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部枭雄覆灭记?
你要这么看这部电影,那太浪费曼导演的苦心了。
有了《邦尼和克莱德》、《情枭的黎明》这些个枭雄覆灭记在先,后来人如何跳出原来的叙事窠臼,能够“搞搞新意思”,对每个要拍这个类型的导演都是个严峻的挑战。
迈克尔曼的《公众之敌》新意在哪里?
看完《公众之敌》,你能说说约翰迪林杰和杰西詹姆斯(不知道这个帅哥事迹的可以参阅本人以前影评)有何不同吗?
作为同样被时代裹挟向前的枭雄,他们奋力挣扎最终还是不免被碾压在时代的车轮下,在这个悲剧的宿命中,他们迸发出了什么样的个人特质呢?
说实话,我没看出来。
我觉得曼导演压根儿也没想讲清楚,我总觉得曼导演想讲的原来不是这个劫匪,而是通过劫匪在还原一段历史——FBI的前身的那段真相。
还记得片中最血腥的镜头吗?
那是漂亮男孩/小白脸弗洛伊德在苹果园被一枪洞穿,镜头长时间的瞄准了那个流血的伤口,弗洛伊德在地上扭曲,最终死去。
而之前是很长的铺垫,渲染身为调查局探员的普维斯从下蹲瞄准到射杀的全过程。
之后的血腥镜头发生在普维斯射杀娃娃脸尼尔森,普维斯持续开枪直至把手枪子弹打光,尼尔森终于晃动倒地。
而在这之前,调查局刚刚对一辆拒绝停车的汽车扫射,到普维斯上前观看的时候,里面两个人死状恐怖。
影片最终的血腥镜头发生在电影院外,迪林杰被当街从后脑一枪贯穿,血瞬间形成了一片血雾,之后再从贴在地上的脸的破洞中流出来。
而约翰迪林杰团伙的恶行,电影中给的持续关注镜头和近景镜头却相对要少的多,自然给人印象不会太深。
曼的这种安排,绝非偶然,实属故意。
曼想说什么?
从胡佛局长身上可以方便的一窥究竟,他几乎是片中塑造的性格最为鲜明的人物,深谙斗争手段,残酷而绝不不留情。
迪林杰不过是不自觉的充当了胡佛扩张自己调查局最好的路径和手段而已,而这种扩张的手段和方式其实和迪林杰的手法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才是曼导演渗透在幽幽历史表象之后的真面目。
说到底,迪林杰也好,几年后退休自杀的普维斯也罢,不过都是被历史裹挟的小人物,奋力挣扎却依然身不由己,他们开启了残酷血腥之门,才发现这扇门一旦开启就无法回头,留给自己的只有崩溃和死亡。
而这一切所造就的不仅仅是没杀过人没到过现场的administrator(管理者)胡佛这类人,更是一个分外强大的国家机器,这个国家机器已经把影片中那些小人物碾碎了,下一步会是谁呢?
又是一段传奇故事,又是根据事实改编而成的犯罪枪战大片。
但是看演员阵容,就着实够吸引人的了。
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蒂安·贝尔几乎可以说是当前好莱坞最当红的两位男星,而玛丽昂·歌迪亚更贵为奥斯卡和金球奖的双料影后。
剧情主要以真实性为主要诉求,再现了银行大盗约翰·迪林格风起云涌的一生。
他也许并不算是侠盗,尽管他的座右铭是对银行客户说“收起你的钱,我是来抢银行的钱的”。
贝尔饰演的特工几经周折,终于在最后击毙了这位30年代的美国头号通缉犯。
有枪战 而且有很多枪战更 有很多的台词和细致入微的交代文艺片式的处理却迷失了重点总体来说 其暴力男人灰色线条性的叙述和基调让其丧失了所谓的能满足普通大众一般性暴力娱乐期待的调调而文艺范儿又拿捏得不够圆熟和干练简洁前一个小时的精彩在后一个半小时里慢慢Fade out拖沓且碎碎念 然后又结束得突然 找不到高潮其风格还是可谈的 个性是绝对有 不仅来自Depp的个人魅力 也在于镜头剪辑和适当的音乐搭配可惜的还是又沦为了那样的结局最精彩的段落都在预告片了...
下载这部电影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没认出封面人物是谁。
所以在硬盘里放了一个礼拜没理他。
电影开场我都开始慢慢欣赏枪声的时候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发现主演是德普!
惊喜是一个连一个,我居然又发现了克里斯蒂安.贝尔!
我这个汗呐!
两大我几乎是最喜欢的型男主演这部片子,我得使劲定神才能注意剧情啊!
电影拍的是不错得,排除两大男主角的因素也是。
故事是由真实事件改变,边上有介绍。
约翰本来毫无弱点,却因为爱情而露出破绽。
我总觉得影片是在刻画约翰的大侠形象,他虽然强国家的钱,却不抢民众,尽量不伤害民众。
在被捕时居然还能冷静的越狱,真是一代枭雄啊!
最后被击毙的时候,我觉得其实他是有预感的,只不过他败势已程,不愿再挣扎了吧。
愿赌服输也是一种勇气。
Beybey,blackbird~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
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
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
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
没有来源。
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
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
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
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People think it's where you come from that matters, but what it is important is where you are going." ——" where do you want to go?"——" Anywhere I want." 看这部电影一直让让我想到去年冬天看的“刺杀神枪手”,一样是穷途末路的反叛英雄;一样是平实到有点冗长的叙事风格;Jesse James 和 John Dillinger,一样的固执桀骜;Jesse James众叛亲离;John Dillinger虽也可说死于背叛,但这个人物被塑造得更富浪漫色彩,对于爱人、朋友,他履行了所能做到的一切职责。
也许从社会角度来看,John是一个坏人,但从人性角度来看,却是一个实打实的“好人”。
我觉得影片从Billie被捕开始,才真正进入高潮。
Dillinger目睹身边最后的也是最爱的女人被抓入监狱,第一次流下男儿泪。
比起在印第安纳州接受采访、无视警察、轻而易举的越狱逃跑,从这部分开始Dillinger慢慢接受自己的命运,英雄走到末路总是令人动容,何况他的死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暴力、流血和生命换来的财富,衣冠楚楚的上流阶层利用纤细的电报线一天就可以挣到。
为了政治上的声音,Bell扮演的警探彬彬有礼却冷酷无情,亲眼看着自己的同仁一个个倒在血泊之中,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公众之敌呢?
在要带妓院老板娘母女俩看电影之前,Dillinger 就已预知了自己的命运。
他一人走入空无一人的芝加哥警署,所有大大小小的警探都已为他倾巢而出,墙上贴着他和他所有同伙的大头照,看到自己略带一丝嘲讽的表情的照片,Dillinger在想什么?
一群工人聚在小电视前看球赛,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枭雄就从他们身边走过了,黑色幽默。
电影里克拉克。
盖博的台词,应该就是Dillinger此时的内心独白吧。
我宁愿死去,也好过毫无意义的活着。
、Byebye blackbirdWhere somebody waits for mesuger sweet as he is Noone seems to love or uderstand me hereByebye blackbird
一个特立独行的银行劫匪,他充满了幽默、浪漫且迷人的气息。
他抢劫银行时,被挟持出去的美女MM冷得只打抖.他看见后,就把穿在身上的高纯羊毛风衣披在了她的身上.被挟持的美女MM深情的回望......然后他带着钱和同伴潇洒离去。。
他第一次向自己喜欢的姑娘所作的自我介绍,“我叫约翰。
迪林格,我是个抢银行的。
…… 我出生在印第安纳州莫斯维尔的一个农场。
我三岁时母亲去世了,爸爸经常揍我,因为他不懂得更好的教育方式。
我喜欢棒球、电影、上等衣服、速度快的汽车、威士忌,还有你。
”我不想通过这部电影讨论什么正义与邪恶,什么邪不压正,什么道德与法律。
自古兵兵匪匪,匪匪兵兵。
对正义的认识,只不过是角度的不同罢了。
那么让我这个女性在爱情这个角度上面评价一下这个男人。
补充一句,不喜者,现在就可以关掉页面。
那个只是吧台接待员的女主角比莉不相信一个看上去那么绅士的男人会对自己一见钟情,自卑地对迪林格说“你看这个宴会的女人都鄙视地看着我,因为我身上穿的只是20美元的衣服。
”而迪林格说“她们看中的是一个人从哪里来,而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一个人要到哪里去。
我们可以自由的跳舞,开心的笑。。
”作为一个抢银行的大盗,他完全可以马上说我给你买十件价值连城的貂皮大衣,谁敢瞧不起你。
可是他没有,他慢慢的和女主角坦然地跳舞,告诉她我们在意的是一个人将往哪里去,教一个女性如何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现在的男人只会在物质上满足女人,用很多很多的钱去俘虏她们,而不懂如何去安抚她们内心的胆怯和没有安全感。
再多的华衣又如何,一个女人从心里就是卑微的,那么再多的衣服也满足不了她。
有很多影评说,这部电影完全是典型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或者说有钱就可以俘虏一个女人。
错了,影片中迪林格抢了那么多银行,女主角从来没有心安理得拿过他的一分钱,相反是一直担惊受怕,甚至被捕审讯,惨遭殴打,但是她仍然一脸坚决的爱他,对那些警察说:“懦夫!
你们连看他一眼都不敢!
所以才让他逃跑了”这个男人的气场有多么强大。
很多男人给女人一个虚假的承诺不能实现,最后找种种借口推脱。
当一个银行抢匪奢侈地对一个女人说:“我要永远和你生活在一起!
”。
“我一定会在你的怀里死去。
”连身为观众的我,一瞬间都觉得幼稚,心想这个男人又在用花言巧语骗女人了,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警察终结了,还敢说这种誓言。
可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坏男人的敢作敢为,一个坏男人为自己女人生死都不顾的勇气。
很多时候女人不是看你承诺实现了多少 ,而是你为承诺付出了多少。
在迪林格第二次越狱之后,他冒着被抓的危险打电话给女主角说“我要来找你,我来接你,我们一起走.”.女主角已经被警察监控,她极力拒绝阻拦,迪林格用不容反驳的语气回绝:“你知道我的,我绝对不会放下你。
”如果他是普通的坏男人,完全可以马上远走高飞,女人算什么,哪里都可以找一大堆。
可是他真的回来接她,甚至为了准备好和女主角未来生活的钱,冒着极大的风险,再次去抢银行。
这不是大男人主义.也只有这样.才能更让女人有着不会被动摇的安全感.她不是因为他帅而爱上他.她不是因为他有钱爱上他.她不是因为他高大威猛爱上他。
女人之所以会爱上坏男人.是因为,他在自己面前表现的如此的坚决.不容你任何喘息的机会,而你也不想喘息..尽管他最后死了。
没有死在女主角的怀抱,没有和她永远在一起,而是在电影院门口倒在警察的枪口下,尽管他知道有警察埋伏。
已经知道逃不掉,所有的同伴都死了,自己深爱的女人被连累着被警察整天监控,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于是他选择了被动的自杀方式。
『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
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然后他倒在地上,用微弱的语言给那个警察说:“帮我带话给比莉,goodbye black bird”.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样猖狂的一个男人,一个对生命和死亡充满理想的英雄分子。
他所给与自己女人的爱情也是那么的坚决勇敢。
这部电影在爱情的刻画上似乎比黑帮抢劫、枪战更抢眼球。
电影把John Dillinger塑造成一个枭雄而不仅仅是个抢劫犯,他义气、有勇有谋、对妇女还很绅士,尤其是刻画成一个霸气逼人、海枯石烂的浪漫盗匪。
最后的情节,有些潦草。
我不太了解他为什么要去看电影,而且看完后还面带笑容,为什么他和那个女人的女儿坐在一起而不是和他的情妇,但这些不解,以及整部电影的评价我都不想多说。
因为这部电影唯一让我思考的就是为什么女人会容易被霸道的男人所俘获。
年轻女孩的心里都曾有个梦,有一天有个英俊男人直逼她的眼说“我要定你了。
”这样的话,然后她就不可救药的哑口无言,而心里乐开花了,情节有点类似流行花园。
本片也是,一个陌生的俊男(如果是个癞蛤蟆,恐怕避之不及了)没见过几面就霸道的说:你保证再也不许离开我,你就是我的。
然后野蛮的打走一切竞争对手,紧紧地抱住她再说这一遍这样的话。
像不像是琼瑶小说?
前面也有女网友表示过艳羡女主角的遭遇。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尤其需要给不够大胆中规中矩的男青年们说)。
我想根源还在于女人主动或者被动按照传统观点,把自己置于弱者需要保护的心理。
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要比女人强,都是一样的心理。
电影里贫民窟出来的Billie,没见过世面,一旦被这种强大气场和自信乃至自负的男人追求,立马就投降了。
大部分女人被比自己社会地位高的男士追求的话,都会有种崇拜的心理,所以投入情网是很容易的事,男人也会以此为乐。
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女人只看见了表象却没有思考。
像男主角John能一眼刺中此生所爱的人,短短几秒即定终生,是需要在女人堆里历练才能成就的功夫,也就是说你要忍受他有无数红颜的事实。
正如扮演者Johnny Depp所说,他从后背就被他的妻子(不知是不是法律上的)所吸引,就知道她是他要的人。
没有无数风流,哪得这般本事呢?
不过涉世不深的小女孩是不会想到这层的,她眼里只看到了他拜倒在石榴裙下,却不知道她进监狱后,还能去另一个情妇哪里住。
另外,超级自信的男人说的话不要全信。
女人喜欢自信的男人,不自信就不能成功。
可是男人有时在外的自信是带有一点夸张的自信,尤其对不在他生活圈、工作圈的MM来说,他说的不全是事实,也不一定会实现。
正如Billie相信John所说的跑到山高水远去天荒地老,事实上却是生离死别。
我不知道她遭遇John是幸还是不幸。
女人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的思考,而不是男人的嘴巴。
很多人說很沉悶我同意Dillinger案是個很好的敘事題材真實的背景充滿智慧冒險的正邪鬥無疑是好萊塢導演的最愛只是流水帳式的形式稍感冗長在這兩個小時半裡大部分不過就是講這些事John Dillinger成功搶了三家銀行成功逃獄了兩次成功得到了一生中的摯愛然後輸掉了一打朋友輸掉了滿身的傲氣輸掉了最後的一絲掙扎Melvin Purvis成功幹掉了一票大盜成功贏得公眾的擁戴成功看著頭號公敵倒地然後失去了對恩師的信賴失去了當FBI探員的自豪失去了他這麼多的裡想整部電影只因為最後那十分鐘的結局才配叫傑作John闖進了警察局就這麼大剌剌的繞了一圈所謂的狄林傑專案小組辦公室看著自己的照片抹起一笑Purvis收買了John的人帶著手下 指揮著命令守在戲院外當晚 Dillinger看著一生中最後的一部電影思索著劇中人物的對白那些畫面不斷的閃過腦海他可以感受到這不同尋常的時刻門外 Purvis點起了雪茄穿越人群 扣起板機手中的槍來不及反應眼中的遲疑火花燃起"Tell Billie for me, 'Bye Bye, Black Bird' "
《公众之敌》,你并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是在读半部第三人称传记。
不要指望能从中读到什么惊险刺激的故事,这里面没有相差毫厘的生死瞬间,也没有上天安排的奇特相遇,有的只是这个活生生的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真实所作所为,仅此而已。
所以为半部第三人称?
之所以说它是半部第三人称传记首先是因为本片并没有给我们呈现一个美国头号通缉犯从生到死,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全过程,本片一开始主人公约翰·迪林格就已经是一名猖狂的银行抢劫犯,当时他每次抢劫银行就像现在我们从自动取款机里取钱一样容易,但约翰·迪林格不断彪悍的嚣张态度,使警方忍无可忍,于是乎发誓要干掉他,并确实干掉了他。
本片把虽然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30年代初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的生活状态、匪与警天生对立氛围的营造上,无论是演员的服装、枪支,老式的汽车与建筑都非常到位,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到底是什么使主人公有这样的所作所为”却被无视得令人无语。
诚然逼真的背景硬件处理增加了影片非常多的真实感,观众很容易进入影片所营造的30年代氛围,但只是空有其表是无法在明年的奥斯卡有所斩获的,除了道具、布景、化妆这类外部奖项本片有戏之外(片中很多镜头运用手持摄像机拍摄,晃动的画面也是为了这方面的考虑),其它观影影片本身更深层次的奖项,《公众之敌》连提名奖都甭想沾边。
本应该或多或少的对约翰·迪林格的少年生活,他是如何走上这条犯罪道路的给予适当交代,反正整部电影长达140分钟,就后面约翰·迪林格与警方不断交锋的冗长来说,完全可以压缩一下,把时间分配给约翰·迪林格身世的交代里。
还有约翰·迪林格身世中其实不无亮点,比如他年少时就退学,然后因为与严厉的父亲产生矛盾以及为了躲避因为偷车可能招致的官司而参加了海军,但没过几个月就因为在海军不光彩的履历被除名,后来一段失败的婚姻使他完全丧失了上进的信心,面对一个小案子时他选择了认罪伏法,结果他获得了超过12年的刑期,而他的同伙选择不认罪为自己辩护,结果仅仅入狱两年。
这些都可以使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变得更加丰满与立体,最起码能够给他以后的“美国头号通缉犯”这个名头找到一个软件支撑。
所以为传记?
其次在表现约翰·迪林格如何抢劫一个又一个银行时,本片的处理也毫无新意,除了那些枪战场面还保持着迈克尔·曼在好莱坞无出其右的精彩,观众根本无法回想起影片所表现的这几次银行抢劫过程之间有什么不同,甚至是集体的特点也没有,每次的行动基本等于蛮干:拿枪进去,抢钱后挟持几个人质,再与警察经过一番枪战,最后坐车逃走。
其实真实的历史银行抢劫过程并没有影片反映出的这么枯燥,他们留下了一些让人拍案叫绝的抢劫案例,比如约翰·迪林格曾经假装成一个银行警报的推销员,堂而皇之的研究每个银行的保安系统,然后在胸有成竹的去抢一票;还有他们曾假装成一个电影剧组,想找一个合适的场地拍摄银行抢劫的场景,然后在与银行主管的寒暄过程中,掏出枪抢劫,然后扬长而去。
这些都可以作为素材加入到每次抢劫的过程中,而且这样处理不仅可以增加德普饰演的约翰·迪林格的角色魅力,还可以极大的丰富影片的观赏性,也就是说钱可以赚的更多。
不要以为这样加入戏剧化情节就得不了奥斯卡评委们的青睐,去年的奥斯卡奖的最佳影片不是就被那个拿着照片跳粪池的小孩拿走了吗?
总之,“半部第三人称传记”的另类格式使它既失去了票房,也失去了明年的奥斯卡奖。
迈克尔·曼失算了!
bored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byebye blackbird
没看懂,不过德普真帅啊!
瞎了德普这张俊脸-----烂片。
导演烂到极点!!!! 有点看dreams时那种要在床上跳的冲动 考虑到是架子床 而且已经半夜12点了 我忍 但是快进是不可避免的(当然,跳的原因不同dreams是因为看不懂...) Mulvin他们在意森里小屋围攻Johnny那段 一度让我产生在看国产谍战片的幻觉 还是电视剧那种
我好像都没看完。
久违的烂片
嗯,这家伙很牛。
not as good as i expected~
Bye bye,black bird. Bye bye,Dillinger.
低于预期
骗姑娘教学
真的不爱这类片 倒是depp在里面把妹的功力很nice==
黑幫范兒。復古動作片。
完全是因为Jonny Depp
数字机就是有点拖影,总的来说拍得不错,为什么大家都接受不了手持摄影呢?Dillinger就是个传奇英雄,说得每句话都像诗。这才是真正的霸气,虽然姜文体型更魁梧。
其实我想说不好看
个人秀。可能是德普最硬汉的一部戏。前面的tension控制得不错,可惜结尾有些无力
搞这么复杂干嘛,给我30城管,三天搞定Dilli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