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四集后,发现每个人都有小阴暗,说不上到底谁最坏,映射时代悲剧Tess美丽一头及腰的长卷发,闪闪会说话的眼睛,白里透红的皮肤,所以Alec才会对她一见钟情和Alec的第一次见面,教她吹口哨才发现,原来不止东方的人可以娇嗔,西方人撒娇也如此可爱。
在农场的Tess勇敢,勤劳,善良,Angel和Tess在农场两人日久生情,哦,也许在初次相遇的时候Tess就把这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他放在心里了。
所以才会有最后面的,如果当初我们相遇的时候,我们一起跳舞。
Tess的父亲,懒惰酗酒,以为依靠落没的贵族身份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Tess的母亲,总想依靠女儿翻身Alex这个可怜的男人,极度缺爱,游手好闲哦,Angel,现在回想起来,小雀斑真的演的极好,勇敢的,懦弱的,胆怯的,幸福的,微笑的,悲伤的,痛苦的,都入木三分Tess这个悲剧的女人,多么渴望幸福,渴望安稳,却一直在颠沛流离,父亲母亲叫她去攀亲戚,天真的她失去了贞洁,怀上了小孩,却悲伤的失去了于是又踏上了讨生活的旅程,在农场和牧师的儿子Angel相爱,在新婚之夜坦白了过去之后,分手,回娘家,被家乡的人明里暗里打听,生活从来都不容易,尤其是社会对女人本来就不公平再度踏上讨生活的Tess又不幸遇到了Alec,这个伪君子居然当上了牧师,真是讽刺,躲也躲不掉,逃也逃不走,父亲病逝,母亲又将Tess送了狼口,Alec的花言巧语,Angel的杳无音讯,绝望的Tess想,要不就这样吧后来Angel回来找她,又悲伤又幸福的Tess杀了Alec,和Angel逃亡的那几天或许是这辈子Tess最幸福的时光,不用活在对Alec的担惊受怕,不用活在对Angel的愧疚里,也没有来自父亲母亲和家庭的无望压迫,全心全意的活在爱的世界里所幸,这些幸福你都感受到了。
目前看了两集。
一共四集。
此观感随时更新。
演员选的挺好。
演Tess的Gemma Arterton的确有小说里Tess的气质。
哈代描写过Tess的嘴唇是微微上翘的,每句话说完之后嘴唇会孩子气的向上一撅。
这个特点Gemma Arterton也有,不晓得是天生的还是训练出来的。
演Alec D'urberville的那家伙尤其好,第一次看他的蓝眼睛就觉得阴森,满是lust的阴森。
Angel Clare比起以上两个稍稍逊色一些,但也很不错了。
第二集里那几个挤奶女工的戏也是忠实原著的。
Marian高大壮硕,Izz苍白理智,Retty小巧而神经质。
Angel Clare把她们一个个抱过积水潭的情节是文学历史上最经典的情节之一(个人以为)。
有一些细节处理的很动人。
例如:其他三个女工看着窗外的Angel,每个人都爱他,都恨不得明天就嫁给他。
但是有人说:我们谁也嫁不成。
因为他最喜欢Tess Durbeyfield。
Tess背对着她们,听到这句话,幸福的闭上眼睛。
真是动人的细节,一个年轻女子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时的那种心情。
The Independent有评论说此版本忽略了一些原著里含有的ambiguity。
最明显的一处是:Tess在狩猎林里被Alec...的那个清晨,小说里的描写很模糊:rabbit和hare偷偷的跳来跳去,黑暗和寂静笼罩着一切,狩猎林里立着古老的的橡树和紫杉,鸟儿在沉睡着。
那么守护Tess的天使在哪里?
为我的翻译表示道歉。
以下引用原文:Darkness and silence ruled everywhere around. Above them rose the primeval yews and oaks of The Chase, in which there poised gentle roosting birds in their last nap; and about them stole the hopping rabbits and hares. But, might some say, where was Tess's guardian angel? where was the providence of her simple faith? 此段中的描写含有性暗示(rabbit是哈代对sex的影射 - 此评论说),除此之外,还有含糊的意味。
即,Tess在这一过程中的反应是模糊的:她当然是被迫的,但是这其中肯定有一定程度的被诱惑,并参杂了少女情窦初开的一时糊涂。
在电视改编版本中Tess的惊叫把这一情节等同于强奸。
此外小说中的Tess在被Alec在狩猎林里侵犯之后还和他继续过了一星期。
记得我看的译本中说她“糊里糊涂的委身于他”。
电视里她第二天就愤怒的离开,这个安排削减了哈代小说中的模糊性和复杂性。
迷途羔羊——亚雷 张爱玲说: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人。
苔丝刚去亚雷家工作时亚雷问苔丝他母亲是个怎样的人。
他不了解他母亲,估计从小关系就不好。
根据罗曼·波兰斯基1979年的电影推测,亚雷母亲估计年轻时痛失所爱,那可能是个会吹口哨负责照看鸡禽的年轻小伙儿。
英国文学的古堡里似乎永远住着一个阴森的缺爱女人,譬如《简爱》阁楼上罗彻斯特先生发了疯的原配夫人。
再想想那些哥特式小说中幽灵的老房子,那些爱恨凶杀情仇还真是可怕。
所以亚雷从小就是一个极度缺爱的人,这直接导致他人性发展的不完全。
母亲死后,亚雷一度迷茫,甚至想变卖家产去传教。
他仍是一个有感情,对人生有思考的人。
只是资产阶级纨绔子弟的劣根性由来已久,难以根除。
且他立场及不坚定,苔丝的再次出现立马把他的所谓信仰打回原形,他是一个被欲望控制的人。
俄国文学中“多余人”奥涅金,甚至川端康成笔下被虚无主义充斥的岛村等人,他们都是没有自由的,因为他们意志中毫无理应被自我掌控的理性可言。
亚雷的欲望让他不断消灭苔丝独立存在的自由,他通过无限制掌控,拥有苔丝而满足自我需求。
他对苔丝没有基本的女性尊重,也根本谈不上爱的平等。
但有意思的是在BBC出产的《德伯家的苔丝》里,有一个场景反复出现。
亚雷骑着高大的白马无数次接近苔丝。
想想看,一颗被欲望充斥的感性,炽热的灵魂,在高大的白马上驰骋而来,又绝尘而去。
他历经苔丝的纯真,贫穷,懵懂,悲伤和深深的厌恶,他那么趾高气扬,却又那么真实可感。
总之,这是一个对苔丝影响深刻的男人。
自我纯真坚守——苔丝 我有时在想关于女性的审美标准多大程度上出自男性眼光。
苔丝的纯洁美在亚雷和安琪儿心中是无与伦比的。
然而,我以为最难能可贵的在于苔丝自己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她虽弱势,却有一种自我纯真灵魂的笃定和坚守。
在新婚之夜丈夫知道自己“不堪”往事后要愤然离开时,苔丝哭诉,追问,她如此坦荡,她那么愿意相信这个天使一样的人儿不会计较自己的过往。
这种勇气太重要了,这比安娜卡列宁娜实在高出一个精神境界。
安娜在彻底沦为沃伦斯基情妇后,她开始自我怀疑,觉得自己有罪且不被接纳,自我精神逐渐瓦解,那么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远了。
然而我又觉得苔丝的这种强烈反抗意识几乎没有现实依据。
那样的社会大环境,她的出身几乎让她没有反抗的余地。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苔丝最后手刃亚雷。
她是安琪儿的妻子,她和安琪儿完全可以一起理性化解这种局面。
这时剧情发展到最大的高潮,亚雷,这个造成她悲惨命运的人生污点,安琪儿的回归又让她意识到亚雷对她造成的无法弥补的第二次伤害,她愤怒绝望到了顶点,她孤注一掷,在命运施加给她最后一根稻草后,她彻底爆发了。
苔丝是一个那么个性强烈和自尊的人,她绝对接受不了安琪儿父母的一丁点儿施舍。
这种性格的两面性直接造成了她孩子的早夭。
想来为孩子的成长健康着想,亚雷有权知道孩子的存在并履行其为父的义务。
然而这种权利和义务皆被苔丝剥夺,她对这个孩子的感情也可谓爱恨交织,难以言表。
单纯抽象的天使人性——安琪儿 安琪儿和苔丝的相遇似乎有着某种必然性。
安琪儿有着苔丝对知识,天使人性,美好生活憧憬的全部寄托。
他是一个有着不同山水的阳光理想青年。
他如此尊重她,倾听她的心声,对她以礼相待,抱其她三个女工过水坑也只是为了最后能抱她。
然而安琪儿的性格是存在争议的,他心中纯洁的苔丝形象是他理想的幻想。
一旦现实与理想发生冲突,他便愤怒,失望,心伤,逃避。
他的天使人性太过单纯且抽象,不能给苔丝带来可供解救的实际人生。
在他弃苔丝独往巴西后,他理想化的职业憧憬在一场黄热病中成为泡影。
他也没有考虑到苔丝作为弃妇有可能遭受的种种危机。
安琪儿是整个虚伪资产阶级大环境下一个特立独行的灵魂,但他对现世人生的诸多估计和考虑都欠妥帖。
冲破阶级和世俗藩篱的爱恋远比他想象中艰难,对此他显然没有做好准备。
但倘若苔丝遇到的不是安琪儿,而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不是黑暗工业化时期的英国乡村,是“文明”的现代社会,那么苔丝是可被接受的吗,这样的悲剧还会不会发生?
其实这种假设很消极,或多或少都是对男性的道德绑架和责难。
那么何不积极一点,追本溯源解决实质问题呢?
首先苔丝父母并没有对苔丝进行基本性教育,也没有在她受到伤害后好好保护她,一个懵懂花季少女就这么被无情践踏。
再者是强暴者亚雷,他理所当然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然而这些关乎社会方方面面的法律,伦理,道德,在那样一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都是无法保障的,所以归根结底是社会制度的问题。
其实我理想的结局是安琪儿经历过这一切后,坚定不移投入到火热的社会变革中去。
只有思想家和革命斗士才能发掘出社会前进的道路,才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然而托马斯哈代不这么想,他的悲剧观和宿命论也不允许他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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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在教女孩子要矜持,要保守,要得体...却从来没有人告诉男孩子,要怎么做。
苔丝积极向上,热爱生活,本来美好的生活,却被亚雷的私欲毁掉了一生。
如果说亚雷对苔丝是身体上的摧残,那么克莱就是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
所有人都在乎女人的纯洁,为什么没人告诉男人也要守住纯洁。
就像有人说的,不是因为男人嫖妓女人就该偷汉,也不是说因为姥爷有姨太太,太太便该有姨老爷。
而是因为男人嫖妓和女人偷汉犯的是同样的罪恶。
贞操不是个人的事,而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而是双方面的事,女人尊重男人,男人就该对女子有同样的态度。
如果做不到这样,就是孔老夫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关于“亚雷爱不爱苔丝”这一问题,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亚雷对苔丝是有爱的,但这只是肉欲的爱,不是纯洁高尚的爱情。
这一点可以在亚雷当牧师之后,又一次见到苔丝时体现出来。
亚雷再次见到苔丝时,说出了轻浮的话“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美”。
他对苔丝的感情,充斥着欲望,有的一直都是肉体的占有欲。
尽管在凌辱了苔丝之后,他当了牧师,想借此来缓解心中的罪恶。
但当他又一次见到苔丝时,他立刻原形毕露,露出了邪恶、下流的本来面目。
他步步紧逼,所提出的结婚,不过是一个为了把苔丝绑在身边供自己玩弄的把戏,他要的不是苔丝的心,而是肉体。
若是真爱,从一开始就会求婚,而不是凌辱。
他还嘲弄苔丝:“我以前是你的主人,以后也会是你的主人”。
由此可见不是真爱了。
我觉得虽然阿历克有错,但是悲剧主要的造成,还是苔丝。
她不但影响了她及她的家人,还影响了安吉及家人,甚至那三个女孩。
首先,被那个后,要么就杀了阿历克当然提前受刑,但起码不会给别人带来悲剧,要么就求他和自己结婚,挽救自己及家人的名誉,要么就想办法让孩子流产当这件事没发生过,远离家乡去工作。
第二,婚前向安吉表白扯那一大堆的没用半天都说不出口,我虽然同为女性理解你因为爱一个人不忍说出来不忍分开,但是如果你真正爱一个人,你要让别人有选择的余地,让他有自己选择后的人生。
你简单一句,你曾生过小孩就吐出的一句话,就会让安吉了解事实,这样的结果有两个,一是安吉开头不接受,但是经过一两年他接受了苔丝,二是安吉最终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分开。
这样,为大家都好。
第三,安吉离开了,你因为家庭的贫困及种种原因,又要选择依靠别人,那你为什么不去寻求安吉父母的帮助呢,你那么渴求幸福就每每要亲手悔掉幸福,非得又和阿历克一起,这就是你的精神吗?
不得不说,发生这么多事,基本上大部分都是苔丝造成的,这是我最不喜欢的英剧女主角,有时不是为了看画面唯美和BBC优质剧,我简直不想看这部剧。
《苔丝》与《简·爱》,同是创作于十九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后,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期,此时英国经济、文化空前繁荣。
《苔丝》的创作者是托马斯·哈代(男),《简·爱》则是夏洛蒂·勃朗特(女),这两位作家都可以算是女性主义的写作者,因为都把细腻的笔触对准了女性,字里行间都是对女性的尊重。
哈代对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麻痹、压制、摧残有更深的体会,他笔下的女主苔丝是美丽的、天真的、纯洁的,是男人心目中理想少女的形象,但是最终的结局却是被施以绞刑。
而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并没有美丽的外貌,但是却有一颗坚强、自尊、绝不妥协的心,她勇敢地追求爱情,最后如愿以偿,这也许是同为女人的勃朗特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形象。
苔丝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嗜酒的流动小商贩,因为偶然得知自己可能是一个曾经显赫现已没落的贵族的后代而喜不自胜,苔丝的母亲更因此动了让自己美丽的女儿攀亲结贵的心思,这样的痴心妄想也许是导致苔丝悲剧的第一重原因。
17岁的苔丝穿着白裙在五月的草地上翩然起舞,她拥有美丽的容貌,却没有一颗勇敢的心让她在面对心动的舞伴邀约时坦然地走上前去,从而错失了爱情降临的第一次机会。
到最后杀人逃亡的结局时,苔丝回首往事对爱人更是命运发出诘问:“如果我们那一天一起跳舞了,现在该有多幸福?
”是的,如果苔丝从一开始就坚定地遵从于自己的内心,勇敢表达自己的欲望,在男主向众人发出邀请时主动走上前去,一切都可能变得不同。
命运的快车就在你一忽儿的胆怯、犹疑当中就驶向了截然不同的分叉路口。
她不懂得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也不懂得尊重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欲望,因为身旁不可能找到这样的榜样。
她的父母只巴望着这份“价值”能够攀上贵亲戚然后带领他们脱离苦海,在这样的父母养育下的苔丝,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女性身份是迷惑的,所以当她后来被冒牌的贵族“表哥”诱奸之后,只能黯然回家对母亲发出痛苦的埋怨:“我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很难说,母亲对苔丝性启蒙的疏忽到底是出于保护还是一种无意识地献祭,因为在数千年来的男权社会下,纯洁的处女从来都是献祭给神或权威最好的祭品,从而获得神或统治者的庇护。
男权意识对女性的荼毒通过母爱的传承进行得最为深刻和悄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到了今天的中国,这样的母亲不是大量存在吗?
母亲的无意识中可能都存在这样一个幻想: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如孩童般天真无邪的女儿才是最有价值的珍宝,才会获得神的青睐,才会获得命运之神的眷顾。
而现实却是,像苔丝这样美丽的大孩子,最终要靠险恶、卑鄙、虚伪如那位强奸犯表哥一样的人,教会保护自己的第一课!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早逝,被寄养在舅父家,舅父去世以后,简爱过了十年备受舅母歧视和虐待的生活。
也许正是因为早年的不幸,倔强的简爱从小就具有反抗意识,她很明白舅母对自己的不公与迫害,甚至宁愿被送进孤儿院也要与之对抗,简爱这种绝不妥协的性格虽然让她成年之前吃尽了苦头,但她也因此逐渐走上了主宰自己命运的道路。
《简爱》算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夏洛蒂·勃朗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
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
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孩子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英国文学勃朗特三姐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是因为父母尤其是学识渊博的父亲对勃朗特最初的爱和影响,以及她在不断的阅读中汲取营养,才使她在面对压迫时拥有勇气去反抗。
她出版《简爱》时 31岁,正是一个女人身体和思想都成熟而饱满的时刻,她笔下的简爱才会在面对爱情时说出如此动人而有力的话语:“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
——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
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
——你不是想错了吗?
——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
苔丝面对爱情朝自己伸手时甚至不敢走上前去,后来她在新婚之夜对深爱的丈夫坦白之时,能够不计较她贫贱出身的丈夫却不能不计较她的“失身”,弃她而去远走他乡,她也只能企求地说:“我能给你写信吗?
不能吗?
那我等着你回来找我。
”她再一次什么也做不了,黯然回到母亲身边。
她说不出苔丝那样掷地有声的爱情宣言,因为“失身”的罪过无论从宗教还是世俗伦理、社会舆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孽”,苔丝第一次没有底气主动走向爱情,后来也没有足够的意识保护自己远离“诱奸”,此时也没有勇气拒绝爱情的离弃,只能卑微地企求爱情!
一个女孩内心的底气从何而来?
可能从父母广阔的眼界和胸怀中来,也可能从广泛而深刻的阅读和思考中来,从不屈不挠的自我争取、自我奋斗中来,更可能从整个社会对她的尊重而来。
只是最后一条却最难实现。
苔丝被诱奸后曾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早夭,牧师不肯为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举行葬礼,苔丝说得最“叛逆”的一段话是为了这个不幸的婴儿:“他还只是一个初生的生命,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过,他没有犯过任何罪恶,如果上帝不要他,那我也不要这样的上帝!
”这一刻,苔丝的主体意识才开始苏醒,人性的光辉才开始闪耀。
可惜,在面对挚爱之人的质疑和背弃的时候,苔丝没有简爱内心的底气。
简爱在婚礼时得知丈夫罗切斯特还另有“妻子”,他解释了“疯妻”的来由:罗切斯特曾经迷恋于她的美貌把她娶回家,但是她和她的家族都隐瞒了祖传的疯病,当他发现她有疯病以后就把她关起来,养着她但是疏远她。
很难去责备罗切斯特的做法,而且简爱仍深爱着他,但是简爱还是选择了离开。
简爱不能抛弃内心的原则,即使曾经饱尝艰辛如今幸福生活就在眼前,即使失去挚爱就会失魂落魄,简爱也不能不顾一直被关起来的那个“疯女人”的存在,自私的选择幸福!
对于那个“疯女人”来说,简爱是唯一把她当成了一个“人”来对待,来尊重的。
最终,简爱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还在于这个疯女人一把火把自己烧死了,这到底是发疯而为还是自我了断成全简爱?
不得而知。
最后,也就不难理解,同样是面临诱惑,简爱可以尊从内心对爱情的向往而拒绝牧师表哥的求婚所带来的安稳生活,而苔丝却不能在父亲去世、母亲与弟妹居无定所时拒绝奸污自己的“表哥”的纠缠,麻木而绝望地变成他的禁脔。
直到离弃她的丈夫悔悟后回来找她,苔丝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和救赎。
她杀死了侵犯自己的“表哥”,拼命去追正暗自神伤准备离开的丈夫,她大声地告诉他自己杀死了那个奸污自己的人,并和他一起逃跑。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她只是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几日光阴与最爱的人在一起。
此时,他不再介意她的“失身”,她也“摆脱”了曾经的噩梦,她终于获得了自由和爱情,尽管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最后,在太阳升起的巨石阵中,苔丝万分不舍但是却内心平静地迎来了抓捕她的人,最终被施以绞刑。
我为苔丝一生的悲剧感到痛心的同时,又为她最后的反抗与救赎感到震撼和欣慰;我为简爱自始至终的自尊与反抗感到钦佩的同时,又为她从小所经受的那些磨难感到怜惜。
女性的成长之路充满磨难、诱惑、危险,中国有句老话“红颜自古多薄命”,这是因为在男权意识形态下,“美丽”已经异化成为财富、权势的等价交换物,“美丽”这个词也许从来就是被定义的。
如果没有对之深刻的反思与觉醒,就会被它奴役与控制。
最后,我想说:女性主义的全面苏醒,意味着强弱不再对立,自我不再分裂,性别不再歧视,阶级不再隔离,生命得到真正的理解和尊重。
如此才能有望整个世界真正的革新和进步,它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我会说书比电影电视剧好看么。
德伯家的苔丝竟是一出狗血剧,而我六年前英文和领悟能力都差到这也没有从字里行间读出来。
只是为苔丝心碎得要死。
其实,你看两个高富帅爱着一个美若天仙的贫女,妥妥的偶像剧人设。
高富帅一号强暴了她之后要娶她,她倔强地甩甩头走了,自己生下孩子,孩子又死了。
接下来她又遇到了高富帅二号,温文尔雅如同天神降临人间,二号的名字恰好就叫天使。
天使百般追求贫女百般推脱(不知多少玛丽苏小姐读到这一段会把自己代入YY男神追求自己),终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是天使有道德洁癖知道了贫女的往事之后抛弃她远走巴西,贫女自然是过了一段苦日子(不苦怎么洒狗血?
),然后一号变身霸气牧师回来,看到为了不引起男人注意把自己眉毛剃掉的贫女之后心疼不已,最后宣布我要放弃上帝跟你在一起,你是引诱我堕落的纯洁根源。
我看到一号告白简直肉麻得看不下去。
之后天使在南美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回来对贫女说我错了我们继续过岁月静好的生活吧,但是贫女这个时候已经为生计所迫当了一号的情妇。
这出狗血剧的高级之处在于社会批判和宗教反思都是真真的,女主和男主们的挣扎都是真真的,不是现在偶像剧的无事生非,一点点鸡毛蒜皮要死要活,让我们这种每天为了房租卖青春年华给老板的人看不下去。
所以说,连狗血肥皂剧都是要看经典的好。
非死人之书不读还是有道理的。
当然,此肥皂剧最高级的地方在于贫女最后死了,她走过了所有苦情剧女主角走过的坎坷路,得到了所有苦情剧女主角得到的爱和钱,然后成为时代的祭品上帝的羔羊。
作者认真了。
认真他就赢了。
顺便,哈代还说过,悲剧就是有价值的东西被必然的无常包裹。
换句话说也就是有才华的人或者美人死了是悲剧,无才无德无貌的三无人员死了,连悲剧也算不上。
只有有价值之物,才有资格成为悲剧。
所以当我们说”我就是个悲剧“的时候,还是先想一想自己是否具有成为悲剧的前提。
鲁迅后来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不知道是他自己发明的还是山寨了哈代的?
“她向自己发问,贞洁这个东西,一旦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
如果她能够把过去掩盖起来,她也许就可以证明这句话是错误的了。
有机的自然都有使自己得以恢复的能力,为什么唯独处女的贞洁就没有呢?
” 被亚雷玷污过的苔丝如是发问,亚雷对于苔丝的玷污,是一种肉体上的蹂躏。
苔丝,这个与乡土自然融为一体的姑娘,她美丽、纯洁、善良,全身散发着一种纯朴美。
当她为了家庭,为了责任而放下内心的自尊去攀亲,却惨遭亚雷诱奸,少女的贞洁不在,这个纯洁而坚强的女孩子,并没有从此堕落消沉,没有自甘为亚雷情妇,而是远走他乡。
即使肉体不是处女,然而内心依然圣洁。
然而,在维多利亚时期,忠贞纯洁是女人是女人必备的美德,远走他乡的苔丝,一方面依然渴望着爱情,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不配拥有爱情。
尤其是遇到安吉之后。
安吉,仪表堂堂,谦谦君子,他让苔丝感受到了爱的美好,重燃了希望,然而讽刺的是,当安吉和苔丝坦白时,苔丝毫不犹豫的原谅了安吉的,她以为安吉也可以像自己一样,可以原谅她。
然而事实则截然相反,表面谦谦君子的安吉用冷暴力将苔丝逼回家乡。
而这正是苔丝悲剧命运中最让我觉得可悲可叹的。
如果说,亚雷玷污的是苔丝的肉体,那么安吉亵渎的则是苔丝的精神。
在世俗教条面前,爱情显得毫无重量,俗世之人,大概是无法看见苔丝内心的纯洁的。
《苔丝》的副标题是: 一个纯洁的女人。
苔丝的性格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 。
而苔丝对于传统道德的反抗,主要体现在亚雷身上,然而,在安吉身上,则又体现了她的软弱,她总觉自己低安吉一等,在安吉面前仿佛永远永远低着头。
我想着就是时代对于人的束缚,一如在安娜卡列尼娜的时代,女性表达反抗的方式为轰轰烈烈的一死。
苔丝让我想到一句中国诗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更让我想到黛玉,一个是西方人眼中纯洁的化身,一个是中国古代纯洁的代表,她们本如雪白的飞雪,本该纷纷扬扬,然世俗之风偏让她们落入满是污淖的人间。
何不如,一抔净土掩风流?
这样一个美丽纯洁,善良质朴,犹如圣母般仁爱与宽容,用于自我牺牲和敢于反抗世俗的女子,即使在很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散发着她别具一格的美。
虽然现实给了苔丝一个落魄的出生,然而她却有着一个贵妇人的灵魂,让她纤尘不染,超脱尘世,像盛开在白雪皑皑的山顶上的一朵遗世独立的雪莲花。
可偏偏有人要去摘下它,可偏偏有人要去玷污它。
天容海色本澄清,只是世人污浊的眼,看不出来而已了。
受不了这个版本的女主,还是喜欢79版
2.5星
改的啥玩意儿啊?大量经典情节和台词消失,有的表达甚至还会带来误解,名场面被拍得平庸至极,表演也好蠢……除了雀斑和风景美丽外其他的地方都不满意……
作者显然是偏爱Tess的,把她塑造成这场三角恋里唯一没有缺点的人。Angel是真的爱Tess,只可惜他的爱逃不出世俗的偏见与桎梏,他不得不走向妥协和软弱;Alec也许爱着Tess,可惜个人素养不够,以为爱就是占有和欲望。Tess正如Angel描述地那样美好,成长于狼藉的原生家庭,经历了于女性而言最惨烈的疼痛,顿悟了人生和宗教信仰后却依然愿意去爱。Tess太过美好了,美好地反而不够真实。
很烦原著,连带着电视剧也不爱。
演員長得很好,化妝也很棒,不像某些女演員不管演什麽角色都要貼上兩三層假睫毛。結尾的部分太潦草了。而Angel是不是太瘦弱了點?明顯是個不干農活的巴宝莉男模之流的。
命运悲剧,有古希腊悲剧的气象,还有英式乡村美景树林草原。两个亡命之徒在巨石阵下,如果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一起跳舞,Tess就不会认识Alec。如果新婚当天,互相忏悔时,Angel原谅Tess,俩人一起离国。如果Tess坚持等Angel,没有屈服,没有回到Alec身边。如果……这么多契机,统统错过。永久的幸福和绝美的爱情,不可得。
苔丝还是略懦弱啊……
真是为了小雀斑才坚持看完的
哎··悲的·看了心里好难受···
一集弃 总觉得有那么一点奇怪
感觉女主角不合适,可能是因为看她演了太多风尘角色。
喜欢这个,就是因为故事不完美扣掉分~
女主角长相接受不了,和原著中描写的苔丝有差距
是处不是处真有那么重要吗?把一个单纯的女孩给毁了
为了学习如何改编小说而来
比起书,这个内容还是单薄。
比较差。BBC最新一轮的改编名著都比较差。这个是不是说明东西方的文艺创作都陷进烂泥塘了,当代人就没创造出什么有益的思想啊……
BBC的名著改编剧一如既往的高品质~但看的过程简直是种折磨,首先故事本身太TM苦逼了,其次Gemma和Eddie的气质实在是不搭,怎么看怎么诡异。Gemma那大骨架子决定了气场还是和Alec比较合,仔细一看我还觉得这俩位夫妻相呢。。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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