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廉价的惊奇和刻意强调的悬疑,PTA用漫不经心的节奏还原了60年代末的南加州风情。
结果就是让喜欢这种风格的人在观影结束后不断回想影片的画面并且思考外延的东西。
而不适应这种风格的人会直接给低分,评价必然两极化。
影片将内在张力和浸染感隐藏在慵懒的叙事中。
因此真正能认识到这是一部了不起的影片,并不是发生在观影过程中,甚至不是在观影结束后,而是在过了好多天以后再回想之时才发出惊叹。
这一切不得不归功于品钦的原著的完美以及PTA大师级的编剧、导演功力。
---下面涉及剧透-影片以并不显得职业的私家侦探Doc为引,牵出5条线:一:Shasta和Doc;二:爱吃香蕉冰淇淋,被老婆欺负、业余演电视剧的警探Bigfoot;三:Coy和他的妻子;四:富翁;五:Golden Fang;大量的人物,涵盖了几乎全部的众生相。
节奏上,影片一直不紧不慢地推进着,而镜头上也没有去使用PTA擅长的复杂长境头,几乎没有用特写来左右观众的注意力,一切都是漫不经心的。
PTA对原著最大的改编就是加入了Doc看着Bigfoot生吞大麻流泪的场面,将高潮放到最后,不得不让人联想起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尼的一系列影片。
就在这从头到尾的漫不经心中,一切的伤感、失落才显得并不矫情,却像某种滋味慢慢的化开而难以散去。
通过显灵板去买Drug的那段实在太美好太浪漫了,配着Neil Young清新的《Journey Through the Past》浪漫到感伤。
最后,曾经的70年代,以及所有的一切,都像Shasta和Doc重复的那句话:“This don't mean we are back together”,回不去了。
另,貌似看到国外有媒体评论说这部剧很有雷蒙德钱德勒的风格,我完全无法赞同,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侦探比Doc要专业很多,并且明显有着东海岸的特质,这部《性本恶》就是品钦小说的完美呈现。
这是最字面、最好的那种文学改编电影。
不过,这种改编的前提是原著并非一流作品;通灵版那一段在小说里绝不会让人看哭,不是吗?
类似有趣的是,原作似乎比电影还要“电影化”(而且更普通地“自然”,更少惊奇:多么好玩,这既是出于低俗小说、又同时也是出于某种高贵文学写作的气质);但神秘之处在于,恰恰是这里相比之下的“空虚之处”——PTA所做的减法,包括他删去的那一整条赌场故事线(那在原作中是一个巨大的buildup)——使电影带有了某种真实的灵魂,呼吸的余地,让像第一个场景(片名字幕出现之前)Doc送Shasta走上街道的瞬间中那样在我们耳边涌动的世界声音得以穿过的空间。
我多么希望能看到更多这样的改编电影。
另外,讲讲配乐。
绿木似乎把他与PTA合作的项目都构想得很宏大,构想成某种整体性严肃音乐作品,时代性的流行歌曲、氛围性电子乐和管弦乐这样充满对比活力的不同素材无缝流动、互相精致地连接,形成基本上贯穿全片的配乐之轻纱,与电影有机地融合为一体;他摆出如此用心的姿态,俨然Erich Korngold再世!
(我需要解释一下,这么说并没有暗示我觉得Korngold写得好。
)巧合的是,在这部电影中,绿木决定使用四五十年代古典好莱坞式风格谱写音轨中的管弦乐部分(但注意与古典好莱坞不同,在这里管弦乐基本上用来填充了片中(其它种类音乐没有覆盖到的)所有时长);一种怀旧的心理语言,我们听到在流行音乐剧之外的音乐语境中早已过时却顺着好莱坞配乐家的谱系延续到上世纪中叶的leitmotif结构和浪漫主义的独奏小提琴抒情乐句(参考:1946年Miklos Rosza配乐的《绣巾蒙面盗》;现在还有几个配乐家能够做到他的水平?
),等等。
无论如何,长话短说,我觉得绿木很难做到写出不带有臭味的管弦乐;最失败的地方可能是一小时50分钟左右,Doc和归来的Shasta在沙发上的部分,音乐可笑至极(后面进入沙滩回忆时取得了某种轻盈,略微好了许多)——多亏了天才般的皮沙发咯吱响声,这个关键场景的效果才被勉强挽救回来。
不过,这部电影里运用现成音乐和电音的段落几乎都非常好,包括也许其实有点过度精细刻意或者莫名其妙的卡点(Doc和检察官走进大楼里,音乐放到“It's too late”;结尾送Coy回家,Hope打开门那一刻进入的口琴),也都有一种神奇的感染力——就像开头不久片名字幕之后那一个长镜头的配乐在旁白出现时“古意/笨拙”地突然拉低音量那样,这是一种低俗,但它带有无限的美好,哦我多么喜欢!
林奇一定懂得这一点(《内陆帝国》)。
B+
我个人并不是文科专业,更不是什么哲神史爱好者,对于一个想保持清醒的人来说,看品欣的小说是通过看比我们思想丰富人的想法,然后考虑后丰富自己想法的一种方式,对于我来说,感觉作者只是通过他高超的写作手法,引人入胜的故事,来告诉我们,大部分人们都是活在梦中,一直不肯醒来,也不愿意醒来,无论你是有何种欲求,你只要按照自己的本能去做,就是符合人性的,并且大家都是这样做的,而你看到大部分秩序,只是许多人按照自己白天做梦时的想法去做的,相互妥协后达成和谐统一,并且有意思的是,小说中,虽然女性角色在大部分情况都描写成花瓶,但是在促成故事剧情发展上,十分关键,地产商米奇的妻子和情人,被怀疑绑架成嫌疑人,多克的前女友又是真情想帮米奇才找来多克,而多克的情人地区检察官助理也是因为真心要证明自己的心意,找到封存到2000年的档案,甚至在结尾,多克让小孩查到被自己送到天国的打手的受虐新娘所在的医院,并开车计划去看她,是要来告诉我们,决解活在梦里人们的问题,同样用到烫手的爱情,就可以了,就像真正好莱坞电影那样,没什么是爱一个人不是决解的,如果有,那就是2个。
因为掺杂着部分吸毒所致的虚构情节,还有较为复杂的人物关系及大段的旁白对话,观影时除了要理清人物还要弄清故事再要体会导演意图及剧本涵义就比较辛苦。
该片用一条错综复杂的故事线带出了各个阶层各式的人物表演,看似荒诞却不失严肃,影射了众多社会的丑恶和人性的复杂及贪婪,是需要而且值得再看的影片。
随便挑出一场戏倒是弥漫着复杂悲喜情绪,但持续一段时间就会如同陷落于繁忙生活中般对这部电影感到无聊空洞。
也许那个年代和地方都离我太远太陌生,电影的印象只停留在除了还算不错的配乐和调侃味实足的旁白。
《性本恶》不好看,或者说看着难受,但值得看很多遍——因为表面平淡无味的社会画卷下,是生存压力与精神空虚所给予的我们穿越任何时空都会存在的晕眩,这种类似初次接触毒品后的感受让部分人厌恶,也让部分人迅速清醒。
从影片呈现的视觉角度,它还原了属于上世纪60年代的嬉皮士风格;从中心思想的传承角度,它也恰如其分地展现了对社会阴暗面的审视与态度。
只是如此破碎的剪辑与众多线索的交叉发展会让第一次观看的朋友们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故事的发展过程上,而不能时刻捕捉到对白中的潜台词与原著作者及导演的情绪流露。
庞大的人物群像及慢节奏的铺陈叙述,让你在不停地观察中又失去刚刚存入的记忆,等整幅画卷观察完毕,你还是很难找全所有角度去把握它的整体感。
就像我们所认识的社会,即便身在山外也看不全全景,何况我们身处其中······没看过小说原著,对美国社会也从不敢妄加评论。
但无论何种社会形态,政治面具及斗争在一个经济与文化不平衡的社会状态下必定是存在的。
嬉皮士、瘾君子、性工作者、卧底、警察、打手、政客、地下财团······没有一个职业的面具下拥有善良的本真,即便是私家侦探、警察、卧底都能为可怜的同命人着想,这可怜的一点点善良也不足以让他们与时代对抗,在腐烂不堪的社会里,任何职业的外衣也都是丑陋的,即便四检察官、医生、律师,在这里没有能够茁壮成长的生物。
这算是我写的比较短的影评了吧,真没必要写那么多,抽大麻后的快感跟掌控权力的快感都是力比多满足的本质。
Inherent Vice,我更愿意理解成性是不完美的,如同这个世界;性不全恶,因为还有对爱的妥协,如同影片结尾。
非常文艺,以至于我不知道这两个半小时在看什么,电影的节奏和三秒真男人一样,想搞点大动静就搞个三秒,之后再憋…对于喜欢美国七十年代那种纷乱氛围的人应该是一份享受,的确,影片对于七十年代有一种独特的描写手法,让人莫名神往。
在杰昆的演技下,使毒品显得非常动人。
不过相比《堕落街传奇》,这一部电影恐怕需要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看着才更有感触,总之,不要违法犯罪,没啥好果子吃。
看了一遍,剧情并没完全看懂,只是了解个大概。
即便如此,当静静的躺在床上时候,却有些回味,也就想说说。
一开始,我并没感觉这片有什么出彩。
直到影片最后一刻,中年警察歇斯底里地吞食大麻的情景才给我强烈的情感冲击。
这个警察崩溃了?
还是释怀了?
(长期的)压抑——释怀——(无尽的)压抑——崩溃、疯狂这才是他的情感变化!
一个有情有义的嬉皮(屌丝)侦探为了寻找失踪的前女友不经意的卷入了迷雾重重的一连串事件。
跟着男主角的视野,我们观察着生活在这个社会各阶层的芸芸众生,也一步步的揭开了这个社会的隐藏的种种丑恶……最后,当主角发现他真正的敌人那个衣冠楚楚的上流精英(律师)和他背后的巨大势力,他妥协了。
他妥协了,也只能妥协。
他残存的正义感,他的执着已经让他失去了爱人,得到真相又如何?
或许挣扎到最后,他连自己也会失去。
“正义得到伸张了?
”“千真万确。
”——伸张个PI啊,伸张了你还在那里苦逼地抽大麻?
(堕入更深的深渊,只能继续沉迷。
)抽大麻是犯罪知道不?
看把警察招来了吧。
这个警察你认识吧,就是经常对你暴力执法那个。
可你现在也知道他为啥暴力执法了吧——他也苦啊。
搭档被杀无处申冤、被人歧视无力反抗还妻管严的压抑得释放啊,所以就经常揍你泻火。
谁让你比他弱呢!
当然,你也算一定程度上为他报了仇,所以这次他不是来虐你的。
你们一样苦逼,也就开始惺惺相惜了。
可你们的仇真正报了吗?
没有!
你们的冤,有人偿吗?
也没有!
生活依然暗淡无光,前途仍是无尽的黑暗。
想想可怕的现实,真是没有不崩溃的理由——但愿好基友,一辈子。
一个人的革命能走多远?
幸亏还有未来。
Where the american fate,mercifully, failed to transpire…——《 Inherent Vice》PS:片名(小说)被翻译成“性本恶”,我认为翻译的不妥。
如原片(著)名字,这不是一个探讨人性的作品。
还有人说这是黑色幽默片,有笑点。
我特么就一直压抑着看完了,没有笑。
现在想想都是泪。
看完这部电影,才能体会保罗托马斯安德森的才华。
嬉皮文化来源于底层,吸毒滥jiao杀戮,看似无恶不作但其实内心单纯善良执着。
嬉皮士通过伤害自己的方式反抗这个丑恶的世界,但他们不会伤害他人,他们会爱。
而那些衣冠楚楚的上流社会人士,却因为金钱和地位满口谎言无恶不作,他们出卖了灵魂换取财富,自然不懂什么是爱。
完美的电影,剧本、摄影、剪辑、音乐和演员Joaquin Phoenix都无可挑剔。
第一次看这片子是去年的5月份,周末影院放了三部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木兰花》、《血色将至》和《性本恶》。
最喜欢的就是这部《性本恶》。
片子里嬉皮士们喷云吐雾,故事云山雾罩,看得也是云里雾里,甚至飘飘欲仙了。
一群人看完之后激动不已,一边为本片在“奥斯卡最佳改编”中不敌《模仿游戏》扼腕叹息,大骂奥斯卡评委的偏袒或有失公允,另一边明明才是5月初,却纷纷扬言本片铁定出现在自己的年度十佳之中。
也有尚不知《性本恶》的摄人心魄和它扑朔迷离的故事难分难解的人,如我,想去托马斯·品钦的原著中一探究竟。
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翻开后却发现书页中夹藏着为数不少的白色粉末。
这难不成是哪个品味不错的毒贩子,选取这样一本别有意义却又少有人拜读的小说,用作交易的工具?
不敢继续再想,把白色粉末悉数扫回夹页中,赶忙还了书。
直到上个月,才终于再将书借来,一口气读完。
出乎意料的是,原著中的种种谜团竟都在最后获得了解决;遗憾的是,在前因后果都已了然之后,再回来看电影,却已失去了那种雾里看花的“迷幻”魅力。
好在,这样一部改编电影还是足够优秀,许多地方恰到好处地传递出原著的神韵,甚至更利于表达,实在回味无穷。
首先便是演员的选择。
处于核心位置的是扮演男主角嬉皮侦探多克的杰昆·菲尼克斯。
他散乱的卷发,蓄起的鬓须,黑黑的脚底板,都和多克放荡不羁的嬉皮士形象极为吻合。
在开头,菲尼克斯扮演的多克躺在暗红色沙发上,灯光和被照亮的卷发头顶闪耀着金黄,而他的脸庞则沉浸在蓝色的阴影之中。
三种比例协调的颜色烘托下的一张若有所思的脸庞,相信所有《性本恶》的读者看到这幅情景都会坚信,这就是多克。
这种形象的“相似”更是遍布细节:一双深邃绿色眼镜经常思索着、思索着就慢慢变得湿润起来,正是那个外表大大落落却爱矫情的多克;而一些小动作,如挠挠鬓须,皱皱眉头,或是抠抠黑黢黢的脚底板,都使得在观众眼中,演员和角色早已融为一体了。
其他出色的选角如扮演比格福特的乔什·布洛林,扮演科伊的欧文·威尔逊,或是扮演莎斯塔的凯瑟琳·沃特斯顿。
无论是莎斯塔开头时的一身“平原地区”打扮,或是突然归来时的T恤加比基尼,都是极为神似的还原。
小说改编电影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对独白和心理描写的处理,而本片则将旁白的任务交给了女配角索梯雷格。
她是多克的前助手,又有点类似于多克的精神导师,精通通灵占星。
这样一种熟悉多克现实和精神生活的身份,使得旁白自然而附加了些许情感。
但心理描写的处理则复杂得多。
原著中许多心理描写扮演着分析和表达情感的重要作用,而电影在这方面最精彩的变化要数结尾为比格福特的“加戏”。
表面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比格福特,也是时代的“受害者”。
警察比格福特,通过强硬的工作手段如愿“逃出”南部湾区,来到洛杉矶警局工作,却成为了工作中被孤立的对象。
他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生活却没有起色,只有束缚和争吵。
他唯一的知己是前任搭档,却因为成了警局头头的眼中钉而被除掉。
最后,他生活中仅有的一点亮光便只剩下了通过出演一些广告和电视剧客串来幻想自己的演艺事业,或者和嬉皮小子多克插科打诨。
因此也有人说,比格福特是羡慕多克的。
这些情绪中的大部分在原著中是以多克的心理描写来揣测,而在电影中导演却以另一种极为精彩的方法来达到同样的目的。
在电影中临近结尾处,比格福特用大脚一下踹掉多克的家门,坐到多克对面,将盘中剩下的所有大麻叶子倒进嘴里大口咀嚼。
对面的多克早已忍不住眼泪。
虽然没有对比格福特的遭遇做出任何正面地分析挖掘,却是一次情感上的爆发,更加直观地表达他的愤怒,令观众进行前因的补全。
将400余页的故事精简到电影的两个多小时,无疑是一个巨大难题。
这里就体现出了导演兼编剧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对于故事结构的理解。
《性本恶》结构上戏仿钱德勒的马洛系列等侦探小说,通过环环相扣的线索来推动剧情。
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只需将线索拆掉几环,然后将往前平移,如此便完成了精简,而故事仍然浑然一体。
但是仍然有些删减令人心生遗憾,如品钦在书中百科全书式得盘点摇滚乐和冲浪术,或是多克吸过大麻后出现的光怪陆离的幻想。
尤其是多克在吃过迷幻药后所见的沉默大陆——这是一个关乎故事核心思想的寓言。
另外,故事的发生时间是在曼森谋杀案发生后不久,在原著中关于此事件的分析或调侃随处可见。
尽管有几处在电影中也予以了保留,但是此事件对整个故事提供了何种背景却不见踪影。
实际上,原著中立体得表现出此事件给洛杉矶地区人们带来的恐慌——人们即便在自己家里都已变得不再安全。
而嬉皮士们也受此影响变成了需要提防的对象。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写给美国六七十年代“嬉皮时代”的一曲挽歌。
嬉皮士们不仅是生理上对大麻、对性渴望,更是心理上的追求:他们通过这种途径来反抗贪婪无度的商业社会的腐朽,来对抗资本主义的虚无。
他们所对抗的,正是具现化后的“金獠牙”公司,以“金獠牙”号帆船为符号。
原来备受恩宠的“受护”号,摇身一变成为了象征贪婪和罪恶的“金獠牙”。
“金獠牙”敛金的手段便是着眼这群嬉皮瘾君子:先把毒品卖给他们,再帮他们戒毒。
最讽刺的是,只要还有嬉皮士渴望着摆脱贪婪的社会和虚无的生活,“金獠牙”的罪恶生意就会生生不息。
托马斯·品钦正是在这里抛出了那个关于“固有缺陷”(inherent vice,海事保险用于,小说和电影的题目)的寓言:亚特兰蒂斯和利莫里亚两块罪恶深重的大陆在远古沉没,天使之城洛杉矶成为了拯救他们的“诺亚方舟”,但是却无法保证所有幸存子民的救赎,因为他们在登船之前,早已被贪婪和罪恶所浸染。
[1]《性本恶》的中文译者也在译后记[1]中说道,这部前因后果交待得七七八八的小说,是一部不太品钦的品钦作品。
相较之下,可能没来由没去处的电影的叙事,更像是品钦以往的风格。
尽管我也迟疑究竟这两种,哪一个是这个故事更好的形式。
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因为这个故事,爱上了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他们两个。
[1]参考译后记。
电影《性本恶》的开端,镜头对准1970年加州洛杉矶Gordita海滩一隅,深处海浪轻摇,拂过冲浪手归家的脚步;接上Sortilège自言自语的近镜,夏日黄昏依然耀眼的光线,在她随海风舞动的发丝间跳跃;暖黄渐隐,Shasta从一片冷蓝里走来,一声极具挑逗力的“呲”把Doc从大麻沉醉里唤醒。
“他想着这是幻觉呢。
”身着一袭橘色夏裙的Shasta调笑着总是分不清现实与妄想的主人公,也在调笑着我们观众。
仅仅三个镜头,PTA就完成了对电影叙述三重结构的展现:六七十年代交接处的洛杉矶海滩,嬉皮士们在这里开始做起沉醉了十年的“反文化”之梦;Sortilège的画外音叙述以自始至终的过去时,把时间流逝所能带来的怀旧效力发挥到最大;而由Joaquin Phoenix与Katherine Waterson饰演的两位核心人物,牵连着一个似真似幻伏线千里的故事。
最后Doc铺满蓝色从窗外洛杉矶海滩转向一年未见的前任女友的飘忽眼神,奏起了这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天使之城三重奏的第一个音符。
Ivresse身为加州人的PTA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电影都安在了这里,《血色将至》里19世纪末20世纪初南加州贫穷小镇,《大师》里20世纪五十年代的洛杉矶,以及《私恋失调》里的当代洛杉矶郊区,《性本恶》则填补起了PTA私人加州百年史的六七十年代空白。
生于1970年夏天的PTA未曾亲身经历过这个无拘无束到疯狂的年代,却也挡不住他在中年之岁时把托马斯·品钦这部还原当时洛杉矶嬉皮士风貌的小说搬上大荧幕。
那时在洛杉矶海滩上聚集的嬉皮士没有一个不是“醉醺醺”的,就像电影里Doc大麻两根齐下翻阅卷宗,因为享受极品货差点丧命于雅利安兄弟会成员之手一样,醉的可不是酒,而是各式各样的毒品。
电影跟着醉醺醺的Doc调查跟他前女友有关的案子,游历了一番当时乌烟瘴气的嬉皮士聚集地,参观了一半开着修补因长期吸食海洛因而坏掉的牙齿的诊所,一半却是倒卖海洛因的“金帆派”总部的怪诞大楼,我们见到了Cory这位前毒虫兼爵士乐手兼谍报人员的嬉皮士,也最后找到了躺在精神病院里精神恍惚的大地产商Mickey Wolfman。
一头长发与络腮胡子纠结在一起的Doc身上集中着当时嬉皮士的典型形象,他怪诞不经的对话与经历,则折散出了整个洛杉矶70年代初的“醉人”画卷。
NostalgieSortilège的旁白担负着表现品钦原著语言风格的重任。
PTA不曾吝啬的表达过对这位有着特立独行写作方式的当代美国文学大师的崇拜,一字不落从原著里摘引的长难句由这个原著里的配角人物用慵懒的语调在电影里念出来,大概是PTA表达“爱慕之意”的终极方式。
用着过去式讲述的Sortilège,就像她名字所代表的意思一样,有一种怀旧式的魔力,她在电影里又以画外音之外的形式出现则混淆了这种怀旧魔力针对观众的叙述作用。
在占卜盘指示可一品醉意之地的段落,Sortilège的形象与其画外音叙述同时进行,这段回忆却又是由Shasta寄给Doc的明信片所引起,上面写着“我想念那些日子,我也想念你。
”那是一个没有毒品可服的漫长夏日,每个人都不顾一切,都遭受着判断能力的缺失,一串电话号码的浮现只能被解释成有毒品可寻之所,Doc和Shasta赤着脚在雨中奔向日落大道72723号,却只发现了一片空地。
(那片空地在接下来的场景真得成了“金帆”总部这毒品藏匿之地)毒品是当时嬉皮士的最大追求,最完美的逃避无意义现实奔向纯粹自由的方式,也只有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全部凝聚在了一场醉生梦死里。
当背景想起Neil Young的“穿越过去的旅程”(Journey Through the Past)时,PTA把对那个时代的所有怀旧情怀都表达了出来,只因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雨中午后的短暂相守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Paranoïa跟罗伯特·奥特曼改编自钱德勒同名小说《漫长的告别》惊人相似,私人侦探Doc受前女友Shasta所托,寻找与其有私情的一位洛杉矶大地产商,他也有一位英国妻子,这场调查牵涉出了警察,检察院,贩毒黑帮,大律师,精神病院等洛杉矶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机构人物。
这种极具社会硬汉派侦探小说相的故事,却被PTA蒙上了一层妄想的薄雾,变得亦真亦幻。
Doc在调查周边人物的时候,会时不时的在随身小本子上写下“不是幻觉”这样的话来提醒自己;驾车离开“金帆”总部的段落,故意加快播放倍度与关车门的重复,配上逐渐加快的跳跃背景乐,毒品造成的幻觉感跃然纸上。
开场段落,当Doc送Shasta上车之后,怀揣不安的Doc眼珠左右乱转,环顾四周,似乎整个洛杉矶城都是个假象。
同样的眼神在片尾再次出现,即便一切尘埃落定,情人已在身侧,Doc不断望向后车镜的下意识动作,泄露了他从不停止的对周遭事物事物真实性的怀疑。
本文发表于微信公众号「深焦」(Deep Focus)更多电影专题文章请关注微信号【deep_focus】
Another 70s, lost a bit in the middle, but I will give it more time to savoy, weird and kinda fun simultaneously.
8/10。PTA最接近大卫林奇的一次。抽象姿态下是玫瑰窗效果的表现主义色光和前卫的音画交错,还加上邪教、执法腐败、叠和溶啥的我头都晕沉了。用荒诞不经的细节解构一个时代,诸如富翁的色情领带柜、死对头警察狂吞大麻。杰昆的鬼脸、扶墙慢行、蠢笨瞎闹更贴近内心的声音及异化,也间接削弱了角色塑造。 @2015-01-11 23:07:46
完全看不懂在讲什么,只知道是个嬉皮士私家侦探的荒诞故事。
没懂……女主不漂亮但迷人。史上最一头雾水的电影
拍当代noir总是会有什么东西丢失了
完全看不懂
8.5/10.典型的豆瓣低分佳片
这气质让我莫名想到了去年的神剧真探,故事同样都是发生在美国南方,全片都充满那种燥热闷骚的气氛,主角都是神经质的颓废男。PTA的风格一向如此,个人气质永远排在第一位,有时会牺牲掉剧情,又是会牺牲掉配乐,这次他牺牲了人物
麻,整个人看麻了。上一次给我这种体验的作品还是菲利普·迪克的《流吧 我的眼泪》…
4.5→4
4.5。70s背景嬉皮士電影含有著40-50s黑色電影和偵探電影的基調,觀影過程大概就如同吸入過量尼古丁和飲用過量酒精般感受。影片步調雖緩慢卻散發出意猶未盡的氣息,簡單的故事卻傳遞出過度資訊量頗令人費解,同時也被幾個黑色幽默的橋段給戳中笑點。想著覺得重點早已不在辦案這件事上,而是在於男女主角之間情感上的缺失。
看《大师》那会儿,我觉得PTA有意在拍美国历史N部曲,从《血色将至》到《大师》,分别描绘了19世纪末实现美国梦的黑暗石油大亨和战后萧条中努力融入社会的退役大兵。到这一部对嬉皮时代的致敬,感觉他确实有在这么做的。元素是都有了,气息也够足,可惜PTA的处理显得这个故事并不那么有趣,是遗憾的
几度看不下去,实在不是我的菜
有些类似《唐人街》,但故事更加离奇古怪。后半段有点像林奇,但林奇不会这么啰嗦。只看对白像是metafiction,因为没看过原著,不知道pta改了多少,但感觉写这个故事的和拍这个故事的人都有些精神错乱。
改编水平很高。侦探片的外壳下包裏的是对七十年代美国社会外表光鲜道德沦丧的披露,见识了毒品组织的社会化运作过程。当然,少不了有一个舍利取义的好人。
彻底后悔浪费这两个半小时。没文化背景完全看不懂,也不想懂。再也不要这样仅凭名字随便看片了==
@Nuart
品钦不愧是大师,占星和降灵都懂。片子里说很多吸毒的人,出生时有天海刑的相位(天王星与海王星成90°),实乃行家之论;而当男女主角,问通灵板哪里能搞到毒品时,通灵板竟然给出了卖毒品人的电话号码,果然魔法不能普及,否则这个世界还有何秘密可言。
看这片能爽到看出大麻味的人我默认为是能听Justin Bieber听到Orgasm的人,Cartman is gonna kill these hippies
也许要等到把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之前的代表作《木兰花》《血色将至》《不羁夜》看掉后才能确定我对他是不是真的不感冒?反正《大师》和《性本恶》都不是我的菜……P.S.:摄影有些胶片感,不知道是不是用胶片拍摄?还是用数字摄影机拍摄,而后期为了营造70年代美国的感觉渲染调制成胶片拍摄的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