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是什么?
我一个同学说:“我是贝斯手,让我摸你一下屁股。
” 当然这只是个玩笑,我的同学也不是贝斯手,他只是认为他眼中的摇滚乐手是个什么样子。
但是这确实也反映了大众对摇滚乐的一种错误认识,而在这个认知上,我们的媒体要负很大责任,倒不是说要媒体传递给大众正能量。
最起码让我们知道大概摇滚是个什么样子,而不是只传递他最极端的一面。
再来说说电影,电影里面,为了凸显“摇滚”这一主题,放大了性,在酒吧吧台上面挂满了胸罩,在阿汤哥的休息室充满了各种肉体~ 编剧和导演这么做无非是想要在电影情节,场景上,与所谓不摇滚的电影作出强烈的反差,也许这样就能提高票房,看到的只有两个字,利益。
姑且先不谈老套的剧情,我只是觉得电影又向大众指引了一个错误的风向标,又让那些没有主见的人群对摇滚指指点点。
摇滚是什么?
长发?
一身黑?
伸出摇滚手?
摇滚首先不是一种前卫艺术,每个人都能摇滚,而无关你是否会电声乐器~ 摇滚也不是为了标榜自己的小众文化,“Y的,哥贝斯手!
” 当今摇滚有两种:1.摇滚 2.为了摇滚而摇滚 而这部电影恰巧是后者,甚至后者都称不上。
摇滚究竟是什么?
也许真正明白了,发现他离你如此之近~
前两天我刚拿到一把吉他现在还不能顺畅的连续弹出2个完美的音每次遇到嘈杂的环境都会偷偷的吼几声死嗓却苦于高音飚不上去练不成黑嗓但这并不妨碍我狂热的喜爱着摇滚和金属听闻中国好声音是中国选秀节目中歌唱水平最高的我“不敢”问金属,只是略有期望的问“有没有唱摇滚的选手?
”他们是如此的小众我是中国人,出生成长至今还在中国,接触到的现状即是近代的摇滚乐和金属乐几乎是在一片批判和抨击声中艰难的存活而反对的声音听到的最多的无非是 过时了 太脏了我不知道那些先后追捧小野丽莎才知道巴萨诺瓦疯狂迷恋S.E.N.S;姬神,却只知道日本NEW AGE如今只知道阿黛尔甚至不知道怀恩豪斯更绕不清BLUES,R&B,SOUL的人们他们是否知道那些东西更古老至于说到脏,因为工作关系,我总能碰到一些专业或真正做音乐的人和他们谈起比如活结这如此极度“肮脏”的乐队只是互相微笑点头说,活结很NB。
而那些什么神起什么XX之流的"X丝"聚集到一起不是八私生活就是攻击他们同类相比之下,我真不觉得这支“臭名昭著”的乐队有多脏至此,我小人物的心理暴露无遗所以在2012年有这样一部电影里面能听到很多我喜爱的音乐里面嘲笑了流行乐坛恶俗的复制风对我来说,这就够了PS.本片的片名标签很明显,你若不喜欢摇滚,何必浪费时间呢
对这个片子的评价,要区别你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
如果你是怀旧的80青年,追忆迷茫的一代,想进行时代的呐喊,玩你的叛逆。
那么你就直接不要看这部片子了,他不会比你看到的片花更好,他骨子里不是摇滚,是童话,是glee,smash这种小镇青年进城追求梦想的故事,或是灰姑娘吊到大明星凯子的故事,总之,摇滚是它的肉皮,骨子里是一个故事老套而毫无逻辑的童话。
而且他还有点像红磨坊,但是没有红磨坊那么梦幻,那么感人。
没有红磨坊的歌改编得那么朗朗上口,倒是把很多摇滚歌改得像百老汇似的,但是他大概很符合现在的90后,因为摇滚可能对他们来说最多也不过一张皮再说了,现在这个年代摇滚是不是已经死绝了,在摇滚盛行的年代,各种各样的曲风被揉进摇滚歌曲中,而在这部片子中摇滚被揉进了glee式的歌舞片中。
连男主和女主的服装款式,都充满了glee的朝气。
嗯,这是一部充满朝气,充满阳光的歌舞片。
摇滚总是充满了抱怨的世界,而这部片子里的总是非常阳光。
这部片子唯一采取的是摇滚里的性,而且反反复复的强调性,我猜只有性和梦想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实际上Stacee Jaxx虽然强调他被性奴役,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而最终他依旧陷落在性中。
市长夫人对stacee充满了抵制,而实际上是她欲求不满而造成的想吸引眼球的目的。
这是对摇滚彻底的侮辱。
但是我不得不说阿汤哥还是表演的非常有范,他把枪花铁匠穷街的舞台风格结合起来了,而且他的服装对他的形象强调的非常好,cowman on the steel house,非常有型。
还有他调戏女记者的一段也实在太hot了。
除此外本片一无是处。
亮点除了阿汤哥外,还有鲍德温老头子的摇滚形象,以及拉塞尔·布兰德,其实他还是有点歌星的范,他唱得实在比男主角还好,但是他就是个插科打诨的形象,还非要跟老头子搞点基情出来,阿汤哥报复心重,把两个基男的感情戏,拍得跟红磨坊一样。
不知道妮可看了,作何感想。
至于说他的励志作用,现实和梦想的差距。
说了跟没说一样。
我看还是间接鼓励人上美偶,thevoice这样的舞台,而这样的舞台也从来都是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好莱坞惯于"新瓶装旧酒",可惜这一次是"滥瓶装霉酒"。
corrupted n drunk superstar,a boy with dream,a girl to share the dream with, misunderstand,lost and and finding themselves eventually. come on! 情节还能再俗再霉一点不?
至于瓶子,has the director got any idea what the rock n roll is? wine, sex, gay片中几乎所有的标签式元素都像是生拉硬拽,根本未探寻摇滚的精髓,更别提揭示一个"年代"了。
影片的各个方面均不如同题材"天鹅绒金矿",主题,视角,深度之浅薄自不必说,连阿汤哥和琼斯姐的表演也是空有其表居多,另外片尾对男孩儿团体的揶揄实在是不怎么高明。
总之,顶多是"一部滥俗的励志商业音乐剧"!
《摇滚年代》的海报早早地挂上了洛杉矶的大街小巷,不仔细看,一直以为是什么演唱会的海报,直到看到了预告,才突然对它满心期待了起来。
期待不仅来自那让人难以抵制的Rock and Roll的魅力(虽然我只是打酱油党),更多的期待来自这挂着“时代”二字的标题。
它让我情不自禁地把这部电影跟对另一部近似于70年代英国摇滚史诗致敬片的热爱联系起来,那就是《天鹅绒金矿》。
摇滚本就诞生在美国,如今故事回归故乡,落幕在了八十年代的LA,天时地利,不禁让人兴奋起来。
只可惜,偏偏少了人和,看了之后,才发现这回导演帽子扣大了。
致敬的诚意算是照单全收了,音乐也挺悦耳,看的时候虽不至枯燥,可惜看后不到一个小时失望之感就呈直线上升。
虽未抱着此片如《天鹅绒金矿》一般惊世骇俗的期望,可惜人比人气死人,前有来者,看的时候相互比较,就成了情不自禁的事儿。
若我们从导演本是导音乐剧出身来看,倒是多少可以理解他的一些处理方式。
可惜,也许是走不出习惯的怪圈,而故事本身又不似音乐剧改编电影那样有创作基础,过于单薄的情节,撑不起这么大一顶“年代”的帽子。
所以,这里告诫我们,age,time这种大词还是不好乱叫的,名字不是你想起,想起就能起的。
敢在名字里用与时代有关词汇且成功的电影,无不具备一个重要的特质,从细节取胜。
一个时代,可以从讲述一个人或一小群人的故事入手,但他们背后的时代反应在电影中,就是可以用放大镜,甚至显微镜都可以看到的精致的细节,我愿意称之为“高分辨率”电影。
而《天鹅绒金矿》是这样一部符合“时代”标准的电影,《摇滚年代》却显然不是。
在《天》中我们看到了后嬉皮士时代的英国昙花一现的Glam Rock运动中大到明星,小到路人,从街头巷尾到媒体,从过去到未来,从现实到虚构,多角度的叙事镜头里弥漫出对一个时代气息的多角度映射,那个七十年代的英国,在影片每一个人的每一表情里栩栩如生,让人难以忘怀。
所以,《天》是一部电影,而《摇》只能算是一部中规中矩的美式音乐剧,而对于音乐剧,音乐穿插的自然,情节巧妙,细节突出自然是锦上添花,但若真无法做到,也没办法过分怪罪,因为在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音乐剧里面,还要有大把的时间放在唱歌上,而压缩了讲故事的时间。
所以,当音乐剧电影看,我也就不对题目耿耿于怀了,说《摇》失了人和,还是主演失了水准。
比较之心又蠢蠢欲动了。
非要拿《摇滚时代》跟云集了乔纳森•梅耶斯,伊万•麦克格雷格和克里斯蒂安•贝尔三大巨星完美演绎的《天鹅绒金矿》来比,有点过分,但就主演来说,《摇》还是拉来了阿汤哥(以下将改称汤叔)和凯瑟琳阿姨来压阵,生怕两个小将乖乖地谈恋爱唱歌跳舞,两个好基友耍宝卖囧不够有票房号召力。
毕竟是演绎过《芝加哥》的,再度涉足音乐剧,凯瑟琳应该算是十拿九稳吧。
可惜,阿姨的演技依旧越来越浮夸啊,吐槽无力。
看看同样是演绎摇滚巨星的汤叔,角色设定明显打酱油嫌疑浓厚,不知道编剧怎么搞的。
有这么一群角色,比如《天鹅绒金矿》里的Curt Wild,《American Idiot》里的St. Jimmy,不是男一,却绝对应该占据有胜过男一气场的实力,当男一还是小屁孩儿的时候,他们已经是传说了,巨星就应该有巨星的气势,汤叔明显有点土气未消,不说如乔纳斯一般妖娆多变,人和角色融为一体,也应该向伊万学习一下,怎么演绎一个巅峰和落寞时期的美国摇滚superstar,而非一个只会喝酒缺爱玩猴子像黑帮二少更多过Rocker的角色,所以本片阿汤叔应该多谢谢灯光、摄影和剪辑让舞台效果差强人意,应该痛扁造型师,行头也明显不够嘛,专辑海报走来走去都是一样,同样是巨星,跟乔纳森的Brian Slade一比,真是寒颤了不少。
此外,此人物内心世界丰富,要是真想证明汤叔演技够硬,请将墨镜摘下!
看看伊万的Curt Wild,表演的层次不在夸张的动作里,若非那双眼睛,怎么能一举拿下《天》里比女人更妖孽的小乔呢。
这里我并非贬低美国本土演员的演技,极大可能是编剧选角的失准。
抛开伊万和贝尔两个演技派,那时只有19岁的小乔,虽然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天生的演员,但与角色的契合度明显已经不仅仅只是用演技来解释了。
说道配角,那个纸醉金迷,堕落与辉煌同在的年代,摇滚似乎与同性恋分不开,但这里的好基友明显是娱乐气氛的,与《天》里的主流地位不必强拉硬套来一较高下,大可笑笑,虽然游离到了主线之外,反而是此剧里面让人舒心的一笔小插曲。
看到最后,故事虽带了点对梦想失落与年青迷惘的叹息与挣扎,但仍是美式的浪漫主义,happy ending。
电影本身给两星,To the Rock and Roll加一星。
而洛杉矶似乎永远是American Dream的目的地,八十年代末的好莱坞街道上灯红酒绿,站在好莱坞山顶远望洛杉矶夜景,好像夜晚山顶的风都从银幕里吹了出来,坐在电影院里的若你也爱这座城市,可再加半颗星。
许多美式音乐剧里,虽然叫什么摇滚,摇滚什么的很多,除了沿用老歌的之外,多拐着拐着就跑到了Musical的味道去,据说American Idiot的电影版正在筹备,希望能有所突破,不禁又期待了起来。
-- 高期望渗入分割线 --实属个人期望值过高导致失望于是乎一吐牢骚的文章,无奈戳中了不少音乐剧粉丝的神经。
于是仔细斟酌,慎重更名。
这片子的成功在于high爆了观众的头脑,让人权当听演唱会而忘电影本身,这也算的可圈可点,也注定看了的人态度极端。
郭靖不懂音律,才免于被黄岛主的笛声所困。
自己本身对摇滚老歌没什么深的研究,观影的余温反而降的也快,于是被音乐本身讨好见效甚微,一些对电影期望转为失望的奇怪感觉却慢慢浮了出来,是以降分再降分。
希望过高,名字实在要负很大责任。
依旧觉得名头扣大了,如若原版音乐剧同样如此,同样的评价双手奉上。
《摇滚年代》是一部中规中矩的励志歌舞片,影片通过三段与音乐、情感息息相关的故事贯穿全片,从女主人公踏上好莱坞追求音乐梦开始,到酒吧老板雇其当服务生并和男主角偶遇坠入爱河、阿汤哥饰演的摇滚巨星登台亮相,再到片中的主要角色们自我救赎、化解矛盾、重振雄风继续将摇滚乐发扬光大,剧情一路推进、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好莱坞的歌舞类型片虽然俗套,却异常受众,是因观众能接触到职业电影演员们多才多艺的另一面,并全身心沉浸在职业演员突然转变成专业歌者的新鲜感中。
如阿汤哥上一秒还是《碟中谍4》中攀爬迪拜塔、下手凶狠的玩命特工,这一刻,他就成了嗓音不俗、有点失常几分癫狂的摇滚乐队主唱。
本片导演亚当·山克曼在2007年其拍摄的歌舞片《发胶》中,邀请约翰·特拉沃塔以反串形象亮相,出演一位胖辣妈,大展舞技。
当时也引起不小的轰动,江河日下的沃叔甚至凭此角色重回大众视野。
恐怕只有歌舞片能恰到好处地将演员能歌善舞的一面挖掘,并巧妙合二为一。
其次是歌舞片所提供的轻松愉快、充分享乐的电影语境。
在主人公们受挫、发奋、励志、追梦、追爱、直到梦想皆成真、结局大团圆的歌舞片中,虽然情节是定式,但观众品尝到了前所未有的欢愉体验。
歌舞片绝对是意淫的极致,也是娱乐性最强的电影类型之一,在这里麻雀绝对会变凤凰。
《摇滚年代》电影音乐大打怀旧牌,让观众尽享摇滚金曲。
片尾众星合唱的《Don't Stop Believein'》响起时,想必每位观众心中都泛起小小的波澜。
这首Journey乐队原唱的经典歌曲被完美演绎,具有直达人们内心的力量,曾经是,如今亦然。
《摇滚年代》最大的缺陷就是全片戏剧冲突太弱。
即使有凯瑟琳·泽塔-琼斯饰演的反摇滚官员与保罗·吉亚玛提饰演的一心想以流行音乐击垮摇滚乐的逐利商人这两位反面角色,可与过多的正面角色相比,气势黯淡,这就导致两个不同阵营的矛盾冲突不够,非常平淡。
(文/昂迪)转载请注明出处
看了电影之后,真心觉得除了翻唱了几首摇滚歌曲之外就是个musical而已。
不过这是个音乐剧改编的电影,所以不管怎么说,要求不要太高,标题党什么的呵呵就好。
泽塔琼斯和汤姆克鲁斯比男女主抢眼多了,演技当然没的说。
主角完全没有可比性。
只是...阿汤哥你模仿Axl Rose要不要这么明显?
而且阿汤哥你涂了黑色的指甲油显得你的手短粗胖...但你确实没怎么穿上衣。
吸引我的不是男女主角的love story,倒是阿汤哥演的Jaxx。
他够颓废,够浪荡,够玩世不恭,够混蛋,够狂妄,老练又聊赖的在女人的奶子上签名,倒真是有点Axl Rose坏小子的味道了。
女人对他又爱又恨,但还是醉倒在他的荷尔蒙之下。
曾经的骨肉皮,现在的市长夫人,在他的注视下也昏了头,伸出舌想舔吻他的唇。
而生嫩的女记者,被干净利落的推倒了,如愿吻了他的唇舐了他的耳,还华丽丽的被录进了专辑。
哦屎,别忘了GnR的《Rocket Queen》。
我最喜欢的是Jaxx和女记者在片尾的床戏。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舌头伸进了她的嘴,两人疯狂的接吻,然后在厕所狂乱的做爱。
她推打他,他撞坏了墙上的镜子,然后他一把抱起她,在旋转中扯掉了她的衣服,撞开了厕所的们,撞坏了供应避孕套的盒子。
两人倒在地上,避孕套洒了一身。
吮吸,翻滚,纠缠。
无论这是爱是恨还是性,这样强烈的勃发的情感,这样浓烈的弥漫的荷尔蒙,这样疯狂的令人窒息的情欲,已经足够迷人,足够焚心炙魂。
最后说一句,Russell Brand怪大叔,你为什么粗线了,还和一个男人拥吻了?
不过你的确够疯够怪够脱线,操着一口英国腔雷倒众生,奇葩一只,真妙。
《摇滚年代》中有几段青春歌舞片中不常见的大尺度调情戏,但既然是一对少年少女做主角,故事主线肯定不会偏离真爱至上的古老主题。
只可惜这条线实在软弱无力,少年人因误会赌气导致分手,各自陷入歧途无法自拔,再次偶遇后因心境已经平和,三言两语将误会说通,又赌气了一会,就自然而然复合了,那点感情波折,那点心灵交战,用摇滚乐来催化实在是菜刀杀蚊子。
摇滚这么high的东西,怎么也得拿来渲染《千尸屋》里的场面才带劲!
影片勾人眼球的不是小男女的爱情纠葛和幻想,而是几场汤姆•克鲁斯扮演的摇滚巨星卖力演出的性感肉戏,十足勾勒出80年代私生活最“自由”的洛杉矶人纵情声色的精神面貌。
还好限于影片基调,那几段戏的配曲只是恰到好处的调情,否则单独拎出来,大可媲美麦当娜或布兰妮最香艳的MV。
在精致而颓废的服化道包装下,汤姆•克鲁斯举手投足散发着浓郁的男性荷尔蒙。
当一个摇滚大腕有多少性爱特权,你可从片中窥知一二:在豪华的大包间中被酒精和美女环绕,时不时会有身材傲人的女歌迷闯进来,脱下上衫让你在她胸口签名,一旦出行,要提防被那些昏倒在面前的女歌迷绊倒,也要时刻准备好被当众拥抱舌吻,若想跟充当缪斯的女记者激情一番,或者在众目睽睽下羞辱虚伪的女政客,简直是手到擒来。
即使是被真爱力量庇护的女主角,面对袭胸的手和凑近的脸颊也完全无法抵挡,无法想象他若有意,她是否会就范。
男人们会发自内心爱一个摇滚之神,更会情不自禁的嫉妒他到死,尤其当那些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女神,面对后者陶醉的开放身体的所有禁区。
本片导演执导过《舞出我人生》前三部,有趣的是,《舞》在国内口碑不俗,在国外却评价很低,连及格线也未过,而本片恰好相反,国外观众表示差强人意,而国内影迷却毫不买账,造成这种错位,原因很耐人寻味。
首先是片名惹的祸,既然叫《摇滚年代》,招徕的自然多是摇滚乐迷,但片中青春偶像声嘶力竭制造的叛逆和噪反,虽然在声光效果上做足了功夫,效果却并不比那扭秧歌的男孩组合“摇滚”多少,而且以很多国内摇滚迷的标准,片中大部分歌舞根本沾不上摇滚的边,纯属挂羊头卖狗肉。
但国外观众不会有此先入为主的误解,因为本片改编自近年来百老汇知名音乐剧,它是个什么样的故事,穿插了什么样的歌曲,他们早已了然于胸。
另外也因为,《舞出我人生》的表演以街舞为主,炫耀形体之美,漂亮利落的回旋翻、一字马和默契的肢体交错,是全世界观众都能欣赏的,简单的励志故事也很有共鸣,但美国青少年看多了街舞秀和青春爱情片,就会觉得该系列片矫情的有点可笑。
颇类似《十面埋伏》的遭遇,在国内被众人耻笑,漂洋过海后竟成了美国观众眼中的爱情武打经典。
文化差异能放大或缩小一部片的优缺点。
《摇滚年代》也不例外,观众的音乐欣赏品味千差万别,主角们卖弄的那几记歌喉水准不低,但到了异国,缺少耳熟能详的亲切感,就只能各入花耳,一旦提不上劲,就会关注故事本身的种种毛病。
影片不遗余力的烘托摇滚精神,一再用台词强调“摇滚是自由的”,“摇滚不会死”,“摇滚建造了这座城市”,其实说得多了,也就廉价了,卖力的演出和群情涌动的粉丝已足够说明这一切,观众能感受到,不断说出来反而乏味。
就像早年的功夫片,打败日本人后喊一句“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能引得全场鼓掌,后来的跟风片里把这句台词重复个没完没了,就叫人乏味,甚至出现了反讽效果,过犹不及,只要拍英雄击倒了日本人,就足够了,观众自然懂潜台词。
我们看电影,尤其是歌舞片,是从画面和声音中感染到影片主旨,而不是让角色像复读机一样,一遍遍重复着主旨,让我们像小学生听课一样接受。
文/方聿南
1.基本全是pop rock集锦,歌还算好听,虽然经典的不多,最大的问题是既然叫摇滚年代,却只有pop rock,还要装人家行金属礼,摇滚迷一定不会买账。
2.明星确实不少,真正的摇滚届大腕却一个没有,你至少让滚石、BEN JOVI这些来客串一下嘛。
摇滚迷同样不会对此类的小P孩爱情片买账的。
3.阿汤哥就差没有脱裤子了,完全卖肉。
但是,摇滚迷仍旧不会对阿汤哥的乳头买账,不就一流行明星么,还真以为是AXL ROSE?
4.里面的色情、搞基元素都很SB,唯一稍微让摇滚迷觉得舒服一点的是最后对黑炮、后街这种新音乐趋势的鄙视,虽然很无力,但是不得不承认摇滚精神其实早就已经死了。
5.看完以后我又玩了一个小时的吉他英雄。。。。。
手好疼
已近中年的我当听到开篇的第一首paradise city时就想起了上学的日子,也许很多人认为这是个烂片,但是我听到这些歌曲的时候,听到van halen,guns&rose,ACDC,DEF LEPPARD,SCORPION这些经典的歌曲,无比激动,如果你是金属范,这个电影再烂你也会听下去,因为他承载这太多的回忆,太多的致敬,即使现在你再也见不到这些乐队,你也不会忘记,old rocker never die,they just fade away.ps:我只是很奇怪这么多经典的乐队怎么会少了ozzy,难不成导演忘了?
剧情无聊。音乐不错。有性有爱有欢乐有gay …一身肥肉的汤告鲁斯,好吧摇滚不死
I love it ! 为什么评价这么低。。
一帮名人合起来拍烂片
狗血加狗血,只有TOM值两星
小汤哥版本的wanted dead or alive Ryan的女朋友真心不错啊
不会吧,这么多人讨厌。Alec Baldwin和Russell Brand对唱那段笑死我了。
新人不给力 还是泽塔琼斯撑得住场面
一堆堆的口水歌还摇滚年代呢我哼切呸!歌舞片本来就不对胃口,故事还那么俗!烂!渣!也就能扫一眼卡司。5秒快进着看我还嫌费键盘。一星。
看在各个熟悉面孔份上,给两颗星
本以为High School Musical已经够屌丝了,结果这个更屌丝……动不动就宝莱坞般地开始唱,男女主都是米国那种一抓一把的街头声线毫无特色。两个小时煎熬结束之后强烈的呕吐感久久萦绕不去……
烂片,hey man加一星
国内评分低,主要是大家冲着摇滚去,却发现根本没有真正的摇滚,只有一群演员在声嘶力竭的故作HIGH态,想还原摇滚的魅力心有余力不足,真爱至上的主题也被纸醉金迷的放荡肉欲完全吞噬,那么微不足道,但如果只当做音乐歌舞片,仍值得一看,不乏眼花缭乱的灯光、拇指朝天的观众和顶级的口水歌,多养眼
太热血太装逼了,歌舞也不够好,仅仅是缭乱我已经过了看这种片子的年纪。。。
最惊喜的是汤哥,见过汤哥的邪,没见过汤哥的妖。这片里,汤哥饰演的摇滚天神妖的让女人面红心跳难以把持,把一个颓废的摇滚歌星演活了;最可怜的是泽塔琼斯,大美人老矣,还落了个不讨好的角色;男女主都是青春养眼,歌曲动听。
很甜美
很久没看甘喜庆的Musical,一星给Catherine的
加长版glee,连歌都一样
导演太没品位了
要不是因为有音乐绝不会打到三星,话说阿汤哥你啥时候出摇滚专辑啊?
成年版歌舞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