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严肃的,神圣的,但它赋予我们的意义绝不是两条毫无交集的平行线在不经意间交集后的勉强维系和从一而终…当压抑在一段不美好婚姻中的两个人大胆的说出“我们离婚吧!
”…那一刻,也许才是他们对彼此真正的“爱”。
爱不是强求,爱是懂得该放手时勇敢的放手!
…未曾感受过真正婚姻生活的我,看完此片后对婚姻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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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八三年出生的,如今算下来也已经有三十四岁了,未婚。
其他身边的朋友早已经结了婚,生了子,唯独他还在单身。
我问他,现在有对象了吗?
他含含糊糊的,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当时我好像挖到了什么天大的秘密一样,追着问他,那你什么时候结婚呀?
女朋友哪里人?
他的回答却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他说,哪里算得上是女朋友,只是凑合一下吧。
我记得,我的这个朋友曾经在感情里受过特别严重的伤。
多年前,他谈了四五年的女朋友,怀了同事的孩子。
于是他现在对于感情就是这样一种态度:凑合吧,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
但我坚决反对感情中的所谓“凑合”。
世界上的人那么多,还没有一个你的真命天子/女吗?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部电影,探讨的就是有关爱情中这样一个话题:如果你发现你和一个不适合的人在一起,你会选择凑合下去,还是继续追求真爱?
一年之痒
I give it a year《一年之痒》是一部英国电影,由丹·梅泽尔指导,萝丝·拜恩、拉菲·斯波主演。
女主角萝丝·拜恩曾主演电影《遇上1967的女神》,并凭借此片得了第57届威尼斯电影节最佳女主角奖。
而男主角拉菲·斯波曾经于2004年出演过著名电影《僵尸肖恩》。
《一年之痒》,顾名思义,讲述了一对新婚夫妻经历一年之痒的故事。
拥有雄心壮志的女强人奈特与仍在艰难奋斗的苦作家乔治一见钟情,在交往六个月后闪电结婚。
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婚姻却在短短的一年之后出现了裂痕。
事业心极强的奈特无法忍受乔治在她工作时言语轻浮地打扰,而乔治则一直被困在他的写作瓶颈中不见起色,两人矛盾渐渐激化,就在此时,乔治的前女友克洛伊再次出现。
另一方面,奈特又受到了经纪人盖的强烈追求。
最终,两人还是没有抵过一年之痒的诱惑,各自奔向了自己的婚外情人。
其实影片刚开始的时候,我天真的以为这又是那种“拯救婚姻”的俗套剧情。
无非是一对夫妻遇到了婚姻问题,中间经历了一系列变故,最终发现彼此是真爱,明白了爱情真谛的故事。
但是当我看到《一年之痒》最后二十分钟的时候才明白,这个电影根本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的。
如果说前者的套路是“鸡汤”,那《一年之痒》一定是“毒鸡汤”。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天合之作?
恰好你英俊潇洒,恰巧我貌美如花;正如你温柔体贴,正似我贤惠淑良。
我不能说这样的爱情没有,只是很少。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会有自己的想法。
世界上也不存在第二个能完全明白你心思的人,你妈都不能,你去要求另一半能?
婚姻经历了激情期,到了平淡期,无非是能不能忍受另一半的问题了。
能不能忍受,源自于最初的爱。
我承认,婚姻到一定阶段很可能会磨平了最初的爱情,只剩下亲情。
但是亲情也不意味着无条件的忍让啊,最终反过来还是要依靠最初的爱情。
没有坚实的爱情做基础,婚姻只会剩下煎熬。
就像《一年之痒》中的这对夫妻一样。
他们其实真的不适合彼此。
一个女强人,一个男作家。
他不喜欢她唱歌总是唱错词,她不喜欢他整天瘫在家里的沙发上。
他不喜欢她鼻子皱起来的样子,她不喜欢他的爸妈。
那你要问了,既然这样,当初又何必要在一起呢?
因为他们当时爱上了“陷入爱河”的感觉。
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看见彼此后,心砰砰跳,脑子里拼命闪过“我的真爱出现了”这样的念头。
但是他是谁?
他是做什么的?
他什么性格?
一概不知。
最初吸引彼此的,无非是对方的相貌和气质。
具体合适与否,他们并不知道。
而等闪婚之后,他们才发现,彼此是真的不合适。
那么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作为人类,作为有思想意识感情的人类,应该怎么办呢?
也许有了孩子之后,他们就会选择默默忍受,度完此生。
所幸,他们还没有孩子。
就在两个人为谁该去倒垃圾而吵架的时候,女主的上司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男主的前女友也从国外过来了。
于是,两个人自然而然的,同时“精神出轨”了。
一开始,他们还对这种出轨保持愧疚的心理。
他们试图挽回这段婚姻,甚至阴差阳错地安排上司和前女友约会。
而当上司和前女友真正在一起,谈了恋爱的时候,男女主角心中的醋坛子又打翻了——他们决定离婚,找回自己的真爱。
影片就是这样靠剧情的反转,产生了非常荒诞而幽默的效果的。
如果按正常的世俗道德观念来看这部电影,你恐怕会被气死。
“简直三观尽毁啊”、“什么道德观念”这样的评论层出不穷。
我在这里必须要声明的是,我绝不提倡婚内出轨的行为。
但同时,我们也需要把现实生活与电影区分来看待。
电影只告诉你这样一个故事,它不会告诉你“你应该怎样做”。
每个人的人生是不一样的,电影只负责给你讲述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在这部电影中,另外存在着这样一对夫妻:他们会彼此辱骂、拌嘴,恨不得手撕了对方。
但是他们也深深享受着这个过程,总在吵完架之后还能若无其事地亲亲嘴。
你说他们在吵架的时候难道是假的生气?
并不是啊,他们是真的看不惯对方。
但是因为有爱的存在,他们才能一次次原谅对方,包容对方。
要我说,这才是真爱。
英国电影啊,总有它独特的东西。
那种英式冷幽默,不是别的国家能学来的。
说了这么多,你要是还不能接受这样一个故事,不妨从电影是在批判“现代人冲动闪婚”这一主题出发来看。
如果喜欢,就当做勇敢追求爱情的主题去看待吧。
好片子!
每个人对爱人的寻觅,其实是对自己内心探索和发现的过程。
他们很幸运,才一年、没有孩子、亲友很open支持、发现了新的另一半; 他们很善良,善待自己、更善待对方!
不少朋友不喜欢电影的结果,其实是不喜欢离婚...... 情爱和婚姻的具体标准从来就不是唯一的。
如果说有,就是两个人要幸福开心。
遇到同样的问题或情况,有的夫妻可以不在意,有的很在意;而在意的,有的夫妻能够解决,有的不能解决,自然结果不一样。
难道最后的结果都必须是没有离婚,就是好的?
在意婚姻,甚于在意情爱,源于对婚姻寄予了太沉重的期望,对存在的不安,对孤独的恐惧.......殊不知,正是这些妨碍了我们去感知内心真正的感动、自由和爱,也妨碍了进入高品质的婚姻。
大多数时候,离婚都处在一个昏暗压抑、伤痛哀怨的色彩意象中,关联的都是不愉快的情绪体验,所以,以离婚结尾的电影似乎难以得到更多人的喜爱;但是,谢天谢地,“I give it a year”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快乐、自由的离婚图景!
能够救赎情爱,才能真正的救赎婚姻!
非常惊讶这部电影的评分这么低,无论豆瓣还是IMDB,我还以为大家都会像我一样喜欢她呢。
有趣甚至搞怪的情节,无下限的台词,精彩的表演,尤其是Rose Byrne,威尼斯影后啊……为什么有人不喜欢呢?
我格外喜欢Rose Byrne,第一次看到她是在《谜情公寓》,瘦弱,修长,四肢纤细,小小的脸蛋上两泓秋水——里面似乎有无尽的忧郁,软软的声音,怯怯的步伐……她完美地诠释了“楚楚可怜”。
尽管《谜》中她扮演的是一个反面角色,我却始终恨不起来。
为什么男主角偏偏不爱她呢?
可是,确实有人不喜欢Rose Byrne,就像有人不喜欢这部电影,也如电影中那对夫妻互相不喜欢对方。
世界就是如此,有人爱它(他、她)如珍似宝,就有人弃它(他、她)如敝履。
他们错了吗?
不是的,它(他,她)不是他们的菜而已。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专属的“菜”,就像我相信“总有一份工作适合你”、“一位Mr Right在等着你”,但你未必能等到它——为你量身定做的工作也许是杀手、海盗、刽子手、恐怖分子、邮递员、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你命定的另一半也许是同性、太小、太大、已经死了、还没有出生、外国人、外星人。
正因为相逢是如此艰难,令等待成惘然、求索成徒劳,难怪古今多少人规劝“不如怜取眼前人”。
比求而不得更糟糕的是,你以为自己找到了,后来却发现它不是,比如电影中这一对夫妻。
Nat和Josh起初都以为对方是自己一生寻找的另一半,于是不顾家人和朋友的反对(可以看出亲朋们根本从一开始就不看好两人),毅然闪电结婚,以后的婚姻生活尽管不能说是灾难,但也充满了痛苦——这一男一女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Nat来自中产阶级家庭,家教严格,又受过良好教育,从事一份稳定而收入不错的工作,是一般意义的社会中坚力量,Josh则根本是个“非主流”,作家,生长于一个奇葩大家庭。
一般来说,两个人背景差异越大在相遇时越容易撞击出耀眼的火花,在相处时也将遭遇越多困难。
两人的婚后生活印证了这句话,Nat和Josh两人从日常作息、生活细节到审美情趣格格不入:她不喜欢他不倒垃圾、瘫在沙发、不放马桶盖,他不喜欢她唱错歌词、穿高跟鞋、总是迟到,他的笑话让她尴尬,她的小可爱令他困扰……当热恋的激情消退,生活中无数小小的冲突刺痛了两人,婚姻走到了十字路口——坚持还是分手,这是一个问题!
(好耳熟啊,生存还是毁灭,就这个问题,到底哪一样更高贵?
忍在心中,容受那欺人命运的……)坚持?
两个人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品味。
分手?
大家说“婚姻就是彼此厌恶”、“坚持一年就是胜利”。
非常幸运的是,两个人在这时都遇到了另一个人,一个契机双双幸福。
我不是鼓励男女们一有不顺就分手,因为遇到一个正确的人是如此难得、如此偶然,但如果你真遇到了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令满室生辉、令你两眼发光的人,一个家人愿意祝福、朋友愿意接纳的人,一个为你的优点倾倒、为你的细节微笑的人,一个让你笑、让你哭的人,一个你愿意袒露身、心的人,并且那个人也和你有一样的感觉时,追上他、拥抱他、抓紧他。
God bless you.
未曾经历婚姻的人也可以对婚姻有所感悟和理解。
婚姻不是一本难念的经,而是一个每个人读后都可以有不同领悟的爱情故事。
故事的结局是美好还是黯然,往往不取决于写故事的人,而取决于读者自身的理解。
而我,也是这个故事的读者,而我始终相信,任何故事都会有一个好的结尾。
其实…我这段话的意思其实是想表达:作为从小在单亲家庭成长的孩子,父母就是这个爱情故事的缔造者,短暂的婚姻破裂后,这个爱情故事看似以一个悲剧性的结尾收场…但三十多年后再看,这个故事其实拥有一个很美好的结局:父母对我的爱丝毫没有减少,我也因此比很多同龄人成熟的更早。
而最重要的是,我本身就是这个故事最好的结果❤️
才6.4分吗,这部电影我看过好多遍。
《give it a year》的意思是,再试一年。
如果那种感觉还没找回来,与其勉强在一起互相看不惯、互相撒谎、为了维护诺言而强求,还不如互相说真话:我够了,分开吧。
你不敢说这句话是因为你觉得我受不了这句话,但其实我多希望你先说出来,因为我早都受够了。
说出来的那一刻,你发现你其实等了好久,我发现我超级开心。
天长地久?
不不不,够了。
这电影表达的心智很成人,态度很诚恳。
必须要说的是这部片男女主角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双方都拥有足够的婚后社交,所以分手时突然断裂的亲密陪伴感很容易被立刻对接上的异性社交无缝替换,所以这种分手并不痛。
两人也没有分手就绝交的心态。
这种分手没有相爱相杀的内耗过程,这不简单,这需要成熟和诚实的心智。
国内两性关系在面对这种事件往往陷入痴男怨女的相爱相杀,按心理学观点这是高度缺乏社交网络的二元关系造成的,是一个巨婴化的恋爱状态。
男女找的都是照顾自己的“妈妈”,而照顾我的人(“妈妈”)要和我分手,就等于婴儿的世界被毁了,对婴儿来说既然世界毁了,那就索性毁掉这个世界。
于是痴男怨女相爱相杀。
国内常见的两性关系套路是互相要求另一半远离异性社交,将两个成人强行拉进一个二元关系状态(母婴关系状态)。
互相对彼此进行降维打击。
做一个笼子一起钻进去。
所以这部电影的两性关系在国内绝大多数两性关系模型中都无法套用。
心理学界认为国人的集体心智水平是6个月左右,心理成熟度和社交依赖度决定关系的状态,这部电影被打低分,也许是年轻的豆瓣观众接受不了真正的成人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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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三观再次重刷,结婚后女的碰上高富帅,男的碰到前女友,结果两人发现对方方方面都不适合,而高富帅和前女友才是最适合的,那早干嘛去了啊?
突然发现我的思想已经越来越趋于保守,这部片在大学的时候看估计就没啥,不会觉得这几位怎么样,现在有点难以接受hhhhhhhhhhhhhhhhhhh
first,I wanna give you a warn before you watch,some porn stuff is in the movie,but that depends the method you see it.Actually it's been the first time that I get someone who is incredibly excited when talking about getting divorce,even happier than marriage,but finally,at least,they own their true love,which can be considered as a good ending.
当我们在谈论婚姻时该谈些什么?
起初,我们接受了自己认为配得上的爱。
后来,我们发现没有哪段爱配得上自己。
作家春树曾经说过,“爱情的发生是不讲道理的,相处却是要讲道理的。
”尽管围城内外的人一再唠叨,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但,生活中众多执子之手从一而终的有情人还是为我们点亮希望的微光。
我们很容易被生活中或者网络上流传开的至美爱情感动。
老汉为比自己大10岁的老婆在悬崖峭壁上凿出6000多级石梯通向外界的“爱情天梯”;99岁的老汉亲手采摘鲜花送到102岁的老伴手中,迎接两人婚后的第83个七夕节;《飞屋环游记》最动人的地方在于开场十分钟,娓娓道来一对青梅竹马彼此相爱的一生。
时间会告诉我们,关于爱情的全部真相。
而这一切,绝非我们当代年轻人认为的那样。
身边太多秉承新概念生活方式的人们开始后悔。
曾经的丁克家庭后悔没要孩子,现在年纪大了想要又危险;曾经坚持结婚与否并不影响爱情的文化青年,要么接连爆出领证的微博,要么遗憾地传出分手的消息;曾经坚持一个人生活最潇洒的男女们,纷纷加入了征婚的行列,有些潦草结婚,有些还在苦苦坚持。
其实道理老一辈早就将给我们听,只是年少轻狂的时候,我们以为错的是他们。
当然,爱情还是要两情相悦,讲求相处的缘分,不能将根本不适合的两个人硬凑在了一起。
譬如在我们这期推荐的英国爱情喜剧《不羡鸳鸯》中,这对不和谐的夫妇在结婚第一年就忙着挽救他们的婚姻。
半红不紫的小说家乔什和十足女强人的妻子奈特结婚第一年就遭遇了感情不和,身边还有“第三者”“第四者”插足……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难得的缘分,如果不懂得经营实在可惜。
而大家都懂的彼此尊重、信任、理解、包容这些浅显道理,还请生活在一起的眷属共同修行,白首不相离。
文|苏筱兀。
已发平媒,勿转。
其实电影所探讨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在某次邂逅迸发火花安定下来之后,是否会日久生情。
电影里的两人不是没有努力过,在面对婚外情的诱惑时也会稍作抵抗,而做这些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因为两个人仅仅是看起来很般配?
我觉得女主角的一句话很精辟,他们爱上的不过是坠入爱河的那种感觉,而非彼此。
但是,我说电影的故事是一个有趣的话题,但它完成得却不够有趣。
尤其是一见钟情的那对。
萝丝·拜恩与西蒙·贝克间毫无火花而言。
不是说不能拍一见钟情的桥段,而是你得拍出一见钟情的感觉。
西蒙·贝克凭什么就非萝丝·拜恩不娶了,而萝丝·拜恩又肿么会突然就喜欢上一个钻石王老五了了?
你敢担保这一对不会在三个月之后重蹈覆辙?
或许编剧是想说这样的男人才是适合萝丝的类型,而她自己之前一直都没有意识到,错把一个痞子小说家当成归宿。
但是,话说回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难道不是适合大部分女人的类型吗?
电影把这个角色塑造得太过完美,没有把两个角色的共同喜好往深处挖掘,因而失去了说服力。
相较而言,再见倾情的那对更易于让人接受。
安娜·法瑞丝一出场就会让人惊呼:这才是适合男主的类型。
傻里傻气的可爱,听得懂男主的那些冷得要命的笑话。
安娜·法瑞丝也贡献出来电影里最让我觉得好笑的桥段。
不知道是不是角色的问题,虽然安娜笑起来脸上凹凸成一块一块的,但还是非常可爱。
反倒是萝丝,虽然我一直都觉得她是大美女,从柳条公园开始就很关注,在电影里看起来干瘪得让人心疼,表情稍微一大,各种纹路就涌了出来。
说到底,这还是一个适合不适合的问题。
相处了一年发现对方都不是自己想要的,早早分开也是件好事。
爱情本就是件因人而异的事情,人是会变的,对爱情的感受也会发生悄然改变。
有些时候就是需要一两个契机去让自己意识到最真实的感受是什么。
别人的故事,读过看过就好,没必要奉成圣典,更没必要时刻谨记。
静下来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就好。
唯一遗憾的是,我能忍受男主伴郎的那些又恶心有下流的笑话,也能假装不去深究那些有些老套的搞笑桥段,但是,导演对结尾的处理实在是太不上心了了。
look at the CCCCCCAT!!!!!!
无感。
最喜欢这种轻松的爱情小品啦~~最后皆大欢喜的,多好!
没看下去
其实是爱情拼盘电影,借已婚设定做出了新意
相爱容易相处难啊
看完此片 会觉得离婚也没什么了不起 如果双方都觉得不合适 还不如分手来的爽快 不过关键是双方都已经找好下家 才可以分的皆大欢喜咯
这部片的对白简直把人笑出翔来,眼镜男真是极品!
打着真爱的名义糟践婚姻
猪一样的队友,双方对婚姻缺乏忠实感,谨慎进入不了婚姻,冲动的婚姻最后还是要归于一旦,然而唯一值得说的,这其实有可能是很多婚姻生活的现状。
欺骗我的感情,还以为最后还是这对夫妇在一起呢= = 擦
我接受不了
可爱又另类的大团圆结局,混乱又无法反驳的婚姻观。
和美式幽默比起来,英式幽默包含着一种内敛的低俗。。。
Nat好看 情趣内衣加分 其他部分没营养
故事扯死了,但是丹马泽的作品里无数独裁者波拉特的身影闪过,笑点仍然低俗但让人无比嗨皮,笑点尿点混着来。
情节和笑点都好生硬啊。那段你愿意和我离婚吗还有点意思。
猜字谜那里很好笑也
rose byrne还是美
Baker is so char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