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的时候就知道Spiker LEE了,呵呵,看看偶的头像也知道为什么了.不过他的电影这倒是第一部.其实本来不是很想看,因为对华盛顿不是很感冒.昨晚跟老婆一起看完,觉得不错,呵呵,我喜欢这样的电影.
《局内人》是个盗亦有道的故事,看了些影评,发现有些地方都被误读了,我来解惑。
一、劫匪最后放弃了钻石?
劫匪当然没有放弃钻石!
只是放弃了最大颗的ring!
劫匪第一次打开保险箱的时候,里面除了文件和ring,还有很多小黑袋子,这些就是散的钻石。
最后丹泽尔打开保险箱的时候,里面只有ring了,文件和散钻石都被拿走了。
劫匪送给丹泽尔的不就是这么一颗散钻?
二、一直演那个挖洞是干什么?
有人说是为了藏钻石,有人说是为了脱身。
拜托,这不是肖申克的救赎,没时间挖地道。
其实很简单,电影中直接交待了,这就是个茅坑!
真正的茅坑,让克里夫方便用的,不然随地大小便的话,会有恶臭,引起怀疑。
三、既然是为了钱,劫匪为什么拿走文件?
劫匪自己都承认了,他们不是烈士,而是为了钱,所以拿走文件并不是为了揭发银行家老头,想想就知道,劫匪要是去揭发的话,很容易暴露身份。
那为什么要拿走文件呢?
因为要牵制和勒索老头,这样朱迪福斯特就可以利用内部的关系让这个案子终结。
因为警察是知道人质中必然有劫匪的,因为所有跑出来的人都抓获了,银行里面也彻底搜查了(除了躲在夹层的克里夫),所以如果不结案一直审下去的话,难免会露馅。
最重要的是日后也可以牵制老头,老头不会去追究这些个人的财产损失,他们可以高枕无忧的享用这些钻石。
四、既然为了钱,为什么又留下ring呢?
留下ring正是本片的神来之笔,因为这是劫匪计划外的!!
为什么说是计划外的呢?
最后克里夫从银行出来上车以后,另外一个劫匪惊讶道:"where is it?”说明他们原来的计划是要连ring一起拿走的,那为什么克里夫改变了计划呢?
因为丹泽尔。
丹泽尔是这场劫案的变数,劫匪没有想到会遇到一个如此正直、聪明、不畏强权的好警长。
他们原本就是要利用银行家的弱点,从他那里狠赚一笔,并没有打算真的把他的丑事公诸于众。
但克里夫与丹泽尔的几次对话和交锋,让他改变了原本的初衷,克里夫认为丹泽尔有魄力和能力把银行家搞倒,所以留下ring给丹泽尔作为证据,让其来把银行家搞倒,所以克里夫说:"trust me, i left it in good hands",就是说他相信丹泽尔是靠得住的人,可以追查出个结果,并留下线索“follow the ring”。
五、本片为什么叫inside man,到底谁是inside的?
我的理解是,本片的inside man就是指那些躲在内幕里操纵的、实施潜规则的人,内部一套规则,外部却是另一套,所以叫inside man。
集中表现为银行家、朱迪福斯特、市长三人。
这些人都已精英自居,自以为控制着社会的运营,掌握着幕后的资源,而平民们都是无知的局外人,只有他们是局内的。
朱迪福斯特因为自己能靠关系搞定大小事务,甚至帮本拉登的侄子买房;银行家认为能靠钱解决任何事,包括聘请朱迪这种“路子宽”的人,包括做慈善洗清自己,甚至无知的说他可以满足劫匪要飞机的要求;市长明显就是有把柄在朱迪手上,所以屡屡满足其要求,用职位来给丹泽尔警探施压,把朱迪安排处理这个案子。
这些人就是局内人,他们认为他们可以任意践踏小人物的理想,可以游走于法律的边缘。
但是最后的结果呢?
这些所谓的“局内人”全被他们眼中的“小人物”给耍了!
银行家被劫匪掀了老底,还被警察抓住了要害;朱迪言语中屡屡表现出对丹泽尔的鄙视,即使面对市长和银行家说话也很强势,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最后还不是面对丹泽尔的证据哑口无言。
原来这些局内人只是傲慢的恶棍!
这种对于所谓“精英阶层”的反讽,才是本片要表现的精髓。
所以本片以inside man命名,赤裸裸的嘲讽啊
70%是移民的城市里,竟难有人会讲阿尔巴尼亚语。
疲乏的讲述和并不让人提起兴趣的悬念,斯派克的故事一旦脱离了其种族情境,便多少有些乏善可陈。
不过这也倒强调了其民族电影的特殊和批判属性。
至于这样的故事,奥森威尔斯和弗里茨朗早玩过,并且质量票房皆更出色。
或许彼时二战结束不久,整个欧洲转轨仍未完全完成、人心浮动、社会变迁,对于前德三党徒之清铰正值高潮之际…那时拿出一个万里缉凶的故事正同时契合民间幸存受害者和残余追随者之思维:钠脆孤狼改名换姓潜逃他乡,被群众发觉齐心协力诛之无赦。
有仇必报斩立决即让受害者感恩而快慰,挂一漏万不扩大也让追随者警觉而窃喜。
战后的欧洲,大不需要《纽伦堡审判》那样严肃数落颐指气使的美国大法官,也还没到《吕西安》《锡鼓》时候回忆往昔感怀和解。
所以那一时期伊林汉默一系列低成本二战片就大规模占领市场,威尔斯的《陌生人》也就作为其中最经典之文本乘东风飞起。
而在二十一世纪,现代性、大屠杀。
犹太资本全面袭来,需要的是《钢琴家》、《舒特拉》式的展开的控诉,是朗兹曼和雷乃式的暴行直射,需要的是阿甘本…于是斯派克李的这个本子,还会有生命力嘛…当然,或许导演只是想蹭一下这个历史大议题来增加一下主题深度和审视意味,不过观众对此一般难以消化。
不信,你看陈思诚的《唐人街探案3》,陈导七荤八素可算把结尾扭到了一个社会性历史性人性高度,拉升到日满问题和两个民族的历史记忆与伤痛。
还配上草帽歌音轨意图呼唤一波时代回忆,本以为观众在低俗笑料轰击之后面对此幕必定沉思悲恸、辗转反侧。
谁知道,大家边嚼着爆米花,边埋怨这段真没劲。
有谁在乎呢,或许导演在乎,不过这就足够了。
我不太喜欢看警匪电影,总是感觉同出一辙,情节重复居多。
这部电影却让人耳目一新。
那些被放出来的人经过审问的情节非常有趣,让整部电影充满了生机。
主题是要揭发首脑级人物的黑暗过去,虽然也很新颖,但是跟那个黑色外套的点子一比就失色很多。
总之是部不错的电影。
微信公众号:shenshike-HK (心是主人身是客)==劫银行,高智犯罪片,而且,匪方总魔高一丈。
影片化了不少笔墨,刻划匪领道尔顿盗亦有道的风度:1. 他不杀人,既便人质公然欺骗他;2. 他精心挑选抢劫的对象是罪有应得;3. 他对小孩说:我要告诉你爸爸,不要让你玩这样的游戏(那游戏杀人放火可以加分);4. 他对探长弗雷泽说:金钱买不到爱情。
然后,他在弗雷泽口袋里塞进一点心意以让弗雷泽坚固一下爱情^_^;5. 他留下一粒卡地亚的巨钻,让公义伸张。
或许,智有不逮;或许,因为洞悉道尔顿的侠盗气质,有点惺惺相惜,探长弗雷泽也未能算尽全力。
不义之财,取之何妨?
反正最后的输家只有一个:银行主阿瑟。
电影不停出现反复盘问的镜头:共有多少名劫匪?
被盘问的证人口径全部一致:四个。
此答案牢牢地盘踞在脑子里,以致我一直想不通匪领道尔顿怎么蒙混得过盘问,因为他的声音可被探长弗雷泽认出来,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劫匪人数,确实是个关键。
最后,又要点评一下中文释名,我看见的几个译名:《局内人》、《局中人》、《内部人士》,都会误导人。
看了电影,明白内容,我认为还是老老实实,用《里面的人》比较精确。
信还没信,达还没达,就非要雅了,如若只强调雅,不理会有没有译准,否则就不吸引眼球,那干脆译作《内人》好了,每个字多对应呀?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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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电影看完之后,容易引起反思。
这部电影中戏剧的冲突很明显,当然这部影片的精彩之处不仅仅只是冲突,细节上的精彩我就不多说了。
1. 银行家花半个世纪之久的时间来隐藏或者洗刷自己在二战时期犯下的罪,可以被原谅吗?
——头发已经花白,来自良心的谴责应该折磨了他很多年。
但是历史无法修改。
2. 罪犯不以抢劫为目的,达到了想要达到的目的——惩罚犹太民族的敌人纳粹战犯,即使这个惩罚迟到了60多年。
但是那些被迫进入游戏全身心紧张担心game over的普通民众,他们的心理经受了极大的考验,或许以后每次去银行都神经紧张。
这样的罪犯即使没有杀人,即使智商值得崇拜,就可以潇洒的逍遥法外吗?
——物质上的影响很快就会被其他事物取代,而对人的心理上的影响,可能将伴随一生。
3. 黑人警察,作为公职,但也是领薪水的职场人,老板的指使到底要不要看,正义到底要如何维护。
什么才是真正的正义。
总而言之,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
没想到,2012的男主角是来打酱油的,他的主要任务就是猜谜么?
有人说,Spike Lee是纽约的城市诗人,我喜欢这个定义。
他镜头里的纽约,有独特的难以言表的味道,因着深入骨髓的熟稔,因着融入血脉的情感,信手拈来,已成诗篇。
见惯的银行抢匪劫持人质和警察打心理战的故事,被Lee拍出无限情趣来,每个配角都惊艳无比。
第一个释放的人质是个有心脏病的老头,兴奋地问警察我是不是会上电视啊,小人物的八卦和虚荣原来和年纪无关啊。
被找来听录音的阿尔巴尼亚女人徐娘半老,职业性风骚,拎来一纸袋停车罚单和警察交易,多年混迹底层江湖练就的精明干脆毫不含糊。
警察问黑人小孩看到抢匪怕不怕,小男孩面无表情地答,不怕,我生在布鲁克林啊。
这就是纽约啊,天龙八部一起混场子的纽约啊。
可惜的是,这部片子里Lee的企图心似乎大了点,后面又扯上了纳粹、战争财、赎罪感什么的,搞得抢匪头子的面目也糊涂起来。
其实以Lee的细心和出色节奏感,把单纯高智商罪犯和精干警察打心理战的故事讲好,已经够好看了。
现在这后半段,总感觉有点浪费了丹泽尔·华盛顿、克里夫·欧文和朱迪·福斯特这三个好演员。
电影不错,从整体背景到故事情节以及最后略带浪漫主义的结果处理,都表现的很好。
记得以前也看过一部类似的电影,讲的是银行保险箱被盗,而很少有人去承认自己的东西被盗,人们宁愿说自己没有东西被盗,也不远自己藏于保险箱中的黑暗被其他人所知道。
权衡利弊,人总要活在世上,面子终究还是不能不管的,尤其是当有一个正义或者说正面的标签贴在自己身上的时候。
电影中银行家Case的银行被抢劫,为了不使自己曾经为纳粹工作的事实泄露出去,雇佣麦德林怀特帮其拿出其中的材料。
麦德林怀特似乎是一个关系通天的女人,她有着能多人的把柄,掌握着大量不为人知的信息,在各个权贵之间游刃有余,帮他们解决问题,这样一个人在这个城市基本算是手段通天了。
然而麦德林终究没能拿出Case想要的文件,抢劫结束,丢失的仅仅是Case自己藏于保险箱中的钻石和那罪恶的文件。
道顿似乎像是一个侠盗,又似乎是一个精于算计的智者,如此大的抢劫之后,他只取走了钻石,这是最容易取走的,也是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同时也是失窃者Case不敢声张的。
Case为了自己的过去不被发现,撒谎自己没有失窃,而道顿终究还是不愿意就样放过他。
影片一开始,是克里夫·欧文的面部特写,平静、有教养而且牛气烘烘。
以全世界最自负的口吻他说,“近日我做成了一单完美的银行劫案,而我之所以做,是因为我做得到”。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恶向胆边生,这家伙到底在那边瞎牛X什么呀?
于是呢这部片子,当然就不可避免地要继续看下去。
说的是纽约的一个晴朗上午,四名匪徒挟制了曼哈顿信托银行第32分行包括职员和顾客在内的五十名人质。
警方立即做出反应,派出谈判专家丹泽尔·华盛顿前往斡旋。
看到这里我几乎已经要开始失望了,因为同类电影在我心中已有《暗战》独步天下,刘德华和刘青云在那部片子里分别贡献了各自从影生涯中最精彩的表演。
然而好在导演斯派克·李并不仅仅满足于丢给我们一个兵匪斗智的故事,相反,他为这一事件引入了另一股势成犄角的力量——银行主人阿瑟·凯斯竭力保护他多年前埋藏在这间银行中的一桩不可告人的秘密,为此,他雇佣高级政治掮客朱迪·福斯特前去与劫匪做一笔交易。
你知道,看三个绝顶聪明的人物彼此斗法,是令人愉悦同时也相当费脑子的一件事儿。
然而我说这片子好,却在于它并不过分沉醉于这些聪明人聪明事,时不时它会长吁一口气,镜头一转带你去看众生相,那场面才真是要多有趣有多有趣。
好比说劫匪释放的第一个人质,有心脏病发作迹象的老爷爷。
可怜这位大爷老得连白头发都不剩几根了,但安全之后他的头一句话竟是“我会上电视吗”,语气好似小老鼠偷到油吃。
还有当警方窃听到的劫匪的语言连外语专家都搞不定的时候,他们只需用扩音器把它向围观的路人播放,立刻就会有某个建筑工人冒出来,说,“嘿,这是阿尔巴尼亚语,因为我前妻的父母……”。
喂,这样会不会太夸张?
然而说真的,为什么不?
这可是在纽约——每个人都是外国人,而且每个人都有一个前妻的纽约。
而那个前妻真妖冶,说话时带着斯拉夫人的风情和斯拉夫人的大舌音。
她为警方充当翻译,代价是替她注销满满一口袋违章停车罚单,以及吸烟的特权。
所有这些人,我是说徒然地尝试证明“没错我是一个裹头巾的锡克教徒但这并不意味着我随时会向路人甩手榴弹”的阿拉伯人;一直不停打暴力游戏电动的布鲁克林区小男孩;替有钱的混蛋工作于是可以心安理得刷他们的卡吃龙虾大餐的大胸妹;企图藏起一部手机求救但被劫匪识破并惨遭毒打的银行职员;等等等等,他们集合在一起,勾勒出我们这个世界的基本面貌——它追求秩序,因为只有在秩序中普通人才得以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它有时温柔,或许只是出于对其自身一贯性粗糙的补偿;它一本正经,却不乏稀里糊涂的游戏感;然而这一切表象的底部,又始终潜伏着某种强烈的反讽和黯淡的滑稽。
但在另一个层面上,电影仍圆滑地保持了它的戏剧性,向我们揭示,世界自有其冷静、精确、丝丝入扣的一面。
劫匪们有备而来,践行“盗亦有道”的古训。
他们无视成捆的美钞,只开启了属于银行主人阿瑟·凯斯的第392号保险箱,拿走一个印有纳粹标记的文件袋,以及数十个饱满的黑丝绒锦囊(地球人都知道那里面是钻石),留给警方一枚卡地亚钻戒、一团皱巴巴的黄箭口香糖包装纸和一个“跟着钻戒走”的提示。
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世界曾经明目张胆的残忍和卑劣,而且在可以预想的将来也不会停止这一切。
但一个人如果曾出卖灵魂为这种残忍和卑劣效忠,那么“你越是是想逃避充满罪恶的过去,过去总有一天会追上来,让你自食其果。
这是不变的真理”。
影片将结束时,谈判专家丹泽尔·华盛顿向那位道貌岸然的银行家阿瑟·凯斯出示了被后者深藏多年的罪证——那枚卡地亚钻戒——用他的中指。
要知道,一根中指即使套着钻戒也是一根中指。
2007-7-12
我的微信公号:逍遥兽
注意:我避免详细描述情节,因为很难在不破坏情节元素的情况下这样做。
《局内人》一开始是一部无拘无束、高辛烷值的动作惊悚片,到中点完全变成了一部轻松、诙谐的抢劫电影,让人想起《刺痛》。
我觉得它有点过度策划,但这与类型有关——预期的曲折都在这里,谢天谢地,主要是以非预期的方式。
诡计比比皆是,我们并没有真正了解抢劫的背景(即劫匪是如何知道他们的目标的),但故事和整体氛围足以弥补这一点。
精心设计的情节也弥补了缺乏真正的 3D 人物刻画——除了丹泽尔·华盛顿饰演的雄心勃勃的警察英雄,他至少在整个故事中达到了一定程度的人性。
他和他的搭档(以“宁静”成名的 Chiwetel Ejiofor)和威廉·笛福饰演的沮丧船长之间的角色互动很棒,有一些闪闪发光的对话。
克莱夫·欧文(Clive Owen)还好,大部分时间都是令人信服的犯罪策划者,尽管他在电影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戴着面具。
我会说这部电影是无害的乐趣,而不是你通常的斯派克·李票价,这证明了他的多才多艺。
背景故事中暗示了过去的一些沉重问题,但它只不过是一个麦格芬,只在电影的分辨率上取得了一些轻微的意义。
在使用快进场景时,有一种巧妙的结构诡计,暗示了抢劫的后果,而没有透露真正的结局。
它被谨慎而巧妙地使用。
我强烈推荐这部电影,它永远不会无聊,更重要的是,我非常喜欢它,以至于随着事件走向高潮,我希望它能继续下去。
这在现在的电影中对我来说是非常罕见的。
随着时间慢慢过去,匪徒除了简单的要求外都没有提出其他要求,基辅感到内有乾坤
这两天看了俩华盛顿的片,这片还成
这么来看的话,一开始噱头那么高,结果烂尾了
道德混乱,好人不好,坏人不坏~
印象中挺没劲的
看完都不记得是啥了……
片子拍散了。
所謂善惡在史派克李眼中根本不像表面上那麼簡單,就像他不把搶案當搶案來處理,雖然大半的篇幅都在搶案上。
Clive Owen
Countless bugs.
Smart and Fun
完美犯罪?
故事有点奇怪,到底为了讲什么?然后音乐也很奇怪...
娱乐性很强
导演牛逼 演员牛逼 但是剧情一般 虽然斯派克李有意设置套中套,但最终秘密对人的吸引力其实远不如逍遥法外的绑匪们牛逼不已的作案手法
花了很大力气拍了一个比热天午后还要普通的故事,古怪的印度主题曲、大帮演技派实力演出一堆空虚的角色,都让人摸不着头脑,结尾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故弄玄虚,装逼过度。
烂到不行的剧情,全靠演员撑起来的电影。
架子往前移就没人注意储藏间变小了?
没有悬疑和智慧的犯罪惊悚片