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开头学生愿意为老师做一切,铺的太生硬。
为了呼吁废除死刑,让学生诬告自己,辩论场输了辩论,意气用事,和朋友合伙杀人去为辩论举证。
这不是追求理想,这是亵渎玩弄自己的理想。
另一个硬伤,几个废除死刑的倡议者理应聚焦于死刑对社会的效应,对犯罪的控制,对文明的影响,从而才能决定死刑到底是否应废除,结果一群人导演的故事是为了证明死刑可能是误判造成的,这是什么逻辑,跑偏了吧。
荒诞的片子。
今天看了大卫戈尔的一生,上厕所的时候回想了一下剧情,挑出了几处疑问,然后又想通了。
上豆瓣一看,却发现排在前面的影评都不是很合我心意。
于是大略地写篇东西来谈谈我的观感。
本篇只从剧情方案进行推断,在死刑存废与否方面没有偏向,也没有对影片中的某些哲学用典、音乐选择加以深究,仅供自己备忘和有缘人参考。
豆瓣上很多人表达的态度是“前面的线索给的太多太明显,像我这种观影无数的人早就猜到结局了,一点也不冲击,负分”。
对这样的人我只想说,呵呵,君不见看过的十个人里八个人都声称猜到结局了,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因为大部分人还是想不通究竟女记者角色的设置到底有什么用。
因为乍看之下,没有女记者,按照他们的原计划,杀人、栽赃、死刑、公开录影带,也能达到预期效果。
这样玩这个记者,难道就是为了给导演拍部电影赚点票房?
我看到有同学如此解读:1、为了赚那50万,2、把自己的故事告诉记者好在死后能帮他洗刷罪名,让他的老婆孩子知道,这一点电影中明确提到了的3、如果记者脑子快一点或者车好一点,那他就不用死了不是么,凯文史派西是不是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但如果是的话貌似与他殉道者精神不符。。。
4、最后告诉记者骗了她,自己是故意去死的。。。
但是这样的话记者心情会好起来?
总而言之这个电影并不完美。。。
算是优秀吧,IMDB的7.5分较合适怎么说呢?
这位朋友有在思考,不过没想进去。
下面是我的一些看法:首先,许多人提到的是,为了五十万的采访费。
好吧,这个无需赘言,不过我觉得这不是根本原因。
最重要的原因,我认为大卫他们利用这个女记者,是为了扩大这次事件的影响力,并让这个女记者成为他们的一员,坚定不移地继续她保护弱者哪怕是犯罪者的基本人权的报道路线。
据说导演拍这个片子是为了反对布什公开表示支持死刑,所以价值观导向是十分明显的。
在影片外,我们观众和女记者是同一个视角,所以给女记者洗脑,也就是给观众洗脑。
(一)我们可以先回想一下大卫为什么会选中这个记者。
首先,她为了保护一个嫖雏妓的买春者,不惜蔑视法律进监狱呆了七天。
这件事可以说明大卫非选她不可的几个品质:一、与大卫等一行人相似的正义观。
嫖幼女是罪,她拒不透露那个嫖幼女的消息来源其实就是包庇罪犯,是非正义的行为。
但是她认为这个报道写出去,会让社会上的人对未成年卖淫有更深刻的理解,能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避免未成年卖淫。
报道带来的积极意义比单单制裁一个买春者更大。
这种比起个案的正义与否,更看重其背后的整个价值导向的的正义观基本上和大卫等人是一致的,这是大卫他们找她的基础。
插一句,这是新闻价值和新闻伦理的传统悖论,女主的偏向是明显的。
二、完美的职业操守和守口如瓶的坚毅性格。
众所周知,保护线人是记者的底线,她维持基本底线不动摇,而且绝不暴露秘密这一个性,也成了大卫放心拉她入伙,且让她知道所有真相的保证。
这些品质是大卫拉她入伙的基础条件,也是为什么两人一定要单独谈话,实习生也不让带的原因。
(二)那这个访谈的过程,告诉她自己的一生,然后又引导她推理出真相,让她看到垂死的康斯坦斯的录影带,又让她明白这些都是为了自我牺牲而做的设计究竟有什么必要呢?
这个就要回到大卫在课堂上阐述的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了。
So the lesson of Lacan is "Living by your wants will never make you happy". What it means to be fully human is to strive to live by ideas and ideals and not to measure your life by what you've attained in terms of your desires, but those small moments of integrity, compassion, rationality, even self sacrifice. Because in the end, the only way that we can measure the significance of our own lives is by valuing the lives of others.(译文:所以拉康教会我们的是,“以你的欲求作为动力而活着,那你永远不会真正快乐”。
成为真正的人意味着努力为思想和理想而活,不是以满足了多少自己的私欲来衡量你的人生,而是以那些正直,怜悯,理性,甚至自我牺牲的微小时刻来衡量。
因为到最后,我们唯一可以衡量自己生命意义的方式,在于珍视他人生命的价值。
)大卫身为反死刑组织的头头,给记者来了次“体验式营销”,让她明白自己组织的理念,正是珍视他人生命的价值。
而执行死刑,是满足自己仇恨的私欲,毫无罪恶感地站在杀人的一侧,践踏了生命的价值,给被执行者带来了难以想象的绝望和痛苦,是非常残忍的。
(三)大卫戈尔和他的设计解析:两次半死刑和从阴间返回的贝西电影中的主角们执行了两次半死刑,大卫一次,康斯坦斯一次,贝西半次。
贝西一直是一个非常要强的女记者,强硬地不要带实习生,哪怕要单独采访的对象是一个强奸犯加一级谋杀犯。
为什么这么强的一个人,看那卷录影带的时候被强烈震撼,强大的气场崩塌,甚至难过害怕到靠在她一向不屑一顾的实习生怀里哭泣,之后还彻夜难眠呢?
因为她目睹了执行死亡的过程。
一个女人,躶体,双手被手铐禁锢在身后,手铐的钥匙在自己的胃里,头被塑料袋蒙住,在有限时间内就会窒息而死。
她看不见外界,但外界的人可以将她一览无余,任何隐私的角落,看着她挣扎、咽气。
See?
这和给死刑犯执行死刑是非常类似的。
记得影片中每次大卫结束采访被狱警带走的时候,镜头都会特写一下他双手别在身后被拷上的镜头吗?
这和康斯坦斯被铐的姿势是完全一样的。
一个被法律认定的死刑犯,他的私生活被无限曝光,所有人都可以对他和他的家人指指点点,这和裸体有什么区别?
而大卫的“自由钥匙”,就是那卷录影带。
就像康斯坦斯自己选择吞下钥匙一样,他也自己选择将录影带交给达斯第藏匿起来。
所以,录像带的出现,给贝西带来的极大的精神震撼来源于:一、大卫不是凶手,拥有录像带的凶手仍逍遥法外,结合大卫的人生经历,让她产生了对大卫的怜悯和束手无策的无奈;二、康斯坦斯被杀的过程太过残忍,非常不人道,造成了她生理和精神上的双重排斥感; 三、她领悟到,无辜的大卫被州法律执行死刑的过程,与康斯坦斯被套上头套禁锢双手杀死的过程是如此一致,于是她总算明白了大卫一行人为何要反对死刑,并初步建立了对执行死刑的印象:哪怕是直接旁观也觉得非常残忍。
那么对于被执行死刑的人来说,主观感受是怎样的呢?
这无从知晓,因为(也是影片中提到过的一句话)“没有人能回来”向他人解释这种在绝望中被执行死刑的痛苦。
她为了理清推理的思路,重演了犯罪现场,甚至很拼地自己蒙上塑料袋,戴上手铐体验死者在黑暗中窒息的感受。
这下她在身体上也感受到了被执行死刑的痛苦。
而真正让她成为大卫他们的同路人的,不仅仅是她旁观的感受,甚至也不是身体记得的被窒息的痛苦,而是精神上经历过一次死刑执行的那种绝望体验。
也正是我所说的半次死刑。
在她收到录影带,意识到大卫是无辜的的时候,就已经被套上了窒息用的塑料袋。
但是汽车老是出岔子,律师不给力,警察不提供帮助,法律和政治都站在她的对立面,她绑手绑脚,束手无策,仿佛被戴上了手铐凶手寄录像带给她,但又不告诉她真相,这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又像是被蒙住了眼睛。
她想救这个无辜的人,但是时间太短,线索太少没有办法救他,这种绝望的感觉就像是在黑暗中被执行死刑一样。
她唯一可以用来解脱的自由钥匙是完整的录影带,也就是证明康斯坦斯自杀的证据,但是最终也由于时间来不及而在最后一秒失去作用,就像是被永远吞进了胃里。
但是最后大卫把真正的“自由钥匙”邮给贝西,解除了她没能成功拯救他的愧疚无奈怜悯和绝望,告诉她,这一切都是我知情且参与安排的,你已经尽力了,错的是我,我利用了你,你没有任何错。
这把真正的钥匙在贝西窒息前解放了她。
这一整个过程下来,这个敬业的、坚定的、有着与大卫一行人相似正义观、且经历了两个要案成为著名记者的女人,彻彻底底了解了死刑的残酷和以道德和正义自居围观死刑的荒谬,成为他们死去之后能够最大限度扩大此事影响力的人。
因为从客观上来讲,两次争议极大的案件采访经历使她积累的名气可以让她的声音被更大范围的人听到,更具影响力。
而从主观上来说,她是唯一一个经历过“死刑”,然后又回来世间的人。
有些电影就是纯商业的悬疑,像《八面埋伏》,纯粹为了悬疑而悬疑。
《大卫·戈尔的一生》,算是艺术悬疑片,不管是故事情节,或是演员阵容都可以吓倒人,炸一看,还以为是一部挺有意义的片子。
(其实电影看过有段时间了)故事里的两个人物是多么得伟大,为了反死刑献出生命,他们不仅伟大,观众看得也悬之又悬。
这样无理取闹得嫁禍他人的自杀方式,谁是法官都会犯错。
退一万步讲,这世间要是多是这样子的案子,还要刑法干什么。
=========================================我觉得定义为一部好片,不是你猜 不到结局,被导演戏耍了就是好电影。
这部电影的失败之处是 ,美国废死刑,行得通吗?
美国政府不是没有试过。。
还有以这种玩理取闹的死亡方式,证明司法的漏洞。
无知啊。
=========================================我觉得一部好电影,是你可以从中可以学到一些东西,至少你得认可电影要表达的意义。
不要一天到晚叫 结局好意外,喜欢一些所谓高智商电影。
有些还要装高智商,看到一半就知道结局了,就定义为烂片。
你们简直在浪费电影,浪费免费的资源,浪费上网的流量。
=========================================不好意思这么说,也许很多人看片只是为了结局好意外,被导演戏耍。
也不能要求每个人对每部片的想法都一致,就像你们也不能让我认同你们的观点。
1、苏格拉底式的殉道。
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即美德,寻求真理是他一生的目标,即便被雅典当权者判处死刑,当堂申辩时也不忘阐述自己的观点。
这一点在影片中的主人公也有所体现。
同时,大卫戈尔对死亡的态度也与苏格拉底一致:死亡是未知的,我们不知道死后是什么样的世界,所以那些妄自菲薄将死亡标记为“恶”的人恰恰展示了他们的无知。
这一点可以叫死亡的无畏,大卫戈尔最后关闭摄像机的表情完美的阐释了这一点。
2、关于片中引用拉康的观点:幻想必须超过现实,幻想的客体必须无法达成,你要的不是欲望,而是对欲望的幻想,否则你一旦得到它,便不会再想要它。
用臧克家的话就是:“人生永远追求着幻光,如果谁把幻光当做了幻光,就会陷入无底的苦海”。
所以人生的意义不是在于追求这些虚幻的东西,而是在于为他人的幸福、生命奉献自己的力量。
赤果果的电影主旨,直接导致我猜出了影片的结局···3、关于殉道和死刑。
有些观点认为这种理想化的殉道是哲学的意淫,只是哲学家们的一厢情愿。
历史车轮依旧会滚滚向前,不在乎一个人的牺牲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冲击。
关于死刑本身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导演借大卫戈尔之口说出了他的看法。
我保留意见。
很欣赏那些偏执狂,可以为自己的理想甚至奉献生命,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反过来,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是最可怕的。
演技不评论,说说内涵,个人观点:用蔑视甚至践踏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珍视的东西,成立吗?
我很愚钝,私以为不成立!
不懂得珍爱自己生命的人,怎能真正懂得珍爱别人的生命呢?
所谓“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真正懂得热爱别人生命的人,必定是懂得热爱自己生命的人。
影片给出的背景是盖尔事业上和婚姻家庭上的失败,这就足以促使一个人放弃自己的生命吗(没有这两档子事,以影片的叙述,盖尔显然是不会去“殉道”的)?
是的,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没有经历过盖尔这样的经历;我只是作为一个评论者在行使我评论的自由和权利:我认为他并不真正热爱自己的生命;因此奢谈什么他人的生命权利,这个时候,让我觉得可笑了!
其次,抛却个人观点,在逻辑上检讨一下:盖尔与他的“合谋者”,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误判死刑的成立性。
那么,我要问,盖尔们所反对的真正的敌人是谁?
是“合法取消他人生命权是否合理”这样一个人权问题或曰伦理问题,还是“司法审判程序是否有可能误判死刑”这样一个司法问题?
盖尔们用自己的生命,所证明的,只是司法审判程序有可能出错罢了。
这就构成对死刑反对的任何理由了吗?
如果凭这一点可以反对死刑,那也可以反对无期徒刑,可以反对30年、20年、10年。。。
7天,最终因噎废食,反对人类一切司法审判,因为人类一切司法审判,都有可能是误判!
最后,盖尔们的做法,看似伟大,实际上是对法制精神的亵渎!
人类没有完美的法律、完美的审判,但基于人类精神、基于人类对生命的热爱,法制审判假设了被告人的求生欲望,假设了被告人基于其求生欲望在被冤枉的情况下会吐露实情以求公正的审批。
但盖尔们既没有在审判时说实话,而且故意用了一个蹩脚的律师或故意让一个优秀的律师去蹩脚的辩护,有意使一个可以无期的案子被判死刑,然后来嘲讽这判处死刑的法律是不健全的。
多么可笑呀!
是的,在这起案子里,整个审判是无效的,但它仅仅对自己求死的人无效而已;这种无效性,并不能否定对有求生欲望的犯人的审判的有效性!
最后的最后,我要说,盖尔们,去死吧!
不怕幼稚,不怕深刻,不怕深刻地装幼稚,就怕幼稚地装深刻!
这种片子,可以用你的“深刻”去俘获幼稚者,但俘获不了我,哈哈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写于11年,以下14年。
无意中回来看看这篇一时兴起写的影评,3年多前的事了,下面居然有很多回复,而且总有人不厌其烦地告诉我死刑是不可逆的,我的妈呀,我原来咋就没想到呢,这个天大的秘密是怎么被你们发现的?
对这些伟大的发现者们,我再补充两句吧。
强奸处女是强奸,强奸妓女也是强奸。
不可能因为强奸的对象是妓女而不是处女就要从轻发落,这一点你们总该同意吧?
我由之要说的是,只要是误判,就是不可逆的。
轻的误判、重的误判,都叫误判,但误判本身之有可能出现,并不构成对司法审判的否定。
误判死刑了结人家一生,误判十年二十年毁了人家最青春宝贵的这段光阴,难道你们就觉得这个是可逆、可弥补的吗?
别说十年二十年,就是几个月、几个星期都是不可逆的。
那么,是不是说考虑到一切司法审判都有可能是误判,都有可能对他人造成不可逆的不公正的伤害,我们就要废除一切司法惩罚呢?
你们想表达的无非是,死刑不可逆,所以应当废除;其它的哪怕是无期,都还可以纠正审判中的错误,所以其它罪罚还是可以存在的。
近一步,你们潜在的逻辑是,只有生命权是不可侵犯的,除了生命权之外的一切权利,都可以被侵犯,大不了后面我承认错误向你赔礼道歉对你进行补偿就是。
那么现在,旁观者必然已能看清,究竟是你们不懂得尊重人权还是我不懂得?
对他人致命的伤害不可饶恕,对他人小的伤害就是可以容许可以原谅的,是吗?
愚以为,一切司法审判,确乎都有可能是误判,这也正推动了人类的司法制度、司法精神在一直前进,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来保证所有审判的公正和合理有效。
我们应当对一切案件——无论是杀人的,还是偷了一颗白菜的——采取同样的慎重、付予同样的公正。
但同时,我们绝不能因为害怕误判,就废弃某种合理的惩戒方式,我们要做的,不是消灭掉这种惩戒方式,而是消灭掉在此种惩戒中的不合理不公正。
我很疑惑,我的意思,你们明白了吗?
话说有这么一伙人反对死刑,想废除之。
这伙人中有个大学教授叫大卫戈尔,人称老戈,老戈事业不顺,老婆又跑了,人挺悲催的。
老戈有个助手叫康斯坦斯,人称小康,小康得了白血病,没几天活头,不过对工作还是很敬业的。
老戈和小康还有个同伙,名字太长说了大家也记不住,就叫他老王吧。
老戈、小康和老王吧都是文化人,文化人凡做事得讲究个名目,干巴巴地反对可没有说服力,怎么办呢?
他们想啊想,嘿,有了!
如果死刑制度冤杀了好人,那不就证明了死刑不好,死刑很坏,死刑该废除了吗?
说干就干,动手吧。
找一个死刑制度、冤杀、好人的例子先。
有道是知易行难,这真找起来还真不容易啊。
找啊找也没找到,咋办?
要不咱自己整一个呗。
正好小康快病死了,没几天活头,死不可惜。
大家一商量,就逗同意了。
于是老王吧杀死了小康,再把老戈的精液灌进小康不可描述的部位,诬陷老戈奸杀助手。
老戈被关进大牢,认罪,最后被判处死刑。
老戈决定赴死以殉道。
可不能白死啊,他就找了个记者名叫贝西,人称小贝,让小贝把整件事写出来。
他不能让小贝知道得太早——这样大家就知道是冤案他就死不了就没法殉道了,也不能让小贝知道得太迟——这样他儿子会鄙视他。
文人就是矫情,就是事儿逼,古今中外历来如此。
最终老戈好算计,小贝也不负所托,老戈被执行注射死刑,小贝在老戈跷头的同时弄清楚了真相。
死刑制度、冤杀、好人,齐了!
你看死刑制度多坏,不废除能行吗?
可是有点不对劲诶,小康你不是本来就快死了吗?
你这死到底是为殉道还是因为时日无多?
既然决心搞革命就应该纯粹一点,将死之人去送死难免有夹带私货之嫌,身体健康无灾无病本来长寿的人去送死方显革命本色不是吗?即使略过这点不提,你是跟别人合谋自杀诶。
自杀的算“好人”吗?
将“自杀”伪造成“他杀”以诬陷别人,欺骗法律、欺骗法官,算得上“好人”的行为吗?
再说老戈。
你说你是“冤杀”的。
协助他人自杀算“冤”吗?
作伪证算“冤”吗?
当然了你这伪证跟别人不一样,别人作伪证是为“出罪”,你作伪证是为“入罪”,别人作伪证是坑别人救自己,你作伪证专坑自己。
法谚有云:毒树终究结不出香甜之果。
坏的原因怎能产出好的结果呢?
还有老王吧。
根据电影里的说法,老王吧在征得小康的同意下杀死了小康。
从法律上来说,老王吧主观上有杀死小康的故意,客观上有杀死小康的行为,主客观相一致,老王吧就是故意杀人。
须知当今全世界的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不承认“协助自杀”,即便是《死亡医生》里积极支持安乐死的医生老凯,也是让病人自己动手按下那致死的按钮——他敢动手就是故意杀人,哪怕别人求他。
还有啊老王吧,老戈作伪证寻死的时候你在哪里?
可见死刑制度既没有“冤杀”,也没有“好人”。
老戈和小康算白死求了,唯有杀人犯老王吧自以为得计,在外快活呢。
最最悲剧的是,老戈一伙人的整个证明逻辑都是靠不住的。
法律是构建社会秩序的基石,刑罚的目的是预防和惩处犯罪。
何种罪行该接受什么程度的刑罚,这是两千多年来法律实践经验的结晶。
试想有一天,恶性犯罪的惩罚变轻到你我都能接受的程度,你会不会想弄死几个人?
会不会有几个人想弄死你?
岂不是人人都要大开杀戒?
人人自危,整个社会也就崩坍了。
所以说老戈他们这事儿,从根上就错了。
只有“死刑不能达到预防和惩处犯罪的目的”,才“有必要废除死刑”。
老戈和小康顶多证明了司法审判制度可能存在漏洞。
司法制度存在漏洞和废除死刑之间可没有任何逻辑关联。
导演还有一点也很可恶,过于煽情而完全忽视说理。
就好像废死的逻辑是不言自明的。
以煽情代替说理,这不是讨论问题的正确思路。
或者导演一开始就没准备讨论问题呢,他只想忽悠下瘸子。
1.古代中国的死刑充满创意:斩首、车裂、凌迟、枭首、腐刑、幽闭、剥皮、油炸、烹杀、老虎凳、站铁笼等。
问斩与枪毙在我们的词汇中并不陌生,死刑是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概念。
“一命一抵”,是习惯性接受的观念,但并不符合现代的法理精神。
2.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就有着关于死刑的废除趋势。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的统计,2009全世界已经有139个国家废除及不使用死刑(95国废除所有死刑,9国对一般状态下、非战时废除所有死刑,35国法律尚未废除但实际上超过十年未执行死刑);仍维持死刑的只有58个国家(这58个国家中,只有18个家在2009年有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目前全球已经有超过2/3的国家废除死刑,废除死刑是一种国际趋势。
3.中国每年执行死刑的具体数目作为机密从未公开发布。
但据国外一些组织的数据统计,中国可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
4.2011年5月1日起,中国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
这是中国第一部刑法1979年颁布以来,第一次减少死刑罪名,把死刑罪名从68种减少到55种。
但中国还是世界上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
1980年2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将部分死刑案件授权给各省高级法院进行复核,2007年1月1日收回死刑复核权。
中国在缓慢的前行。
5.目前仍没有科学的证据证明死刑能降低重大犯罪率。
6.同样是人为的干预剥夺人的生命,为什么“安乐死”不能被人类普遍接受而死刑却能在人类的历史中被普遍的接受?
7.呼格吉勒图这样的冤案不只是一个,不慎重思考和对待“死刑”,这样的人间悲剧一定会出现。
并不是说中国要在一夜之间废除死刑,但希望慎用死刑,限缩死刑,尊重生命与人之基本权利。
两个独立账号的推荐,今天下午这两个账号在我这里都被划入无脑营销号了。
以后metacritics和烂番茄还是要先翻过再看电影。
对那些为了理想不择手段,没有根据,并且把理想当首饰戴的人一定要警惕,因为他们足够susceptible又足够狂热,碰到高明的煽动家或者足够有迷惑性的理念就有可能带来很大的危害,沾上鲜血后可以仅凭鲜血就自我封圣的尤甚。
导演sided with 那帮liberal的时候我是咯噔过的,万万没想到啊,体现在主线里了。
万幸是故事不是真事。
女记者在录像带前哭天抢地的时候我觉得煽情有点过了。
而且从逻辑上讲,证明的点也错了,他证明的是司法系统弄清真相的无力性(事实上从他自己放弃辩驳和放任律师弱逼表现来看,甚至这点也未能成立)。
前几天闺蜜去台湾旅游,正好遇到震惊社会的精神病患当街杀人的案件,整个台湾对「废死运动」有极大的抵触舆论。
她回国后,感慨很深!
不解为什么死刑能废除,当废死团体为手段凶残罪犯伸张人权时,谁来为无辜受害的孩子伸冤,给予受害家属公义的安慰!
我们谈的义愤填膺。
圣经上表明人人皆有罪性,自有社会就有法律,自有法律就有死刑。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是存在每个人内心的公平正义。
当然,人也有慈悲宽恕心肠,当一个罪人忧伤痛悔时,圣经也提到要饶恕人七十个七次。
即使慈悲如神,圣经上的律法也有死刑,因为神也是公义圣洁的,罪的代价就是死,即使是恩典与救赎,仍然要有耶稣背负十字架、钉死在十字架上,为所有罪人流血洗去罪污。
这部电影想着墨于讨论「死刑的存废」,导演希望透过此片来表达对法律执行死刑的不满,想要陈述废除死刑的因素,不过我一点也没有被说服。
男主角大卫•戈尔(凯文•斯帕西 Kevin Spacey 饰)是名将伏法的死囚,从不接受访问的他,突然指定纽约某知名新闻杂志的女记者贝茜•布鲁姆(凯特温斯莱 Kate Winslet饰)受访。
连续三天,一天采访两个小时,他期望女记者透过这六小时的访谈,去了解原来大卫盖尔的案件是冤案,但等到她抽丝剥茧,厘清真相的当下,人命却已无法挽回......剧中的伪受害者康丝坦斯,是废死人权团体的领导者,主角戈尔是哲学研究所主任,同时也是该团体的要角,两人是推动废死运动的伙伴。
他们积极四处奔走、参加辩论节目,推动废死运动始终受挫未果,在盖尔与德州州长电视辩论时,州长询问盖尔若能证明在他任内哪件定谳的死刑案是冤案,他可以立刻延缓该案件的执行,重新审判,可是盖尔却答出不来...后来盖尔遭受陷害卷入学生性侵案件妻离子散失去一切,康斯坦丝也罹患血癌末期时日无多,既然终归一死,不如干脆将自己奉献给废死运动作为祭品,两人因此策划了这出假冤狱的自杀案件,希望能够借以废除死刑...盖尔被控性侵杀害了自己的友人康斯坦斯而遭判处死刑,伏法后才被证实清白。
故事的营造让此案表面上看来是场冤案,然而未公开的真相却是,废死支持者用激进的殉道方式,也就是「自杀」,来假造死刑犯的冤狱案,借以营造出死刑存在的争议!
然而这一切根本就是一场骗局、一齣经过废死团体算计的殉道记,以如此偏激扭曲的手段倡导废除死刑,我一点也不能同情,更不能同理这样的做法。
律师虽不是神 ,不能全知全能;你也不是耶稣,能替所有人赎罪,代替每个受害者去宽恕每个罪犯。
我认为犯了错就该有对应的惩罚,虽然法律也讲人情,真诚悔改、道歉赔偿,才有机会获得受害者、被害家属、社会大众的原谅宽恕。
但是受害的人已失去宝贵生命,要如何赔偿?
恶意伤害无辜,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即使你悔恨自责痛改前非。
公义之前仍要偿命的。
这些坚持废除死刑的社会运动者,扯着许多生命哲学为言谈立论,站在至上道德高峰垮垮而谈废死之文明理想,我真是无法苟同,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替被害者宽恕罪犯!
我完全支持对恶行重大的人执行死刑。
废死团体主张的论点:1 以暴制暴,以死止死不能改变罪恶本质与比例。
我的想法:TMD你有多少值得信任的科学数据研究报告支持这论点,就有人因为废死主张而更张狂犯罪,你怎麽视而不见???
2 人皆可教化,死刑剥夺罪犯悔改的机会。
我的想法:请先以入监狱感化教育罪犯为终生职志。
将每个罪犯都感化成良民再来谈废死。
3 生命太可贵,既然杀人是错误,法律更不可以执法之名而犯错。
何况:死之不可逆,不可有任何因误判而冤死的情况。
我的想法:在我的天平裡,善良的被害者生命比恶行重大的罪犯生命要珍贵太多法官不是神,固然可能误判,但是法律信任并赋予法官判生断死的权责,完善律法、完备优质律师,为社会公平公义公正执法永远是重要的。
至于如本戏中,刻意殉道,欺瞒法官而致死的大卫•戈尔。
我觉得你活该狗带,我没有半滴眼泪与半分同情给你。
大卫戈尔在喝高了街上大谈苏格拉底那段,是个一分多钟的长镜头,粗略数了数,群众演员将近百人,其中一部分还需要和“酒鬼”有互动,难度不小。
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苏格拉底很丑,柏拉图很胖,亚里士多德衣着品位低劣。
他如是评价老前辈,既是他喝多了之后一贯的,激昂忘形,就像在身败名裂前那个party上那样;又表明这真是一个渊博的知识分子,知道一些常人不知道的冷周边。
这一段独白的台词质量很好,摄像和调度自然的不像话,kevinspacey的演技更是精湛的没话说,整体一气呵成。
我喜欢看David跟那thirty bucks较劲,冲着一对丰满的情侣咆哮:thirty bucks!!!——对方的反应也很恰当,女的顿时一脸惊恐往边上躲,把男伴挤出画。
他显得比在大学教课时还亢奋,挥舞着胳膊表示强调,走路如同舞步,还不忘昔日作为讲师的严谨,纠正自己的单数复数。
不过最终他还是困惑的靠在路灯上,费解的感叹——这根本没有道理。
苏格拉底向审判团提议用30个银币罚款代替死刑,法官们大为光火,结果投票判他死刑的人比投票认为他有罪的人还多。
即认为他无罪的人也觉得他该死。
为什么会这样。
尽管司法的目的是追求公正,但是其手段仍离不开人为。
审判团的法官大人们也是人,是人就难保绝对理性,人为也就不可能永远客观公正不辜负真相。
有句话不是说事实和真相往往是相反的么。
死刑,是对一条生命的最终判决。
然而做出这个判决的,是司法,亦是顶着司法名义的有七情六欲会犯错的人们。
是否废除死刑,就是一个宁纵勿枉或者宁枉勿纵的选择。
不想让一条生命被人为陷入再也无法挽回的境地,如果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出错的例证,那么我们就来制造一个——大卫戈尔、女同事、牛仔帽为着这个理想选择了牺牲。
为什么要有这么一个长镜头呢,大概是在暗示David的结局吧。
像苏格拉底一样,尽管“这根本没有道理”,但还是选择做一个殉道者。
讲一个倒计时四天的故事,却又道尽了比四天长的多的一个人的一生。
有意思。
将时间定位在了主人公被注射死刑前4天,以此为起点相反的两条时间线进行叙述。剪辑是本片的亮点,尤其是结尾女主带着录像带赶回警局时紧张的令人窒息。并对于是否废除死刑进行了反思。并没有最后一分钟营救,反倒是最后一分钟反转。震撼至极!作为一个殉道者,大卫戈尔是悲哀的,却也是幸福的。
开头能猜到结局,如果说《沉默的真相》是为了公正司法,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赴死,那这部影片就是为了政治立场而戏弄社会。只有严重犯罪情节的罪犯才会被判死刑,同时死刑也越来越严格了,冤案很少。有些人说政府机器执行死刑是谋杀,那谁又来维护正义呢?难道让受害者家属同样把犯人杀了吗?法律是代表受害人维护正义的一道防线,如果不加严惩,大家为什么还要遵守法律?那样只会让犯罪率上升。死刑不可废。
不错的电影,“人生的目标不在于事先自己的梦想而在于永远追寻那个目标的过程”以及“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你肯牺牲到何种程度”,或者你也可以有更深更高的解读,是一部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去看都会有不同理解的片子。被片尾“牛仔帽”看歌剧时的落泪感动。有个意外结局,虽然这个结局在片子一半时已经猜到
为了抖包袱而抖包袱。肥温演的好棒。另外我个人其实是不支持废除死刑的,我觉得人性本恶需要压制,另外对中国来说更多时候需要的是更加完善与严谨的法律及机构。
热评那两位“我很震动,但不感动”简直就是当代简中观点之浓缩代表啊!录像带里的三个人为了达到废除死刑,不得不做出牺牲自己的性命、编造谎言,演出一场戏。行为本身已经足够荒诞,荒诞到是用自己程序的不合法不合理来展示给全世界看——这就是这个无药可救的世界,但我们还是要抢救一下,这份执着是很多人无法感受和理解的,所以会有很多人在讨论区发癫支持死刑。Bitsey问着:通向自由的钥匙(要点)到底是什么?而录像带将最后剩余的真相一并吐露:那就是一切皆无的勇气。试问,你能做到吗?PS.本片制片人还有尼古拉斯凯奇。
政治说教味太重,但是结局和剧情依然很有震撼力,为了支持自己的理想可以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是他们太傻还是我们太世故?
这个电影表现了白左多可怕,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觉得是在为自己崇高的理想而努力奋斗!如果杀人犯这些社会渣滓有人权,有家人,那么无辜的受害者们就没有家人没有人权了吗?!恶心
跟类型片的形式走得太近了,影片在前半段所埋设的主题本身能有很多,但最后却刻意往殉道这事上扯了,影片的几处剪辑还向大卫·芬奇致敬,纵然凯文·史派西演技彪悍也难称经典。
好喜欢教授上课的那场戏,虽然不会去追崇这种哲学观点,还是会因为见到不一样的思想而感到有趣。还有剧情中的“自由🔑 ”这个点就像卡在观众喉咙里的刺,让你感觉的到,却吐不出来。前半场那个强奸罪我一直连想到金基德,已经被法律判无罪了,人们都会觉得你是诡辩而逃避掉法律制裁的,没有人在乎真相是什么,大家只想站在受害者这一边,管它是真的假的,如果受害者是假的,那大家也没错,因为道德不会错,错的是欺骗而已。而被冤枉的人是不被原谅的,因为你没问题谁冤枉你呢。这种无知的网友我都不爱去回它的信息的,因为懒的辨,更懒的吵,天真的他们就让他们天真的活着,这样挺好的。
看玩35分钟已猜到结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我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
线索给太多太明显导致真相可预见,直接削弱了情感冲击力。又是政治诉求,总给我很刻意的感觉。温丝莱特的角色完全如旁观者般苍白。配乐倒成了预告片经典配乐。
之前略微听说过,但一直觉得是苦大仇深的传记片,所以没有想要看的意思。最近也许缘分到了,分成两天看完。相对来说比较平淡刻意,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剧情结果眼圈猜得到。而且整体节奏画面剪辑也不是很出色,有点不稳定。演员阵容这么好,片子最终的质量相对来说比较一般,而且深度和商业的结合也不算成功。当然总体也不算差,算是可以看。
没看明白戈尔为什么要安排采访,就为那点钱?显然电影也没表现出他们缺钱。不知道真正的反对死刑运动者是什么样的,但我觉得应该是更理智思想更深入的那些人,而不是墙上贴着死刑犯照片,执行一个伤心流泪那样。
即使是真的因为程序错误而造成冤假错案也不会支持废除死刑,何况是以欺骗世人的方式来达成自己的政治目的
以这样的手段推动死刑废除,只能说是愚蠢和疯狂。本片前半部分倒是表现了女性污蔑性侵下男性很难辩驳,联系到最近的metoo运动和凯文史派西性骚扰事件,只能说真相需要证据,污蔑却不需要,男女性都应该洁身自好,保护自己。
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故事 一句话就能说明白的 俩反对死刑的人为了反驳州长一个质问一拍即合导演了一出冤案 非要故弄玄虚 拍出两个小时 而且你能看出导演的潜台词都是在告诉观众 我们这是悬疑啊人性啊很深奥 说戏的时候对女主说你一定要一直保持100%的崩溃边缘状态 女主整部电影不是在快走就是在跑 冲着助理吼 拍车拍vcd 反正不是正常人的状态 真正好片是不需要这样的
这个世界需要偏执狂,但1个就足够了。有时候被震慑到痛哭并不是因为肉体的残忍,而是你不知道人的内心和精神竟然可以如此坚硬,与其等待被事后施舍的内疚,也许我们可以主动创造这一切,哪怕结果,微不足道。
最后半小时简直无法喘息。真相一波一波袭来,讽刺与绝望更是一浪高于一浪
那些反死刑者有看过那些血淋林的杀人现场吗?有征询过受害者家属的意见吗?他们的家人朋友没有遇到这些不幸吗?如果反死刑者自己的亲人被虐杀了还能原谅凶手,我只能深深地佩服他们了
1.三分最多了,一开始我就猜出来动机了,本来以为还有反转,结果没想到根本就没有主要是也没觉得为这件事情殉道很高尚。。。2.节奏非常拖沓,看得让人昏昏欲睡3.很难想象这个评分,不知道是不是西方的zzzq刷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