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余文乐饰演的李国强,最开始是一个小警察,警衔是最低级的“警员”,职务是街头巡逻。
这种警察都是隶属于某个警署。
在意外重伤击毙通缉犯之后,被提升为“警长”,中间差了一个“高级警员”的警衔,即是说,属于越级提拔。
二、李国强伤好后,被一位高级警官接见,询问其笔录中某些异乎寻常之处,李国强坚持自己的口供,否认是幻觉,遂在提拔为警长后被调至“杂务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影片中镜头强调了那位高级警官的警衔,那可是“副处长”啊,而且明显是负责行动的副处长,也就是整个警队仅次于警务处长“一哥”的二号人物,需要出动他老人家接见李国强嘛?!
三、关于杂物科。
负责处理灵异事件。
这个部门的架构和隶属关系似乎不太明确。
这里做一些自己思考的设定。
首先,这个部门级别很高,直接归行动副处长掌控,但名义上是下面的一个低级部门,个人考虑应该是挂靠在行动处行动部行动科行动组之下。
行动处主官为高级助理警务处长;行动部主官为助理警务处长;行动科主官为高级警司;行动课主官为警司。
故可设定总部的杂物科主官为总督察衔,但实际直接听命于行动副处长,只向行动副处长一人负责,名义上的众多上司只是一个掩护。
但那么大个香港,只靠总部的杂物科人员明显不够,所以其下应该还有一层建制,即在各陆上总区和水警总区都有相应的“杂物科”,人员编制在5人左右。
由一名督察带领。
影片中的郑伊健即是负责某陆上总区灵异事件的督察。
由于杂物科警察的极端特殊性,故每一名新进杂物科的人都要由最高指挥官行动副处长亲自考察,这样影片中的副处长因“小事”接见小警长的突兀情节就可得到合理解释。
郑伊健饰演的黄警官递交辞职信时,收件人写的是“副警务处长刘成刚”游泳馆的小女孩,养老院的老婆婆,影院的男人,都是地缚灵,是非正常灵魂的一种,因执念太深,没有进入小鬼门关转入冥界轮回。
这种灵魂,念力不是很深,实质破坏力不是很强,普通的阳光都能对其造成严重伤害,但已能影响某些人的五感,造成看到或听到某些东东。
甚至某些稍强一点的地缚灵能影响到实物。
影片题材属于驱魔警察类型但影片让人压抑的是,警方没有真正成熟的驱魔除鬼机制,一般意义上有两种考虑,一种是请外部专业人士出任警队顾问,另一种是由进入警队内部服务的专业人士组成特种部门管理而《第一诫》中,无论李国强还是黄警官,都没有除魔驱鬼的专业能力,至多是因天赋而开启了天眼,能够看见灵体。
他们对于鬼几乎没有什么有效手段,对于被鬼上身的人,无法安全解除,只能杀了那个被鬼上身的正常人。
但这样却并不能保证能除去那个恶鬼。
这种机制本身,才是让人悲哀的。
香港就没有高人了?编剧导演均为唐永健,新加坡人,所以这部并不是香港电影,而是新加坡电影,不过故事背景应该还是香港看了一些评论,感觉确实导演失控了。
前面部分对气氛营造还是不错的,直到学校一场开始出问题。
结构性失控。
影片基调不是灰暗的,而是黑暗的。
恶鬼无限强大,驱魔警察们被秒杀。
完胜。
没有任何希望。
郑伊健和余文乐的表演还是不错的
设定超级棒,将恐怖片和警匪片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前半部分有点乏味且比较拖进度,不过只要能熬过来,后半部分的每一个情节,都可以深深抓住观众的心,让观众感受到彻骨的恐惧与黑暗,最后黑暗还战胜了光明,所谓的真相被掩盖,恶鬼取得了最终胜利,这,是无法让人想象的,作为观众,我看到最后的时候,确实感到了不寒而栗。
虽然电影在情节与反转上或许略显生硬,不过整体的故事是讲的很好的,警察局杂物科的第一诫,就是这个世上不存在鬼怪,可是这条戒律跟事实刚好是相悖的,运用电影中提到的一个设定,去完成最后的反转,整部电影在悬疑度和结局的意外性上都做得特别的好,虽然在某些方面仍略显粗糙,不过从华语恐怖片的角度来看,已经是非常非常好的了。
电影一开头,男主叫李国强,是警察,这天他在地下车库巡逻,当时已经是深夜,有一辆车开了过来,男主拦下了这辆车,因为车主陈福来没有系安全带,所以男主就给他开了罚单,陈福来表示自己赶时间回家给儿子过生日,男主却表示现在已经是深夜时分,还能回家过什么生日呢,陈表示是自己加班晚了,开了罚单之后,男主又一看,发现陈汽车的尾后灯坏了,男主让陈去前面拿个修理工具来给他修,结果发现汽车后备箱旁边有血,这下男主意识到事情不妙,想拔枪,可是陈的动作比他快,男主就这样被陈连打几枪,自己的枪也丢在了一旁,就在陈想要男主的性命的时候,男主恍惚之中看到车后备箱打开,一个浑身血肉模糊的小女孩的尸体坐了起来,陈也因为这个变故而有点受惊,一时没反应过来,被男主开枪打死。
回头一调查,警方发现这个陈,是一个连续奸杀女生的惯犯,他原来是一个辅导老师,在一次猥亵女学生被曝光以后,就走上了连环杀手的不归路,男主虽然康复出院,但是右边的手臂,却因为伤势很重被打上了石膏,当时给男主打石膏的那个护士的后面还会提到,这里暂且不表,男主先是去上司那里陈述案情,上司跟他说那个小女孩已经死了有几个小时了,不可能还可以从后备箱里坐起来,但是男主表示自己确实这样亲眼看到了,上司问男主是不是幻觉,男主表示不是,这个上司也是有意思,全程在吃,而且每次都在吃,一直在吃,虽然”三高”,却依旧在吃,看到男主如此肯定自己的证词,上司表示要让他去一个比较闲的部门,这个部门就是杂物科,男主带着受伤的手臂回到家中,本来想洗衣服,结果却在幻觉中看到了洗衣机里出现的女鬼,男主的女朋友也就是女主回来了,她是一所学校老师,这次是被同事送回来的,女主数日不见男主,自然是分外想念,当天晚上,两个人顺理成章地就做了羞羞的事情。
等到次日,男主去杂物科上班,到了杂物科门口,半天也没人应门,男主自己推门进去,发现一个年轻男人坐在轮椅上,在玩积木,男主怎么呼喊,对方也没有回应,等到对方把积木都搭好了,才终于跟男主说话,而且这个人其实并不是残废,只是坐在轮椅上而已,见到男主如此吃惊,轮椅男就跟男主说,“这个世界并不是像你眼睛看到的那样,如果全凭眼睛来看,那可是会错很多的。
”二人正说着就接到了报案,案发地点是一处游泳池,据游泳池的管理员说,那儿不久溺水死了一个小女孩,从此以后,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到哭泣的声音,男主跟管理员说话的时候,旁边的水面上似乎有一具小孩的鬼影在游动着,正当男主调查无果的时候,他的上司黄警督出现了,黄让男主继续查下去,男主一直查到游泳池的水源源头处,发现水源源头处,有很多女人的头发堵在了那儿,黄表示,这些头发,堵住了水源的源头口,所以才会有奇怪的声音,对这个男主自然是将信将疑,黄告诉男主,他们杂物科的第一条戒律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鬼。
然后又是一起案件,这次是发生在一家疗养院 ,一位老太太去世,老太太去世以后,她生前最喜欢看的电视经常会无缘无故的打开,男主和黄调查这件事情,在老太太的房间中,男主明确的感受到了鬼影的存在,而且还将老太太床边床头柜抽屉中的东西翻出来看了一看 ,黄却表示,是隔壁房间的人用遥控器的时候会影响到这个房间的电视,等到两个人离开之后,男主才问黄,明明那个电视机连电都没有插,为什么黄要说这样的谎话,黄笑而不语,晚上回到家中以后,男主因为疲惫和困倦然后就睡着了,即使女主想要和她温存,男主也没有兴趣了,黄也是有故事的,他整夜酗酒 ,有位天天给他送外卖的小姑娘很关心他,还给黄送了一个气球恐龙,黄原来有个妻子是学舞蹈的,而且舞跳的很不错,不过,可能就是因为黄的职业问题,在数年前跟他离婚了,黄在不久前,又偶进了一个酒吧,然后见到了当酒吧老板娘的前妻,两个人的感情其实还是很不错的。
不久之后,杂物课又接到了一个案子,男主和黄去了一家老剧院,老剧院里有个老头,老头表示这是自己的收藏,不能卖出去,等到黄与男主被老头推到剧院门口的时候,正好碰上房产女中介带人进来,女中介表示这个屋主早就去世了,却还阴魂不散,男主和黄面面相觑,看着那个老头,老头化作魂魄附身到了女中介身上,眼见女中介一步一步靠近男主,黄让男主开枪,男主下不去手,黄亲自动手打死了那个女中介,事后,黄告诉男主,其实这个世界就是有鬼的,但是这个事情不能说出来,杂物科就是为了摆平这些事情而存在的,杂物科的第一条戒律本来跟事实就是相悖的,这就是第一诫,晚上男主回家,在沙发上,女主悄悄地跟男主说,其实家里多了一个人,这让男主吓得打了一个激灵,女主慌忙解释说,这是我怀孕了,这才打消了男主的顾虑,可是好戏的高潮现在才刚要开始。
(未完待续)
看完电影感觉电影的结局很阴暗,太绝望了,但是这种绝望又是由很多站不住脚的设定来支撑。
我有很多疑问:1.电影中的设定是鬼上身只要碰一下,但是电影院里的老伯是没有接触,只是化成一缕烟都行吗?
2.从楼下掉下去,领头的居然还没死,如果掉下去死了,就无法进行上别人的身啦,那只鬼怎么敢肯定掉下去不会死?
3.自己上吊的和淹死的怎么上其他人的身?
不是活人死就没有宿主了吗?
4.他老婆的最后上船走了,那尸体在哪?
不就与口供不合?
5.一开始那个鬼和余文乐都相遇了,怎么不直接上他身?
如果说他想要慢慢玩,那他怎么马上回去就上余文乐的老婆身并接着上余文乐的身,根本也没有慢慢玩呀?
6.如果余文乐可以在警局杀死轮椅哥,为什么不可以也在警局解决上头?
从操作性来讲,上头肯定会对余文乐没有防备呀,背后直接一枪就可以啦。
从事后解释来讲,既然可以解释轮椅哥的死,肯定可以顺便解释上头的死吗呀。
7.为什么他的上头一开始不肯告诉他,上头都要辞职了,而且进到这个部门肯定需要知道呀,不然怎么正常工作?
8.余文乐被两个便衣抓住,应该拿着枪就背守则呀,如果没想到,也应该先等待再想一下其他办法呀,有很多方法可以证明自己是警察呀?
反正就不那么快放下枪就对了
第一诫,看起来很复杂,其实理解起来很简单,只是我们脑子里是混乱的,所以看起来是混乱,难理解的。
混乱的原因是因为这里面有二个面,一个是明线,一个是暗喻。
明线是我们所不知道有鬼与没鬼的冲突,暗线是我们所熟悉的知识与事实的冲突。
而且明线与暗喻同时进行的,一条一条分析就简单了,先说明线。
第一诫,这个世界上没鬼,因为鬼是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而且鬼的出现会造成恐慌,扰乱大家,从大局来讲,说没鬼比说有鬼更好管理。
世界上没鬼是说给别人听的,自己不要相信就行了。
小警察刚出道,不懂世事。
做事非常认真,结果查出了一个大案。
结果差点死了,但他运气好。
正好有一个鬼跟凶手有仇,所以现形帮了他。
于是他立功了,但他却坚持要说有鬼,而且坚信这个世界上是有鬼的。
他们局长肯定知道是有鬼的,但这样的文案提交上去对谁都没有好处,就只能掉他去杂务科了。
杂务科是处理鬼的事情的,见的也就多了,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杂务科第一诫,这个世界上没有鬼。
意思就是虽然有鬼,但对谁都不能说有鬼,包括自己老婆。
于是余不管在哪总觉得有鬼,甚至到家里也觉得是有鬼的,造成家里的不安。
接着见识到了鬼的能量,他躲在人学生群里,你却认不出是谁,明知道就是他,他你依然不敢百分之一百确信,因为猜错了将会是非常大的失误,而且造成的后果将会自己承担,而人是很难承担这种结果的,然后传警察身上,无知的警察同事看穿制服的女警察与便衣,按直觉肯定更相信一身制服的女警察。
于是为难余,让上了警察身的鬼走了,去危害余的老婆。
余不顾一切去救老婆,结果老婆被上身,然后再通过老婆传给了余,上了余身体的鬼就去灭掉那个跟他做对的部门——杂务科。
然后看到郑,又设计把郑杀了。
然后又去做口供,说郑的老婆上身,传给了郑,然后他才杀了郑的。
我们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供词依然提到了鬼,但是上司却对这次供述表示很满意,还升了他的官。
这是明线,明线是鬼故事,说的是一个鬼报仇的故事。
现在我们来说说暗喻。
因为这部电影暗喻比明线更主,可以说是以暗喻为主的电影所以看起来有看不懂的意思。
首先我们把这几个名词代进去。
第一,余文乐——代表一个没有经历的年轻人。
第二,鬼——代表邪恶的事情第三,世界上没有鬼——代表邪不胜正的教育第四,郑伊建——代表一些被打压的卫道士这样,这部电影的暗喻就很好理解了。
一个年轻人刚出道,很认真的做着工作的每一件事,他有他的理想,他想做警察,当英雄。
当他发现有人做了坏事,他会拼命的捍卫正义。
但还没出手坏人就先动手了,坏人总比他要先知先觉,因为坏人早就知道这个时候应该要发生决斗了,所以好人永远斗不过小人。
终于因为意外,斗败了小人。
但上司却要他改口供,其实是希望年轻人屈服现实。
年轻人还是报着自己的理想,不屈从。
所以上司没办法,只能帮他归类,归在哪一类人呢,归在又臭又硬的卫道士这类里面,因为毕竟有时候还需要用到这类人的嘛。
在里面他见到了做了很久的郑伊健,一直被邪恶压迫的郑伊健第一天就告诉他,邪不压正。
就算自己不信,也要这样说,因为这是为了让大家相信而努力过好生活,不让大家绝望。
如果大家知道了这个世界其实就是靠玩权术,耍手段才会获得衣锦还乡,那还有谁会努力学习,真正建设社会。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看着杂务室的轮椅男,他就明白轮椅男这种人平时看起来像是动不了,没有战斗力,但有时候也会站起来为那些卫道士办事,与邪恶做斗争的时候他发现不像以前想的那么英勇,没有光环,只是暗淡无光,甚至做了好事还要因为大家不理解而受处分,一切都要自己承担。
他在与邪恶做斗争的时候,他了解了邪恶有多大的能量,能调动起每一个人来。
而且正义与邪恶交织在一起,我们跟本分不清楚,又不能靠猜。
等到精疲力尽的时候,邪恶就会渗透进来。
他们有时候穿着代表正义的警服,有时候是可怜的学生,直至最后渗透到家人。
当你没办法防备的时候他甚至占据着自己的灵魂而不自知。
到最后出卖以前的战友,铲除异已,成为邪恶的傀儡,借着自己的身份更加留毒于世。
最后,只要跟邪恶同一条线,什么供词都会有人相信的,只是自己胜利了,亲情或爱情都没有任何意义了,自己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自己了。
当然里面的剧情都可以把这些代入进去,这里就不一一写出来了。
里面惯穿明线,暗喻的一句话—— 在分不清黑白的世界里,千万不要靠猜。
整部电影的主旨是:第一,我们一直在接受愚民式的教育,邪不一定不压正,就像余文乐最后被鬼占据了身体,撑管着与邪恶做斗争的杂务部门。
第二,邪恶的能量很强大,而且影响很迅速。
有时候会影响到亲人和自己的生活,最后影响到自己。
然后自己成了自己所恨的人。
一场没有规则的游戏。
既然打破了所有传统。
敢问导演叫人如何理解。
难道就为了惊叹你那所谓的出奇的结局?
两个人一前一后跑在马路上,只有后面的那个人穿着警服,高呼“站住”,可是……他们两个都是警察,前面的那个是“便衣”,而在前面更远处的才是歹徒。
一个人从你看见他的时候就一直坐着轮椅,而且能够熟练使其代步,可是……他的下半身什么事情也没有,甚至还能大言不惭地教育你:“别什么东西都靠猜!
” 一个女孩吊在一个离地不到两米高的晾衣架上窒息而死,重案组肯定了她不是自杀,可是……她的的确确是被附身之后自虐而死。
追捕的时候,李国强看到一个女生起身逃出去,抬脚便追,可是……人家真的是无辜的——至少暂时是。
两个警员看见一个男人向一个身穿警服的女警举枪,毫不犹豫地认为他袭警,将其拷倒,并在其辩解是“自己人”时丝毫不予理会,可是……人家真的也是警察好不好?
因为他会背警察守则前三条!!
所有认识黄Sir的人都以为他随身携带的小酒囊里装的是酒,可是……直到他死,酒囊成为遗物,倒出里面的液体才知道,其实那是水。
一个人持枪入森林,打算猎熊,他以为自己将碰上一只黑熊或者白熊,可是……结果他被一直灰熊猎杀了。
………… 没错啦!!!
这就是一个猜想不靠谱的故事——至少在结局处,你猜得中前头猜不中后头!
杂务科办案的“第一诫”: 警方每天收到185个电话,打劫、打架、杀人、绑票……占了180个;另外5个,就是家里有点怪事——杂务科就只好来看看。
但不管怎样,一定要记住第一诫:“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
好吧,那什么是“第一诫”?
就是最好的借口!
把人类不该知道的真相遮盖掉!
当黄Sir搂着送外卖的女孩送给他的充气恐龙大跳“艳舞”——全片少数令人心情明亮的一幕——时,观众随之心中一宽,却不知这只是导演的一个障眼法,实际上外面的世界已经杀戮四起。
如果不把它们惹毛,它们不会轻易上人的身——即使只需轻轻地碰一碰;而一旦让它们上了身,他们当然不会轻易罢手;玩厌了,只需要碰另一个人就传过去了,然而之前被上过身的人便只剩下躯壳,不见了三魂七魄……所以,“这个世界有很多种鬼,大多数都是幽灵,个个都被锁在一个伤心的地方。
但是有一部分的鬼,因为恩怨、仇恨,它们会踏上另一个旅途——人传人,直到到达一个终点。
” 跳舞的“第一诫”: 握住舞伴的手,千万不要放!
交际舞很棒的黄Sir这样教李警官。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如果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喜剧,那么女人只好哭着笑!
不是第一次听他说辞职,不是第一次要跟他开间舞蹈学院,却是最后一次对他抱有希望。
就说好奇心能杀死猫,人家猫有九条命,何况人呢!
童军要日行一善,是社工就要牺牲,神父会上天堂,“自己人”会明白的……那么自己的老婆呢?
怎么就不行了呢?
人类的确有多重标准!
本来以为只要证明老婆没被上身,跳完最后一支舞就可以走了,因为那是他作为警察当班的最后一天,可是……没得选!
全片从3/4处进入高潮,观众被牵着鼻子走了一遭,结果到了末了才发现,所有人都被买完油条回到家,打开音响播放出优美的音乐,然后走进内屋与妻子温存的李警官骗了——因为他从狂奔到家救妻子的那刻起,就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李国强;之后,他捣毁了一直跟鬼打交道的杂务科;然后用计把黄Sir单独骗出来解决他;最后只需跟那个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的上司讲述早就准备好的“实情”,万事俱备就等升职喽!
所以,所谓真正的实情就是没有拯救,也没有那赚人眼球的最后一支舞,有的只是两个被孤零零遗弃在世间流泪的女人;唯一不同的是,她们一个失去魂魄任人摆布,一个回忆疮痍远走他乡…… 至于那个在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的处长,毫无疑问地“见鬼了”——因为他只长了一张嘴,而没有眼睛!
当初让李国强进杂务科,想必是相中了他的执着和能看见鬼的能力,只可惜…… 那么那则有关灰熊的寓言呢,在本片里倒不见得是凸显什么多重人格,我觉得更像提醒我们别被所谓的“常识”和自己的思考模式绑死了,不过……该提醒出自一个已被上了身的“人”,未免有些讽刺啊!!
该片先后让我想起了另外两部片子——《黑衣人》和《神探》。
《黑衣人》努力让人们相信地球上有外星人,而《第一诫》则是高调地嚷着“世上本无鬼”,实则搞得喊话的人都被梦里溜出口外又吞回的实话卡死无数。
至于《神探》,它想说“人心难测”;《第一诫》当然不甘示弱地反驳:“你以为鬼好糊弄!?
” 如果你看完这篇文章,对这部电影更加迷糊——很好!
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只需记住,这个“第一诫”,很难戒——“警戒”的“戒”!
有一个鬼以不同的身份隐藏在周围......-那个混蛋一定会来,总之,谁进来就开枪打谁。
-如果一会进来那个是童军怎么办?
-就当日行一善,照打。
-社工呢?
-社工是要牺牲的,照打。
-神父呢?
-他会上天堂的,照打。
-自己人呢?
-他会明白的,照打。
-如果是我们的头儿呢?
-呵,那就你先开一枪,我再补一枪。
-李小龙呢?
-李小龙死了。
-我是说如果!
-哈,那如果我们不在这儿不是更好吗?
......-如果是我呢?
......-对不起喽。
-那我呢?
-没得选。
-就是啊,没得选。
我怕最后的结局,但是好像这个结局也是最符合事实的结局,我怕看见May流出的那滴眼泪,她的表情更像是一个鬼,我最想知道的是有谁可以来干掉真正的鬼呢?
新人警察小余在深夜刁难一个没系安全带的司机;而后发现司机是杀人犯,当场击毙对方。
小余成了警长,上司给他安排了一个肥缺“杂物科”,但这时他还不懂。
杂物科负责整个警察部门2.7%的案件,只需要固定借口就可以结案,而分润功劳的人只有2个。
小余认识了自己的长官阿郑,但每天遇到的案子都是:通下水道、检查养老院这种小事,小余想调职。
上司许诺小余,阿郑准备辞职,小余做阿郑的下一任,这个职位油水很多。
小余和阿郑去戏院,阿郑射杀了购买戏院的报案人,报告只写一句“对方是鬼”。
小余一下子意识到自己职权的强大。
阿郑替上司贪污腐败清除异己19年,越发力不从心,他担心自己家人的安全甚至6年前就和老婆离婚了。。。
如今他发现了合适的继任者,就想和老婆离开香港。
(他是辞职,不是退休)
小余在家里发现了黄黑色头发,而老婆的头发是红色的。
老婆之前是和学校的男老师一起回来的。。。
小余觉得老婆背叛了他。
于是小余叫上阿郑陪他一起去学校杀死男老师。。。
期间又杀死数名目击者:女学生、男警察。
但没想到其中一个女学生是阿郑喜欢的人。
阿郑特别痛苦,他想在最后一天杀了小余;但小余也有同样的想法。
小余在家中处理女警察尸体时,被老婆看到,于是把老婆打成植物人。
接着他准备接管“杂物科”。
现在他的障碍有两个:不尊重他的内勤人员“电话”、掌握着所有人秘密的阿郑。
小余杀死了电话,杀死了阿郑。
按照杂物科的规矩,把这一切推到鬼魂身上。
写成材料交给上司。
上司恼怒他额外杀死电话,泼了他一身咖啡,但还是准许他做下一个阿郑。
第一诫:世上没有鬼,鬼只是我们作恶的借口。
应该有个第二诫。
第一诫,这个世界没鬼。
第二诫,千万不要相信第一诫。
有无鬼怪这个问题很无聊。
但是制造这个话题的人很有聊。
因为它背后的动机很耐人寻味。
有的人可以用来推卸责任,有的人可以控制舆论,有的人可以以此生财,有的人聊以自慰。
所以是否鬼怪本身很无聊,真正有聊得是背后动机。
究极诫,人性!
1.鬼是怎么来的,为什么陈福来死了就能扁鬼到处害人,被他害的冤死的人怎么就不会变鬼阻止他?
好鬼就是弱鸡,恶鬼就法力无边?
2.靠触碰就能附身这也太简单了,按这个逻辑,变态杀人狂死了之后就已经无敌了,人类恐怕早就灭绝了。
欧美宗教恐怖片里恶魔都不能如此随意附身。
3.社会面上隐瞒鬼的存在这么容易?
学校突然死了这么多人,怎么解释?
游泳馆又叫声,电视自己开关,用科学解释了,但是还说有,谁信这个解释?
4.最后编故事郑伊健演的角色前妻被附身,实际上根本没事,清理现场没尸体,也没植物人,警方查不到吗?
瞎编就能蒙混过关?
那我估计世界上的人都被鬼替换了。
5.随随便便一个杀人犯就变鬼,说明变鬼很容易,就他们几个人处理的过来?
上班看的,故事立意就完全说不通
人亦鬼?鬼亦人?
实在是烂的不能再烂
原来有这么多隐喻的~
鬼也要遵循游戏规则吧。
作为一部鬼片足够吓人了,看到了邪恶力量的影子。。另外结局没想到,但却有漏洞
山寨版的第六感
这个电影特别会吓唬人
在火车上恶补的,虽然有故弄玄虚,但起码有用心拍了。。
没那么多上进心和好奇心不久什么都好了吗
前半段不觉得,到后半段才发现是真正的恐怖。结局余文乐搂着老婆干,恶寒。四颗星算是鼓励,影片本身还是糙。
精神➕鬼怪,总之不伦不类。还不中不西,谁会打给警察呀,有事打堂斋请个师傅才是正道。过于不伦不类,就不怕引发大众对陀枪警察的恐惧吗XD。结局就是强行想拉高,可惜过于刻意恶心人。但不少场景的确不错。
粤达的司机
死电信让我无事可做找刺激
其实想给2星的
谁他喵能告诉我这故事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根本就是在胡编……设定完全站不住脚,既然鬼的能力这么无敌那死掉的警察变成鬼岂不是更厉害?还怕个喵的反派???用脚想设定的程度堪比《与神同行》。结局不仅是导演毫无表达欲的体现,还是对整部电影不上心的体现。
太恶心人了,什么神经设定
为足够黑暗和为有力反转的欲望,让导演沉迷到只能使用各种技巧去达成目的,而不在乎一个故事本身是不是要先讲出个意思来。不然无节制的诡叙和无章法的战力平衡,除了充当工具也没有价值。让观众产生不适后,完全不会对导演留下多少敬意
鬼片又有新玩法。鬼上身比僵尸、吸血鬼的牙口接触以及外星生物的入侵寄生更为快捷方便,碰碰就能传染,而且破坏力强大,貌似又没啥限制,既有意识也懂伪装,白天晚上还能通吃。这出人鬼斗的戏码完全没胜算。它不似港片,反倒像日本片。镜头语言有着不同于一般港片的处理,一些细节很有意思。郑伊健的角色则是味道十足,脱去了装嫩的帅哥形象化身孤独的硬汉大叔,风衣香烟视酒如命,放着老唱片抱起充气恐龙偏偏起舞,很有感觉。影片开头很抓人,结尾残酷有力,有cult片潜质。新加坡导演唐永建为恐怖类型片又提供了一条仍有开掘潜力的新点子。
结尾比较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