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电影院看完。
看来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英文还是不行,很多细节的地方都没有听懂,所以看完以后有N个问题。
一出电影院就把imdb上所有的影评、卫报和每日电讯报上文采华丽词句拗口的评论都通读了一遍,但还是没能为我解惑,于是上来豆瓣看看有没有什么惊喜,结果发现居然一篇长评都没有!
好吧,那我来写第一篇长评吧。
以下都是我关于剧情的问题,有很多剧透的地方,所以没看过电影或者书的筒子们慎入。
第一,为什么Misery Junction的剧本手稿上的字体和Golem的那些杀人日记的笔迹是一样的?
这是说明Misery Junction的手稿根本就不是John Cree写的而是Lizzie写的吗?
总不能这夫妻俩笔迹完全一样吧?
第二,Lizzie为什么要嫁给John Cree,既然她根本都不想跟他上床?
他俩结婚那一段,John说我想跟你上床想了三年,可见Lizzie对他确实是没有男女之情的(否则哪用等那么久),那么为什么还要嫁给他?
是因为他有钱有地位吗?
可是我实在没太看出他有什么钱,社会地位我看不出来是不是比Lizzie和Dan Leno更高?
或者是因为Lizzie认为他很有才,可以写出剧本让她从喜剧演员变成真正的演员?
可是如果是为了这一点有必要嫁给他吗?
还是只是因为John一直追她一直很保护她?
可是从Lizzie的黑历史来看(Uncle和侏儒都是她杀的),她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别人保护啊!
第三,Lizzie和Dan Leno算是很有钱的人吗?
Lizzie嫁给John Cree以后,出了双倍工资把一直和John有一腿的女演员Aveline请回家当女仆+陪John上床,这是用她自己的钱吗?
如果这样她为什么比同为Music Hall的演员的Aveline更有钱呢?
是因为她更红?
第四,为什么Lizzie会成为杀人魔Golem?
只是因为她和John两个人夫妻关系不和好像实在有点牵强。
是因为她把杀人当成了她表演的舞台?
第五,Dan和Lizzie的性取向电影里有明确的交待吗?
两人都在舞台上反串,台下又是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俩一直没有发生一点什么,是因为各自的取向吗?
第六,最后,Kildare为什么要把那张Lizzie写下的她就是Golem的纸烧掉?
他急匆匆的跑去刑场从绞刑架上救下Lizzie,然后知道了Lizzie才是Golem,然后他就回房间发呆并且把Lizzie写下的证据烧掉了?
这算什么意思?
Golem的案子算是了结了吗?
Lizzie第一次上绞刑架的时候一直让侩子手等一等Kildare是因为她怕自己是Golem的真相就此湮灭吗?
第七,所以,最后除了Kildare以外,还有别人知道Lizzie就是Golem吗?
Kildare的警察助手知道吗?
Dan知道吗?
公众知道吗?
第八,Music Hall最后那场戏中Aveline被吊死是纯粹的意外吗?
还是有什么特别的暗示或者含义?
目前就想起来这些问题。
如果以后想起其它再来补充。
感觉有些为了反转而反转,为了突出角色而故意设计一些不那么重要的情节。
看影片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不是我们熟悉的老伦敦影片,而有点像一种新设计的风格,但是又带有一些老式传统,看到最后又更加模糊。
影片中的机场假象杀人戏份都看得不太吸引,有一种想快进的冲动。
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并且我觉得它被低估了。
其次,浏览所有长评后我觉得没有特别强的共鸣,于是抒发一下自己的感受。
这是我第一次写影评,我真的非常喜欢这部影片。
我从大家比较纠结的结尾,也就是女主Lizzie的结局说起。
在壁炉前呆滞烧掉女主写下的认罪纸张后的警探,和巡警小哥的对话是整部影片我最喜欢的一个部分。
巡警小哥和沉默的警探之间的话语,呈现出一个精彩绝伦又奇妙的错位。
巡警小哥是不知道真相的,他在安慰警探可以证明女主的清白,即使她马上命丧绞刑架。
You are about to toast of London,John.I know how much you care for her.我知道你多关心她Just know how grateful she would be that the world will know what her bastard husband really was.只要想想她会多么感激,如果整个世界知道她丈夫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Not just a murderer, but as a man who sought to deny her all she wanted to be.不仅仅是个杀人犯,还是一个阻碍她想成为的样子的人It’s you who saved hr honor.Her memory.是你,拯救了她的荣誉,她的记忆She would’ve wanted you to have this.她想让你这样做期间警探一直空洞地注视前方,显得十分挣扎痛苦。
他明白,女主究竟想什么。
他看起来很震惊,很痛苦。
但此时警探不是在为自己之前迷惑在女主的谎言中震惊,他是在挣扎。
我认为警探有两个挣扎的点。
第一点,警探在挣扎是否要揭露真凶。
影片伊始,杀人魔在墙上留下的貌似挑衅警方的血书:“The truth has a habit of sticking in the mind.Those who fail to prevent injustice are as guilty as the perpetrator.”真相总是藏匿起来。
不维持公正的人和凶手一样有罪。
第一句最终一语成谶。
但同时,它也在刺痛警探:不揭露真凶,警探也是有罪的。
这句话就是女主故意留给揭露她大作的正义警员的。
第二点,若不揭露Lizzie的杀人魔身份,警探就是剥夺Lizzie honor的人,和女主悲惨人生中无数否定她的男人无异。
显然,警探是尊重女性的人,从影片中可以看到,他不认可不尊重女性的大众,正是他的尊重,让他愿意为女主寻找真相;他也不认可幻想当救世主的男人——类似 John cree 和娶了继女的作家他都嗤之以鼻。
但最终,他却也要成为剥夺Lizzie“荣誉”的男人。
要成为他所厌弃的人。
听完最后一句话警探猛然抽回了手。
他决定不帮扭曲的女主实现她的畸梦,也深深反感所谓的honor.正是女主执迷的honor,无数无辜的市民惨死。
Lizzie第二次上绞刑架时,Lizzie: No! We must wait for him,please.I am not a poisoner. I am so much more我不仅仅是个投毒着。
我比这厉害多了。
Lizzie很想让世人知道,她才不是一个小角色,她要留自己的名字在石头上,扬名立万。
画面切到这里——一大胡子警员在女主上绞刑架时,对媒体说“一小时后会有关于 john cree 的报告,伦敦市民可以安心睡觉了”。
说明警探向大众公布杀人魔是剧作家John Cree,他没有让邪恶的女主扭曲的目的实现,他知道这才是Lizzie最想要的,但他没有。
“杀人魔不再”也是真实的,因为警探知道,此时此刻,真正的杀人魔正在绞刑架上。
Lizzie最终的绞刑现场和台词却无人观看,正如现实中无人知道她是谁。
但她大概是开心得带着幸福走向死亡。
因为她认定警探会完成 “恢复她的荣誉”这一使命——公布她的杀人魔大作。
但现实却相反,令人唏嘘。
私以为这是对她犯下如此滔天罪行,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的最好的惩罚。
但从另一方面看,受了一辈子压迫的女性,Lizzie,用如此极端的手法,想获得自己的价值的疯狂尝试,还是被抹去了。
正像John Cree 说的,there is no stage for lady.她还是没争取到她的serious actor的角色,过于讽刺。
影片最后几分钟,剧院里上演着misery junction的终章,而不是铺天盖地报道:一个疯狂的女杀人魔。
Lizzie最终想把自己的名字刻在石头上,可惜,最终的她,依旧只是停留在狭小剧院里的丑角,just a 从clown,茶余饭后很快被人遗忘。
现在来看一下整部影片。
整个影片其实有三条线,第一条是现实中发生的警探调查的线,第二条是Lizzie口中叙述的线,第三条是剧院中的misery junction。
这期间虚实相加,真实的情况在女主自己的闪回中得以呈现。
可惜这里本来可以是一个发挥更好的地方,但是交代得有些过于凌乱,不好梳理。
观众容易迷失走神。
杀人手书里叙述的内容,如“第一次登台”“希望把名字永记”都与Lizzie 的线重叠,每一句念出的笔记内容都是有意义的,都是Lizzie的心理走向。
通过和女主的现实线画面同时出现来逐步揭露女主就是这笔记的主人,让观众享受自己揭露事件真相的乐趣。
我们和警探其实是同步的,信息共享的。
而且影片也完整描绘了一个底层女孩怎么变成邪恶杀人魔的背景,扭曲可怜的经历让Lizzie具备了充分的动机。
这都是观众想要的。
可以看出来,导演想要的很多,想要表现和隐含的很多,想给观众带来的乐趣也有很多,但有些过于多和杂乱,反而失去了重点和应有的光彩。
这部影片缺失了最闪亮的焦点,"杀人真凶是谁"这件事,并不是大家最好奇和导演最想表现的。
但是除了这件事,其他事件又都过于零散。
其实还有很多想写,比如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女主的变态过程等等,但姑且就写到这里吧。
还会再刷,以上仅是一点点个人的拙见,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片子很英伦风,很哥特式。
紧致的服装,还原式的背景。
如果你很爱看戏剧,这部剧是很好的选择。
以戏剧作为背景,脱离开这个舞台,仍是一幕更大的戏剧,而你作为观众,看着这作为整体的最大戏剧。
男女主人公将妆容跟情节推到了极致,不算是一部传统的电影,倒像是看了场莎士比亚。
有这么一段对白:――我夫人原来是干这个的(肉体),你怎 么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
――为什么惊讶?
――像我这样一个绅士,一个学者,娶了一个堕落的女人。
――为什么要感到惊讶?
世界上像你这样的人多的很。
男人在他们真正追求的东西时假装慷慨,是在庆祝通过拯救生命扮演上帝。
大家都知道,影视作品一直被视为文学艺术领域的思想先锋阵营。
纵观今年的热门影视,从西方到东方,全球大热的代表作无论是美国《使女的故事》、《权力的游戏》、印度黑马影片《摔跤吧父亲》,还是国内刚刚完结的《那年花开月正圆》......所有这类影视剧全都诉说着一股主流的意识潮,它正代表着当代思想形态的变化趋势,那就是女权主义的崛起。
这些作品几乎无一例外地将主题聚焦于女性故事,关注女性群体的成长环境,反映女性的思想变化,呼吁女性对权力的认知觉醒和抗争。
今天给大家安利的,就是这样一部明确反映女权意识的恐怖片,名叫《莱姆豪斯的杀人魔》。
至今犹清晰记得,第一次在恐怖片经典标杆之作《闪灵》中看到,女主面对凶手抡起板斧时,我的内心油然而生对西方女性来自体型和勇气精神的双重崇敬之情。
而在这部影片中,导演大胆突破了定义女性纤弱、胆怯的传统观念,反而摇身一变成为连环杀人案的强悍凶手。
说实话,对于凶手为女性的设定,第一时间我是拒绝的,但后来反而忍不住为影片的立意喝彩。
《莱姆豪斯的杀人魔》将女权意识更广泛地拓展到了恐怖片领域,影片对凶手的刻画颠覆了我们以往对女性的认知。
影片中女凶手的杀人动机直接明了:不能名垂青史,宁可遗臭万年,总之,我要出名!
这种对名利的渴求成为表达女性意识觉醒,以及女性权力抗争的大声疾呼。
故事开始了。
1880年的英国伦敦。
一家之主约翰克里斯死了。
警探经过查找,发现死因是中毒。
由于女仆艾芙琳的不利证词,凶手直指女主人丽萨。
警探基尔代尔接手了负责这起侦查工作。
这是他第一次负责谋杀案。
而伦敦城还笼罩在此前发生的“莱姆豪斯杀人魔”案件阴影中,这起新添的凶案令公众群情沸腾。
之前杀人狂魔已经制造了五起连环杀人案。
先是在拉特克利夫公路,屠杀一家人;上星期杀了一个妓女爱丽斯坦顿;之前还杀了学者所罗门维意;杀了一名犹太人;最开始还杀了街头两个女人。
无论身份地位,还是背景信息,被杀者之间毫无联系,因此大众推测毒死约翰克里斯的会不会就是连环杀人案凶手?
不仅杀人,凶犯还在现场留言“他流出的鲜血,不比他遭受的痛苦少。
”根据这句话,警探发现它出自一本书,通过笔记排查,警探初步锁定了四名犯罪嫌疑人。
一开始,警探基尔代尔去听丽萨的法庭辩护,到处搜集证据,试图拯救女主丽萨。
他相信丽萨是无辜的,而莱斯豪斯的杀人魔才是真正的幕后凶手。
在听证期间,警探基尔代尔了解了丽萨悲惨的童年经历。
出身贫寒的丽萨缝制帆布,一次在送帆布中,被性侵。
回到家妈妈知情后,不但不安慰她,反而以为女儿自甘堕落,用烧红的针刺向她。
只因那个年代雏妓盛行。
显然,女主的这段受虐经历,直接奠定了她扭曲的心灵和叛逆反常心理。
对母亲的厌恶,对妓女的憎恨,正是这段经历带来的伤疤。
妈妈死后,丽萨为了谋生,挖了五年坟墓。
难以想象,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残忍的挖坟墓生涯会受到怎样的惊吓,看到多少恐怖景象。
他人眼中的恐怖场景在女主看来或许已经司空见惯,这些暗黑元素如同不可磨灭的印记,一步步的强化和深深烙印在女主的生命里,腐化和侵蚀着她的心灵。
大概是再也承担不来挖坟带来的精神重压,她终于来到自己向往的音乐厅,找到一份收拾女演员房间的工作,开始一份新生的生活。
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万众瞩目的女演员,还有正走红的喜剧演员丹莱诺,让第一次看到这些景象的丽萨欣喜若狂。
这本该是一段美好的生活,然而,就是这段落差巨大的经历,反而加速催化了丽萨的毁灭。
一方面,喜剧演员的地位是卑微的,另一方面,站在舞台上接受万人瞩目的闪亮感觉又令人迷恋。
找准机会演出成功的丽萨,深陷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中不能自拔。
她越来越喜欢和享受站在舞台上,她渴望当一个真正的女演员,和男人一样,得到公平的机会:只要付出努力,就会获得认可和掌声。
然而,不但有男性的歧视和打压,丽萨还遭到同性对她才华的嫉妒,一次从中作梗毁了她的舞台生涯。
为了实现梦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喜剧演员,丽萨选择了自救,她不惜用婚姻来交换自己的梦想。
约翰克里斯答应她,以她作为女主角,写一本《情人结》的剧本,丽萨渴盼通过演出这部剧,来实现自己真正的人生价值,于是答应了他的求婚。
可惜,婚后丈夫不但禁止她登上舞台,甚至连她最在意的《情人结》的剧本,也只是个骗局。
资助全部金钱,满足丈夫的心愿,到头来梦想破灭了,丈夫变成了众多破坏她心愿中的一员。
发现丈夫的骗局后,丽萨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既然无法当一名著名女演员来名垂青史,但不如换一种方式,遗臭万年也能写进史册。
激烈决绝的丽萨开始炮制连环杀人案,以求“名字刻进石头”。
然后,全片最卑鄙的男人——警探基尔代尔来了。
他对丽萨的梦想毫不关心,他只是一味地想要通过拯救丽萨,来实现自己可怜的价值感。
随着案情推进,他终于发现了杀人魔并非他以为的约翰克里斯,而是丽萨本人。
这时候,他丧心病狂,成为了压死丽萨梦想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焚烧了罪证,隐瞒了连环杀人案凶手是丽萨的事实,依旧按照杀父的罪名绞死她,彻底摧毁了丽萨的心愿。
再来看看,丽萨生活的音乐厅周围暗潮汹涌的各色人等。
有猥琐的侏儒,在饭桌上伺机伸出咸猪手占便宜;还有变态的音乐厅老板,喜爱性虐待、拍果照;这些人怎么也算死得其所。
但别忘了,这已经是丽萨最好的境遇了。
在影片中,表达女性地位不公的台词随处可见。
连历史名人马克思也出境几分钟,为弱势群体代言。
从本质上来看,这其实并不是一部关于杀人的恐怖片,它是一部讲述才华横溢、心存梦想的女性是如何被男权社会打碎梦想,被众人搞破坏,然后逼上绝路、杀人以求出名的故事。
我们不必追问,为什么要选择杀人这样激烈的手段?
影片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一半来自女主悲惨的遭遇;另一半来自社会对女性梦想的无情践踏和阴险打压。
这部影片的精髓在于向观众全面展示了:一个18世纪的女性想要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道路,究竟走得有多艰难!
艰难到足以拍出一部恐怖片。
是谁杀了利兹的丈夫读了很多关于这部电影的解读和分析,似乎有些地方存在矛盾点,所以重新思考了一番,觉得真相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利兹的确是杀人魔,在确定了丈夫已经不再写以她为主角的那部戏之后,女主决定用杀人的方法让自己出名,而知道她这一计划的人,应该有跟女主是soulmate的丹和小三女仆。
而毒死女主丈夫的应该是小三女仆。
在影片的开始,女主愤怒的查看壁炉中烧毁的信,那是女主把带血的围巾拿回家焚烧而未被烧尽被丈夫发现后,她写给丈夫的自己的杀人日记,写信的目的不外乎让丈夫可以继续写剧本她出演主角,又或者让丈夫有证据去举报她就是杀人魔而借此出名。
但是这封信不小心被小三女仆看到了,信必须烧毁,她也要杀死女主丈夫阻止他说出女主是杀人魔,她并不想让女主成名。
然后再嫁祸给女主,这样女主被抓后她自然就有演出的机会,而她也想成名。
影片后来在图书馆那段也证实小三女仆确实读了信,知道了手稿和真相。
这样就可以解释的通既然女主想出名,为什么还要杀死丈夫灭口的这一矛盾。
那么为什么女主从一开始没有告诉侦探自己是杀人魔?
我觉得女主一直在期待侦探可以查出杀死她丈夫的凶手,把她毒死丈夫的罪名拿掉,这样也许她还有机会再次出演,但是随着事情的发展,她发现只能把侦探掌控在手里,让他乖乖的一步步按照自己给的方向摸索揭露真相,也许她也享受这种掌控男人的过程,并且接触的人越多,关注的人也就越多,最后真相揭露的那一刻,越能震撼人心,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同时她也在给丹时间,排好这一出以她在现实中主导的舞台剧。
女主一直到上绞刑台依然在强调不是自己毒死了丈夫,因为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屠杀后,也不屑于用这种方式杀人,就如她所说:I am so much more.女主和丹应该商量过了这些杀人的计划,也许丹也参与了杀人。
可以从片中看出,正是丹告诉女主给了女主启发:如果你的名字想刻进石头,你必须自己用凿子刻。
接下来小三女仆被丹杀死,一是丹想给女主报仇,本来应该以杀人魔而出名的女主却被小三嫁祸,在最后以毒死丈夫的罪名被绞死。
本该辉煌的谢幕却只能冷冷清清的草草结束。
二来,男主也是很想出名,即使不因杀人魔而出名,那么在舞台上他也想因出演“利兹”而成名,怎么也轮不到女仆小三来抢了自己的风头。
1880年代伦敦的莱姆豪斯(Limehouse)地区,黑暗脏乱、浓雾弥漫,扒手、流氓、罪犯寄居于此,在这里发生了一连串骇人的谋杀,受害者皆死状凄惨。
凶手因其残暴的手法被称为Golem(戈伦):一种犹太传说中的怪物。
一时之间伦敦市民人人自危,关于凶手的流言也不胫而走。
另一方面,音乐剧演员丽兹(Lizzie)因被控毒杀亲夫而遭逮捕,整个案件谜团重重,受命调查Golem身分的警探,却渐渐发现两起案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乍看之下,《莱姆豪斯杀人魔》(The Limehouse Golem)是另一部取材自开膛手杰克的类型电影,但在悬疑氛围的表面下,所潜藏的却是女性主义的暗流。
丽兹来自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因受喜剧演员丹利诺(Dan Leno)的影响展开舞台生涯。
随着警探的介入,丽兹与丈夫的过往渐渐被揭开:丽兹的丈夫是位失意的剧作家,第一次见到丽兹时就对她的处境起了同情,进而不由自主地关心她。
这种情感是上对下的,相当古老的damsel in distress(陷入困境的少女)传统。
然而丽兹等待的并非拯救,而是功成名就的机会。
她将希望寄托于丈夫的剧作〈悲惨交点〉,以为能藉由扮演女主角为自己赢得荣耀。
然而〈悲惨交点〉在首映之日便彻底失败,之后丈夫更强迫她中断演员生涯,种种压迫让丽兹活在悲惨之中。
警探渐渐对丽兹起了同情,同时认为自己有义务为她洗刷冤屈,然而这种同情何其虚假。
剧中警探与丽兹丈夫的名字都叫John,似乎正暗示了两个男性角色的共通点:试图扮演拯救者。
电影利用警探的视角达到叙述性诡计,从头到尾,一切推理都是为了营救丽兹而展开,但丽兹并非他们所想象的受害者。
她对于自己的欲望一直握有相当程度的主控权。
在〈悲惨交点〉中,她扮演压迫女主角的男性,丹利诺扮演的却是被压迫的女性,性别的对倒不只是剧场风尚,更暗示了操控与被操控的复杂关系,当警探一开始以男性形象假想犯人时,就注定被这种理所当然的迷思狠狠嘲讽。
这是一个必须从结局说起的故事,因为唯有走到最后的终局,角色真正的样貌才能呈现在观众眼前。
惊人真相并非事件的终结,反而是角色塑造的真正起点。
就这点而言,有趣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并非全然虚构,Golem案件的四个嫌疑犯中,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和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皆是赫赫有名的真实人物,丹利诺也是19世纪末真实存在的喜剧演员。
虚实参半的人物设定,模糊了真实与虚构的界线,也呼应了嫌疑犯的暧昧处境,而一再与嫌疑犯合而为一的凶手影像,更让「凶手」的意义延展,衍生出更多层次的可能。
为什么是Golem呢?
这个犹太传说中的人形造物,由泥土或石头组成,必须由人赋予生命,当人们在它的前额贴上「emet」(希伯来文中「真实」之意)时,它便活过来,而当「emet」被改成「met」(死亡)时,它便失去生命。
Golem并不拥有自己的意志,因此也无关邪恶或良善。
剧中凶手在命案现场留下一段文字:「旁观血腥者比施暴者更嗜血。
(He who observes spills no less blood than he who inflicts the blow.)」从19世纪末一直到现在,大众对于诸如开膛手杰克等犯罪者一直有种毫不掩饰的好奇,《莱姆豪斯杀人魔》反过来指控/揶揄了这种好奇——Golem的罪恶并非单单出于凶手之手,推波助澜的大众人人都参与其中。
大众对于谋杀案的关注使得凶手一再犯案,正如无生命的Golem被人的意志注入生命。
Golem操控着大众,大众更操控着Golem。
但这就回到如何获得名声与荣耀的问题了——为了永垂不朽,一个人必须做到什么地步?
丽兹对丹利诺说:「有些人的名字被刻在石头上,有些人的被刻在冰上。
」她希望自己的演员生涯有真正的代表作,而非注定被遗忘的插科打诨。
丹利诺告诉她:「如果你想让名字被刻在石头上,你可以自己拿起凿子。
」丽兹的确自己拿起了凿子——或说刀子——但拿起刀子就能刻入石头吗?
得知一切真相的警探选择掩盖事实,这对丽兹而言无疑成了最大的嘲讽。
最后丹利诺将丽兹的故事改编成新剧,首映当日,扮演丽兹的女演员因舞台装置失灵,演到绞刑片段时,竟真的被吊死在台上。
底下观众一片哗然,丹利诺立刻冲到台前接替了女演员——彷佛一则再明显不过的隐喻,丽兹死了,就得有人代替她活下去——无论这个活下去的丽兹是否是他人再现的想象。
最后(想象中的)丽兹站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欢呼,但这欢呼所为何来?
是旁人不断替她塑造的受害者形象,或者她为自己一刀一刀划下的罪行?
她的确让自己重新活在舞台上了,但这形象何其空心。
虽然看到这一幕还是有点替她开心的,但这种开心也何其虚无。
不错的本子,但是观感不太好,老是容易迷糊走神,中间一度非常沉闷。
这是一个疯狂想要出名,哪怕是遗臭万年的杀人魔一生的故事。
(下面有剧透)1,女主从小被诱骗性侵还要被母亲惩罚从而扭曲了人格(后闪回中她把母亲毒死了,母亲一直不赞成她去演出)2,为了成名嫁给了剧作家,(剧作家承诺会写一部剧本让她出名)却发现他其实毫无才华什么都写不出来,于是自己开始写并犯下一件件杀人案3,妓女的死,是她第一次作案,片中旁白有说是因为要练练手,妓女比较弱势好下手。
侏儒的死,一个是因为对她咸猪手,另一个我个人认为是侏儒不在了她能趁机取代他的空缺,从而走上舞台,是走向成名的机会。
一举两得。
犹太人的死,个人认为是她在舞台上错用了一句犹太语被群嘲从而引发了对犹太人的不满。
唯一觉得困惑的是裁缝店一家的死,也许看的时候不太仔细,影片开头说裁缝店原址是哪个公路杀人案凶手的家吗?
后被裁缝一家占据,她觉得是种玷污,然后选择了他们下手??
原因有点模糊最后,毒死老公也是理由多多,一个是因为他写不出剧本,对自己成名毫无帮助,二,自己还在金钱上一直支持他,三,她丝毫不想履行妻子的义务,不惜付钱请女佣来替代自己,四,老公发现了她杀完人扔在壁炉里没有完全烧毁的带血披肩,等于知道了她是杀人魔。
关于结尾,我最大的困惑是,如果想要逃脱罪名活命,期间一步步误导探长,把矛头指向自己老公是杀人魔,那么最后又为什么写下自白信?
如果单纯想要出名,为什么一开始说出一切不就好了?
是担心不够drama,不够轰动吗??
总之,暂时归结为也许她想要更大的戏剧性吧,最后,她终于等来探长,并写下自白信,想象着众人哗然,在历史的石头上刻下自己的名字。
然而探长独自承受惊讶和痛苦并没有让她如愿。
杀人魔之名依然属于她老公,而她只是一个因为老公出轨而下毒的妻子。
依然被行刑了。
很多都是个人理解,不对的地方欢迎指出。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伦敦,潮湿阴暗的街道,嗒嗒嗒的马车声,若隐若现的煤气灯……从福尔摩斯到开膛手杰克,仿佛只有在如此的环境下才能生产出举世闻名的侦探和杀人狂。
其实,这个在工业革命达到顶峰的时代,侦探和杀人狂就像一对双生儿,彼此需要,彼此依存。
由此,维多利亚时代也演绎出“技术革命达到一定阶段人类的道德和价值观也会分裂到一定程度”的社会规律。
这是一个保守的时代,又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一方面妇女受到空前的尊重,一方面几英镑就可以买到幼女童贞的身体;一方面文学作品的几乎“零色情描写”,一方面通俗作品的色情描写肆无忌惮;一方面是教堂林立,一方面是妓院鳞次栉比;一方面是鼓吹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一方面是通奸丑闻的司空见惯;一方面是工业技术的日新月异,一方面是城市基本的卫生条件都无法满足…… 在这个分裂的时代,人在自己的体内仿佛也有另一个“自己”,一个对立的自我。
女主Lizzie自小就是受到虐待并被成人性侵,骨子里的自卑和暴力因子必然会伴随她一生。
她对名誉的渴望无非就是为了抵消她自卑的恶感,为利益的不择手段无非是她体内暴力因子的背书。
所以她可以不爱约翰.克里斯却嫁给他,因为他有帮助她实现人生突破进入上一阶层的可能。
可惜的是工具的价值就在于价值本身,所以当克里斯失去了利用价值,他也不过是Lizzie祭坛上的祭品。
Lizzie对待女二,充分体现了底层出身的小人物与生俱来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和狡黠。
明明很厌恶,明明被摆了无数道,Lizzie还是愿意引狼入室,甘心让她代替自己的骑乘位。
这无非就是为了帮助自己守住那一点点可怜的希望。
有怎么样的人民就有怎么样的政府。
探长在这个政府里虽然有自己的想法但也身不由己。
在那个时代,需要一个杀夫凶手比抓住一个“开膛手杰克”式的杀人魔更加重要。
一个杀夫的妻子被处决,意味着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时代的价值观得到维护,而一个恶魔被处决只不过让人们少了一项谈资报纸的新闻少了一个爆料点。
所谓的秩序,不过是工业化背景下自私自利的出发点,是分裂的社会价值观的一次显性。
所以探长虽然郁闷,但并不影响他的升职,毕竟内心的波澜敌不过现实利益的诱惑。
在这一点上,Lizzie、探长和整个维多利亚时代,是三位一体的。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句话仿佛为电影而生,反之亦然。
重新解读维多利亚时代,是电影带给我的有趣命题,而“维多利亚的杀人魔”仿佛有了些许的悲情色彩。
豆瓣的电影评分系统近期又惹麻烦了,不奇怪,反正我也不太拿它当回事了。
比如,《莱姆豪斯的杀人魔》豆瓣给了6.7,很多影评大神对该片非常不屑,什么老套啦生硬啦拖沓啦等等。
有人因为一开始就猜到了真凶觉得这个片子好生低级,呵呵,说得好象智商挺高的样子,猜到又如何,我也猜到了,可是完了越想越生疑,结论是否正确?
全片都是探长的推理想象,每一个都有合理性,谁又能保证最后一个就是真相呢?
以下比剧透还剧透,慎入!
===================== 首先,这是一个想出名想疯了的恐怖故事。
为出名不择手段,不惜杀人制造轰动效应。
如果认可这个大框架,那么由此出发的分析才有意义,否则请无视下文。
那么,谁想出名谁就是嫌犯,这个推断可以有吧。
一开始被列入嫌犯的几个人中,卡尔马克思啥啥的先排除,连修女都知道马克思是代表穷人发声的,导演让老马来打酱油是有所隐喻吧,另两个也类似,不管了,故布疑阵的套路总还是不可少的。
Lizzie、Dan、John、Aveline真正迫切想出名的是这四个人,但按照欲望的强烈程度这四人的排名从左往右依次递减。
这里要说下Lizzie和Dan的关系,Lizzie小时候遭性侵,其母不知是想惩戒小女孩还是想永绝后患,总之她破坏了Lizzie的性欲。
Dan长期靠舞台上的反串来谋生,其性取向偏中性应该不出意外,而且作为一个戏子、丑角,他的社会地位也非常低下,所以在精神层面上,Lizzie和Dan是一体两面,他们从相识的那一刻开始就合体了。
Lizzie对出名的渴望Dan是感同身受的,但他对现实的认识更为清醒,他象爱自己那样爱着Lizzie,他要保护、成就Lizzie的梦想,可以说Dan是被Lizzie激活重生的。
Aveline是维多利亚时代女性的象征,她早就服从了当时社会角色的安排,她也有出人头地的欲望,但很弱,自己过得不好也见不得别人好,但如果有机会上位她也丝毫不会迟疑。
John是个失败的剧作家,不过那个时代就是那样,尽管John的事业一塌糊涂,但这并不影响他体面地混迹上流社会。
Lizzie自作主张篡改并演出了John的新剧,结果非常悲催,John因此差不多身败名裂,他急于翻盘,想重拾声名。
John作为凶手在影片中有过完整的推演,好像不如Lizzie那个版本有说服力,主要是笔迹问题,他只要留下手写的片言只字就可以证明自己是杀人魔,出名不要太容易。
Aveline呢前面说过,想出名的欲望不那么强烈,甚至不见得能读书认字,当杀人魔太牵强,忽略。
四个人去掉两个,还剩Lizzie和Dan。
探长对其他几个嫌犯都进行了笔迹鉴定,唯一漏掉了Dan,这就有意思了,其实绝大部分观众和探长一起认定Lizzie才是凶手时犯了一个大错,Dan呢?
回头再看下法庭认定Lizzie有罪草率到什么程度?
攻击Lizzie卑贱的身世,还有Aveline、图书管理员对Lizzie不利的证词,就这么判了Lizzie绞刑!
如果导演存心是要给观众下套呢?
他是不是嘲笑我们也和剧中的法官一样?
为什么不脑补下Dan作为杀人魔的可能性?
当Lizzie想投奔John的时候Dan警告她这个人根本靠不住,为了证明Lizzie根本不需要John,Dan亲自操刀为Lizzie打造了新剧,不料Aveline恶意捣鬼使得新剧惨败,那个剧就是根据1811年ratcliffehighway杀人案改编的,之后发生的真实杀人事件就是向这个旧案致敬。
如果Dan才是真凶,那么他的目的就是要创作一个更血腥更刺激更真实的新剧来吸引Lizzie重返他的舞台。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他要栽赃给John。
整个计划直到毒死John都完美无缺,杀人日记是Dan以John的口气写的。
Lizzie没有下毒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明知Aveline对自己深怀敌意,她在与丈夫争吵后毫不避嫌的杀夫有点弱智。
Dan万万没想到扫把星Aveline又来搅局了,她瞬间就把握住了天赐良机把Lizzie推到了绞架下。
Lizzie始终没有认罪,因为她一来真的没有下毒,二来认了这么个小儿科的罪有损她想留名青史的宏图大业。
当Lizzie毫无思想准备第一次站到绞架下的时候,她慌了,因为连一个观众都没有,她觉得自己不能这么籍籍无名地死去。
好在探长及时赶到了,而最大的悬疑就出现在这里,Lizzie看到杀手日记时顿时明白了一切,在此之前她也误以为John是杀手,但她实在不愿意看到John的名字被人永久记住,在她看来成为杀人魔也是一种巨大的荣耀。
若此刻她为了求生用自己的笔迹写下辩护词那无疑立刻成就了John,她实在无法接受!
于是她模仿Dan的笔迹写下了:我是杀人魔。
(以她和Dan的关系要做到这一点不会有太大问题)探长最后的举动可以有多种解读,他觉得自己太善良被欺骗了,不愿意自己打脸,让Lizzie以投毒杀夫罪被处死最能为大众接受,反正她该死。
或者,探长震惊了,他能做的唯一正确的事就是扼杀Lizzie成名的最后希望,不让恶魔的算计得逞,这么理解也有道理吧。
Aveline两次搅黄了Dan的好事,害死了Lizzie还篡夺了本该属于Lizzie的角色,那么Dan最后让她死在Lizzie设计的机关下也真是顺理成章。
探长以为杀人魔已经找到并绞死了,他和Dan最后对视的那一眼似有所悟,故事也许还远没有结束。
重构的这个故事中,有一个细节颇费思量,Dan跟探长说,他明天会去警局对笔迹。
那是不是意味着Dan是打算自己去认领这个杀人魔呢?
他是不是这么想的,如果栽赃John是成功的,那么Lizzie认了投毒罪就可以活命,如果事与愿违,为了救下Lizzie他就挺身而出,所以他选择拖延时间静观其变。
没想到的是,Lizzie死了,John成名了。
回到影片一开头,Dan在戏中戏里说杀手的名字在伦敦口口相传时那种伤感和落寞是不是就印证了这一点呢?
杀手既不是Lizzie也不是他,而是他最看不起的John,白忙了。
那么在系列杀人开始前死掉的侏儒和Uncle是谁干的?
侏儒是Dan杀的,Dan早就厌恶他了,在Lizzie出现后他更是看到了自己在事业上的其他可能性,他不再需要侏儒,而侏儒猥亵Lizzie则让他杀心大起。
杀Uncle的可能是Dan也可能是John,Lizzie说这两个男人都极力想保护她。
Uncle死后留给Lizzie一笔钱,这可能是他在死前被迫修改的遗嘱,说Lizzie杀了Uncle有点勉强,侏儒摸她一下就被杀那她如何忍受Uncle长期施虐?
好了,不管Lizzie有没有罪,所有观众都不能靠假设判处她死刑,说好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呢?
请记住杀手在凶杀现场留下的血书:那些不能保持公正的人和行凶者一样有罪。
在那个时候的伦敦,女性真不是一般的被压抑。喜欢那个时代为背景的作品。
与其说杀人有罪,不如说变态的心理罪孽更深重。
杀死性,杀死家庭,杀死婚姻,杀死工作,杀死欺凌,杀死掌声,杀死剧本,杀死犹太人,杀死共产主义——虽然名字需要自己刻上去的,更多的时候随一纸焚烧,化为灰烬,随风随止随息。
近期最佳,偏执的主角对我的吸引力真的是无限的!女主是今年看过影视作品中最喜欢的女性角色之一了,对于成功的偏执,残忍的手段,疯狂的目的,缜密的构思。实在是塑造得太完美了,Cooke真是才华横溢啊!最后的结局太美啦,杀人是无法达到目的的,她也注定会失败,“把名字刻在了冰上”,临死前的那句“我们又见面了”太帅了,dan是最懂她的人,舞台上复仇者的形象由dan变成了女主实在是神来之笔啊。“我是杀人魔。”写下那句话的是绝对是心目中场景年度最佳场景之一,整部电影波谲云诡的氛围,阴暗恐怖的色调,对时代造将一位原本善良前途无量的女性变为杀人魔的反思,十分有韵味。
bill大叔的神探形象塑造的有些问题,一直被女主角牵着走,当然,这也符合影片的主题,不论女主怎么做,她始终发现在男人眼中的自己只是一个柔弱的羔羊,等待被拯救罢了!影评所有的核心都在女主身上,一个悲惨的家庭,一个被极度歧视的男权社会(即使探长也是如此,证据付之一炬),早就了女主这个恶魔
时空悬疑的失败之作。1880年的伦敦,马克思,留做资料
英国版大武生啊
拜托,一级恐惧里的老梗了
妻子是凶手
The film is dedicated to the memory of Alan Rickman.
书应该不错
悬疑片的情节不够抓人还是很影响观看兴趣的,而对女主角经历的大量呈现,就已经是很大的剧透了。
不合口味。节奏略慢,刻意转折的痕迹太明显
不好看。看了半天也没头绪。
求血刻的名,哪知焚于地狱的火。3.5
悬疑还不错。但弱女杀人不太合理,起码缺乏交待。
女性连环杀手的存在可信度略低
思路有点乱
表面的血腥与深藏的心理,老牌儿帝国在气氛的营造和人性的表达上更得我心。真心希望能写出一个让福尔摩斯遇到杰克的故事。
bo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