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孕的穴居人女性要不要被杀死,当时我也是希望她们被补两枪的,在名为文明的土地里,这样的恐怖,还是直接灭了的好2.女医生看到野猪獠牙野人之后,脱口而出not him,而且她能记下来一共有多少野人,警长看到女医生后问她有没有受伤,她只是说我还活着,我的理解里,她是被侵犯了的3.印第安人知道那些穴居人有多恐怖,印第安人虽然比不上美国人,但是“文明”还是有的,以前看人类简史,其中有这么一段我还拍照了
书中说,人类智力的进化了,但是自身战斗力却是下降了,因为人类拥有逆天的技术之前,低能儿或者残疾,基本上不可能存活下来的,跟斯巴达三百勇士里的一样,出生直接被丢了,尤其是在原始社会危机四伏,想象一下活下来的每个原始人都是人猿泰山,人类自身战斗力那得有多恐怖4.美国人征服印第安人那块土地的时候,是不是真的跟这种穴居人火并过,在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我们国家深山里是不是也有过这种东西最后一点,里面的武器确实超出我的认知,那个弓箭是用鸟的头骨制成的?
马的下巴骨也太锋利了吧,我以为就只是划破点皮,没想到直接把肚子划开了,几下就能剁下人头,可不是一点半点的锋利总之看的很爽,同类片我最喜欢的是《黑暗侵袭》
那个滚烫的酒壶塞进血淋淋的伤口,我下意识的摸了下自己的肚子,就凭这点,导演也挺变态的。。
片子结尾的枪手,和那两个代孕的母体,也是可能会有续集吧。。。。
一个警长、一个年迈的辅警、一个瘸子、一个完美到可怕的男人,为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走上一条无比凶险的路。
让我们看到的是无比的壮志豪气,也不免让人想起古龙。
一句话就是最可靠的托付,就像——为什么你觉得他会来?
答:因为他是陆小凤。
瘸子为的是自己的妻子,无可厚非,警长是职责所在,老头子对警长的尊重贯穿始终,警长对于这个岁数比自己还大的辅警也是无比信任。
影片最后老头子淡然一笑将捡起的石头扔出,满满是对自己警长的尊重,他知道三声枪响之后不会有人再追来,警长一定会做到他答应的事情!两个老头子让人肃然起敬。
一身白色套装的大帅比也是完美到极致的男人,无比忠诚的马宁愿死去业不让别人驯服,断臂之后选择自行了断,只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自己以后是个残疾人......男主在做腿部手术时想的依然是自己的妻子还有被掳走的警察,一瘸一拐坚持到最后救出妻子,这是一种怎样的坚持。
个人觉得这部片子是对我们这个时代很好的一面镜子,教会我们简单而又值得去一生追求的东西。
from 微信订阅号【野评人】严重警告:本片动作戏虽然很短,但每个镜头都无比残忍和血腥,建议负载能力弱的观众绕行。
对于还不知道自己负载能力有多强的观众,下文会贴几张图,以帮助你判断要不要看。
|北美风情人腿汉堡,现已加入KFC豪华午餐|<图片4>血腥镜头主要集中在影片的最后半小时,那时候主角一行和野人产生了正面冲突。
动作戏——其实就是白人的火药枪vs野人的战斧骨——拍的很稀松平常,在我看来仅比《刺杀神枪侠》强一点。
在这段戏开始之前,角色们一直在苍凉荒芜的深山里缓慢行进,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一些琐碎的话题,给人感觉是一个壮年男子护送三个老弱病残去山里旅游的故事。
所以如果没有血腥镜头来养养眼,这会是一部非常沉闷的片子。
沉闷不等于无聊,无聊是因为空洞,而本片并不空洞。
在慢条斯理的故事背后,导演似有所指,我觉得是对一个不了解的物种的恐惧和敬畏。
我决定从我儿时的一个经历说起。
我的孩提时代在大山里度过,生活被一重又一重数不完的山死死围住。
10岁以前我没去过邻村,因为对于一个营养不良、身形瘦小的孩子来说,山上任何一只野生动物都会要了我的命。
所以,小时候的我对山充满了畏惧和好奇,而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打消了我的好奇,只剩下畏惧。
事情发生在我9岁那年的秋天,有一次家里没人,所以去砍柴的母亲就把我也带上了。
到了山腰空旷的地方,母亲把衣服和午饭放下,让我在那里等她。
她要去山坳里去,那里有很多松叶。
她这一去去了很长时间,我终于等得不耐烦,于是大声喊她,没有回应,我决定走出这块空地,去找她。
即将下山的太阳被密实的树叶层层挡住,狂风掠过数公里的山林发出可怕的呼啸声,这个声音是这片山林里最强大的声音,灌满我的耳朵,我走几步就咬咬大牙,那样会将风声从我的耳廓里挤出去,但空出来的空间又被枝叶折断的声音填满,那来自我的脚下——一路上我从未“脚踏实地”,不知道堆积了多少年的枯枝败叶一层又一层的叠在地上,厚过家里的棉被。
我就这样在山腰上绕,整个人失去了自我意识,像木偶一样,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就听到一声长长的狼叫。
出于本能,我站住了。
我原地不动,站了足足有十几分钟,然后听到前方传来脚步声,我不用看就知道,那是我母亲。
我问她有没有听到刚才的声音,她摇头,然后让我跟在后头往回走。
往回走和我走过来的不是一条路,因为我走的压根不是路。
路是砍柴人走出来的,我走的那条没有人走过。
幸亏我及时走上了“正路”。
往回走的路上,我时不时回头看声音传来的方向,恐惧感像大风一样攫住了我的整个身心,但是我的双脚还是踏实地往前迈着,没有在母亲面前表现出任何异样,一声不吭的回到了空地。
柴砍得有点多,母亲挑不走,天色又暗了,于是她决定留下两大捆给我父亲第二天来挑。
随后我们就下山了。
回到家后我想告诉父亲山上有狼,叫他不要去,但没有说出口,因为村子里从来没听大人们说过狼的事,从我一个小孩子嘴里说出来大家只会笑笑了事,而且那天晚上我不知怎么回事特别想睡觉,吃晚饭的时候就抓不住筷子了,等到醒来已是日上三竿,父亲已经出门了。
我害怕父亲出事,惴惴不安的在二楼的窗台边等了半天,那里能看到那座山。
找我玩的小伙伴在楼下喊我我都没回应。
午后,父亲兴高采烈地回来了,除了两大捆柴,他还挑了一条狗回来。
那是一条死狗,喉咙的皮肉被撕开了一条口子,还有三个血洞。
父亲喜笑颜开,因为狗肉可以留着自己家里吃,狗皮晒干了可以卖钱。
褪狗皮的过程我没有看到,肯定是父亲特意回避了。
褪完以后,他把里层清洗干净,然后用两条竹片子将狗皮成十字架那样撑开,挂在二楼通风最好的地方——也就是我等他回来的那扇窗子的旁边,那是我们家夜里如厕的地方。
头几晚,狗皮散发出恶臭,每次我去小便都感觉那不是一张皮而是一具尸体;后来干燥的天气和凉爽的秋风抽干了它的水分,就没有味道了,但龇开的毛发和嘴巴让它像一头还未死绝的猛狼,每到大风之夜,它的影子便在地上张牙舞爪。
如果说我有什么童年阴影,那就是它了。
但是——这究竟是狼还是狗?
咬死它的那条是狼吗?
它是不是还埋伏在山上等着猎物上山?
那猎物是我吗?
那个叫声是不是这条狗发出来的?
它当时是在警告我离开吗?
为什么我母亲会没有听到?
难道是我的错觉?
从11岁起我就上外地求学了,从此再没有上过那座山,所以就没有机会把这件事搞清楚了。
现在和我父母提起来,他们也没有丝毫的记忆。
于是这件事慢慢变得不确定,像一匹红着眼睛的独狼,终于消失在了树丛里,直到看了这个片子,这段记忆又清晰无比的出现在眼前。
主演帕特里克威尔森和这位印第安人都来自今年最牛的美剧——《冰血暴2》剧组影片的最后,白人们逃离野人的洞窟,当看到挺着大肚子的女野人躺在石头上,被砍去双腿,双眼用削尖的木头钉住,完全沦为繁殖工具,三个白人脸上没有表现出太多惊恐,因为在洞中他们已经见识过野人更凶残的一面——把人倒提,用战斧骨从两腿间劈开一个口,然后左右拉开。
前方高能预警!
可能会造成肠胃不适!
先来个宇宙最强真理护体!
<图片3>………………………………………………………………………………………………………………………………………………………………………………………………………………………………………………····<图片1><图片2>影片的最后,白人留下三具尸体,没有带走一件东西。
影片还特意给地上的石头一个特写,那是老白人扔回去的,他本来是想拿在手上防身。
这意思很明显:发生在山上的,就让它留在山上。
但我不这么想。
这块石头会不会给后来的野人留下追踪的线索?
会不会给小镇上的居民带来杀身之祸?
不得而知。
就像我也不知道小时候那匹狼(它到底存不存在?
)后来怎么样了,它是逃到山的更深处去了呢,还是已经死于非命?
但这件事塑造了我性格中的一面:夜行深山,心中恐惧,面上坦然。
说人话就是看上去每临大事有静气,实际上心里比谁都没底。
美国人对印第安人会不会也是我这种心理呢?
这个答案应该到那部发行于35年前、同样发生在空无一人的山上的经典恐怖片中去找,它叫《闪灵》。
令人作呕的电影不止一种。
年初时看的,竟然时常想起,现在知道了为什么时常想起。
人脑子里有很多几乎是独立的神经回路,用来针对某类特殊的情境而做出反应。
这部电影刺激的,正是“同类相食”。
看穴居人活吃白人的那点,实在不该有谁能坐住,实在不该有谁能三五天无法摆脱这心悸和恶心。
这不是简单的可怕、恐怖、血腥,这是同类相食。
不要把所有杀人都算作可怕、恐怖、血腥,请用语言表述得确切,这个电影的杀手锏是同类相食。
好了,这个电影基本说完了,扯一点相关的吧。
我在想,同类相食已当如此,我无法安然目睹。
那么为什么有人要对着肉市上宰牛宰羊指责为“残忍”呢?
我看着被抹了脖子的公鸡满地噗蹬溅血,心里只有期待般的欣赏,绝无生理抵触,更不会想到道德。
我看市场里宰牛的场面,只有生理解剖上的好奇和热情。
那些声称、表现得自己见不得宰杀动物(准确地说,更多的时候是食物)的人,是果真如其所说的吗?
他们看过这个电影吗?
他们见过人吃人吗?
他们见过人吃还活着的人吗?
他们见过一上来就掀开头皮,在惨叫声中挖出眼球,然后从会阴部将其纵切,然后在几乎是啜泣的喘息里,将其扯成两半的场面吗?
很多人的分辨率的确比另一些人的要低。
他们看到流血,就要说血腥,看到胳膊断了下来,还是说血腥,看到一个人去吃另一个活人,也还只是形容为血腥。
请不要这样,请分辨得仔细一些,这样会省去很多麻烦。
精致一点总比粗糙的高效,否则生活里也不会有这么多烦人的牢骚。
看见根毛就大呼小叫的人太多了,实则其头脑完全不能理解复杂的事物,只能从语言中抓住一两个近期人云亦云的熟词,就以为自己抓到了精要。
这样很耽误事的。
我们不能忘本。
不要把杀生看得那么洁癖。
对待食物就应该是快乐的,这样才是人的本性。
在这个时候提道德,提爱屋及乌,提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都是他妈的假道学家放的狗屁,他们压根就是不想干脏活罢了。
至于进而不吃肉的,要么是吃不起,要么是消化不了,要么是真的被蒙骗了,以为这样可以得到飘渺的好处。
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地方,就是电影里那个独身的男人宣传“很明显,我是咱们四个男人中最聪明的。
……为什么?
因为我是咱们之中唯一不结婚的。
”两个有家室的男人悻悻地走开,好像躲开更年期的大妈一样,老鳏夫则婉转地表示“看起来我们的确没办法质疑你的理由,但请你对待我们时的态度更好一些,可以吗?
”
1、Buddy:人的脖子有16根主血管,你必须把它们全部切断,人才会死。
2、Chicory:我能来一碗吗?
Franklyn Hunt:Not in that chair and sit.3、Franklyn Hunt:疼痛是身体发出的警告,不要不理会它。
4、John Brooder:聪明的男人不会结婚。
5、John Brooder:他们连今年是哪一年都不会告诉你。
6、John Brooder:Thank you for your services.7、Chicory:他拄着巨大的拐棍,像个钟摆一样,大踏步的往前跑,速度快得惊人。
Franklyn:他只是另一条腿没受伤。
Chicory:是啊,我只是想积极一点。
8、Chicory:你发火反而活跃了气氛。
9、Arthur:Don't think I ain't appreciative.不要忘记,我很感谢你们。
10、John Brooder:印第安女人也是印第安人,她们知道如何使用弓和矛,她们的孩子也一样。
11、John Brooder:我太骄傲了,我不能忍受自己是一个残疾人。
I'm far too vain to ever live as a cripple.12、Franklyn Hunt:我会保证这一切不会白白牺牲。
John Brooder:(千万要的眼神)Please do.I shall kill as many as I can.13、Franklyn Hunt:Are you mute?(做哑巴的手势)14、John Brooder:3 cents for 1 song,a dime for 3 song?那是因为我弹奏第2首的时候就累了。
15、Arthur:Sorry,Lord.
西部恐怖片,“文明人”和西部极端原住民的战斗。
有点像现代文明和极端主义的战争。
其实结尾很残酷,残忍。
不过血腥程度的确不适合小朋友。
莉莉·西蒙斯是很漂亮,在本片完全就是个花瓶。
库尔特·拉塞尔这几年作品很少,最近的貌似2006年他影片《海神波塞冬号》中演出。
帕特里克·威尔森还是很有前途的。
帕特里克的父亲约翰是名电视主持人,妈妈玛丽是个专业歌手同时还会教授学生如何发声,父母的遗传基因这让他在戏剧表演方面更多了一份天赋。
成长在这样一个文艺家庭,也让帕特里克从小就对登上舞台充满梦想。
他的未来有希望。
故事很简单,4个男人的营救之旅。
在我看来这四个人分别代表了,责任,忠诚,荣誉和爱。
这个故事最有意思的是每个人的角色和踏上旅途的原因。
警长出发前对他的夫人说“I`m going。
There isn`t an option。
”这是一个小镇治安官的责任,他没有选择的权利。
他如今所拥有的一切正是这份责任带给他的,当危难来临之时,也就是他履行责任的时候。
辅警kory,在出发前看望他逝去的朋友时说,一些好人有麻烦了,我得尽力去帮助他们。
之前的情景中,他一直在有些偏执的强调自己的辅警身份,和维护警长的荣誉,但不同于警长,他更多的是对警长和自己职责的忠诚。
浪子Mr.brooder则是出于荣誉,在酒馆中他说"是我把你妻子喊过来的,是我害他被抓走的。
我得对你们负责任"。
而Mr.O`Dwyer,则是为了他的妻子。
在西部荒凉的背景下,旅途充满的危险。
他们谨小慎微,可终还是失去了坐骑。
这个设计既符合现实,又为后边情节做了巧妙的铺垫。
虽然后边一个半残疾人在山洞中独力拯救其他人的情节有些脆弱,但是已经对整部片子的影响不大了。
2015年,恐怖西部电影《战斧骨 | Bone Tomahawk》可能我还是不太好接受这样的电影。
我觉得前半部分实在太冗长了 看的难受,电影的节奏完全不能适应。
剧情发展也有些不明不白 = =杀人的镜头很血腥,看着都蛋疼,尺度比较大,不过并没有GHS,可是隐喻到了。
(也挺难受)最后的坐成人彘的。。
我觉得起码杀掉也能算解脱吧,不过电影里没管,这些野人留着女主。。
也算是奇迹。
电影高潮部分倒是没有犹豫掏枪就干。
好评
我还是比较喜欢男主演的鬼片儿(滑稽)
还能留下一箭
万事小心的背后总是悲伤的故事。
这段太狠了。
什么叫主角光黄,不过那个帽子放的很机智
这段这个效果很真啊。。
太真了电影也算是黑了印第安还有黑人- - 多少还是有些不太舒适的感觉,不过确实挺美国。
我是穴居人的分界线推荐指数:★★☆(5/10分),真是接受不来的,西部恐怖啊。
“我相信不止我一个在看到最后那两个躺在洞里的食人族妇女时,希望亚瑟把他们连同胎儿一起打死。
低等,黑暗,愚昧无疑是他们最好的代名词。
”楼主你这种混蛋的影片竟然能排上第一位,豆瓣真丢脸啊。
你想打死孕妇和胎儿的冲动我首先表示,你应该不是一个人,但不会是多数人。
人家低等愚昧,就没有生存的权利了?
人家在自己地盘吃着火锅唱着歌,你们的强盗闯了人家祖坟,你想想,你家祖坟被拆了你会乐意?
人家来复仇,抢了你们的人,你们去复仇,抢回来,都没问题,但谁也不必谁高尚尤其楼主,更加恶心,低等,披着文明人外衣的下贱卑鄙人格的野蛮人哈哈,你正好跟你鄙视的是一类人,不,比他们卑鄙多了。
本来不想写什么了,虽然电影不错,我比较喜欢西部片,节奏看似缓慢,实际绝不拖沓无聊,比那些假装紧张实际脑残的动作片好的多。
剧情简单,镇上出事了,镇警了解了情况,发现是大事,而且无法完美解决,去,也很难解决,死的概率大得多。
但我们可以看到镇上人的态度,老协警没什么能力,也坚持要去,职责所在。
以为杀印第安人的高手,仅仅因为帮忙叫了女医生,也要出手,其实他与女医生的感情是可以忽略的,我觉得去的原因,主要是责任感,对野蛮人们的痛恨,以及你们这群人,去了办不成还得送死,我去吧的想法。
我就感动于这里,按说他们也不算多么多么伟大,但是,给我的话,我的想法就是,如果去,只有一成胜率,我是不会去的,等大部队来吧,就算他们会被吃掉。
甚至即使我是丈夫,我甚至会觉得把腿养好了再出发,来避免这种半路上就会死的尬尴局面。
对,我就是这么混蛋,尽管骂我,但我至少比我骂的那条狗强多了。
当然,我把自己的混蛋想法说出来,主要是为了衬托警长,协警和见义勇为青年以及不负妻子的丈夫的伟大
真是难看。
在这里不用一言不合就开枪 睡个觉就挂了
观感不错,冷峻式炫技,实则场景搭的很精致,疼痛感十足,副警长这个人物很鲜活。但也只能看成类型片,走的是剧情氛围而不是感情氛围,前半部为后面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医生说“边境生活这么恶劣是因为有太多白痴”哈哈哈哈哈,其实前面找洞穴的戏蛮好看的(cult也没很cult吧
瘸子驱魔师大战低配铁血战士,就是长的离谱
杀了这么多年印第安人,换换口味了。叙述基调有仿《老无所依》,却没处理好各种疑惑和逻辑。也许赤裸杀人镜头太露骨,最后居然有喜剧元素打圆场。PS:1.sid haig 好久不见! 2.杀人犯不吃不喝逃了11天,野蛮人也追了11天。。。而且这群长期洞穴族居然会骑马。。。还有荒郊野外的,轮流值班不行????
血肉横飞,断肢满目,库尔特老当益壮,枭起首来依旧凌厉。的确够狂野,尽管动物界中貌似没有这么硬核的部落文化,不过可能几百万年前古人类里存有相似杀人不眨眼的种族呢,会制作如此精巧的乐器却连枪都不会用,既然生吃人肉可还如此看重祖坟,哈哈哈他们不吃黑人肉,认为黑人有毒,编剧zz不太正确噢。
7/10
前一个半小时可以剪辑得再精简一点,夫妻双双把家还了,这辈子心里怎么过的去啊。为啥只去四个人营救?还是不给力的老弱病残。
这么Cult的设定之下居然是如此沉稳且纯粹的叙事,太出乎预料了
看了评论才知道我看的是阉割版的。。。
3.5
割喉需知的十六根血管,科学洗澡看书小常识,机械跳蚤马戏团之谜。硬派警探、屠夫教授、寻妻瘸子、话痨老头,喉管畸骨打掩护,劈头断掌爆肚水壶,大战印第安食人族
老旧硬派西部片,爆头割喉劈人样样俱全,暴力血腥令人不适,前戏依旧长,还好有西部景色搭配。
硬核
老弱病残干穴居人!
剔除恐怖的部分,其实不错。
这个变形的西部片依然保留了西部神髓,这个变形的恐怖片又给食人族找了亲戚,可惜为了逼格,全片不停得瑟!
期望值不高,但还是挺有意思的,喜欢这种对暴力的白描方式,爽!
所以这部伪西部片通篇除了有几个PG镜头之外是讲了个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