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想赚钱,就要占有市场,就要有产品,就要有创新,而且一定要保证产品标准不降低,像apple。
2,真正有实力的人,往往默不作声,越是叫嚷的,很多时候是最没实力的,只是为内心的懦弱在寻找平衡。
3,真正控制局面的人,往往都在幕后,你看不到,也最好不要让人知道。
4,要记住,人外有人,永远都有比你厉害的角色存在。
5,一定要有原则,并且要捍卫自己的原则,这样才能让别人恐惧。
6,人生就是一出戏,你根本就不知道过程是如何的,结果又会怎么样。
7,一个人要知道感恩,更要知道学习。
8,一定要找出问题的关键在哪,如何去解决,更要去学会如何向别人表达出自己的决心,一颗勇敢的心是最少的。
9,每个人都是这样,没有完美的,在你觉的自己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并且坚守原则的同时,你却可能在生活上一塌糊涂。
10,记住,生活中总会有一小撮与众不同的人,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生活了。
上世纪70年代,一个帮黑人区黑帮老大开汽车的美国黑人,在老大挂了后,非常有创意和胆识地只身一人远赴越南,从毒品源头——也就是第一供应商——金三角,通过当时在打越战的美军直接偷运几千公斤白粉到美国。
以当时白粉市场一半的价钱出售质量好一倍的“蓝色魔法”。
性价比这么高的货自然受到瘾君子的欢迎,这个美国黑人也发了大财。
他买了豪宅,把他的祖母和黑人兄弟都接到他的豪宅,保护他们,培养他们,形成家族产业。
到这里,都类似意大利黑手党的做法,但正如他未来的克星警探里克说:“他前期很像黑手党,但后期就变了”。
确实,这个美国黑人教育他的兄弟,做“生意”需要“勤劳、诚实、正直”,他自己在公众场合也是西装笔挺,出入社会名流圈,发放面包给穷人,娶了位选美皇后。
最有趣的是,他还很有“品牌意识”,他非常维护他“蓝色魔法”这一毒品在圈内的名声,无法忍受其他经销商以次品冒充他的“品牌”,侵犯他的“权益”,即使险遭竞争对手暗杀,他也坚决不逃亡,坚信这是他的家,他的事业、家庭都在这里,“This is American!” 这一切都像是美国精神的代表,甚至是像马丁·路德金那样的黑人民权斗士。
可惜他取得权利的途径是通过毒品。
影片的后半段就不可避免地俗套了,永远是正义的一方赢得胜利,我不想做道德批判,正如弗兰克被捉后和里奇的对质中反映,虽然弗兰克贩卖毒品,导致数以千计的人家破人亡,但即使把他一个人捉起来,还是有人吸毒,还是有人贩毒,人性的堕落永远不会改变。
影片中代表正义的一方是以反英雄形象出现的邋遢警察里奇,他身上的神性在常人眼中,就如同人的恶性一样难以理解,他不为金钱利诱,主动上缴价值达一百万美元没有做标记的黑钱;不畏惧权力,不仅通过有限的警力缉拿庞大的黑势力,而且不在意外界的压力,把毒品祸害的帮凶——扫毒组四分之三的同事也给捉进大牢。
而里奇这样做的原因却出奇地简单——“警察就是捉坏人的”(有些像《无间道》里“对不起,我是警察”),演里奇的演员卢塞尔•克劳最后像一个学者一样抱着查案资料离开时的样子让我想起他在《美丽心灵》那个追求真理的理想主义者纳什。
或许最后他们的合作说明弗兰克和里奇根本就是抱有同一信念,是什么信念呢?
大概就是“THIS IS AMERICAN”!
“冗长”到数次睡过去的电影(好啦我承认是我很困啦),虽然我知道它是多么的精彩,以及多么的真实。
势必还要再看一遍的。
并且结局是不是太和谐了一点啊。
是美国黑帮,不是意大利黑帮,不是教父,只是美国黑帮,那么美国黑帮有什么特色呢?
谁才是美国黑帮?
不同于意大利那样感觉正统的家族黑帮,美国黑帮在这样一个混杂的混血的社会中的兴起有着本身的特色,比如说投机,比如说金钱,比如说种族。
丹泽尔华盛顿,这个表情不多的男人,就是演了这样一个美国黑帮首领。
作为戏中那个弗兰克卢卡斯,他有个人崇拜,他崇拜他以前的老板,从老板那里学到了很多,并且也遵从一些想法和做法,但是却不同于老板的老传统,就是所谓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投机以及违反规则的做法,要知道不管是社会还是黑帮都有其规则的存在,但是他就是违反了规则,因为对于他而言错或者对没有很大的意义。
美国社会总是抨击着政府行为,剧中就是强烈的抨击了警察贩毒的事实,对的,是可以说事实,片头有一句话:从真实故事而来。
所以的确存在警察从毒贩手中强取毒品然后造出低品质的毒品卖出的事实。
作为毒贩也是非常不满,但是都遵从了这个规则,但是弗兰克违法了,他利用军队从越南那里直接运毒回来,自己制造了高纯度却低价的毒品,因此扰乱了整个市场,他瞬间就占领了整个毒品市场,没有中间商没有经营商,直接跳过,利用自己的家族单独运作,就像整个美国社会许多商业竞争一样,他,这样一个黑人做到了意大利黑帮很多年都没有做到的一种毒品垄断。
另一个男人,罗素•克劳演的那个似乎不怎么得志的瑞奇罗伯兹,是一个警察,一个把没有做任何记号的钱上交的警察,所以他被孤立了,其他警察觉得他既然不同流合污就必须被排斥。
他生活中并不算一个很好的人,花心、神经质、自命清高,他的妻子儿子都离开了他。
他和弗兰克一样,都是违反规则的人,自然容易被作为异类进行排斥。
两个男人终于交锋了,瑞奇层层追查终于跟上了弗兰克这条线,也是天注定弗兰克气数已尽,战争结束了,他的运货渠道断了,这使得他穷途末路,同时那些贩毒警察的逼迫,同行人的排挤,家族内部的叛徒,最后毒品被截获,造毒窝点和家被毁去,人被抓获。
故事如果到此结束那么还不是美国黑帮,弗兰克最后最为污点证人揪出了警察内部那些蛀虫,让整个警界翻天覆地的惊动了。
其实片子我没有找到很经典的地方,有些镜头似乎有些潦草,只是没有弄明白谁才是美国黑帮,是黑帮本身还是所有参与黑帮活动的人,包括了军队包括了社会要员包括了警察。
社会的前进是需要一些人去破坏一些规则,以及创造一些规则,但是规则的创造与破坏都将会让团队组织伤经动骨。
丹泽尔·华盛顿演的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大毒枭,卢塞尔•克劳演警察,两条线,作为黑帮老大的司机在老大嗝屁后如何积极上位,警察在糟糕的生活面前如何锲而不舍;初看你会抓不住头脑,在中段开始两个人逐渐交叉,然后你就明白了,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片子挺长,看了两个晚上,看来是准备冲奥斯卡的。
两个主人公的刻画,在细节处看得出精彩,但我总感觉整体的剧情似乎过于片段,有点纪录片的味道,也许是因为真人真事的演绎,力求真实再现吧?
一个黑帮故事,一般都要置于一个特殊的环境中,大到历史风云,小如内部背景,才能显得传奇。
取材于真实的《美国黑帮》,看看名字就知道在这方面是有备而来。
不过这个名字说起来也“中庸”的很,有内容也有些气势,却不见独具一格横空出世的个性,不过不失,基本也就是整部影片的调调。
《美国黑帮》有一个越战的大美国背景,同时也有一个具体的黑帮环境。
一代老大的去世,是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
群龙无首,各自为战。
如果和旁人做的没什么两样,那就算再有能力和努力,差别也就只是一定程度上的优劣量数之分,而不是本质的区别。
要想独领风骚、成为新一代的局势掌控者,就得另辟蹊径,并拥足够的眼光和勇气。
有个人走了出来,他利用军中的关系,开辟了一条从毒品生产地直接到美国本土的空中走廊,这个人就是本片的主角弗兰克·卢卡斯。
在战争的掩护之下,很多东西都变得微妙,不再是简单明了的黑白之分了。
弗兰克·卢卡斯曾是“老教父”的司机及亲信,得到过他的言传身教,保有了老一代的传统,又有自己的魄力和精明。
其中最厉害的一条,就是他的商业头脑。
他想到从原产地进货,降低成本又同时提高了质量。
他利用家族亲友组织起一个严密有效的销售网络,而且还打造出专属的品牌效应。
当这一切在监管下运作起来之后,要做的就是等着收钱了。
象这样一个胆大心细深谋远虑的人物,是非常有戏的。
让丹泽尔·华盛顿来演是很棒的,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演“坏人”了。
在《训练日》中是带着些很明显的“匪气”的,但在《美国黑帮》里形象则不需要有什么改变。
因为除开他干的违法的黑帮生意,他本身的形象还是满容易让人产生认同的。
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优点,在平时他还总是刻意的谨慎低调,实在是个不一般的人物。
就戏来讲,平时的低调,是为某些时刻的爆发准备的。
突然的反差和对比,增加人物的不可预知性,随着观影的过程中对“不可预知”的熟悉,人物也就变的丰满起来,同时带来的戏剧冲突也起到调节影片节奏的作用。
片中,枪杀挑衅的对手和教训弟兄,是非常直接非常暴力的两段。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烧裘皮大衣那场戏。
因为是妻子送的礼物,所以弗兰克打破自己的一贯风格、穿着皮衣去看拳赛,结果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这也是整部电影中相当重要的一个进程点)。
烧皮衣的时候,是没有丝毫的犹豫和顾忌,倒是为自己的偶尔一次冲动很是自责和不满。
弗兰克和妻子的关系,走的也是“先甜蜜后分裂”的老路,就不多说。
值得说的是有关亲人家族的关系和态度。
很多电影中的黑帮老大,最喜欢挂在嘴边的就是“为家族办事、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之类的话。
在《美国黑帮》中,弗兰克将整个家族都带入到他的事业中,因为他个人,让整个家族的人的生活彻底改变并对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影片中特别提到了他的一个侄子,本来非常喜欢且也擅长打棒球,在跟在他身边一段时间后,对棒球已完全没有兴趣,也根本不想进什么扬基队了,而是一心以弗兰克为榜样,也成为一个如此荣耀的人。
对此,弗兰克当然是无言以对,他不能空口去教导他对错是非,更不可能从此变化身形去树立一个新的榜样。
因为他的关系而改变了一个人的观念、未来,比起家族生计的依靠,这样的负担更沉重也更难以承受或消解吧。
如果说弗兰克象冰的话,那里奇·罗伯茨警官就是火了。
里奇特别的地方是他以不收黑钱上缴赃款闻名,并因此成为弗兰克后来的直接交锋对手。
扮演里奇的也是个大卡,罗素·克劳。
相比黑帮老大,这个正义警察的角色就显得单薄的多了。
虽然,家庭问题、事业问题、信义问题、寻找线索的问题、等等的问题,有很多的问题来塑造他的形象跟性格。
但这些只是象被被贴上去的标签一样,只有叙述,没有内容,得不到充分的展开,也就没有展开后最后重组得到的新鲜和丰富了。
我个人是觉得这个角色很不吸引人。
主将如此,他手下的那些就更无足轻重了,整个特别小组显得毫不“特别”。
(在这边突然想到了《铁面无私》,里面的特别小组的四个成员个个让人激动、感动。
这几个人都没有铺开描述,就是性格加事迹,就有荡气回肠的感觉。
虽然两部电影警匪之间的着重点不一样,但人物的表现力很有差。
)角色不够光彩,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两个最重要的对立角色之间缺乏直接的、真正激烈的碰撞和交锋。
一个是早已隐藏好的、专心于生意的黑老大,一个是在逆境中寻找蛛丝马迹的小警察,两者各忙各的,到最后才真正相交,且还变成了合作者。
真正与双方直接对话的,还是那帮坏警察比较多。
收黑钱的坏警察的存在,一方面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一个标签,另外也为黑帮老大和正义警察的最后的合作提供可能。
《美国黑帮》,当然是以黑帮的故事为主,也是黑帮的部分更精彩些。
其实我很久没有写影评了,因为我不是专业的影视剧作相关的从业者,也没有良好的文笔,所以一般充其量也就写个短评观感表达一下自己对一部电影作品观后的感触。
但今天我想说的太多了,短评里实在写不开了,无奈只好搬到影评栏,我就是想起什么说什么,不喜欢看的请无视。
丹泽尔华盛顿+罗塞尔克劳,这毋庸置疑是一对至尊拍档!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看完电影让我非常想了解弗兰克·卢卡斯的个人轶事。
结局反转不出所料,丹泽尔华盛顿一向演不了纯恶角色,不过这点我还是很喜欢,这个结局也令我非常满意😁这片子最震撼的就是主人公弗兰克作为一个黑人居然成了叱咤纽约江湖的风云人物,就连意大利人都对他敬畏三分,可见其魄力和实力。
勾结驻越美军军官,利用陆军运输机运毒,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观犯罪设定真的把我震了……罗塞尔克劳也不是善茬儿,拿到搜查令直接翻遍美国陆军运输机,甚至最后把阵亡美军战士的棺材打开来检查,这也是我活这么大无论现实还是影视作品中都第一次见到如此霸气的操作!
真的,人设太牛逼了,无论正反角色的人设都可谓令我膜拜!
弗兰克母的演技不亏当届奥斯卡最佳配角提名,老太太对儿子的那句“我也会离开你!
”深深触及了我的内心,百感交集。
其实美国黑帮这部作品是一部传统的黑道警匪兼个人传记式的犯罪电影,又是真实事件改编。
能令其发光发亮最大功劳真的是两位大腕儿的精湛演技,再加上全片整个故事的情节叙事明了清晰,使得该片大获成功。
全片的演员团队也不得不说强大至极,诺曼瑞杜斯弩哥在片中竟是个龙套,切瓦特埃加福特(为奴十二年)、小库铂古丁(甜心先生)、乔什布洛林(复联灭霸)居然都是各种配戏!
不过个个演技在线,没一个拖后腿的。
罗塞尔克劳在片中的形象是个老掉牙的正直警察,这种角色其实非常俗套,但通过罗塞尔的塑造使其有血有肉,格外真实。
虽然在工作上正直廉洁,是个遭大环境同僚排挤的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但人无完人,再生活中他不顾家庭的妻儿,还朝三暮四逮谁跟谁来,可说又是个毫无道德操守的渣男!
这些精彩的人设和罗塞尔克劳出众的演技使这个老套的角色迸发出无限的人格魅力!
回头来说男1丹泽尔华盛顿扮演的弗兰克卢卡斯,一个心狠手辣有勇有谋的黑帮老大,但其“诚信正直”的为人(只限黑道),绅士般优雅的举止,低调的性格,保守的作风,虔诚的信仰,对母亲的孝道和其维护家族与黑人种族的坚定信念使其并不显得那么邪恶,也是这些导致他最后与瑞奇产生共鸣,推动全片剧情大反转。
所以这个角色非“天生正派脸”的丹泽尔华盛顿莫属!
也只有这位影帝可以把这样一个人设诠释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乔什布洛林的黑警形象简直绝了!
开始我都没反应过味儿来,还说他是不是也是个地头老大啊,但是罗塞尔嘎嘛又这么明着找他去要钱呢……后来一看才明白是个黑警😂结尾的自杀干脆利索,很符合这个角色的设定,恶就恶的光明正大,死也死得绝不磨叽拖沓👍🏻全片也把七十年代的美国现状赤裸裸的展现给观众,官匪勾结贪污受贿在那个时候的美利坚也是常态。
这个灰暗的年代也使得最后剧情反转大快人心,令银幕前的观众也为之喝彩。
通过弗兰克卢卡斯的合作,纽约警方抓获了100多名收受贿赂的政府军警人员,可以说是对当时的美国纽约司法部门的一次史无前例的净化。
整部电影的剧情,演员表演和摄影都可圈可点,还有最后警员们突袭制毒老巢的室内枪战戏也很真实!
守门的黑人胖子突然发现两边几支枪指着他喊“不许动,警察”时他那惊慌失措又纠结的表情真的很到位,最后还是欲举枪反击被众警员击毙!
一个龙套的细节刻画都这么生动真的很棒!
全片结尾瑞奇和弗兰克一起拿着咖啡拿铁走在九十年代纽约的大街上,迎面走来几个新时代穿着嘻哈的黑人混混,过后随着弗兰克那句“即使是个傻子也年轻过”我的嘴角也随之上扬,会心一笑😏
黑人白人的对峙,警察与黑帮的角逐,双线叙事,带着纪录片式的史诗感。
线索清晰,画面时代感足,弗兰克的人物心力成长稍显匆忙,前期可以多做部分铺垫,否则后期演绎教父式人物稍显底气不足。
故事设置背景属于美国黑白冲突期,此处可在背景铺设中多加考虑。
相比于教父集中于家庭,美国往事集中于友情,本片更是将主角完全放在黑帮制毒贩毒生活的大环境,以及与社会以及正义阶级的冲突上。
本片北美分级R集,推荐黑帮片,警匪片爱好者观看。
黑帮大哥是黑人,正义警察是白人。
大哥以为黑道白道他都能搞定,于是有了处变不惊的丹泽尔·华盛顿;警察坚信正义迟早战胜邪恶,于是有了拒腐蚀永不沾的罗素·克劳 。
丹泽尔·华盛顿试图在自己的领域内重建秩序,而且他成功了;而罗素·克劳则信誓旦旦要瓦解这种秩序,他也成功了。
两个特立独行、事必躬亲的人处在对立面上或者说谋生的手段不同,且都相信个人力量超越一切,而集体主义则意味着虚伪、狡诈和欺骗。
所以,丹泽尔·华盛顿在大肆犯罪的同时亦不忘营造和睦的家庭场面;罗素·克劳则不惜失去家人的理解和信赖孤身周旋于浊流之中,这使得整个影片遍布淡淡的美国式温情。
作为观众,我不觉得即使用美军士兵的棺材偷运毒品的丹泽尔·华盛顿是个十恶不赦的家伙;也不认为作为警察的罗素·克劳就是道德楷模。
在这两个人的博弈过程中,他们身边的人并不是各自所在阵营的牺牲品,他们身处的环境也远远谈不上是美国社会的缩影。
电影只是想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反对你的人或者势力永远存在,你不会得到所有人的支持,你必须奋起对抗而不是坐以待毙。
《美国黑帮》将时间背景设置在1970年代,镜头里充斥着复古发型、复古衣着、复古街区、复古对白甚至还有拳王阿里的复古拳击比赛·······这是奥斯卡评委们喜欢的史诗型电影味道。
继美版无间道后,2007年好莱坞又为我们带来美版门徒——American Gangster/美国黑帮。
呵呵,我不是瞎扯哟,听我道来~同样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同样是两个叱咤一时的风云人物,不过这里的叱咤是指他们各自分属的地下社会而言,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没有进入执法机构的视野,或者说其照片没有钉在“WANTED”板的最上头。
港版那个瘦瘦津津布衣素履阴鹫而低调,你看,阿力跟了昆哥八年才窥得其真正的实力;相比较美版这个家大业大有些情况不得不张扬,但也极尽收敛锋芒。
而真实的情况是,他们都非简单意义上的毒品拆家,而是从金三角/越南的罂粟种植地直接拿货,处于食物链的顶端,从而把持了全港/美毒品网络利润最大的一块,是决定游戏规则的庄家中的庄家。
港版中昆哥的落网是因为卧底,这是香港类型片的一个特色,美版中不是,卢卡斯从警方的盲区中走到阳光里起因竟然是一件裘皮大衣!
坐着那场拳赛中最好的位子头戴着西西里人只能望其后脑勺的煞帽,让丛林中窥伺已久的猎人终究嗅到了一丝衣服上的腥味,大鱼的腥味!
难怪卢卡斯会气得把这件大衣扔进壁炉里。
两版中另一个可以拎出来比的地方也是让我将本片突然与门徒联想到一起的是,加工厂设置在一个普通居民楼里,其外部环境和内造工序与港版中昆哥一直讳莫如深的“货仓”何其相似!
(行行都有红宝书啊^o^)当然我说他是美版纯属比喻,两者在版权上是没有一点联系的。
题外话:70年代扰乱全美白粉物价的“蓝色魔法”,其追本溯源竟然是龟缩于越南丛林里的蒋介石的国军。
罗伯茨那个老头子上司一出声就听着特耳熟可就是想不起是谁(脸呢?
影版嘛~是这样滴),末了终于想起来是我们伟大Monk的挚友——Captain 还能和此博的娘家扯上点关系,好有成就感啊,呵呵!
原文:http://www.friends6.com/117497/viewspace_3865.html
不是黑帮史诗,是传统警匪片。华盛顿表演比克劳好一点。斯科特又是低水准发挥,残念。我觉得应该拍卢卡斯和尼奇的对手传奇
2008年GSCAS
双雄对峙。最最后两人合作。
差强人意
前半部分有点冗长,叫人昏昏欲睡。后面精彩
just black and misery ending.
呃,这样的片子,太漫长了也。
从开始到结尾,都很不错喜欢
我就问一句:运毒的军方后来怎么样了?
非常好看,拉塞尔和丹泽尔的亦敌亦友的关系深得我心。Either you are somebody,or you are nobody.他教会我要有耐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关怀,要有爱心,他教会我成为一个绅士...
也就一般吧
血色白金
还好结尾节奏拉紧了,要不然又是一部“盗火线”似的警匪基片……
是他吗 说黑帮 还是说警察
终于看完了=。=
最真实的黑帮片,所以会让人感到突兀。始终觉得华盛顿邪气不足,不像是统治纽约毒品市场的大毒枭,可想想,谁又能否认真正的卢卡斯不是这样的?
感觉有些丑化黑人,吸毒问题不是只有黑人才有。
不如美国往事。只记住了frank在酒会上教育他弟弟的话,要低调,有实力的人从不招摇。呵呵
黑帮分子其实是个商业天才,他在越战的那个时代就采用了直销,他打击了太多的利益。这个人基本上不能算传统的黑帮分子。另一条线上,一伙警察变成了分销环节的一部分,就必然该被铲除。 但故事有些松散了,中间部分比较乏味
不太喜欢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