部电影最大看点,是主人公复杂的心理变化。
他想逃避他应有的惩罚而却觉得他有这个责任,无尽地遐想自己在西部远离尘世的简单生活后却笔直地开进了监狱……另外非常值得一提的是主角的两名死党的表演同样非常出彩亦是影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影片尾声的时候三人在公园大打出手,都却又不知为何如此而趴到地上痛哭流涕,这是非常的感人一幕。
看完电影在父亲最后几分钟的无尽想象的画面,和语气的煽动下,刹那间心里有一种难言的澎湃感。
电影还有一个大亮点,就是主人公在厕所把new york city的每一种他讨厌的人,讨厌的事情,甚至每一个类型的建筑都从头到尾狠狠地fuck了一遍。
过瘾不过诺顿那随和的眼神和温柔的声音配着这段还稍微有点押韵台词听也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影片讲述了一个黑帮小头目在入狱前最后时间,一边调查自己被出卖的事情真相,一边与亲友道别的故事。
打动我的是影片披着暴力、糜乱外衣下的温情,这种温情有时表达方式很特别,甚至有点暴力,但却忍不住感动,尤其是最后十分钟关于如果还有第二十五个小时的想象—在一个陌生的小镇,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给孙子孙女们讲那些离奇的黑帮故事—瞬间飙泪。
爱德华诺顿的演技一如既往的精彩,狠毒、张狂、温柔自由切换,完美诠释了一个本性善良的黑帮人物性格的矛盾和形象的多面.
休息这几天,决定了做爱德华•诺顿的影迷。
很多年以前看《搏击俱乐部》,那时候对诺顿没留下太深的印象,对那个电影的好感来源于它对物质社会的反思。
而且那时候总把诺顿跟另一个演员混为一谈,那个演员叫约翰•库萨克。
豆瓣上有个人做诺顿的豆列,取名叫我们的爱人,这个名字太酷了。
唉,很多人决定聚于他的门下,完全不必争风吃醋,反而是有了暗号一般,脸上暗挂浅笑。
这情景想起某次去教堂,门口的教友那笑容,让我不自在,荒谬感何其强烈,世界这么大,仿佛我们握有真理的钥匙,这感觉我不喜欢。
但是诺顿,大概一大票人都心甘情愿捧他为爱人。
我们因为这暗号,而内心踊动,这时节,想起诺顿的眼睛,温柔却神秘。
还是得原谅我的驽钝,很多年我都没能记住他的长相,甚至跟另一个演员混淆着。
要知道诺顿可不是个一般人,他是个纽约人,耶鲁人,总是有自己的想法,连大卫•芬奇都拿他没办法。
而芬奇,刚重看了《搏击俱乐部》,他是个多么酷的导演啊,就是这么酷的人都拿他没辙,拍摄中要听他的,可见诺顿绝不是省油的灯。
我决定归于我们的爱人的名下,大概是看了那部美版赌片,和马特•达蒙合演。
达蒙也是个好演员,但是诺顿一出来,他完全没有了风采,这真是奇怪的事,好像能量场整个被诺顿给吸了去,达蒙在一边,有点白痴,而诺顿,活灵活现,一个神经兮兮的赌徒,不讲信用,却机灵极了,天生的老千,他出神入化,让整个屏幕都活了起来,活泼得就像一只跳蚤,没人敢忽视他的存在。
太酷了。
其实每一个诺顿的角色都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起这个字,而不是别的一个。
他笑起来的时候难以抗拒,那是因为他突然变成了一个甜蜜的孩子,眉毛浓密,眼神柔软,充满了柔情蜜意,这是在不同电影里唯一泄露他的地方。
虽然他总是不停变身,可是一笑之下,就是诺顿,我们的爱人。
他认真起来的时候也很迷人。
《第25街》觉得蛮像他本人,纽约人,衣着很有品位,他的镜头是腿开始,都极有型。
他常穿黑皮衣,黑风衣,灰衬衫,笔挺,绝对的品味之选,他不选牌子,如果我没记错,但是他是一个纽约人,你知道所谓时尚这东西在他们的血液,简洁,低调,智识阶层,中产阶级。
这个电影里他一直很严肃,最有型的时候是对着镜子咒骂这个城市,那些人,他痛骂的时候,撕去了那层壳,虽然他力图作出憎恶,可是奇特的是眼神突然温柔,却奇异地焕发了活力,你发现这个平素不苟言笑的冷漠的纽约人,在咒骂这个城市的时候却难得表现了他的热爱。
我只知道,没有人在憎恶的时候会好看,人们那时候是扭曲的,愤怒在那个时候令他们丑恶,不知道诺顿为什么与之相反。
他擅长打破定律吗。
那么我喜欢他。
总之诺顿最可爱的时候,总是不那么正常的时候。
我们装作很可爱,很正派,想讨人喜欢,怕被人抛弃,可是诺顿呢,让那些非正常的人们焕发了光彩。
《搏击俱乐部》最可爱。
他念台词的声音迷死人。
诺顿很大的魅力来源于他的声音,有时代感,有巫术般的令人迷醉的魔力,感性。
片子的吊诡之处在于,反社会的英雄却要装作不明白这一切,想回归规则。
他装作他是个好人,也许是吧,失眠症令一个人面目全非,之后他装可爱,但是你就是愿意看他装可爱。
一个焦虑的现代人。
他的身体随他调遣,是他的,又不是他的。
看了一些之后这样想。
《搏击俱乐部》里的自己打自己,《大买卖》里面装智障,假若要去演个“雨人”真是轻松。
非常无赖,没有一点羞涩,去做这些变异的动作信手拈来,仿佛早跟他的躯体粘连,于是召之即来。
演员这工作,有时就像幽灵上身。
看了《面纱》,却将一个古板男子的深情演得很好。
我这弱智的女观众总是会为这样的男主角迷倒。
谁跟他传绯闻来着,科特•柯本的遗孀,演弗里达的女演员,都是满个性的。
演《面纱》的时候被人采访是否有火花,他这么说:“找女朋友没问题,我不缺女朋友。
结婚的人不一样,我还没有遇到我的妻子。
”太酷了。
对于诺顿我说不出别的什么,只这一个酷字足以。
曾经向日葵般灿烂的少年,品学兼优,有着无限美好的未来,也许将来是大学教师,也许是华尔街精英,但年少无知的他因为父亲的渊源一步走错后,步步皆错,他成了臭名昭著的毒品贩子。
如今可怜的他就象当时他救起的那只流浪狗,看上去凶猛,实际无害,但他比它更可悲的是奄奄一息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救助——他是多么地渴望被救。
在最后的时间里所有亲情、友情、爱情那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帮助只会让他心里深深埋藏的怯懦和痛苦雪上加霜。
当初在他走错关键那一步时没有任何人不顾一切拉他一把,帮他一下,陪他渡过难关。
他走错了路,却不知道该怪谁,只能宽泛而模糊的憎恨周围一切。
当他满口"FUCK"操遍全世界后,世界并不理会,哪怕他当时骂得很凶很爽很过瘾,结局还是要到监狱里被其它犯人鸡奸。
他真正爱的人是那个曾经品学兼优向日葵般灿烂有着无限美好的少年——甚至整部电影主要配角都是他心理、人格镜像的一部分。
当他初遇到她时,找到了理想中完美的自我。
他小心翼翼的呵护着镜像的她,不让她操劳任何事,给她所有最好的,告诉她自己所有秘密,无条件信任她,即便种种迹象都表明她出卖了他,连警察都亲口对他说是,他虽迟疑,但仍克制着信任她。
人总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他由老爸陪伴着去了监狱,所有美好不过南柯一梦。
但不幸也许还没结束,女学生玛丽或许会是下一只无人拯救的城市流浪狗——现实中无人救助的流浪狗更多。
人有很多理由证明“自身难保”,于是理所当然见死不救,于是自己落泊需要救助时也无人伸手,只有那个内心善良、温柔,甚至怯懦的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不顾一切救了条貌似凶狠生命垂危的流浪狗。
★一些被你错过的好电影之《25th Hour》★—— 如果忘记你是梦前一阵把表演工作坊的《我和我和他和他》带给老同学看,果不其然,两个半小时后又一个五大三粗的老爷们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或许有人要说了,一个大男人因为看了一出戏而悲从中来是不是心灵太脆弱了?
从某种角度来看,这种说法没错。
老同学之所以会和我一样被狠狠地感伤了一回,或许是因为在看到舞台上有些东西时,或多或少联想到了自己的一些切身感受,他人的表演中仿佛带有我们过去日子的斑驳影子。
其实每当我回忆起过去的种种时,总会把曾经存在过的感受用心写下来,叙述得更精确一点,因为我想在将来的某个悠闲时刻翻看自己过去的成长记录会是一件挺有趣的事。
就象今天在自己常去的论坛里翻看自己前些年写的一些帖子和对于一些问题的回复,发觉那时的帖子在字里行间还透露出那么一点纯洁。
我的意思是说,那时的我还没被各种激进或者糜烂的概念搞乱,还相信某些东西,写出的东西还有人味儿。
而这些品质于今天的我来说似乎早已丧失殆尽,原来就在这么不知不觉间最沉重的欲望早已压得我崩塌了,沉没了,就这样牢牢地被钉在了生活底部。
“也许当初你也曾挣扎,也许慢慢地你会学着适应。
但若干年后的某一天,现实会不会猛然间把你击到谷底,感觉就像跟你开了一个荒谬绝伦的玩笑?
你或许会突然发现,你并没有勇气承受昔日的选择带来的结果。
” 我一直认为Edward Norton在片中出演的角色Monty从本性来说是个善良的人,这在影片开头他救助收留那条严重受伤的狗时就能看的出来,但同样要知道的是,那时正是他与同伴一起去毒品交易的路上。
这种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矛盾色彩,或许在一开始就奠定了影片基调,展示出了导演所要表达的内涵——在生活面前,你做不了自己。
随着剧情的发展,才逐渐知道,原来Monty在高中时代拿奖学金上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而且还在曾一度保持着学校篮球队中的某项记录。
照理来说,这样品学兼优的学生应该顺利的考上大学,毕业后当个律师或者医生什么的才对。
但事实上,还没等到高中毕业他就贩毒,而他的这种堕落则是为了保护开小酒馆的父亲不再受地痞的敲诈才开始。
面对着如洪水猛兽般的生活,他的脆弱犹如纸筑堤防上赤手空拳的幼儿,就这样无力又无奈地被巨浪所吞噬。
影片把一个纽约人的生活状态,那点本性原汁原味地呈现了出来,让我不由自主地将这个荧幕形象当成是现实生活中一个真实投影,就象是身边某个关系密切的朋友。
以至于当看到缉毒警察得到线索去主角家中搜查证据时,我的胸口就象是被压了块石头一样喘不过气来,内心中似乎涌出警察最终会一无所获的莫名希望,尽管我的头脑清楚地知道警察捉拿毒贩对于社会来说是一件有益的事。
我知道这是种真实,就象我同样清楚地知道真实一旦赤裸裸,就往往很难令人接受,看着就显得那么的扎眼。
在电影中一段简单的画面反映在生活中或许就成了百感交集莫哀一是,电影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巨大,这其中当然有电影这一表达工具的本身的局限:观众往往对故事结局有圆满的要求,片长限制又使得导演只能屈从于描述主要事态的发展,很多真实顾不上。
所以要理解导演在这部电影中所表达的现实内容,除了通过主人公以外,影片中主角两个朋友也要相当关注。
而他们的身份设定也称得上是两个典型——一个是中学老师Jacob;另一个则是股票经纪人Frank。
中学老师Jacob这个角色在本片中的穿着古板言行严谨,这也包含着社会中传统与保守的一面。
与他的女学生比起来更是反差强烈——年轻女学生追逐时尚,没有怀疑地崇拜明星。
而有意思的是,Jacob在心中常常会出现一些对女学生的幻想与冲动,而且在夜总会的那场戏中,他也真的亲吻了自己的女学生。
从第一反应来说,我想这举动是欲望战胜了理性而造成的。
但真的就如此简单么?
要知道人的思想机器过于复杂,而行动又往往暧昧,哪怕将动机一点点剥离,也未必料得到他为什么会那么反应。
或许导演想通过这个人物来反映当下纽约人一种人文精神的迷茫?
中年教师在灯红酒绿的夜总会中拜倒于年轻女学生,索性依靠最后的理智才未全面崩溃,却也寓示着传统保守与新潮开放间碰撞时前者的防线并不牢固,已经出现了裂缝。
但年轻就代表着未来么?
人文精神的进化个是个直线的过程,期间也可能会有倒退,不出现循序渐进的改良时也可以延续几百年在平庸中延续。
本来越是年轻的人越是容易迷茫,但当下的纽约人中本应该有坚定理念的中年人在不断发生变化的生活面前,也和众多年轻人一样开始变得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自己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股票经纪人Frank这个角色对事情的判断准确行事潇洒,到是很符合都市精英的形象,但是干炼和帅气的外表掩饰不了他内心与Jacob一样的孤独。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夜总会中他在与Jacob交谈时,流露出对Monty女友Naturelle的偏见态度。
他或许是在嫉妒,嫉妒一个街头的毒贩有人爱而自己这样一个外人眼中的青年才俊却仍然没有找到一个能相伴终生的人。
Frank与Jacob都是孤独的,他们本质相同,只是表现方式演绎方向相反而已。
而黎明时分,三个男人在河边混乱的争吵厮打这场戏,是不是可以这样地被抽象表达:经济(Frank)把个人生活(Monty)狠狠殴打了一顿,面目全非,人文精神(Jacob)夹杂在两者之间无所适从?
老实说这并不是一部如《阿甘正传》那样人见人爱的影片,没有庞大的背景、巨大的投资、各种声光特效,但确实是我所喜欢的,因为看这部电影大概了解另一个国家,在另一种文化环境中生活的人们在经历了一场大悲剧后几个普通人的生活原生态,细细回味起来也能从中感受到影片所反应的大环境——面对各种困难后,个人究竟该给自己如何定位。
这令我想到了《我和我和他和他》,虽然故事内容不同,环境不同,但同样是一个关于面对生活中种种压力之时,关于人的故事。
更重要的是,影片最后Monty去监狱的路上,父亲娓娓道来的生活,配合上轻柔的画面,给人以安宁的一种感觉。
尽管生活如此糟糕,但只要还有希望,那总是好的。
就象《我和我和他和他》的片尾曲:如果忘记你是梦。
在此以前仿佛分别好几个春天想不出来没有你的日子还能有爱你是夜里那道最美丽的光在离我很远的岸上照向我独自等待眼前雨雾散你是夜里那道最温暖的光永远停留在我年轻的心上想念你是苦等待你是苦渴望你是苦寻找你还是苦可我宁愿如此的清醒承受如果忘记你是梦
是的,我觉得Edward Norton那种暴戾颓废,怨天尤人的无名愤怒,倒是象在重复Fight Club的主题。
没看懂编剧为什么要介绍主角的两个发小。
那个Phil Hoffman其实有个平庸的面孔,但因为演The Talented Mr. Ripley演得实在传神,搞得我看到他的其他角色,都觉得面目可憎,猥琐阴险。
那个Mr. Ripley明明是个小坏蛋杀人的故事,却能让观众能与小坏蛋同仇敌忾,人家的心理描写真是入骨啊!
在这片子里,Hoffman演作纯洁中年教师,但他的眼睛太小太狡捷,让俺压根没看懂这个角色的存在意义。
俺土人。
至于Pepper演的Wall Street Trader,突然和这个男淫有了很大的共鸣。
从他一开始赌博失业率(这个俺懂,好说好说),到他认为男主角Monty已经彻底完蛋了(这个俺也明白,好说好说),到他的心理被Monty看透,反倒被Monty利用,把负罪感强加给他,俺终于明白,Monty同志虽然时运不济,但在对Frank的心理战上,是大获全胜鸟...这种“你的小脑瓜我清楚”的胜利感,在成王败寇的中国文化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
你知道就知道好了,俺们脸皮够厚,怎样?
我要是Frank,痛揍他一顿,当今天的热身运动好了。
最后,Monty的老爸向他描述一个远离一切的流浪日子。
人过了一定年纪,就没了出逃或者流浪的勇气了。
我猜最后Monty是彻底的精疲力尽了。
如果一天里真的有第25个小时,那么这多出来的一个小时所为何用?
是深入内心的反思,还是痛定思痛的赎罪,是抛开现实的幻想,还是充满希望的期待?
影片开始时,Edward Norton饰演的主人公开着豪华轿车游曳在纽约的夜色中,一时兴起地救了一只在街边奄奄一息却依然能朝着靠近的陌生人嚎叫的狗,因为他感觉出了它求生的欲望。
而影片结束时,坐在父亲老式吉普里的伤痕累累的他却只能无力的斜靠在座位上。
他又何尝不想被拯救,从而赎回一份本应是平淡的生活。
如果你人生中的一个选择,让你必须面对7年的牢狱生涯,且一切都已无可挽回。
那么,在你失去自由的最后一个24小时里,你会做些什么?
在那亦真亦幻的第25个小时里,你又会做些什么?
Edward Norton饰演一个生活在纽约的毒贩,因为东窗事发而要入狱7年。
本片要讲的就是他失去自由前的最后一天里发生的故事。
清晨,哈德逊河边,镜头由远及近缓缓地切入河边长椅上我们的主人公和那只黑白斑点狗。
一天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一人一狗走过破旧衰败的街道,回到他曾经就读的中学,却得知自己在校队的篮球助攻记录已经作古,而那可能是他生命中唯一引以为豪的一点辉煌。
还是一人一狗穿过华丽整洁的街道,回到家。
门前的石阶上坐着苦苦等待的女友,那个多年以前坐在公园里的秋千上,让他一见钟情的女孩。
事发前的甜蜜温情因为对女友告密的怀疑而化成今日的疏远冷漠,即便在搭档面前依然固执地为自己曾经的最爱辩解。
他去和经营小餐馆的父亲吃最后一顿晚餐。
二人的对话中透露了他的家庭背景和当初干起毒品生意的被迫无奈。
本应被安慰的他故作坚强地安慰着不断自责的父亲,而洗手间里,崩溃的他却是那样的不堪重负。
晚上和儿时的两个朋友在夜总会狂欢,享受这让他得到富贵同时让他失去自由的那份特权,却终于发现告密的人竟然是自己一直的搭档。
再次回到家中,把狗托付给朋友,将心中的愧疚倾诉给女友,然后去了却最后一桩心事。
又是清晨,又是河边,三人一狗的背影在镜头中由近而远。
因为担心着未来铁栏内暗无天日的生活,他恳求继而激怒自己儿时的挚友在入狱前把自己揍得鼻青脸肿以破相。
拱桥下一场打斗后,他在朋友撕心裂肺的哀号中踉跄的离去。
生活经常和人们开着这样那样的玩笑。
很多时候,我们迫于现实,不得不作出一些不情愿的选择。
也许当初你也曾挣扎,也许慢慢地你学会适应。
但若干年后的一天,现实会不会猛然间让你坠到谷底,感觉就像跟你开了一个荒谬绝伦的玩笑。
你突然发现,你并没有勇气承受昔日的选择带来的结果。
于是你绝望,无助,你丧失了所有对你无比熟悉一切的耐心和希望,就像Edward Norton在洗手间里对着镜子那段经典的内心独白。
绝望的他fuck了他生活中的每一个人,fuck了整个城市的一切。
可是到最后,他发现其实是自己抛弃了自己。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那句话,“生活是铺天盖地的欲望,而我们是赤手空拳的孩子”。
太多的诱惑无时无刻不在勾引着我们走向那虚幻的峰顶,走向那坠落的一刻。
我们需要多少克制,多少责任,才能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在社会编制的法则里全身而退。
可能更多时候,是像jacob在夜总会的洗手间里吻完自己的学生后那样落荒而逃。
影片接近结尾时,Edward Norton坐在父亲的车上向监狱驶去,最后一次打量这个熟悉无比的街道,突然觉得自己曾诅咒过的每个人都是那么的亲切和蔼。
看着他和旁边公车上的小孩互相在车窗上划出自己的名字,一丝温暖霎时流过我的心田。
而结尾处父亲娓娓道来的生活,那个属于第25个小时的生活,都是浸在暖暖的色调里,和贯穿全片的冷色调形成鲜明的对比。
那是一种多么平凡却又美好的生活,一种曾经唾手可得却和自己擦肩而过的生活。
有那么一刻,我真的愿意相信这就是结局,但镜头一转,那张伤痕累累的脸将我们拉回残酷的现实。
这种一天一地的巨大反差凸现了那份悔恨,一切就差那么一点就成为可能。
也许,我们要记得的只是:在那第25个小时里,面对生命中的那许多个路口,选择自己能够承受的转弯,然后勇敢地向前。
曾经想象过自己是一个为死刑犯做最后晚餐的厨师,精心准备每一次的晚饭,在菜肴里混进我的血肉,灵魂便能依附上那邪恶的身躯,然后和那将要死去的人在地狱里得到救赎。
当然,这是小文艺的想法,切实想想其实挺有趣,人之将死,对每样事情都会有活着的人没法体会到的想法,吸收这些故事,会是多么有趣的一件事。
又或者,像BBC某纪录片一样,研究为什么眼前痛哭或丧笑着的人可以如此丧心病狂。
传说将死的人,一生的画面就会闪回在眼前,一个人,将要去往一个极其痛苦的地方,无论肉体上精神上,无疑是极大的折磨。
而等待这一天到来之前的时光,才最最煎熬最最愁煞人心。
时间从来都是一种痛苦。
从软肋处插进去,把内里的血肉搞得支离破碎。
当你在受刑,时间就是侩子手。
凌迟处死。
第25小时,讲的就是等待去往痛苦的一个小故事。
个人觉得这是诺顿最好最好的一部作品,即使是大张种族旗鼓的《美国X档案》里诱人的肌肉,即使是《一级恐惧》里惊异懦弱的小眼神,即使是你不能提及的那个俱乐部,我都嫌他四角裤里的两条腿太过瘦弱;《第25小时》,一个牵着狗的纤长的身影,足以秒杀一切一切。
这身影里的孤独和寂寞,是无比巨大的,像我们宿醉后想不清昨夜发生的事一样,自己极度渺小,空间极其巨大,讽刺的是世界依旧货如轮转,没人把你自以为痛苦的事当回事,这多么可悲,又多么可怜。
诺顿饰演的Monty,把自身等待入狱的痛苦深埋,但导演又把这种刺心的感觉一点一点挖出来。
故事很简单,哥儿们要入狱了,像要结婚了一样,没有人知道这人将来是儿孙满堂还是死于非命,于是活在当下,来个今宵有酒今宵醉。
我们都知道,尤其文艺大叔大妈,最喜欢唠叨什么最孤独的就是一群人在狂欢我在里面提不起劲云云,那感觉确实可怕,自己像变回了一个婴儿,不熟悉,想离开,可是你身边的亲戚太投入去捏你的脸蛋,你只能红着脸忍受着,怕别人不高兴。
Monty确实是一个男人,你想想入监狱去,龙虎豹鱼虾蟹,天天打你几拳鸡奸个几次,不疯掉才怪不自杀才怪。
每个人都知道弯腰捡肥皂就会被逼疯的事情,包括Monty,他把情绪收掉,狠狠地收掉,把自己埋葬在一个冷硬的外表里。
对于最著名的Monty对着镜子自言自语的一段,刚开始时觉得突兀,思疑导演的意图,这是人生自省?
还是鞭挞社会?
很长,很长,后来懒惰地想,这是每个人在痛苦挣扎时必经的心路历程。
Monty骂了很多人,从的士司机到小孩子到自己的女友到最亲密的朋友,每个人在他眼里像忽然间变了狗屎,不值一文地在他的人生饰演着过路客。
我很能体会,像我这种扮艺术家的烂货,从不把人放在眼里,而心理不平衡的日子,连身边最亲最亲的朋友,我也想他们死,真心,真心想他们死。
你不能怪我,也不能怪Monty,必须的,痛苦的日子,必须有仇恨每天和你握手做朋友,你才不会发疯;所以你真心想他们死的朋友,才是你最黑暗的日子里的光。
Monty有四个亲密的人,他爸,他女友大口Dawson,嚣张Copper和屌丝Hoffman。
你有这样几个朋友,你让人爆菊到死都必须挺住,为了出来的一天,为了爱你的人,为了和他们在一起。
导演把这几个人的地位恰如其分地插在了影片里,真实,不煽情;朋友都喜欢在背后讨论,都喜欢暗暗地担心你但又在你面前装轻松,明知道是错的,又不顾一切地去帮你;你的帅脸是你进监狱后一个害死你的障碍,所以我把它打扁;犹豫了,退缩了,都龟孙子,都娘们。
人生得知己如此,死而无憾了。
人,无论你多痛苦,都要选择,都要对自己负责任。
狗血的意念,在片子里却毫无老旧的形式。
我走了,我逃走,躲起来,新的身份,新的人生,等待自己的是自由,是快乐;or,面对,被大水喉冲了一身,每天在十几平方的房子里拿一个橙子送饭。
片子的最后,导演留下了似是而非,未来,我们不知道,片子要讲述的等待过程已经结束;未知的,无论是Monty,还是我们,都很飘渺。
希望,实在很虚无很虚无的一个狗东西。
放的什么东西啊这是 一点主题也没有
精明的诺顿演的“白痴”。
这个高分又一次证明了豆瓣上一群装逼侠反正我看着看着睡着了
前面一大段FUCK过于经典。结尾总算来了点阳光
毕竟,我不是美国人。。。为什么有“一线曙光”这样的译名?
"You live your life the way it should have been"
某feel 磨磨叽叽的 道尔是主演吧
影片无趣,想象和臆想段落可看。主角家里挂着越狱片海报,自己最后也进了监狱。
我是在补课吗,汗,不过这部片子有种奇怪的美感,Fuck那段经典到家了,最后10分钟搞的我差点飙泪
电影还能这样拍!虽给三星,但质量好于此
废话多的以为是昆汀的电影,一个关监狱前一天都能拍这么长,可惜最后脑洞太美好,又回到现实很悲伤。
here I am telling you, just as I have always been, cherish freedom and cherish your life, for the span of human life is so short
牛逼至死的黑帮童话,牛逼至死的三位主演。最爱Barry Pepper的人物设定。
看不懂 可以给差评吗
为什么,我看不懂啊。。。。
爱德华诺顿的黑色风衣帅的掉渣
结尾让人回味。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活,失去了就回不来
看了1/3,在镜子面前那段还行,其他的看不下去
还以为是复仇啊,悬疑啊什么的电影,没想到是这样吗一部温水煮青蛙的电影,被高分骗了。。。。。情节简单而过于拖沓。。。废话太多了。。。。
影片观点很尖锐 情节也趋向极端 却也相应的非常深刻 在人生转折点的心态和态度发人深省 特别是Edward Norton的那一段RAP 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