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片名英文原名是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 。
很长,却不累赘。
如同影片本身。
但明确说明了,这是两个人的故事,两个人都是主角。
中文译名是 “神枪手之死”。
俗,但却比英文名更深一步地概括了电影内容。
神枪手不只是jesse一个,同样的还有bob。
后者在片中一共开枪两次,杀了两人,枪枪爆头,这不是神枪手是什么?
同样,bob的结局和jesse是一样的,被杀,死亡。
关于剧情有人说这是一个弱者追求强大,用小人的方式达成目标的故事,也有人说,男孩是在追求“名利”,因为他想和jesse一样变的人人知晓。
可实际上,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bob对jesse的爱是积从bob小时候开始就有的了,那时候,这种爱存在于故事书和一切小物件里。
bob在自己心里创造了一个完美的jesse,他希望自己能成为这个jesse,也认为自己一定可以成为这个jesse。
他发现自己和jesse有众多的相同点,包括眼睛颜色,家中排名,甚至兄弟的名字长度都是一样。
bob想要的不止是jesse那满天下的名声,他更爱的是jesse这个人物本身。
影片有两个镜头十分值得回味第一个是当charlie 和 wood 发现bob床下的一盒秘密时,bob的反映是极度暴躁,失态的。
他用失真的嗓音用枪和死亡威胁着哥哥charlie和帮友wood,还略带哭腔。
第二个就是在wood 和 dick的枪战中,bob一枪爆头了wood。
dick绝对不是好东西,自以为魅力十足,与帮友父亲的妻子乱搞。
无论是什么帮派,成员之间必定有一种信任和尊重。
在意大利黑帮中,有一条人人必须遵守的原则,那就是“不搞朋友的女人”,触犯这条规定的人是无法继续生存的(参见《casino》,《scarface》)。
而这部电影中的dick竟然和wood母亲辈的女人搞上了,无怪wood想杀他。
bob杀wood时,他或许不知道dick与wood之间的矛盾,但他绝对是知道wood与jesse关系的。
影片开始不久,当bob在与jesse关系稍有进展而沾沾自喜时,wood告诉他,jesse是他的堂兄,jesse爱wood就像爱圣经那样。
他嫉妒了。
爱慕的本质是不平等,当一个人将自己放在爱慕者的身份上时,他已经将自己的形象缩小了。
这是种难以言明的感觉,这种感情十分脆弱,又充满矛盾。
有时你希望你能时时刻刻和爱慕对象在一起,时时刻刻看着他,记下他的一言一行,那每一秒都是享受;有时候你会不希望他和别人讲话,或进行过多的社交,因为过多的行动会让他暴露出自己的缺点,偶像的真实形象会与爱慕者心中的偶像不相符合,这是作为一个爱慕者绝对不想看到的。
就像当你在图书馆里暗暗关注了矜持文雅的女神一个月后,突然间某一天,她肆无忌惮地和朋友讨论着低俗的话题,用着难以入耳的词语。
这样的心里落差残忍无比。
随着bob和jesse的互相熟悉,jesse身上的不足被展现出来,例如为了找一个人而无情地虐待一个孩子。
这不是bob想要的,对bob来说,这甚至是一种背叛----我那么爱你,而你实际上居然只是这样一个人?
这种爱慕开始变质,bob开始怨恨jesse。
终于有一天,他决定了:既然你只是这么一个人,那就让我来结果你吧。
这之中有名利的驱使,但也是一种对爱的绝望的表现方式。
bob得手了,他成功了。
他成功的将自己的名字和与jesse james联系起来,从今以后,只要人们想到jesse,人们就会同时想到bob。
这不就是一个爱慕者所能追求的终极目标么?
看看我们现在有多亲密,分不开了吧!
这也是在事后,他愿意一遍又一遍重复自己背叛jesse,用一种很懦弱的方式杀死过程的原因。
他在回味着自己与jesse的最后亲密瞬间。
这是一部很感性,很细腻的电影。
160分钟时长,美丽的摄影,绝妙的配乐,款款道来的故事。
影片中没有十分明显的高潮,再加上对白和倒叙手法,导演本身就没有想留什么悬念来吊你胃口。
对于此片,你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拿出一个下午的时间,保证自己能有在力所能及情况下所能提供的最好的观影条件,关掉一切通讯工具,慢慢享受这个故事。
结尾“伯比不会得到任何的赞颂...杂货店里不会贩卖他遗体的照片...没有人会在大雨天的街上为他送行...没有任何关于他的传记...没有出生婴儿用他的名字...也没有人会花25美分参观他长大的居所..."似乎在默默的展现着最后这一句话,整部电影仿佛是Bob的传记。
他的成长,他的心里斗争,他的言语通过演员卡西·阿弗莱克(Casey Affleck)精彩的本色演出展现的淋漓尽致。
纵使忠诚与背叛是电影的主旋律...
年轻的时候总想有这样的机会追随一位大人物,学习他的说话、工作甚至眼神等细节,希望能够成为这样的一个大人物。
遇上大人物是需要缘分和机遇的,不管怎么说鲍伯是个幸运的人,能够追随杰西这样的大人物。
回顾一些名人的成长,相当部分都在从追随名人逐步成长起来的,比如张五常、张维迎、郎咸平,商界比如李一男之于任正非,比如孙宏斌之于柳传志。
现在不过是历史的重演。
想起大一、大二的时候,不想参与所谓竞选之类的活动,只是在大二的时候因为活跃被班长要求担任文体委员。
那个班长很强势,口才好,人品却不如何高,但那时我也只是低头做事,并对他抱有一些所谓正直的幻想,一定程度上我是个追随者。
大三,他胜任学生会一把手,在他的推荐下,我担任班长一职。
李一男大学毕业后加入华为,后提交一份建议书,两天时间升任华为工程师、半个月升任主任工程师、半年升任中央研究部副总经理、两年被提拔为华为公司总工程师/中央研究部总裁、27岁坐上了华为公司的副总裁宝座,从此成为任正非的左膀右臂,与任正非的关系胜过上下级,更似父子。
孙宏斌从某事业单位辞职后,加入联想,很快便成为联想企业发展部主管,分管联想北京以外的所有业务。
而柳传志也暗地里把其当做接班人来培养。
记得大学毕业的时候,大家说起工作的时候,总是把工资高的、名气大的公司排在第一位,然后是公务员之类的;进入社会后,谈起工作,总不会忽视给领导当司机这样一个好职位,然后会接上一个领导要离开岗位给司机谋了个好职位之类的故事。
司机要跟随领导出去办事,有很多的时间去接触领导,或者领导会有意无意的问这问那,学习的机会一大把,发挥的机会更是一大把。
而司机为领导办事是不分私事公事的,因此总有很多领导的秘密在司机哪里。
有一天领导要走了或者时间久了,领导要找一个能够信任的人做某件重要的事情时,一定不会忘记司机的。
鲍伯通过努力,跟随了杰西一段日子,跟他去酒吧、谈生意、吃饭、生活,注意杰西的说话的语气、待人的方式、看人的神情。
有一天杰西问他:你是想成为我还是想替代我。
大三担任班长第一件事就是班费问题,大二收了班费没做一件事情却已经没有费用了。
于是便与他沟通,希望他能私下简单说明,只要我们能够解释就OK了,毕竟此事可大可小。
三次,私下沟通的结果是他完全不理我;后与班委会沟通后,告知班主任,希望通过班主任施压,然后私下处理,结果是他找我装可怜或是恐吓;最后开班会,他当众解释,当然他的名声扫地。
从此他对我记恨于心,在学生会一把手的位置为难了我很多次。
这辈子都不会成为朋友了。
2000年李一男响应任正非创业的号召,从华为拿到的价值1000万元的设备北上创建港湾网络,并逐步发展成为华为的竞争对手。
2006年6月,华为收购港湾网络,李一男回到华为,任首席电信科学家、副总裁。
期间的恩恩怨怨好比电视剧。
在李一男回到华为后虽然身居要职,却基本上被架空了,无法参加关键决策。
直到最近出任百度CTO。
李一男与任正非的种种事情目前还无法洞悉全部,只知道二人性格相似,当年李一男要离开华为时,任正非极力挽留,收购港湾也是又爱又恨。
1990年,孙宏斌分公司开到了全国,而个人越来越张扬,与李一男一样不懂为人处事,且一手把控分公司的权利,分公司与集团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柳传志从香港赶回北京,希望通过沟通缓和矛盾。
孙宏斌年少得志,没有选择柳传志,并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最后被判入狱四年。
司机也有翅膀硬的时候,也有这样那样的欲望,也会惹是生非,而他手里也总有领导那么些私事,也可能得到领导的信任出任要职,……鲍伯背叛了杰西,因为杰西太高大,因为鲍伯希望被赞赏被欢呼获得荣誉,遇上鲍伯背叛了杰西,枪杀了杰西。
若干年后,鲍伯开始忏悔,开始怀念,……被枪杀。
历史总在出演,今天的故事总能在昨天的日记里找到相似的脉络。
我还年轻,还在渴望遇到一个大人物,跟随其左右,然后发迹。
哎,可能去给领导当司机比较现实:先要买辆车,然后靠个驾照,然后过五关斩六将终于能给大人物当司机了,然后学习,然后某一天领导说这个项目你去做吧,然后某一天撂倒领导。
===========================================================个人思考:一、追随者1、别人都说,跟个好领导很重要,能追随一个大人物是很幸运的,但还是要分别是非;2、能力固然重要,情商更重要,一则避免张狂,二则避免心理变态——生活在大人物的阴影下;3、目光长远些。
二、大人物1、在破格提拔和揠苗助长间找到平衡点,能力也许够了,但沟通、团队精神在管理中同样重要——现在对骨干的培养有时候用到折腾的方法:突然降职锻炼其稳定的心理素质;2、接班人培养是一件长久的事情,需要多方考察,给予发挥的平台,也给予磨砺的机会;3、在团队内部做好愿景管理,保证团队活力;4、如果要做英雄,死的时候要刻骨铭心具有流传的效果;如果从商,走的时候低调洒脱些。
忽如一夜春风来,美片流行叫全名。
在奥斯卡赚得盆满钵满的老无所依中,演员和旁白们就开始操着弥漫着牛屎味道的西部腔,跩头跩脑的叫人家的全名,名字的叫法此刻似乎变成了比服装道具场景更好的时代背景指南。
无独有偶,懦夫罗伯特福特行刺杰西詹姆斯。
看看吧,片子还没开始,名字就开始卖范儿。
这部电影拗口的名字里,提供了一种貌似简洁明快的判断,杰西是英雄,罗伯特是懦夫。
然而如果真的用这种直读法去看待本片,未免就太过乏味了。
看到很多豆友都对这部片子多有评论,我搁笔多年,有些不同的观感,胡乱抛砖,娱人自娱。
此杰西并非英雄,彼罗伯特也非懦夫。
布拉德皮特是一个姜文式的演员,帅,有型,霸气十足。
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扭下屁股就能在四周画一个摄人心魄的气场。
从燃情岁月到搏击会,他扮演过很多各种类型的英雄。
加上大名鼎鼎的杰西詹姆斯本身就是历史上南方罗宾汉式的人物,所以很多人可能先入为主的认为,皮特扮演的杰西就是一个英雄。
与此相对的,凯西。
阿弗莱克扮演的罗伯特,还没出场,就被冠以懦夫的前缀。
整部影片中便活在杰西强大的阴影下。
他从小处处崇拜杰西,模仿杰西,甚至在斗胆杀了偶像杰西以后,还没能走出这样的阴影,被人嘲笑,被人刺杀,被人遗忘。
那些认定了杰西和罗伯特英雄/狗熊身份的同学多半是没有耐心看完全片的。
因为当你看到题目的时候,你就已经了解到你想了解的全部内容了,再花两个多小时去看正片,无异于谋财害命,自我屠杀。
而那些认真看完全片,由衷的感慨杰西英雄迟暮,罗伯特从小读英雄爱英雄学英雄最后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同学,不由得让我想起葛优老师在某部电视剧里摸着曾明哇亮的脑袋瓜说出的一句台词: 英雄那,那就不是一般人!
可惜,这个答案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令人遗憾。
其实,罗伯特就是杰西,杰西就是罗伯特,他们两个除却都有牧师的父亲,相同的身高以及相同的中间一个兄弟的名字外,还有太多太多的共同点。
比如对金钱和声望的贪婪,比如因为极度缺乏安全感而变得紧张猜疑嗜杀,比如他们在杀人的时候都无法正视对面的眼睛开枪。。。
比如。。。
慢着,用搏击俱乐部的谜底来解释这部电影,似乎有很多硬伤。
比如杰西的老辣和干练是罗伯特不具备的,比如杰西的最后放弃抵抗束手待毙的姿态和颤抖着开枪的罗伯特形成了英雄和懦夫的巨大反差,比如杰西身后有无数的人关注而罗伯特则只能靠贩卖他和杰西不得不说的故事来扬名。
这一切,如何自圆其说呢。
江山代有才人出,只是风气已不同。
英雄并没有迟暮,只是时代已经不需要英雄。
苟全性命于南北乱世的杰西詹姆斯,已经很难再扒上飞快的火车像骑上奔腾的骏马了。
使他放弃这无本买卖的并不是年迈的身体状况。
当统一逐渐被各方接受,战乱远离人民的时候,绿林好汉很快就要不吃香了。
杰西詹姆斯的算盘和当年杜老板的差不多,干一票赶紧消失,颐养天年去鸟~可惜天公不遂人愿,金盆洗手的杰西夜夜梦见蒙德公,天天被教育“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于是四处走访当年的狐朋狗友,看见人家露出点蛛丝马迹便疑心人家要害他,接着便做出些背后放黑枪这样不上路子坏名声的事情。
花开两朵,各表一只。
这边正当杰西为了铲除后患忙的不亦乐乎的时候。
罗伯特却因为英雄退伍而产生了长足的失落。
因为既然没有机会参加有组织的打砸抢暴动,那么自己天天在英雄身边耳濡目染,等待有一天取而代之成就一番功名霸业的机会也打了蛋花汤了。
在跟随英雄变成英雄的希望破灭以后,杀死比尔(哦不对,偶像)来成为英雄似乎就变成了唯一的选项。
于是,在那个芳草莹莹的下午,罗伯特扣动了班机,这是他第二次杀人。
和第一次毫不犹豫的抬手瞄准命中一样,他再次显示了作为一个英雄必须有的沉稳的心理和好枪法。
单从这点上说,他那个一直嘲笑他的哥哥就完全要靠边站。
罗伯特杀死了杰西,他幻想着自己终于成为了新时代的英雄。
可惜,那个人民群众对英雄喜闻乐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英雄的不可模仿性并不在于他出生时天上有万道霞光地上有紫气千条,而在于属于他的英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杀死了杰西的罗伯特在短暂的高潮之后失落的发现,成为英雄的旧梦只有通过在舞台这个虚拟的世界才能重温。
他一次又一次的射杀杰西八百多趟,直到审美疲劳的观众在台下嘘声四起臭鸡蛋西红柿乱飞。
更有卖唱为生的流浪艺人拿他这个活着的英雄开涮,四处用半真半假的民谣招摇撞骗,坏他名声。
(窃以为这一段正是点题的高潮潮潮潮潮潮潮潮~~~~啊)罗伯特最终被人射杀了,他到死也没有成为杰西一样脍炙人口的英雄,杀他的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也同样不可能沾上这位尸体身价五万美元的英雄半点光。
到现在,你应该明白了。
讨论杰西为什么放弃抵抗从容就义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因为他即便不死,到此刻也必然落得一个无不同的下场。
说得玄一点,他早就看透并放下的这个英雄梦,被罗伯特信心满怀的捡起,如获至宝的捧在掌心,再被一阵时代的微风吹的无影无踪。
写到这里,再把大热老无所依拿出来做个陪村吧。
其实愚以为,此两部电影有着完全撞车的主旋律。
所表达的都是对特定社会/社会阶段的纪实性回顾。
刺杀一片的优点在于,虽然片中多次出现光线全灭的黑暗场景,但是导演并未将自己对于英雄的个人怀念凌驾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之上,一个产生英雄的时代结束了,对于怀有英雄梦的天才来说,这是噩耗,对于渴望安宁生活的百姓来说,这是福音,噩耗也好,福音也罢,都不因谁的好恶而有所转变。
象形之下,老无所依则无处不透露出科恩兄弟对于社会的兽性回归,秩序不存的种种不满,在不满之外,又似乎无法摆脱暴力美学的解决之道。
从镜头和配乐来说,刺杀也完全不输给老无所依。
如果真要说作为欣赏电影和参与评奖的不利之处的话,我列举几个因素如下:1.皮特星光太耀眼,妨碍主题。
2.故事在英美文化圈太耳熟能详,做颠覆性解读难度太大。
3.叙事诗式的描述方法已经如同旧日的英雄一样,不容于世了。
给剧情片培养的三分钟要看一个包袱,五分钟没有刺激场面就打瞌睡的观众已经很难有心情看到最后的高潮了。。。。
刺杀这部电影,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和小金人擦肩而过。
但是因其戏内扎实的功底,深邃而值得玩味的旋律,必将成为在未来站得住脚的佳片之一。
(想想关山飞度吧。。。。。
)晚3:25,于卫老家2米长的大床上。
看完这片子比较疑惑这位Jesse 是谁啊,怎么那么有魅力?
电影里他除了干掉一个同伙几乎没出手,倒是很神经质。
为什么鲍勃那么迷他,为什么死后有那么多人来瞻仰遗容呢。
翻wiki,补一点背景知识。
Jesse 和他哥哥在内战时替南方作战,结束后成了强盗。
他们是和平时期第一次白天抢银行的团伙,而且纵横16年。
不过令他成为大众英雄的真正原因是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几个文人的妙笔生花。
Jesse抢火车的时候通常直扑押运的钱箱,而很少洗劫旅客。
这对他来说肯定有实用的理由,但大众喜欢当他是劫富济贫。
Jesse曾为南方作战,战后对抗的又是亲北方的政府,因此受南方百姓的欢迎。
亲南方的议员多次阻挠提高对Jesse的赏金。
Jesse曾打死一名公务员,据说此人战争期间枪杀了南方的一名著名将领。
不过后来发现其实杀的不是那一个。
但当地报纸依然大力吹捧,Jesse从此成名。
政府的做法也不地道。
比如派平克顿事务所参与追捕活动,他们直接往Jesse家农场扔炸弹,结果炸死了他弟弟,炸掉了他母亲的胳膊。
Ford 兄弟冲赏金杀了Jesse,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拿到赏金,而是被作为杀人犯判了绞刑。
尽管Ford兄弟承认从来就没打算逮捕Jesse归案,州长还是直接赦免了他们。
因此,当Bob被干掉以后,会有那么多人上书要求也赦免枪手。
到这里就可以理解,为什么Bob要被骂做懦夫和叛徒。
因为他不仅吃住在Jesse家里,而且作为一个南方人,他打死了南方人心目中的英雄,不管Jesse事实上是英雄还是盗匪。
所以,当兄弟俩演了那么多遍刺杀后,精神都崩溃了。
Jesse James 对美国人来说,已经是一个耳熟能详的人物。
他的故事也拍了好多遍电影了。
因此这部必须搞搞新意思,从刺客的角度来拍,而且Pitt 着重体现 Jesse作为大盗的无情、神经、多疑、忧郁。
对于中国观众,应该是有些认知差异吧。
就好比我们拍一本关于武松的片子,也许会从孙二娘入手。
btw, 连看Casey 两部片子,表现都很不错。
此片中他常常表现出洋洋得意又相当幼稚的笑容,让我忘掉Gone Baby 中的忧郁世故的表情。
很棒。
我选择杀死你,当我爱过你又将你失去。
鲍勃遇到杰西的时候才十九岁,但他爱上他,早在这之前的之前。
在《神枪手之死》上半部分的一个场景中,摄像机慢慢地移到了一个男人的背上——由 Brad Pitt 扮演的杰希 · 詹姆斯——正在洗澡。
蒸汽从水中缓缓升起,詹姆斯慢慢地思考着他的下一步行动。
洗澡的时候,杰希 · 詹姆斯听到门口有窸窸窣窣的声音。
害羞、笨拙的罗伯特 · 福特——Casey Affleck饰演的角色,昵称鲍勃,他把头探进房间。
杰西因为洗澡被鲍勃打断而焦躁不安,要求他离开。
鲍勃崇拜杰西,并把他当作朋友,他试图和杰西进行一次自己想象中友好、单纯的谈话。
“我从来没见过你不带枪的样子,”鲍勃说。
杰西慢慢地从浴缸旁边的椅子上拿出一条毛巾,露出一把枪。
鲍勃静静地站着。
然后,杰西 把脸微微转向门口,问道:“我不明白:你想像我一样,还是你想取代我?”
导演选择了这个切入口,来揭开杀死大盗杰西·詹姆斯的凶手罗伯特 · 福特的神秘面纱。
这一幕,其实不仅仅是两人关系的真正内核,也是整部电影的真正内核——鲍勃对杰西复杂的情感,推动着两个人奔向既定的宿命。
而推动鲍勃的,则是彼时尚未夺得奥斯卡影帝的Casey Affleck的惊人演技。
没有人比Casey在这部电影中表现得更出色,他凭借这个角色获得了自己的第一个奥斯卡提名。
他是这部电影中最耐人寻味的人物,而他的表演令人难以置信地演绎了鲍勃集崇拜、嫉妒、迷恋、狂热于一体的情感纠结。
这部电影聚焦于最终杀死杰西 · 詹姆斯的事件。
从一开始,杰西·詹姆斯就是一个传奇大盗。
他和他的兄弟弗兰克一起,召集了一群乌合之众去抢劫一列火车。
其中就有福特兄弟,鲍勃和他的哥哥查理。
不久之后,一些人出卖了杰西·詹姆斯,打算出卖他以换取一大笔赏金。
杰西·詹姆斯听到了这个计划的风声,打算杀掉所有参与这个计划的人。
随着杰西的步步逼近,死亡阴影的不断笼罩,罗伯特 · 福特开始从对杰西 · 詹姆斯的崇拜仰慕转变为恐惧与憎恨。
他成为了叛徒,向警方告密出卖了杰西。
Casey将这种情感的转变演得极为合理。
电影的前半部分,鲍勃到处跟着杰西·詹姆斯。
而杰西仿佛也对他不同一般。
杰西的特别爱护,让本来就崇拜杰西的鲍勃彻底迷上了这个英俊、沧桑而传奇的亡命之徒。
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阅读并保存了每一本写到杰西·詹姆斯的书,把关于杰西的秘密都藏在床底。
他谈起杰西的那些光辉事迹,就好像詹姆斯是神一样。
突然有一天,他的神选择了自己,让其他人离开,而单独留下了他在身边陪伴。
这一刻,荧幕前的观众都体会到了鲍勃发自内心的快乐——就像后来杰西送给他一把华丽的新手枪时那样的快乐,尽管前一天杰西刚刚差点割断他的脖子。
后来鲍勃就是用这把枪,结束了杰西的生命。
鲍勃的感情就在被杰西杀死的恐惧与对杰西的完全痴迷中跳跃着,爱是真的,恨也是真的,嫉妒更是真的。
还有比杰西更迷人的男人吗?
他该死的英俊,又该死的乖戾,多疑,残忍,他清澈的蓝眼睛仿佛能看穿一切。
在两位极为出色的男演员眼神交流之间,文字都显得多余。
杰西已经厌倦了被追捕的生涯,也许同样厌倦了这具明明尚在壮年但却已疲惫不堪的躯体。
他明知这个眼神闪烁的孩子可能会终结自己的生命,那就让他来吧。
他有许多机会杀死鲍勃,一刀割断鲍勃的脖子,像他杀过的许多人一样。
可是他没有。
杀死杰西的前一天,所有人都出去了。
鲍勃留在屋里,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
他走进主人房,把杰西的衣服都抚摸了一遍。
拿起梳妆台上杰西喝剩的半杯水,喝了一口。
闻了闻杰西枕套上滑石粉和丁香花的气味,他躺下来,抚摸自己的肋骨。
他想象自己肋骨上也有像杰西那样,两次中弹的伤疤。
想象自己也少了一截中指,想象自己已经34岁,想象自己躺在了棺材里。
与其说是谋杀,不如说是杰西早就为自己安排好了结局。
他解除了武装,将背部暴露在鲍勃面前,在镜面倒映里看到了最后的景象。
男孩朝自己举起了枪。
画面哀色流动,配乐缓缓,枪声骤然响起。
杰西死了,鲍勃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取代他成为英雄,却被所有人唾弃成懦夫。
杀害杰西 · 詹姆斯十年后,罗伯特 · 福特在科罗拉多州的一家酒吧被枪杀。
当他回头看到瞄准自己的枪口时,会不会想起当年杰西最后的回眸?
My love said she would marry only meand Jove himself could not make her carefor what women say to lovers,you'll agreeOne write on running water or on air.这是团伙中的某人在那次对他们其中所有人都影响深远的抢劫行动之前吟出的诗句。
诗句总是显得深长悠远,和这个片子一样,片长有些恐怖,平淡无奇的旁白,时而穿插着回忆,这就是上映之前让人期待,上映后则反响寥寥的刺杀神枪侠。
似乎在努力营造一种史诗一般的氛围,让人有点想起燃情岁月,其实除了James和Frank,其他的同伙充其量都不过是些胆小的小混混,即便这个Bob也是一样,最后杀死James时,也不过是在他擦拭一幅画的玻璃的时候,从背后偷偷的开枪而已。
难怪要被人人唾弃。
影片的音乐确实要赞一个,把这种悲壮的气氛营造的很成功,大家都知道他终将一死,可惜不是战死在与人决斗中,而是死在同伴来自背后的按枪。
影片最后交代Bob的结局都用了近20分钟,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不过至少告诉我们,大侠就是大侠,无论怎么死的都有人去膜拜,而叛徒,死了之后则是无人问津,被人遗忘。
这种因为一个小事而牵扯出许多复仇的故事,让我觉得有些似曾相识,最后想了想,似乎有点美国往事的影子,至少,他们都很长……
1、买碟清明短假第二天,我伤风感冒,鼻涕眼泪一起流,头晕乏力没精神,不过还是强打精神拜谒了传说中的和平街北口那家碟店。
关于这家店,吕爷曾向我描述,进去之后会给每一个碟友宾至如归之感;蕾蕾给我画了地图,告诉我就在一家名为“二月一”的服装店隔壁;柳飘飘在N久之前就向我散布过这家碟店的名声……鉴于如此强大的舆论压力,我决定拖着病体,没沐浴没焚香,牢记二月一,怀揣人民币,向和平街北口前进了。
店的确是好店,店主一看也是电影内行,连雇来的小工都满口费里尼、塔尔科夫斯基,不禁让人感慨榜样和环境熏陶的力量。
店主对每个顾客谦逊且略带傲慢,我越看他越感觉他说的每句话都包含着一句潜台词:我上面有人!
如果不是如此,此店如何能于历次大风大浪中巍然不倒?
这年头,上面有人就是这么牛逼。
店虽好,无奈太热,没有通风设施,甫一进店,汗腺就兴奋了起来,汗腺兴奋的后果一来是使我挑碟的心情变得焦躁不堪,二来也在无形中加剧了我的伤风感冒,鼻涕眼泪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害得我走到哪个架子前,挑碟的mm就立刻闪在一旁。
2.看碟回家立刻开始看碟,挑来选去,毫无头绪。
选择太多的后果就是选择太难,最后强迫自己闭着眼睛在一大堆碟中随意抽取一张。
睁眼,布拉德皮特引入眼帘,就是它吧!
-《刺杀神枪手》。
《刺杀神枪手》,全名叫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
片子和它的名字一样长,2小时32分钟,看片过程本身可谓跌宕起伏,大致可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阶段一,全片前三分之二,看得我死去活来,昏昏欲睡。
影片播放期间我间歇性的做了如下事情:1、去超市采购食材、零食等物;2、做了一顿炸酱面,包括炸酱,下面,吃了两大盘,洗碗,将厨房收拾干净;3、沏茶,新换了铁观音;边喝茶边添水若干次;4、上厕所两次;5、去迅雷上下载了三部电影,看了一会网页;6、翻阅了一会报纸杂志;7、昏睡过去N次……就这样,影片进行到了2小时的时候。
也许你会问,既然如此痛苦,为何还要为难自己,干脆别看或者换部电影多好!
不,这是一个影迷的敬业,既然将碟片放进了碟机,不到结束咱就不能拿出来,听不到片尾曲(集结号),哪怕就剩一口气,也要死守到底;也许你又会问,是什么力量在一直支持着你?
我会抿嘴微笑着对你说,这是一个影迷应该做的……虽然贱,但俺这也是发自肺腑的。
阶段二,从罗伯特福德开枪的那一瞬,经典就此诞生了,之前2个小时的坚持变得意义非凡,我立刻进入了一种全神贯注,精神亢奋的阶段,每一个镜头,每一场戏都开始变得极富意义,耐人寻味。
在剩下的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我甚至连坐在瑜珈垫上的屁股都没有挪动用力方向,柳飘飘等人的忽闪忽现也被我视之无物。
此时我又强烈的感觉到作为一个影迷的幸福与幸运,苦乐酸甜,影迷自知,没有被闷片糟蹋过,怎能体味经典的来之不易,乎?
阶段三,关掉碟机,爬上互联网,屏息凝神,趁热打铁,敲击键盘,记录感触,是为一种观影后的消化,也是一种爽歪歪之后的回味,好比饮茶之后屏息而茶香犹在,亦如吐露心事之后的海阔天空。
走开,别打扰我,让我再多爽一会……3.评碟布拉德皮特依靠这部影片中的杰西詹姆斯一角,斩获威尼斯影帝之位,从影多年终于获得权威奖项认可。
然而看过本片之后,我却觉得怯懦阴郁的罗伯特福德才是本片的主角。
以他为代表的詹姆斯帮派众人,无不或在杰西的阴影笼罩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福德在杰西死后,只有通过不断的重复表演刺杀杰西的过程来填补内心的空虚,给自己继续活下去的勇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他开枪的那一瞬间,打死的不仅仅是杰西,还有他自己。
福德打死了自己,但还要继续活下去,痛苦之中他一定预感到,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出现,了断他的生命,因为在很久以前,他已经死了。
从影片开始的大段旁白絮叨念出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又是一部改编自小说的作品。
小说(能够深刻感觉到影片对小说原作的尊重)选取了美国历史上的著名大盗杰西詹姆斯作为主角,选取了走进杰西生活及情感的角度,来刻画杰西及其身边这些伙伴的人生,不得不说是一个高明之举。
全片虽为大盗生活,但枪声寥寥,仅有的几次鸣枪,但枪枪震撼。
尤其是杰西之死那场戏,他轻慢的接下枪套皮带放在沙发上,然后找了一个擦拭画框的理由,悠闲的搬过椅子,站了上去,这其实是他的一次打赌。
福德举枪,画框上映出福德的样子,枪响之后,杰西应声倒下,他虽然死了,福德也彻底输了。
这个20岁的男孩即使杀了杰西,也体会不到杰西十四年的辉煌。
懦弱的男孩终究会为自己的无知与冲动付出代价,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本片制作过程几经波折,幸亏莱德利斯科特和布拉德彼特坚持到底,方能有如此精良的制作水准。
从这个角度而言,兴许当初威尼斯电影节的评委为了表彰皮特之功,才将影帝慷慨相赠,这也不得而知了。
4.尾声鼻涕眼泪依然在流,伴随着我与《刺杀神枪手》纠缠着的这一整天。
身体虽然难受,但吃了一顿炸酱面,看了一部好电影,值了!
PS.昨日深夜,失眠,起身看碟,《皮克斯动画短片集》,13部短片,54分钟,显示了一群有理想有抱负更加有创意的年轻人是如何将这个世界上的动画事业推进向前的,《单轮自行车》、《one man band》、《下棋的老人》、《the lifted》,都是精品。
简要记录下来,以为证。
几天前了,在一场酒后的夜晚,也就是听见隔壁邻居的声响的那个深夜。
左右是睡不着,索性就看影碟。
《刺杀神枪侠》,布拉德.皮特在威尼斯获奖的那个。
影片的开头就是我喜欢的那种感觉。
男声低沉的旁白,夕阳西下的红日,泛黄的麦田中,我们的主人公,这个叫杰西詹姆斯的神枪侠盗出场,左手抚弄着过膝的麦穗。
恍惚间,场景像极了《角斗士》中马克西姆斯将军回乡,金黄色的麦浪翻滚,在微风当中哗哗作响。
神枪侠在夕阳的苍凉里,在美国的西部,一脸的阴郁和悲伤。
角斗士里的大将军,在辉煌的午后,志得意满的回乡,喜悦仿佛将墩壮的身躯轻盈了许多。
布拉德.皮特与鲁塞尔.克劳,两位英雄的演绎者。
其实,在这个季节的银幕上,这两位爷,真还有的拼。
《决战犹马镇》,这是去年圣诞档,另一个西部片的重镇。
克劳在其中以一个深受爱戴的匪首面目出现,不过表现平平。
相比而言,皮特这次的角色讨巧的多。
落魄英雄,多赚了些许眼泪。
说实话,节奏,确实是慢了些。
之前,我并没有看剧情简介之类的东西。
所以,我的本意不过是想用些快意恩仇的畅快,来转移一下我酒后盈余的兴奋。
看来,我失算了。
我不住地问一旁瞌睡的老婆,怎么样,能看下去吧。
什么意思,就你品位高?
老婆气极而笑。
其实,我的想法是,有人不耐春困,我又何妨做怜香惜玉的绅士。
好吧,触怒了淑女,只好继续装高雅。
真正的刺杀情节,迟迟无迹可循,更多的是沉默呆滞,琐碎的闲聊,莫名其妙的狂笑。
太多的细节,在光影中流淌,没有惊奇。
然而,很多感觉都是在影片结束时回溯到的。
杰西詹姆斯牵着马踏冰而行的时候,回头问,你想过自杀吗?
他向罗伯特赠一把漂亮手枪,说:“对我而言,我自己成了问题所在。
”一切都无所不知,一切都意味深长。
罗伯特,正是那个实施刺杀的叛徒,杰希狂热的膜拜者。
一个卑琐的乡下小子,带着一顶破礼帽,满嘴口音的说话,露出一口的黄牙。
不着调,但是坚持。
从小就收集有关杰希传奇的漫画。
以后跟随行走,在杰希坐过的椅子上沉思,在杰希睡过的床上体味,在沐浴的杰希背后窥视。
对这样一个狂热的Fans,杰希坐在浴盆里,冷冷的问他,你是想变的像我,还是想取代我?
退隐之后的杰希,以前的大盗身份依旧与他如影随形。
他失眠着,一边杀死可能背叛自己的同伙,一边又在半夜把同伙叫醒,诉说自己的痛苦自省。
一个多疑狂躁的英雄,还是英雄吗? 希杰半真半假的在与罗波特兄弟嬉闹,故作欢快的笑声苍白的在房间回荡。
洞察秋毫的眼神在狂笑中,显出无限悲凉。
今后,帅哥皮特可以宣称自己是演技派了。
同样悲凉的还有罗伯特。
当追随偶像的快乐被恐惧替代的时候,追星还会是快乐吗?
他说:背叛,只是因为害怕,为了保全自己,为了生存。
也有人说,情深不寿,爱重成仇。
刺杀的一幕,这是最叫我心折的一个桥段。
皮特与罗伯特的扮演者卡西阿弗莱克(他的哥哥可是大名鼎鼎的,饰演过《珍珠港》的本.阿弗莱克)之间的飙戏,平分秋色。
镜头一直在追随着罗伯特的眼神:杰希手中的报纸,同伙招供的内容,杰希发现报纸…直到杰希手里搅动咖啡的汤匙突然停滞,我们仿佛听见了罗伯特的心跳在那一刻的坠落。
杰希来到窗口,看着院子里,女儿稚嫩的声音在读书,刚才嬉戏时脱落的小靴子斜躺在雪地上。
出人意料的,这个一生警觉的巨盗,突然就自己卸下了腰间枪套,把坦荡的背部出示给对手。
或许,他在沉默中等待着的,上膛的枪栓声响,会帮助他解决困局。
“对我而言,我自己成了问题所在。
”在早些时候,希杰就对罗伯特做了怜悯的成全。
命运的结局,仿佛一切都是来自杰希的自导自演。
当他盯着画框玻璃上映着的,那两个正对着自己后背的枪口,脸上流露的那是一种什么表情?
明知是宿命,雄螳螂在最后看到在噬咬自己脑袋的,母螳螂的牙齿时,又在想什么?
不是绝望。
绝望是在之前,悲伤之后。
杰希的妻子悲恸在问罗伯特:福特,是你做的吗?
罗伯特在麻木的重复支吾。
正如,在之后重复着几百场的演出:我就是这样杀死了杰西詹姆斯。
终于,台下的声音在喊,懦夫!
罗伯特的所有努力,就在于希望成为跟杰希一样的英雄。
杀死神枪侠,就会成为下一个神枪侠吗?
“他们没有为我鼓掌。
”罗伯特在对女友倾诉着,满心惶恐,满脸的哀伤。
其实是,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向杰希开枪。
人们只知道,杰希是个英雄,杰希像个英雄一样的倒下,而罗伯特只是个在背后向英雄开枪的懦夫。
说实话,我倒觉得罗伯特并没有那么可卑。
虽说罗伯特的动机可疑,也像是有着噬父情结。
不过要说杰希,却也就是个罪大恶极的惯匪,政府拿他无能为力,罗伯特杀了他,再怎么也算是弃暗投明,替天行道吧?
设下机关擒虎豹, 撒下香饵钓金鳌。
虽说背后开枪是有些不太光明正大,却也总算是以除害为要。
枪声响起,一条生命转瞬即逝。
有的人在枪响之后美名传扬,有的人却只能继续孤独抑郁。
旁白在继续:博比(罗伯特的昵称?
)不会得到任何的颂扬,杂货店不会贩卖他遗体的照片,……手枪会点火,爱乐.梅会尖叫,罗伯特福特只会倒在地上看着天花板……随着干瘪老头,杰希的一个无名崇拜者的一声断喝和枪响,罗伯特猝然倒地,面容安详。
死亡,是不是也叫他解脱许多?
两个无奈的男人,最后都是以同样无奈的人生结局收场。
在最后,说个令人不解的事。
饰演罗伯特的卡西阿弗莱特在影片中表现的光彩,实在是要比皮特炫目。
而威尼斯电影节把影帝给了皮特之后,却吝啬的连一个安慰的男配角都不肯给他。
看来,在这个世界上,无论走到哪里,仅仅有实力,还是很不够的。
“他正值壮年……住在森林大道的一座平房里,他坐在摇椅里……在暮色里抽着雪茄……他的妻子在围裙上擦着粉红色的双手……和他们的两个孩子说着什么。
孩子们熟悉父亲的双腿……还有他的胡子扎在自己脸上的感觉。
但他们不知道父亲如何谋生,也不知道为什么经常要搬家。
他们甚至不知道父亲的名字。
在市政府的名录上,他叫做托马斯·霍华德,走在街上没人认得他……他时常与堪萨斯城的店主和商人一起吃午饭……自称是牧人或者投资商人……一个平易近人,有钱而又悠闲的人。
他的胸口有两处未能痊愈的弹痕……大腿上也有一处。
他左手中指少了两节……对此他很是小心,唯恐被人看见。
他还有一种称为“粒状眼睑”的症状……这使得他比常人更频繁的眨眼……好像在他看来,周围的人们让他有点难以接受。
他在的时候,房间似乎更加炎热。
雨似乎下得更频繁。
时间似乎过得更慢。
声音被放得更大。
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在一场永无终结的内战中……忠于南方的游击队员。
对于他做过的抢劫案,以及被控诉的17起谋杀案,他毫不悔过。
在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他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夏天,1881年9月5日,他34岁。
” 这是《神枪手之死》的开场白。
镜头是一些凌乱模糊的印象画面。
配合着尼克·凯夫黑暗弥漫的音乐,一个传奇劫匪杰西·詹姆斯的崇拜者来到自己的偶像面前,要求入伙。
这是一个不经世事的,怯懦又敏感的孩子。
杰西看到他的时候有些不耐烦,他当时还不知道,这个孩子就是他的结局。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崇拜者到底有多危险,这一点后来又被约翰·列侬和朱迪·福斯特等很多名人证实过。
)这孩子叫鲍比·福特,从小看着杰西·詹姆斯的各种报道和传记长大,深为迷恋。
自以为对杰西的一切了若指掌。
等他终于有机会接近这个传奇的时候,他兴奋的浑身颤抖。
其实他也没弄清,自己到底是想模仿杰西还是想取代他,这正是崇拜者的危险之处。
他入伙了,终于可以跟着传说中的英雄建立一番功业。
可是当他真正进入到传奇的中心,真相展露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却又无法接受。
因为这时的杰西·詹姆斯已经厌倦了杀伐和躲避警察的追赶。
杰西的哥哥弗兰克在一次火车劫案后,决定金盆洗手。
本以为会是猛烈、飞扬、充满快感和刺激的劫匪生活,现实里却如此拖沓、冷漠、无聊,充满恐惧和猜疑。
影片不停地用极缓慢的镜头,充盈着黑暗和冰雪的背景渲染这种生活的呆滞与冷漠。
这种强烈反差在鲍比看来尤其不能忍受。
任何豪情壮志、王霸雄图都耐不住时间的消磨,只有那些宵小之辈,偷偷钻入时间的漏洞,在关键时刻给英雄致命的一击。
两千多年前,项羽被围在垓下,乌江岸边敌群之中冲出一个旧识,是同乡吕马童,项羽说,“据说得我的头可获千金,封万户侯。
老乡,此头就送与你吧。
”几乎同时代的欧洲,凯撒被围在元老院的会议厅,行刺者中也闪现一个旧识,凯撒惊到:“怎么还有你?
布鲁图。
”当一只狮子被豺狗纠缠的太久,它的恐惧也会变得麻木。
杰西·詹姆斯对刀口舔血的日子感到厌倦,他时刻警醒,枪不离手。
他的恐惧几乎没有边界。
其实不止杰西,事到临头,詹姆斯匪帮的每一个人都活在深深的恐惧里。
被警察追杀的恐惧,被同伙出卖的恐惧。
有一场戏表现极好,就是在杰西家的客厅,杰西开了一个过火的玩笑,玩笑让他和查理、鲍比三人疯狂的大笑,大笑戛然而止,他们都听出了笑声中彼此的恐惧。
这是死者与凶手之间的较量,恐惧最浓密最厚腻的一场戏到来了。
由于当天报纸的报道,鲍比的谎言被戳破。
杰西咖啡匙碰杯子的响声和丧钟一样令人震荡,鲍比不堪忍受冲出厨房来到客厅。
谋杀在这一刻势在必行。
查理跟进客厅,紧接着杰西也进来了(自此每句话都语带双关),他问,“你俩准备好了吗?
”表面上是问,你们准备好和我一起去抢劫了吗?
实际上在问,你俩准备好杀我了吗?
准备好接受死亡了吗?
这时孩子的歌声渐起“她要上船,航行出海。
船上装了好多东西,但不及我对她的爱多……一旦热情冷却,就像晨露一样枯萎。
”这一刻三个匪徒都有可能死亡。
但是友谊、信任、背叛、卑鄙、怯懦、勇敢、厌恶、恐惧……无数情绪在客厅的尘埃之中漂浮。
仿佛死亡是个贵重的礼物,在三个男人之间让来让去。
最终杰西说,“我该把枪拿下来,别让邻居看到。
”这话即是对鲍比之前责备的回应。
同时也可以理解成,我不会动手杀你俩,如果谋杀发生,别让邻居看到。
这两句台词是真实的杰西·詹姆斯在死前说过的话。
编剧在层层铺垫中让这两句本来表意明确的话变得回味无穷。
这还不算完,真实的杰西和剧中的杰西还会再说最后一句话,令人费解又充满寓意,是他的遗言。
他说:“这画怎么落了这么多灰。
”他爬上椅子,去给画掸去灰尘。
鲍比和查理举起了枪,枪声响了,杰西从椅子上跌落,死亡。
一只狮子被豺狗纠缠的太久,它的恐惧也会变得麻木。
剧中的杰西·詹姆斯几乎被设计成自杀,他甚至选择了精美的凶器赠给凶手。
杰西这个角色之所以有魅力,正在于他对死的选择,对死的尊重。
他对劫匪生活的厌倦和内心深处的悔过。
他曾经说,“我有时候灵魂出窍,看到自己这染血的手和凶恶的脸,看着这个做了那么多错事的人……我对自己来说,都已经成了一个麻烦。
” 其实《神枪手之死》真正的主角是崇拜者鲍比,全片以他的视角讲述。
虽然片尾说,“没有人会给鲍比念颂词,杂货店也不出售他遗体的照片。
没有人会在雨天涌到街上去看他的葬礼行列。
没人会给他写传记。
没人会给孩子起他的名字。
没人会付25美分去看他长大的那个屋子。
”《神枪手之死》本身就可以看做是鲍比的传记。
故事是以鲍比的死做结尾的,所以这是一个崇拜者的死亡故事。
死因是被虚构的传奇引诱,使本来怯懦的他妄图超越自己,去过一种自己根本无法驾驭的生活。
等他真的接近那种生活,又被其中的黑暗吓到,盲目崇拜渐渐变成猜疑和愤恨,加上天生的卑劣,最终做了错事,导致了自己的死亡。
放在任何时代,鲍比的死都不会引人注意,只会引发厌恶。
特别是在今天,总有一些聪明人鄙视那个叫做“粉丝”的群体。
这消费时代,人类对娱乐的饥渴催生了各种造星机器。
明星正在以流水线般的速度生产着,他们以吸取崇拜者的梦幻为生,最终又变成崇拜者的噩梦,同时也是自己的噩梦。
抛开对杰西·詹姆斯是非曲直的议论,单看他的死亡。
他是死于自己的崇拜者之手,死于传奇,死于盛名之累。
他活着的时候是传奇,他的生活和事迹被反复篡改和编造,他死了,仍然被各种演义和戏说。
正如历史长河中无数英雄豪杰、匪首枭雄,也不过是被各种文献涂抹过的,模糊如印象派油画的形象。
而真实的他们,他们真实的孤独,我们永远永远无法确知。
以前觉得布拉德·皮特是玩范儿的演员。
现在觉得,范儿也是由内而外生发的。
《搏击会》《点球成金》《神枪手之死》凭此三部,皮特已无愧好演员的名号。
真正令我惊奇的是鲍比的饰演者,卡西·阿弗莱克。
他将一个敏感、怯懦又卑劣的孩子演绎得令人信服。
其演技绝对在他哥哥本·阿弗莱克之上(本早干导演就好了)。
卡西凭借《神枪手之死》里的角色荣获第80届奥斯卡最佳男配提名,最终惜败给更加惊艳的《老无所依》的哈维尔·巴登。
除了皮特和卡西,《神枪手之死》还汇聚了《月球》山姆·洛克威尔,“鹰眼”杰瑞米·雷纳和“莎莫”佐伊·丹斯切尔。
为《神枪手之死》掌镜的是三届奥斯卡最佳摄影得主科恩兄弟的御用摄影罗杰·迪金斯,该片的一些摄影特效使画面呈现出油画般的效果。
也为罗杰赢得了奥斯卡最佳摄影提名。
当然,这部电影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亮点,就是它的配乐,由黑暗王子尼克·凯夫操刀,沉郁、忧伤、黑暗的音乐与电影诗性的节奏相得益彰。
(尼克·凯夫在最后还亲自上镜弹了一曲)。
也许只有《电影沙龙》的评价最能概况该片的佳处:开先河之作,你会发现自己正通过胶片阅读一本小说。
2014.9.1
D9 CC-682
摄影美翻了,演员演技都很好,就是故事太沉闷了
最讨厌这种毫无惊喜的片子 20分钟无感就不是好看的电影了 饰演罗博的说话真TM没力气 讨厌
一首隽永的散文诗,画面美轮美奂。背叛与懦弱,愧疚和悔恨,害怕与贪婪,那恶心的扭曲的心灵不会被荣耀包围,最终会在悲哀中被深深的罪恶感腐蚀。最欣赏Charlie,Bob,和Jesse在屋里放肆狂笑这段,华丽丽的,而皮特成为影帝,当之无愧。
一团糟。WAY OVERRATED.
我可以忍受王家卫把武侠片拍成文艺片,但我接收不到你把西部片拍成文艺片,即便配乐和摄影真的是很赞
沉闷,冗长,不知所云。
这是一部反西部片:摄影和配乐都十足惊艳;这是一个人的断代史:儿时偶像的坍塌,突如其来的成名,遭人唾弃的下场,稀里糊涂的消亡;凯西的表演实在是好。
开始看的就要睡着了,慢慢就好了。皮特真的在里面很帅...
一个关于自尊自卑和疑神疑鬼的故事
善恶终有报
看着太难受了,两位主角都是深井冰,折磨人
好摄影,烂叙事。
不喜欢皮特
丹斯切尔真打酱油。。不懂美国历史看着有压力啊
貌似是真人真事。唉。片子比较有味道我承认。。不过慢得吓死人。。我差点半途而废。。有点闷。
还好还好
“刺杀,不过是向Jesse,向这个世界屡次求欢未遂后,一次爽到巅的自慰。以及爽过之后,那随之而来的寂寥虚空、狼狈羞惭。虽悔恨,不能自已。虽不能自已,却深知将把悔恨无尽循环——他在一场场根据刺杀事件自编自演的戏剧中,700多次的重复,重温那段时间的种种,以期帮助自己再次找回幻觉中的高潮”
第一次看会睡着,第二次看会哭,第三次看会沉默
It's getting better as it approaching the end...the post-assasination storyline eventually drew my at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